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物业服务合同汇编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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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物业服务合同有关物业服务合同范文集锦八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更加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物业服务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须要的挚友。 物业服务合同 篇120xx年7月15日,XX业委会收到贵公司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的告知函,鉴于贵物业公司的发展已确定不续签合同,在此XX业委会深表缺憾,同时也感谢贵物业始终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希望贵公司能站好最终一班岗,一如既往地仔细对待小区的管理工作,XX业委会也将尽快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进行管理。为了有序办理移交手续,请贵公

2、司在8月15日前向业委会提交以下几方面的资料:一、关于物业服务合同附件四(改造资金项目)中,请向业委会供应合同三年内整改资金的投入明细表、以及剩余改造项目资金的运用安排。二、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六年(20xx年-20xx年)广告费收益的安排方案和安排结果报告。三、关于本体修理金帐户,合同规定每月15日前须准时将上月所收本体修理金打入共管帐户。从7月份起先,每月向业委会供应相应对帐单。四、供应20xx年全部电梯检测报告。五、供应20xx年小区消防检查合格报告。六、将小区全部的图纸档案,编号后明细造册,上交业委会复印件。七、供应XX小区客服中心20xx年1-7月的财务报表。八、其他未详尽文件,请贵公司

3、补充。注:全部供应材料请加盖公章或财务章。XX花园业委会20xx年7月18日物业服务合同 篇2使 用 说 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细致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纳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4、本示范文本的服务期限应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其次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

4、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5、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其次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担当。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根据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担当;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担当。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地 址:

5、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自愿、同等、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其次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运用人供应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六)物业运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八)业

6、主托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运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修理。经报修由乙方修理的,修理费用由业主、物业运用人担当。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供应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运用,但不得变更其用途。第五条 乙方供应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五)物业运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

7、七;(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觉的问题及相应解决方法应采纳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详细内容详见附件九。第七条 乙方依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一)住 宅:高层 元/月 平方米; 多层 元/月 平方米;别墅 元/月 平方米; 物业: 元/月 平方米;(二)办公楼: 元/月 平方米(三)商业用房: 元/月 平方米(四)(五)(六)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 平方米)如下:一、住宅物业1、综

8、合管理服务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修理费用: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6、二、非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服务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修理费用: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6、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担当;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根据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担当。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担当。已竣

9、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担当。(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担当。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三)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10、 (每次缴费的详细时间)履行交纳义务。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安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状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状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实行以下方式解决:(一) ;(二)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实行以下方式:(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运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

11、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二)停车场属于甲方全部、托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运用人有优先运用权,车位运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三)停车场车位全部权或运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运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运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全部的会所及相关设施托付乙方经营管理,

12、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一)健身房:(二)牌室:(三)网球场:(四)游泳池:(五)其他: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安排:1、2、3、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全部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运用人另行约定。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其次项或者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转入下年接着运用;2、干脆纳入专项修理资金;3、(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由业主追加补足;2、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筹集、运用和管理修理资金:(一)业主应当根据规定交纳专项修

13、理资金;(二)专项修理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修理资金接着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修理、更新和改造;(四)根据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运用和管理专项修理资金。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运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二)督促业主、物业运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运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运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

14、行劝阻、制止;(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安排、年度修理养护安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安排的实施;(六)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设立特地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二)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运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供应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得不当利益;(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运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

15、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四)刚好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修理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状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安排、年度修理养护安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六)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担当责任。(一)因不行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三)因修理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须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运用人,短暂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运用等造成损失的;(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

16、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五)(六)其次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其次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运用人造成的损失。其次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状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其次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的违约金。其次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其次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运用人可以自行或托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

17、方担当。其次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其次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其次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样,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其次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一)(二)(三)(四)(五)其次十八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一)业主,是指物业的全部权人。(二)物业运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

18、和实际运用物业的其他人。(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四)物业交付运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运用。(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运用人共同运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 等部位。(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运用人共同运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

