保定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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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定州市环境保护局前 言突发环境事件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广的特点,污染物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主要有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响应、应急、报告、处置等内容,重点加强各类环境风险源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

2、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以预防发生为重点,逐步完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定州市环境保护局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该预案由定州市环境保护局制定,由局长批准发布并实施。发 布 公 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定州市环保局环境安全应急体系,确保我市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快速启动,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结合定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批

3、准人:年 月 日目 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预案体系21.4 适用范围21.5 工作原则31.6 事件分级31.7 环境风险分析32 组织体系与职责52.1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62.2 应急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62.3 应急专家组及其职责73 预防与预警机制93.1 预防工作93.2 预警分级及措施103.3 信息报告与通报114 应急处置124.1 应急响应124.2 应急监测134.3 信息发布154.4 应急协作154.5 安全防护154.6 现场处置154.7 应急终止165 后期处置176 应急保障186.1 队伍保障186.2 通信保障186.3

4、 装备保障196.4 交通运输保障196.5 资金保障196.6 技术保障206.7 医疗保障207 监督管理207.1 预案演练207.2 宣教培训227.3 奖励与责任追究238 附则238.1 预案管理与更新238.2 预案解释部门238.3 预案实施时间239 附件23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24附件2定州市自然环境概况27附件3定州市地理位置及重点风险源分布图34附件4定州市城区及饮用水源地位置图35附件5定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分组及联系方式36附件6相关部门联系方式方式表38附件7应急处置工作流程39附件8定州市环保局应急装备清单40附件9定州市监测站主要应急监

5、测设备41附件10事故报告标准化格式文本42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完善和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定州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为“市环保局”)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定应急响应措施,对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及时组织有效的应急处置,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确保把环境污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6、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8)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11)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2)定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3)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2164号);(1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8)危

7、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19)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20)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1.3 预案体系本预案在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定州市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框架范围内制定,与市内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相互协调、相辅相成、相互衔接。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按照本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发生较大、重大、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并履行上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1.4 适用范围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因素,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

8、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辐射事故按照河北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定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1.5 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局内各有关科室、部门要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6 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1.7 环境风险分析根据定州

9、市的主要敏感目标和危险源分布作简要分析:1.7.1 重要河流、饮用水源地的环境风险分析我市常年有水的河流主要是南水北调输水明渠和孟良河。一旦发生事故,影响巨大。燕家佐饮用水源地、南水北调输水明渠和西大洋水库至定州电厂输水管线,一但发生污染事件,则对定州市居民和企业的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影响饮水水质安全的环境事件主要是横跨河流、南水北调干渠和输水管线的桥梁可能发生有毒有害化学品运输车辆翻车事故,造成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因此有毒有害化学品的运输会对我市重要河流及饮用水源地产生极大的威胁。1.7.2 化工企业我市的化工企业在生产、贮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均有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

10、物泄漏、爆炸等,可能会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1.7.3 危险固体废弃物环境风险分析定州市冀环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位于唐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是河北省环保厅批准的专门从事危险废物处置的专业公司,主要处理废吸附材料、废酸、废润滑油、轧钢乳化液、含重金属的废渣等危险废物。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在贮存、危废处置单位在运输和处置危废的过程中,若管理不善或设备故障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发生危险废物泄漏、丢失等事故,可能会对企业周边的环境及居民造成危害影响。1.7.4 放射源风险分析我市存在各类放射源,其中类放射源共有1个,河北省第七医院;类放射源共有1个,定州市人民医院;类放射源共6个,主要分

11、布在旭阳焦化等工厂;类放射源共有1个,协和医院。放射源的泄漏、丢失或被盗,可能造成局部区域内人体健康永久性损伤甚至死亡危险。1.7.5 防水卷材行业防水卷材企业在生产、贮存、污染治理设施运转、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均有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可能会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1.7.6 丝网电镀行业丝网电镀行业主要集中在定州市沙河经济开发区内(李亲顾镇、高蓬镇、叮咛店镇),主要为电镀锌和热镀锌。丝网电镀行业在生产、贮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均有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和重金属的泄漏等,可能会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根据以上分析我市可

12、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主要有水污染事件、大气污染事件、固体废弃物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和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重金属污染事件、辐射污染事件。2 组织体系与职责定州市环保局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包括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急专家组及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机构见下图:监察 所监察大队污防科生态办辐射科监测站法规科局办公室水污染防治科大气办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急专家组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理机构图市环保局应急办公室事故发生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提供技术支持提供技术支持提供技术支持2.1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定州市环保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应急领导小

