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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西方炭这国家政府璇信制度的建设胡 莹t 刘 颖z(1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南京大学欧美研究中心,江苏南京210093)摘要:本文阐述了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诚信制度的建设,主要包括私人财产权保护制度、现代税收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它对于西方国家防止和摆脱经济政治危机。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增强公民对政府及民主制度的信任,保持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关键词: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诚信制度;内容中图分类号:F1167:B82-051 文献标识码:A 。政府诚信即政府要诚实不欺、遵守诺
2、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人民的信任。政府诚信制度是指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政府必须遵守的诚实无欺、信守承诺、承担责任的法律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和。在西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国以“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论”、三权分立制约平衡等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理论为基础。通过法律等手段规范政府的税收行为、采购行为等各种行政行为,依法实行对国家经济的宏观管理,打击市场经济领域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对政府行为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机制,防止、严惩腐败,树立政府廉洁、高效、诚信的形象,从而确立和发展了一整套政府诚信制度,以规避经济政治方面的信用危机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本文拟就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诚信制度的建设内容作
3、一阐述,不当之处,尚祈指正。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诚信制度是经历了长期曲折的过程才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起源可追溯到古代希腊罗马时期,初步确立于1718世纪早期资产阶级革命中,发展于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阶段,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后进入不断调整和完善阶段。西方国家政府诚信制度主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建设:(一)私人财产权保护制度在中世纪的西欧封建社会,私人财产权是不予承认的。 “在封臣封土制度、农奴制度和农村公地制度的制约下。中世纪西欧私人对于不动产和一些动产的所有权往往没有得到认可。”)侵犯私人财产权。尤其是封建王权以未经同意就向臣民征税和其他非法勒索行径侵犯臣民的私人财产权利时有发生。在西
4、欧各国封建专制制度发展的末期。这种侵犯达到了顶峰。在反抗封建王权对私人财产的侵犯过程中。新兴的资产阶级建立了捍卫私有财产权的理论和制度。首先。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废除封建制度。确立了绝对私人所有权。如17世纪的英国革命以若干立法最终彻底废除了骑士领有制,为土地的绝对私有扫除了最后一道障碍,在革命期间,议会拍卖了大批王室和教会的土地,过去为王权所有或为教会占有的地转变为私人所有。在法国,这一过程也是以大革命中国家法令的形式完成的。法国革命时期,1793宪法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宪法的形式对私人所有权作了确认,而作为革命最重要成果的法国民法典则把绝对私人所有权视为其基本原则,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从而最终完
5、成了它的确立过程。其次,通过政治理沦、法律规定和政治制度确立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英国的宪法文件和法国的宪法都明确规定了纳税人先同意后纳税、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美国独立万方数据江淮论坛)2004年第3期战争期间产生的具有宪法意义的弗吉尼亚宣言以及后来的宪法修正案,也都维护了这一原则。革命成功后又建立了纳税人代表掌握国家权力的代议制度,这从制度上保障了政府不能非法侵犯纳税人的财产。英国革命结束后,约翰洛克从理论上经典阐述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洛克认为,享有私有财产是人的自然权利,人们放弃在自然状态下的自由,通过社会契约建立政府的,而建立政府的唯一目的就是“保护每个人的私有财产
6、”。政权的基础就是财产。因此,任何政府首要的、不可推卸的职责就是保护私有财产。政府对财产的任何侵犯,就给予人民以推翻它的理由。人民是决定并管理税收的主权者。并通过民主的代表制度行使这种主权。西方国家私人财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就把私人财产权与公共财产权分离,私有财产权才是国家的源头,政府的公共财产来源于税收,政府的建立和政策要经过纳税人及其代表的同意。政府的责任就是保护纳税人的财产安全。可见,私人财产权保护制度是西方国家政府诚信制度的基石。(二)现代税收制度税收是个古老的财政范畴。亚当斯密指出税收是“人民拿出自己一部分私的收入,给君主或国家,作为一笔公共收入”。中世纪的西欧封建社会,教会和国王拥有