19、消防器具 、 、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运用人共同运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 、 等设施。(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运用人共同运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运用人共同运用的区域。(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运用、处分的物业部位。其次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一条

20、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刚好协商处理。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实行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

21、满后月内接着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全部的财物刚好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一:物业构成(略)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修理服务(略)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附件七:物业运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附件八

22、:综合管理服务(略)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略)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地 址:联系电话: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其次十八条、其次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1、2、3、4、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

23、承接验收。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1、2、3、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方法如下:1、2、3、4、三、物业资料的移交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供应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详细清单另附):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安装、运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运用说明文件;4、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物业服务合同 篇3一、引言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

24、作用愈发突显。依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1条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须要肯定时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服务费用通常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而这一面积往往与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略有差异,而实践中,当事人争议的物业服务费用与房屋面积的认定有亲密关系。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分类从我国立法和实践的角度考虑,可以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条例第21条规定的,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的前期合同。结合条例第25条规定“前期物业管理

25、协议作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业主在接受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也须承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其次类是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合同。这类物业合同在实践中并不常见,在条例中也没有体现。第三类是开发商自行指定的物业管理人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合同。这类前期合同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类纠纷在实践中最为常见,通常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争议。三、我国关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制条例对于物业管理方式仅推行了“市场型专业化管理模式”,即单一的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各省、市、自治区大都以条例为基础,依据实际状况制定并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行政性文件。因此在现有

26、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下,关于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详细内容主要体现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合同混合了托付、雇佣、保管等法律关系,虽然条例中21次提及“物业服务合同”,但并没有对合同的订立、效力等方面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从适用性的角度动身,只能将条例规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扩大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视为业主托付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一)担当主体就主体而言,各省、市、自治区大致都以某时间节点为限,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由建设单位转移给业主。例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以

27、竣工后出售或交付物业买受人为时间节点威海市实施方法则规定以业主入住为时间节点。(二)计算标准条例对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绝大多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规定,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以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为标准。在单价肯定的状况下,物业服务费用的凹凸与房屋面积的多少成正比,因此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对于物业服务费用争议的解决至关重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故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购房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一样。然而当房屋建筑面积发生改变时,物业服务合同又该如何履行?此时的物业服务费用怎样计算才公允合理?四、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

28、关系到物业公司的服务成木,即业主须要支付的对价。假设某建设单位与甲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标准计算。乙(自然人)购房后与甲物业公司签订承诺书,同意接着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因乙对甲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足,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甲公司多次催缴未果提起诉讼。在此期间,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其载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多于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笔者认为,要合理的认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就要对以下方面有肯定的相识。(一)认定面积的标准1.促进效率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合同履行必不行少的要素。甲物业管理公司与乙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但此时

29、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毕,业主和物业公司无法精确测量并确定房屋实际面积。若待产权证办理完毕才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不仅会影响物业公司盈利,还会影响业主对房屋的运用权,故合同标的面积只能以乙购房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面积为准,使双方得以刚好履行合同,既符合各方利益,又使合同更有效率。2.考虑合同双万的真买意思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各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约定的基础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真实,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业主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所购房屋供应物业服务,且定期支付肯定的管理费用。明显,物业公司供应物业服务的成木以房屋实

30、际面积为基础,业主也希望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涵盖其所购房屋实际面积的每一平米。上例中,房屋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在这种状况下,物业公司的利益简单受到损害:相反,若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业主作为弱势一方,利益更加简单受到损害。因此,应当认为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以房屋的实际面积为物业管理费用的计算基础。(二)变更标的房屋面积的时间节点对时间节点的认定关系到双方争议的金额。在此,笔者提出以下四种认定标准加以比较。1.以房屋产权证载明时间为准这种认定标准相对比较权威和精确。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精确到日,并且有公信力,双方当事人比较简单认可。然而,房屋产权证为