13、组”)。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副局长担任。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两支应急救援组,以便同时处理两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组成员包括环境监察大队、污防科 、生态办、辐射科、法规科、监察所等环境应急所涉及的业务处室人员及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应急监测小组(两组),分组情况见附件5。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落实市政府有关环境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统一指挥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开展对环境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统一发布环境

14、污染应急信息;完成市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2.2 应急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定州市环保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应急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监察一中队队长担任。应急办公室职责:负责受理突发环境事件举报,并报告总指挥;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具体的领导、指挥工作、督察督办和相关保障工作,组织相关单位拟制不同类型事故的具体处置措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告、结案归档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中产生的信访纠纷问题,协调提供信息发布的有关材料;组织应急救援的相关培训。2.3

15、 应急专家组及其职责定州市环保局建立环境应急专家组,由熟悉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和重金属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防治、环境评估以及应急保障、恢复重建及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应急专家组职责:参与并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市环保局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应急状态时,负责对环境事态进行分析、评估;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等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环境污染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2.

16、4 各应急救援队伍及其职责市环保局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总指挥的指示,成立应急救援组(每个部门成立两个应急队伍,以便同时处理两起突发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总指挥的指示,迅速投入到应急救援工作中。环境监察大队和各监察所: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判定和核实污染事故的时间、地点及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排放方式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供应急领导小组决策;参与现场紧急处置、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报告的编写;开展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污防科、水污染防治科、大气办职责:根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件处理意见的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17、总结事件经验教训。监测站职责:负责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工作,成立应急监测专责小组,负责编制应急监测方案,对事故发生地周边可能被污染的空气、水体和土壤展开应急监测;实时提供监测数据,及时报告环境质量的发展变化情况;建立污染事故处置数据库,对事故现场情况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科学预报污染事故的发展动态,协助专家组确定转移疏散的距离和范围,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污染事故后期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分工要明确,落实领导值班制度,监测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相应设备要有专人维护,保证随时可进行应急监测。生态办职责:配合环境监察大队调查造成生态破坏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及后期恢复工

18、作。辐射科职责:辐射源丢失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局办公室职责:协调宣教科负责收集、组织和撰写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统一向市政府及省环保厅报送信息;酌情向媒体发布关于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负责应急物资的来源保障。法规科职责:调查事故起因,确定责任人及责任大小,提出处理意见,对污染危害进行法制程序与行政处罚,完成污染损失赔付等;负责环境突发事件处理的法律支持。3 预防与预警机制3.1 预防工作定州市环保局各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1)市环境监察大队应掌握国控重点污染源以及定州市的环境统计及排污申报登记表数据,充分利用在线监测网络掌握其污染状态;建立全市重点

19、污染源排污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建立风险源数据库,并对入库企业定期检查;掌握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2)环境保护监测站按规定执行监测计划,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流域水质进行监测。特别是定州市重要河流、水库、饮用水源做好定期监测工作。同时按规定做好生态补偿监测。市环境监测站要对重要河流(唐河、沙河等)、沙河灌渠、孟良河及出入市域河流断面定期开展定期监测、综合分析、环境风险评估等工作。发现异常数据后立即上报市应急办公室。(3)辐射科做好放射物质及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接到放射源等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事件的报警后,及时联系公安、卫生部门,采取相应

20、的措施。(4)污防科要及时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环境风险及危险化学品以及涉重企业等重金属和工业园区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管理。3.2 预警分级及措施3.2.1 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3.2.2 预警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准备所需器材、防护用具、车辆等,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3)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接到预警后,根据突发环

21、境事件的类型,立即通知应急监测小组赶赴监测站,准备相应的应急监测设备、车辆等,随时准备赶赴事发地点,开展应急监测工作;(4)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的联系电话应确保24小时畅通。3.2.3 预警级别的调整和解除。要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向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立即向市政府指挥部建议宣布解除预警,并适时终止相关措施。3.3 信息报告与通报3.3.1 信息报告时限与程序。市环境保护局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

22、息后,要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其他要求向上级环保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有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政府或环保部门应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环保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接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市环保局要及时通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环保部门应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对初步认定为一般或者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环保局应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及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

23、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按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市环保局应当按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可能造成影响的;(2)涉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3)涉及重金属或类金属污染的;(4)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的;(5)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社会影响较大的;(6)环保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3.3.2 报告方式与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

24、处理完毕后上报。报告要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市环保局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过程中,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情况。对以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市环保局应立即向市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报告:(1)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2)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3)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4)境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我境内突发环境事件;(5)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4 应急处置4.1 应急响应4.1.1 应急启动(1)市环保局应急办公室接到总指挥发布的应急启动指示时,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应急职能部门负责人下达应急通知,应急通知应包括以下内