7、征税权。此时的税收主要来源于对人征税和对财产征税,如人头税、土地税、房屋税、灶税、窗户税、什一税等等。其纳税依据是按征税对象的某些外部标志来规定税额,并不考虑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极不公平,特别是国王在征税上的恣意行为,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引发了资产阶级革命。革命成功后,资产阶级在封建社会税收制度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了国家的税收制度,并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形成了现代税收制度。其特点是税收收入是政府的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多税种、宽覆盖、高重叠的税收体系,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及健全的税收调节、监督系统等。政府的税收行为是维持政府正常运转、实现政府责任的重要行政行为。西方各国建立了一系列制度
8、对政府的这一行为进行管理。首先是征税权的分立。各国都通过宪法或有关法律把征税的立法权授予国会或州议会,征税的管理权属于政府,对税收征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如德国根据联邦宪法规定。联邦和州都有税收立法权,但联邦主要负责联邦税、共享税税法的立法工作,各州主要负责地方税税法的立法工作。德国税收征管工作由财政部下属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税务局负责。联邦财政部由内设的关税局负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白酒税、香烟税、咖啡税、啤酒税的征收工作,州财政部则由下设的税务局负责共享税、地方专有税和部分联邦税的征收工作。骥国税收征管机构从行政层次上分为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县市级地方政府三级。联邦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约占
9、其税收收入的60左右;州税收以消费税为主体税种。占其税收收入的比例因州而异:地方税收则以财产税为重心,其比重约占地方税收收入的80。国税局是美国联邦政府主要的税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执行税法、评估税负、征收税款、进行税务稽查等。国税局内部设置分为三级:一是设在华盛顿的国税局总部,下有一个数据中心以及其他相关的职能部f-I:二是设在全国各地的7个地区税务中心,即国税局的二级机构;三是设在全国各地的60多个地区税务分局和众多的税务办事处,负责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其次是实行税收的“公平、确定、便利”等原则。“公平”即一切国民都必须按照各自收入的比例纳税;“确定”即纳税数额、日期、方法都必须明确和相对
10、稳定;“便利”即纳税方法和日期应给予纳税者极大的便利。各国的税法和有关条例都体现了这些原则。再次是严格的税收稽查体系。为了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各国设立了严格的税收稽查制度。如德国税务局内部,根据经济区域、税收工作量、人口密度等因素,设有征管分局、稽查分局、调查分局等机构。德国税收稽查工作程序大体按照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终结阶段进行。税收稽查人员稽查企业的税收档案,初步了解被稽查企业的生产规模、经营状况,认真查看被稽查企业的财务报表、会计账簿、原始凭证和经济合同等资料。确定企业是否依法纳税等。同样,在美国联邦、州、地方三级税务部门均设有专门的税务稽查机构。国税局总部及大区税万方
11、数据论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诚信制度的建设 49务局的稽查机构,以管理税务稽查工作为主具体案件查处工作主要由地区税收分局的稽查机构负责。国税局总部内设稽查部和罪案调查部,均行使稽查职能。稽查部负责民事欺骗性质的税务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包括计算机选案和举报案件。稽查部在案件查处中,如发现涉及刑事欺骗行为,例如故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纳税人态度恶劣等,即移送罪案调查部处理。州及地方税务稽查组织机构的设置则是因地而异。可见,税务稽查在各国税务工作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最后是健全税收监督制度。各国对政府的税收监督工作都比较重视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税务人员依法行政。如美国除了拥有较完整的征管机构外,还单独设置了税
12、务法院,处理税务部门与纳税人在税收方面的法律纷争。目前,税务法院共有19名法官,常年在全国各地巡回视察和处理案件。嘲国税收稽查人员的执法行为由财政部及其税务局分管行政长官进行监督,财政部分管税收工作的行政长官和税务局行政长官一般会定期或不定期向税务稽查人员了解情况,必要时还会查阅税务稽查人员的稽查资料。而对税收稽查执法行为的外部监督则主要由相应层次的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人员在对财政部门财务收支和税收组织、财政支出的经济、合法、效益审计中,有时也会检查税务局征收分局、稽查分局、调查分局的行政执法行为和经济效率性。而法国则是在执法、立法、司法监督方面分别设立了财政总督、税务监察官、帐目法庭三个机构进
13、行税务监督。(三)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附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方式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西方国家的政府采购制度最早形成于自由市场经济时期的18世纪末。美国在1761年颁布了 联邦采购法,英国政府在1782年设立了文具公用局,专门负责对政府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同时开始对政府采购的管理进行立法。政府机构开始就采购问题进行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的初步形成。英美的这一做法逐渐为其他
