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模板汇编6篇.docx

上传人:安*** 文档编号:28630127 上传时间:2022-07-28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28.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险合同模板汇编6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保险合同模板汇编6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保险合同模板汇编6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合同模板汇编6篇.docx(2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保险合同模板汇编6篇保险合同模板汇编6篇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保险合同7篇,欢迎大家共享。保险合同篇1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是属于合同的一种,既然是合同,那么就肯定是有成立及有效条件的,也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签订保险合同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坚持“最大诚信原则。我国(担保法)总则第三条规定,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誉的原则。根据这一规定,作为保证人的保险公司在签订担保协议时

2、,除要求放贷银行、借贷车主和汽车经销商都务必坚持最大诚信原则,这是担保合同和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保险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讲明合同的条款内容,并能够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成心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能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成心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当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根据(担保法)和(保险法)上述规定,保险公司在出具车贷保险单之前,应要求投保人(银行)和

3、购车人必须坚持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告知原则,如投保人和购车人投保时提供虚假情况等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如发生逃贷和贷款愈期不还等索赔案件,保险公司完全能够依法拒绝理赔。保险单责任生效之前,应及时签订反担保协议。(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能够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反担保能够采取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抵押物能够是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质押物能够是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以及能够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实行反担保以后,一段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借贷人成心不

4、还或无力归还贷款时,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三条和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当债权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本法规定,以该反担保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免债权人不履行债务时造成保险公司被动。车贷保险合同、协议条款必须严谨、完善。笔者以为,现行的(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条款)还有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一是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保险公司承当贷款本金和利息损失的90%的比例太高、太笼统,没有与相关过错责任人的过错责任大小挂钩,而且对相关责任人10%的免赔责任不细,也不明确。二是当发生车贷保证保险“代位追偿(即先赔后追)时,对最终抵押物的处理者是银行、是保险还是经销商?在保

5、险合同(协议)中也不明确,因回收的抵押物既有购车人所交本金(30%)和还贷部分,销售商有由银行转嫁的10%免赔和担保部分以及未收回费用部分,保险人(承保公司)先行支付的赔款部分。如由贷款银行处置抵押物,难以调处多方利益关系,加之银行在其中的份额少,对抵押物的处置积极性不高,往往长期搁置,最后报废;假如由销售商处置更不合理,因他所承当的比例更少,只要10%.鉴于此,在保险合同(协议)条款中,最好明确由保险公司为抵押物的处置人,由于保险人所占份额大,不仅处理抵押物的积极性高,而且也便于协调银行、销售商和保险人三方的利益关系。保险合同篇2中国保险公司公司终止保险代理合同通知书(样本)编号:_鉴于你方

6、不能履行(违背)与我公司依法订立的第号(保险代理合同书(保险代理公司))第_条第_款,有关_的规定,自_年_月_日起,提早终止与你方的委托保险代理关系,解除第_号保险代理合同。并请你方按原合同第_条第_款规定,于_年月_日前办理好如下事宜:一、将为我公司代收的保费及利息等相关款项划缴我公司_银行帐户,超过规定日期,按每日_%收缴利息。二、将使用我公司的单证、条款、宣传材料等交回我公司。三、到我公司部门办理清算交接手续,填写(终止保险代理合同清算交接单)。如你公司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没有回复,视为默示同意,我公司将依法按本通知书执行。自终止之日起,你方不得再以我方名义和使用我公司业务单证或

7、条款开展代理业务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你方承当。特此通知。保险公司负责人签字:保险公司盖章年月保险合同篇3第一章保险对象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能够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可以以投保)。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第三章保险金额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第四章保险责任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

8、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根据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管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

9、。给付金额累计总数到达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第五章除外责任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成心或诈骗行为;3.战争或军事行动;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第七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第六章保险费率第八条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第七章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第九条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第十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能够指定受益人,假如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

10、为受益人。第十一条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被保险人中途离任,不管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任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期保险费。第十二条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十分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场生效。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第八章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

11、证: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假如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足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保险合同篇4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十分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家庭自用汽车是指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处为非营业性运输的核定座位在9座下面的客车、核定载重量在075吨下面的客货两用汽车。第三条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能够约定驾驶人

12、员。约定驾驶人员的,可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的规定享受保险费优待。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根据承保险别承当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保险责任第五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经过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一)碰撞、倾覆、坠落;(二)火灾、爆炸、自燃;(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四)暴风、龙卷风;(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

13、船遭受自然灾祸(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第六条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第七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当,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责任免除第八条下列情况下,不管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惧活动、扣押、罚没、政府征用;(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2公安交

14、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七)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第九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二)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祸(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八)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九)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十)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遭到损坏或

15、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十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成心行为造成的损失。第十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金额第十一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9座下面客车:600的年折旧率;075吨下面客货两用车:1000的折旧率。折旧按年计算,缺乏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

16、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保险期限第十二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人义务第十三条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讲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第十四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

17、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根据。第十五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以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好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第十六条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七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

18、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当赔偿责任。第十八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当赔偿责任。第十九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当赔偿责任。第二十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

19、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赔偿处理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第二十二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车辆,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

20、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保险人按下列方式赔偿:(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

21、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第二十六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根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偿的概率免赔:(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偿的概率为15,负主要

22、责任的免赔偿的概率为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偿的概率为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偿的概率为5。(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偿的概率为15。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祸引起的事故。(三)保险车辆发生第五条(一)、(二)、(三)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偿的概率为15。(四)玻璃单独破碎不扣免赔。(五)约定驾驶人员的,非约定驾驶人员使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增加免赔偿的概率5。第二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车辆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能够自行选择修理厂修理,可以以选择保险人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保险人所