25、容:事件的基本情况;各部门承担的基本任务,到达应急地区的时限及有关要求;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上级指挥机构及指挥员的位置等。(2)各应急职能部门负责人接到应急通知后立即通知所属人员,各应急队伍根据行动计划迅速准备所需设备器材,检查设备的技术性能,落实应急车辆,做好出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3)向现场开进时,灵活果断地处置开进途中的各种情况,确保按时到达应急地点。行进途中要注意接收应急领导小组命令,付诸行动。4.2 应急监测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后,由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应急监测队负责组织应急监测工作,定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听从指挥,协助应急监测工作。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后,由定州市环境

26、保护监测站负责组织应急监测工作,必要时可请求上级环境保护监测站支援。定州市市环境监测站接到市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赶赴事发地的命令后,应急监测小组携带准备好的监测设备立即出发。应急监测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做好以下工作:(1)根据污染来源、污染影响范围,确定监测点位,在全面监测的基础上,确定首要污染物,确定监测项目,并确定下一步的监测方案,以后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2)监测组人员须严格按环境应急响应实用手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理技术规定进行采样和分析。采取有效的质控措施和手段,可现场监测的,快速出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不能现场监测

27、的,取完样品后立即送回监测站,监测站实验室人员做好仪器和试剂的准备工作,保证样品到后立即开展工作,快速准确的的出数据,并作好原始记录和仪器运行记录,分析完毕后,样品立即封存。必要时在事发地建立应急监测点进行。每次监测结果出来后要以专报的形式尽快提交市应急办公室。 (3)组长根据监测结果,结合事发地的水文、气象和地域特点,并通过专家咨询和模式计算的方式,得出事故可能的污染范围、污染变化趋势、需要疏散的范围和方向,及时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4)完成应急任务后的行动:各应急队伍完成规定的应急监测任务或接到应急终止的通知后,应组织本队人员对遭受污染的仪器设

28、备实施消毒或消除污染,组织返回,保养应急器材,进行应急总结。4.3 信息发布突发事件发生后,局办公室要根据事态发展,会同宣教科及时编制“事件动态专报”由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审核后,报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4.4 应急协作 主要河流发生水污染事件、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或有毒有害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化工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件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放射性污染事件需要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支援时,及时报请市政府,由市政府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应急响应流程图见附件6。4.5 安全防护各应急队伍到达应急现场附近后,应根据环境事件、事故等级

29、、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情况等,组织进行个人防护,而后进入应急现场。4.6 现场处置各应急队伍根据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应急处理与处置程序和规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应急处理与处置,并及时将应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数据上报前方指挥部或应急领导小组。第一应急救援组赶赴现场后,第二应急救援组根据任务需要适时组织队伍,支援前方,始终保持充足的战斗力。到达现场的人员在现场指挥部成立前做先期处置,现场指挥部成立后,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做好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4.7 应急终止4.7.1 应急终止的条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30、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得到控制;(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3)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消除,没有继发的可能性;(4)各种事件现场的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经无继续的必要;(5)已经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4.7.2 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2)现场应急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3)应急状态终止后,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4.7.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1)专家组及相关的应急人员查找事件原

31、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2)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编写总结报告,交由市环保局应急办公室整理后,报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审阅,并于应急终止后10天内报市政府,同时抄送省环保厅。(3)应急过程评价由市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会同事发地政府组织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一是现场记录;二是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结报告;三是现场应急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情况;四是环境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五是公众的反映等。得出的主要结论应涵盖以下内容:一是环境事件等级;二是环境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五是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

32、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六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七是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八是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九是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4)根据实战经验,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5)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5 后期处置在突发环境事件终止后,市环保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进行评估,并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并报市政府和省环保厅。6

33、应急保障6.1 队伍保障市环境应急队伍由环境监察大队及监察所、环境保护监测站、污防科、生态办、辐射科、局办公室、法制科组成,市环境保护局要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尤其是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保护监测站,这两个部门是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中坚力量,拥有完备的应急装备及便携式应急监测设备,是我市装备精良、技术精湛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具有良好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可以很好的调查处置以及协助上级部门处理我市的突发环境事件。监测站的应急监测设备见附件10。对我市所属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队伍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由各级组成的环境保护应急网络。各类应急救