14、国家所效法。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后,西方各国政府开始广泛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干预国民经济活动。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政府通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兴办公用事业,这样,政府采购的规模迅速扩大,政府采购制度就大范围地发展起来,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和规章,如美国的联邦采购条例、联邦采购办公室法案、合同竞争法案、(1994年联邦采购合理化法案等,英国的通用合同及商业法等,此外,各国还制定了大量的配套法规,如美国的合同纠纷法案、小额采购法案、购买美国产品法案等,英;国的非公平合同条款、贪污礼品法案等。各国透过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政府采购的目标、原则、程序、方式和主管机
15、构等,也通过这些法律法规约束了政府的采购行为维护了采购信誉,保持了采购制度的透明。从而保证政府实现其社会和经济目标。政府采购是体现政府责任的一种方式,其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需要由财政偿还的公共借款。这些资金的最终来源为纳税人的税收和政府公共服务收费。纳税人有义务向政府纳税。同时也就有权利监督政府如钶履行其职责,因而政府采购可以理解为政府受纳税人的委托,代表纳税人采购公共产品。通过政府采购制度,纳税人得以能够了解到政府想做什么,正在做什么,做得如何。政府也通过这一制度,做到廉洁、透明、高效行政,取信于民,服务于民。所以政府采购制度是西方政府诚信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四)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制度罗斯福
16、“新政”,以来j西方各国政府开始大规模干预国民经济。二战结柬后,在新的科技革命推动下,几乎所有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逐步建立起了适合本国国情的市场经济管理体制。较有代表的如美国的垄断生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法国的有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等等。“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在经济运行中同时发挥作用,“管得最合适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成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新的准则。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认为政府管理经济万方数据50 江淮论坛2004年第3期的宏观目标是: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微观目标是实现收人均等化和经济效率的提高。而约瑟夫施蒂格利茨则认为政府应具有六项作用与角色:(1
17、)促进教育;(2)促进技术进步;(3)支持金融部f-1;(4)进行投资基础设施和制度的建设:(5)防止环境恶化:(6)建立和维护社会保障体系。从西方国家干预、调节和管理经济的实践来看,其政府职能的转变主要表现在:第一是直接经营一定经济事务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和基础设施。公共产品和服务具有消费上无排它性和利益上无占有性特征。由于无法计量个体消费量而难于收费,因此此类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经营私人力量不愿意介入。基础设施有些本身就是公共产品。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此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所需投资额巨大。而且工期长,投产后投资回收慢的特点,私人资本也不愿意介入。然而,民众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与
18、发展,需要有充足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和基础设施供给。因此,政府必须填补因私人资本空缺,亦即市场失灵留下的空白,担负起直接经营一定经济事务,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和基础设施的职能。第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防止市场垄断,管制垄断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如德国制定了以反对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的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立法。美国在立法上,明确规定诚信原则、失信者的法律责任、具体的惩罚措施及诉讼程序。在证券市场。如果企业主管作假帐的罪名被确认,除了要向证交委交纳罚款,还将面临被人起诉。定罪后会被判10年以下,的监禁,罚款最高可达100万美元。中间机构或上市公司失信也同样要受到严惩,甚至直接影响它的生存。世界上许多
19、发达国家已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信用体系。中间组织及专门的信用管理顾问公司形成一整套网络。每个人、每个企业都有唯一的信用号码。先进的征信系统包含的资料非常详尽完备。个人的纳税情况、经济合同纠纷、破产信息乃至违章停车罚款交付和违法犯罪情况都能够在上面得以体现。各国都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在美国,企业在电视上做虚假广告一旦被查实。就要被罚在同一频道同一时段以双倍的时间对自己的虚假广告予以澄清和纠正。第三是建立健全良好的经济秩序,保持国内国际市场开放,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自由贸易。良好的经济发展是以秩序和开放的市场环境为必要前提条件。而市场本身并不能自发提供这些条件。相反,现实经济生活中,由国家间、地