23、推荐的修理厂的资质应不低于二级。保险车辆修复后,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本人负担的部分除外。第二十八条因第三方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第二十九条保险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承当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当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第三十条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介入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

24、终止,保险人不退还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一)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到达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三)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到达保险金额。保险费调整第三十二条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的保险车辆续保,且保险期限均为一年时,按下列条件和方式享受保险费优待:(一)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为lo;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10;保险费优待比例

25、最高不超过30。(二)上一保险年度享受保险费优待的车辆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按下面公式计算,直至保险费优待比例为零时止。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上一保险年度保险费优待比例nx10,n为续保时上一保险年度发生赔款次数。保险期限内发生玻璃单独破碎赔款的,续保时,不影响本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优待。(三)同一投保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保险费调整按辆分别计算。(四)保险费调整以续保年度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矗本保险合同中的应交保险费是指根据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计算出的保险费。合同变更和终止第三十三条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第三十四条在保险期限内,

26、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与别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当赔偿责任。第三十五条保险责任开场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场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场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短期月费率表:保险期限(月)短期月费率()注:保险期限缺乏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争议处理第三十六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

27、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国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七条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国法律。其他第三十八条保险人根据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第三十九条在投保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投保附加险。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保险合同篇5在保险合同中,有一条约定叫“除外责任,顾名思义,就是保险公司不需承当合同约定的义务。假如被保险人由于“除外责任条款中的原因此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假如有意为之,并向保险公司索赔,那就变成了一种犯罪行为,俗称“骗保或“诈保。20xx年10月,

28、山东省青岛一名男子自砍手指,骗保45万元,获刑5年。20xx年7月7日,江苏省大丰市小海镇杨树村一名男子为偿债弑父骗保,被判死缓。可见,保险合同中“除外责任的约定对我们多么重要。它不但是对我们本身行为的一条基本准则,也是对被保险人的十分保护。那么,“除外责任到底都包含哪方面的内容呢?我把它大致归纳为三大类:第一类,被保险人个人的成心行为导致的人身伤害。在前几期,我跟大家聊了一些商业保险运行的重要游戏规则,比方讲保险利益原则。就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要有保险利益,这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本身利益。这里,再跟大家共享另一个重要游戏规则,就是损失补偿原则。这条原则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商业保险只是一种风

29、险转移和风险补偿的财务方案,即我们通过平常的小额保费支付,来应对将来风险发生时的大额支出;商业保险不是以小搏大的盈利工具。因而,(保险法)和保险公司都会竭力预防一些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除外责任条款就是最主要的体现之一。比方讲,被保险人不能成心自伤、自杀、犯罪、拒捕等成心行为来获取保险公司的赔偿;也不能由于有了保险保障就成心挑衅斗殴、吸毒和醉酒等。第二类,投保人或受益人成心伤害被保险人。保险传递的是对家人的责任和关爱。为了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的本身利益不被伤害,在(保险法)和保险合同中都有相关规定。比方讲,保障未成年被保险人利益的保额上限规定,而除外责任中的这一类约定也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

30、像上文中讲的江苏男子,固然是父亲保险的投保人,但是他的行为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第三类,系统风险的发生。系统风险又称不可分散的风险,而保险公司的可保风险是可分散的纯碎风险,即这类风险既可分散,又是那种发生后只会带来损失不会带来获利的风险,像炒股的风险就是有获利可能的风险,保险公司是不保的;像战争、核能、内乱、地震等,是不可分散风险,保险公司一般也是不保的。我们在前几期已经知道,保险产品的定价是基于风险发生的普遍性和可测定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讲保险公司能够通过风险发生随机分布的特征对其频次进行测量,以此为基础测定保险产品价格。而上面讲的战争、内乱、地震等风险造成的风险发生的范围十分广、损失程度十分

31、深,毁坏了一般的定价基础。因而,通常列为“除外责任。当然,纯粹从理论上讲,保险能够做到“无所不保。在国外,也有公司尝试推出过“战争险,但是这样一来,保险产品的价格就会极高,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有可能比风险自留还要不划算。这样的产品责任固然广,但在市场上必然是少人问津,最后只得退出市场。因而,把系统风险放在除外责任中,其实在笔者看来,是一种相比照较经济的风险转移方案。在实际选择保险产品时,各家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大体一样,但也略有区别。比方讲,有的产品就没将地震、艾滋病、醉酒等列入“除外责任之中。但笔者以为,对“除外责任的深化了解,目的在于明确保险保障期间的本身行为的底线,至于怎样为本人购买最适

32、宜的保险产品,大家还是要全面评估本身需求和购买能力,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然后再作选择。保险合同篇6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由于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被保险人对其财产或者生命、健康所享有的利益,即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作为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无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不成立,对此世界各国保险法均有明确规定,也同样作出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这也就是讲,只要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

33、人,才能具有投保人的资格,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根据和条件。当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时,不能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即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订立了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仍然无效。履行保险合同经过中,假如投保人丧失了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无效。法律之所以规定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以保险利益为前提,其意义在于:第一,遏制行为的发生。保险合同是一种时机性合同,其所规定的风险事故不是必然发生的,而保险金的支付却以这种事故的发生为条件,假如允许没有保险利益的人用别人的财产或生命进行投保,这种保险必然带有的性质。第二,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所谓道德危险,是投保人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以后,为图谋保险金而违背道德,成心促使保险事故的发生、损坏保险标的或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人为扩大损失程度的行为。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若不具有保险利益而与保险人订立了保险合同,很容易发生道德危险。第三,限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财产和责任保险合同具有补偿性,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责赔偿,而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正是以保险利益为根据确定的,当保险金额超过保险利益时,超过部分无效。【保险合同模板汇编6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策划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