34、援队伍要保证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污染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与其他部门,例如公安局、水利局、林业局、安监局、交通局、农业局等单位建立应急网络,相互协作,完成突发环境事件的救援工作。有关联系方式见附件8。6.2 通信保障应急启动时的通信保障:采取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与网络传输相结合的方式,以有线通信为主。应急通知的下达与接收,以有线通信为主,利用局内办公室电话和网络,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与在外的应急人员联络,以无线通信为主,通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实现应急通知的快速下达。必要时也可采取运动通信的方式,或者直接派车接回。开进中的通信保障:采取无线通信的方式进行。应急指令的下达与接收

35、,事故现场应急信息的通报与反馈,主要利用车载通信系统、移动电话,实现应急信息的快速传输。各应急队伍在应急过程中,主要是利用移动电话、车载通信系统,对讲机、辅以运动通信,保障应急信息双向交流。6.3 装备保障市环保局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分工,积极发挥现有的监察和监测力量。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并确定人员负责对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及时更新、补充,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和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有关应急设备配置见附件10。6.4 交通运输保障应急车辆(运力)的确认和调度由局应急办公室根据局应急领

36、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实施,平时各应急车辆必须保证300公里以上的行车用油。开进中根据实际情况由局应急办公室统一设立调整点,组织交通勤务保障。6.5 资金保障市级环境应急保障资金,日常运作保障资金,包括对应急基础数据系统建设及运行、应急技术支持和演习等工作的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部门预算。6.6 技术保障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环境专家自己能迅速到位。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以及先进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技术保障。定州市环保局建立环境应急专家组,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应急决策提供

37、科学依据。6.7 医疗保障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可送至就近的医院救治,或者送到应急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院、医疗单位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转院或继续治疗。7 监督管理7.1 预案演练应急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可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设备等);增强公众对突发重大事故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与职责;提高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为了保证本预案的可行性和适用性,市局组织预案演练。演练由应急办公室组织,每年组织1次演练,时间为2天,利用应急处置涉

38、及的设备和物资,针对事先设置的突发事件情景及其后续的发展情景,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的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和后勤保障等应急能力。实战演练要在特定场所完成。预案演练要全过程记录演练过程,在全面分析演练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比参演人员表现与演练目标要求,对演练活动及其组织过程作出客观评价,并编写演练评估报告。所有活动都应进行演练评估。在演练结束后,要根据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现场总结等材料,对演练进行系统和全面的总结,并形成演练总结报告。演练参与单位也可对本单位的演练情况进行总结。演练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演练目的、时

39、间和地点、参演单位和人员、演练方案概要、发现的问题与原因、经验和教训,以及改进有关工作的建议等。对演练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包括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对应急物资装备有计划地更新等,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演练结束后应将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评估报告、演练总结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布置或参与组织的演练,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备案的演练,应当将相应资料报有关部门备案。7.2 宣教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册等多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处理、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

40、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为保证单位内人员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市环保局内所有应急救援队伍应认真学习本预案以及应急处置规章、文件,由应急办公室组织应急培训,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1)接警及上报的程序;(2)迅速确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位置及应急救援路线;(3)了解本市重大环境风险源的所在位置、可能发生的事故;(4)环境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识别出发生危险的物质,初步判断其危害及波及范围;(5)针对不同危险源和事故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6)事故预防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方法:学习各种事故的预防方法,在事故发生后要利用周边防护用具进行自我防护,在确保自身安全

41、的前提下对周边人员进行救助;(7)根据事故发生地点地形及风向,正确安全的划定疏散路线。7.3 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牺牲的人员,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批准为烈士。对在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应急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失职、渎职,以及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 附则8.1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环保局应急办公室制订,报局长批准,并印发实施。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

42、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市局应急办公室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局长批准印发实施,并到相关部门备案。8.2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环保局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8.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实施。9 附件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附件2:定州市自然环境概况;附件3:定州市地理位置及重点风险源分布图;附件4:定州市城区及饮用水源地位置图;附件5:定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分组及联系方式附件6:相关部门联系方式方式表附件7:应急处置工作流程附件8:定州市环保局应急装备清单附件9:定州市监测站主要应急监测设备附件10:事故报告标准化格式

43、文本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一)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二)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三)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四)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五) 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六)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七) 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

44、事件。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一)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二)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三)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四)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五) 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六)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患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七)

45、 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一)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二)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三)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四) 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五)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六)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患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七) 造成跨设区的市

46、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一)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二)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三)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四)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五)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六) 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附件2定州市自然环境概况一、地理位置定州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偏西,太行山东麓,华北平原西缘,北纬38143840,东经1144811515之间。定州市地处京津之翼、保石之间,北与望都、唐县交界,西与曲阳接壤,南与新乐、无极、深泽毗连,东与安国为邻。京广铁路、107国道、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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