20、区间以及企业间存在利益上的矛盾,加上决策者短视容易导致封锁分割市场、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发生。而市场壁垒的存在和经济纠纷的发生增高了交易成本,造成效率损失。西方各国政府主动纠正市场的这种缺陷采取各种措施担负起了建立健全经济秩序,维护市场开放,促进自由贸易的职能。第四是实行稳健的经济政策,维护宏观经济稳定。如德国利用财政、货币、信贷、外贸等政策。对经济进行总体调节:美国政府经常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经济政策手段来缓和经济危机或刺激经济发展。第五是加强监管,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随着西方国家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受了极大的破坏和污染,市场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各国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立法
21、。如美国在60年代和70年代颁布了空气污染控制法、水质改进法、联邦水源污染管理法、国家环境法等几十个环保法案,政府中增设了环境保护署等机构。第六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公平。市场竞争能产生效率,但不能兼顾公平。地区、行业、企业以及个人间的竞争能力差别,会导致收入分化,形成贫富悬殊。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使弱势者和低收入家庭得到基本生活条件,西方各国政府通过立法建立起了社会保障制度。调解利益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总之,在西方国家进入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后,政府面临越来越复杂的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维护市场秩序及社会的稳定,各国通过法律、经济政策或计划等手段干预社会经济
22、生活,转变政府职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济管理体制,明确了政府的责任。所以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制度也是西方政府诚信制度的重要方面。(五T国家公务员制度19世纪中叶以来。西方国家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日益复杂的行政管理的需要,进行文官制度的改革,普遍建立了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务员代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因而公务员的素万方数据论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诚信制度的建设 51质、能力及能否合法、合理、公正有效地执行公务成为影响政府正常运转进而影响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有序进行的重大问题。为了防止公务员滥用权力、防止腐败,西方各国主要以法律手段形成了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各国都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法令或法案,如美国有文官制度
23、法、政府行为道德法、申报财产真实情况法、涉外反贿法案、官员道德标准法案等;英国有荣誉法典、反腐化法、文宫部行政官员条例等;法国有公务员总法、关于政治生活财务透明度的第88226号法、关于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的第83634号法等。各国在法律上从不同角度对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或日常工作交往及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行为作了严格的限制。如:(1)对公务员接受礼品的限额的规定。一些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公务人员都不得接受他人不适当的报酬,无论其数额多少。英国文官守则规定,禁止文官接受与他的工作有关的个人或单位赠送的礼品、酬金或馈赠以及频繁的宴请。因外交礼节而收的礼品必须上交,但日历之类的小礼物除外。(2)禁止公
24、务员从事可能损害或影响其公职活动的第二职业或经商。(3)在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上,各国都以具体的法律法规对财产申报的对象、时间、内容及申报书的递交程序、公布、审查、违法行为的惩罚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4)禁止政府机构中的裙带关系,禁止政府官员雇用、任命、推荐或提升自己的亲属到该官员所控制的任何机构或部门工作。通过这些措施,各国加强了对公务员队伍的信用建设和管理,维护了政府信用,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度。显然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政府诚信制度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六)行政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制度。行政监督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对政府是否合法、合理地使用行政权力所实施的督察、纠偏等活动。西方国家的行政监督制度形