31、业主全部,若业主为少缴物业费用有意隐瞒物业公司,则物业服务合同标的的面积无法变更。2.以业主收到或应当收到房屋产权证时间为准这种认定标准考虑到房屋产权证送达业主的时间相对于办理完毕时间往往会有延迟。业主知晓房屋实际面积变更后再进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有利于爱护弱势的业主方的利益。在这种状况下,须要其他证据证明业主收到或应当收到房屋产权证,例如邮寄凭单等。且不能解除因不行抗力致使业主没有收到房屋产权证的状况,这时对事实的认定就更加困难。3.以业主告知物业公司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实际面积的时间为准这种认定标准考虑了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的知情权,对双方都相对公允。然而,这种标准使业主负担了告知义务,而告

32、知的主动权在业主方,故须要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否则该标准无可行性。4.以双方变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时间为准这种认定标准充分敬重了双方的意思自治,将时间节点体现在合同中使得该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标准可行的前提是业主照实履行告知义务。五、完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建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认定困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却因为物业管理费用的单价较低简单被忽视。鉴于业主对房屋的运用权相对长久,如不能合理认定房屋面积,会给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带来隐形的损失。不怜悯况下对房屋建筑面积的测量标准可能不同,因此,类似的差额是不行避开的,但假如能够完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势改变,就

33、能有效规避由此引发的纠纷。建议购房者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增加条文,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依据以政府部门文件载明的面积或面积衡量标准为准”。同时,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业主在房屋面积实际面积变更后的刚好告知义务,详细的变更时间节点可由双方自行商定,可以依据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也可以依据双方变更服务协议的时间,但应当适当倾斜于业主作为弱势方的利益。如此,合同各方就可以在标的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公允诚信的接着履行合同,有效的避开因变更合同或启动诉讼程序带来的低效交易。物业服务合同 篇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甲方:_乙方:_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

34、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同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托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其次条物业基本状况本物业名称:_市_文化居住区_区座落位置:_区_楼_单元_室建筑面积:_平方米第三条甲方供应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运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运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担当相应的责任。其次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二、在本物

35、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三、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六、可托付专业公司担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八、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安排;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留意事项和限期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十一、向乙方供应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修理养护等有偿服务;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36、他权利义务。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一、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看法和建议;三、参与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四、遵守住宅运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本协议以及本物业的管理规定;五、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应交纳公共修理基金;六、装饰装修时,必需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变更其运用功能;九、支持并

37、帮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十、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的内容,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十一、在运用独立采暖炉时必需根据运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的内容,以免发生人身危害;十二、顶层平台不得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内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女儿墙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环境卫生;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六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

38、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第七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全部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运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运用的房屋等。第八条园艺及环境卫生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二、

39、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第九条平安及消防一、帮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公共区域内的(即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秩序(不担当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二、做好消防教化宣扬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主动协作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平安的防范工作。第十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料和支配,确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担当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第十一条档案资料一、对本物业的房屋竣工、设施设备及接管验收档案、图纸、资料进行管理;二、对业主及非业主运用人的档案资料进

40、行管理。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二、按_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三、收费标准:1装修押金:_元(业主交纳_元,装修企业交纳_元)2装修管理费:_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3装修垃圾清运费:_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第十三条其他管理服务事项一、向业主供应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修理、养护;二、向业主和运用人供应各类特约有偿服务;三、依据本物业内的状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年_月_日 起

41、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第四章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标准会执行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xx 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一、住宅按_元/月建筑平方米(包括:物业公共区域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小修、小区日常综合管理);二、跃层(六跃七)住宅需加压供水,加收加压水泵运行费_元/月建筑平方米;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_市法规、政策调整;四、交纳费

42、用时间:每年_月_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第十六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依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一、车位及其运用管理服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1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元/辆月2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元/辆月3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小型车:_元/_小时、大型车:_元/_小时二、为满意住户须要供应的各项有偿服务价格另议,见住户手册附件有偿服务价目表;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第十七条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依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托付,甲方可供应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1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_元/度,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2生活垃圾清运费:_元/户年;3有线电视收视费:_元/户月;4自来水:_元/吨;5燃气:_元/立方米;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第十八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修理基金一、根据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基金的通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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