25、成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取得成功以后。其理论依据是人民主权论、分权制约论和权力腐败论。各国通过成文宪法或不成文宪法及有关法律逐步建立起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政府的监督,进入20世纪。随着行政权力的扩大,各国在强化政府外部的监督机制外,还在政府内部设立了相应的行政监督机制,使得行政监督制度日益完善。虽然西方各国的政治体制不同,法律体系相异但分权制约的监督机制是共有的特点。1议会对政府的监督西方议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权源于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大宪章确立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国王也必须受法律约束。国王不守法,人民有权强制国王遵守。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通过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等法律建立了君主
26、立宪制度,确立了议会的权力。美国在独立战争胜利后,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建立了美国三权分立制约平衡的政治体制。此后,西方各国都在宪法中赋予了议会监督行政机关的权力。大体上看,议会对政府的监督权主要有:预算权,弹劾权,质询权,批准任命权或不信任案表决权等。此外,在瑞典和英国等国家还设立了议会行政监察专员制度由议会任命几名议会行政监察员行使监督的职责,其监督调查的范围可以涉及政府机关所有的领域其监察的方式主要有:受理公民的申诉、主动调查、主动视察等。司法机关在西方国家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它是伴随着司法权从国家权力中分化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但最初的法院监督行政权的功能并不明
27、显。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后所确立的“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原则成为西方国家司法权监督行政权的基本原则,法院对行政权的监督得以真正落实。在西方国家法院对政府的监督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其一是通过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普通法院,如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其二是以专门法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行政法院,如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法国的行政法院在性质上虽然属于行政机关,但其监督功能不逊于德国的行政法院:其三是以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实施为职责的宪法法院,欧洲大陆的一些国家如德国、意大利、奥地利等国设有宪法法院。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也行使着类似欧洲大陆国家宪法法院的职责。从西方各国的宪法和法律规
28、定来看,行政诉讼是法院监督政府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政府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违反宪法的行为。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其监督主体各异。从宪法历史发展看,最早涉及违宪的案例是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万方数据52 江淮论坛)2004年第3期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判这一案件中确立了违宪审查权,在美国是由联邦最高法院行使着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宪法法院承担这一职责;英国一直奉行“议会至上“的原则,违宪监督的权力由议会行使:法国在1958年宪法中建立了一个专门机关一宪法委员会来行使违宪监督权。3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20世纪随着西方国家政府干预经济生活行政权扩大,文官队伍越来越庞大,为了
29、提高行政效率,树立政府公正的形象,各国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了相应的行政监督机制。这类行政监督机制可以分为:其一是行政诉愿。它以公民请求为前提,复查被公民认为是违法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从而有效的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同时也是公民权利救济的一个重要途径。其二是行政监察。它是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机关日常活动行使监督权的机制i美国1978年卡特政府根据联邦从政道德法的规定,在人事总局中设立了廉政署,行使监督政府官员的职责。如审查联邦高级官员的个人财产申报,纠正官员的不正当行政行为等,同年,卡特政府根据联邦政府监察长法,在一些重要的政府部门建立了监察长办公室,监督各行政部门日常的行政工作。英国行政
30、机关内部发挥行政监督功能的制度主要是行政裁判所。这一机构由专家为主的技术人员组成,解决行政纠纷。起着监督的作用。此外,为了防止政府官员贪污,英国通过防止贪污法,设立了警队贪污调查组监督各级政府官员。法国除了行政法院监督政府官员外,还设立了行政调解专员制度。行政调解专员由部长委员会任命。其职权涉及中央和地方各部门的职能,即对这些政府机构的活动都可以行使监督权。其三是专门监督。由于行政管理日趋专业化,一般的行政监督机关有时难以胜任监督职责,因此,很多国家设立了如审计机关等专门的监督机关。总之西方各国政府为了取信于民。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的监督,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西方国家对政府的监督除了行政监
31、督外,还有社会舆论的监督。社会中的政党、各团体、利益集团特别是大众传媒也起着监督政府的作用。舆论监督是西方国家的公众舆论监督政府的重要工具。在西方国家法律上规定了人们享有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人们可以利用传媒发表对政府的观点和看法并直接提出各种批评意见和建议。所以,掌握传播媒介地新闻界被称为制约政府的重要政治力量。如美国著名的“水门事件”正是由于华盛顿邮报的曝光而引起美国人民的注意,在舆论的压力下,尼克松总统为了避免被国会弹劾不得不下台。可以说,舆论监督丰富了西方国家民主政治的监督形式,加大了社会监督的力度,而且这种监督机制的公开性和社会性是政府体制内部的制约机制所不
32、及的,能发挥独特的功效。(七)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是指政府机关应当向公民和社会公开其行政行为的种制度。20世纪40年代,西方国家出现了“知情权”这一新的政治权利概念。意指公民了解政府的情况是现代民主政治不可缺少的权利,为了实现这一权利,政府活动应当公开化,除了必要的保密以外,应当充分地向社会公开。西方国家从战后开始相继制定了相关法律,逐步建立了政府政务公开制度。西方国家政府的政务公开制度主要包括:第一,制定以行政公开为核心原则的行政程序法。美国著名的大法官福兰克费特认为:“自由的历史基本上是奉行程序保障的历史。”行政程序本身便具有使行政活动外化和公开化的功能。它使行政主体和公民能看见一切,
33、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从事一切。美国于1946年制定了联邦行政程序法,确立行政公开原则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并建立了相应的行政程序制度如表明身份程序、通知程序、咨询程序、告知权利程序、说明理由程序、昕证程序、辩论程序等。第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芬兰于1951年颁布了文件公开法;加拿大予1982年颁布了信息获取法,赋予每一个加拿大公民和加拿大永久居民除了有限的限制和特殊情况以外查阅政府机构控制下的任何档案记录或者得到其复印件的权利:美国于1966年通过了“情报自由法”的法案,它规定任何人均享有向行政机构申请查阅、复制行政情报的权利,并将不予公开的情报确立为九种,同时还赋予申请人对于拒绝公开情
34、报的行政机关享有诉讼的权利1974年又通过了对万方数据论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诚信制度的建设 53“情报自由法”的修正案,大大扩大了负有公开义务的行政机关的范围,克林顿政府上台之后,又通过了“电子的情报自由法”,解决了政府记录电子化而带来的电子情报公开问题及对公众关于情报公开的申请答复迟缓的问题,至此,美国在保障公民知情权方面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第三,建立行政会议公开制度。这是为了保障公众能够充分了解政府作出决定的程序。美国于1976年颁布了阳光下的联邦政府法,其主要内容有公开举行会议的要求;豁免公开举行的会议或其中的一部分:不公开会议的种类和举行不公开会议的程序;宣布举行会议的程序;不公
35、开举行会议必须制作会议记录,对公众提供可公开会议信息的义务;法院对行政机关执行该法情况的司法审查;诉讼费用:国会的监督等等。西方国家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使得公民的知情权得以落实。创造了一个透明的政府,避免了政府信息的垄断。从而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腐败的滋生,有利于政府廉洁性的养成,这是一种防止腐败,进行权力监督的良好途径。而且,知情权以及行政公开义务的确立,增进了公民政府的信任感。因为当一个行政过程对公民是公开的时候,至少在程序上他感到了公正的待遇,并由此而建立了对政府的初步信任。所以这制度是在战后新的形势下对西方政府诚信制度的重要发展。综上所述,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诚信制度主要包括私人
36、财产权保护制度、现代税收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方面。它对予西方国家摆脱和防止经济政治危机,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增强公民对政府及民主制度的信任,保持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制度对其他正在走向市场经济的国家不无借鉴和启示意义。它告诉人们诚信政府应建立在政治民主的基础之上,权力的制约和平衡是关键;诚信政府是法治政府,法治的理念落实于行政领域的第一要义便是政府守法,政府要在宪法的范围内依法行政,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府制定的法规、规章、制度:诚信政府是有限责任政府,政府应根据形势的需要,转
37、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诚信政府是公开的政府,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政府的行政行为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和公开化;诚信政府是廉洁政府,接受社会全方位的监督,远离贪污和腐败。赵文洪:私人财产权利体系的发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27页。(窑)Ibid。(要)Ibid,pp3637。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383页。谢新年:“德国税收制度和税收稽查制度概述”,江西审计与财务,2001年第2期。严恒元:“美国网上纳税成现实”,中国税务)2002年第3期。(DIbid。谢新年:“德国税收制度和税收稽查制度概述”,
38、江西审计与财务,2001年第2期。严恒元:“美国网上纳税成现实”,中国税务)2002年第3期。楼继伟:政府采购,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页。于宏源:“政府与经济发展”,http:wwwpenl23neten2002128。陈立平:“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几点思考”,商业经济与管理,2002年第6期。木下太郎编,康树华译:九国宪法选介,北京群众出版社,1981年版,第2页。 章剑生:行政监督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78页。张鹏黄珈庚:“WTO与我国行政公开”,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周健:“阳光下的政府法与政府会议的公开”,http:wwwpenl23netcn 200184。(责任编辑王 刚)万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