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再审申请书例文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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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书汇编七篇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日,许多事项都须要运用申请书,不同的运用场景有不同的申请书。那么写申请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再审申请书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再审申请书 篇1申请人:陈某某,男,。被申请人:防城港市达安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450600200020220,居处地: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紫荆小区号。法定代表人:黄某某,联系电话: 0770-2801616。申请人对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4月5日作出的(20xx)桂06民终26号判决不服,申请再审。申请事项:1、恳求撤销(20xx)桂06民终26号民事判决书;2、判决确

2、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解除;3、判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已付购房款207304元;并支付利息600元。(暂计算,实际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xx年3月26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4、判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损失20000元。(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5、本案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担当。事实与理由:申请人在一审起诉、二审上诉的法律基本逻辑思路是:1、被申请人存在丢失商业信誉的事实;2、申请人已经依法行使了担心抗辩权;3、经合理期限,被申请人仍不复原商业信誉;4、故申请人依法行使了单方解除权,双方合同已经解除(况且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起诉前曾已经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

3、,有录音证明,只是对于返还钱数有争议而已,法院怎能驳回申请人确认合同已解除的诉讼恳求?);5、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合同已经解除的确认之诉,法院应当判决支持。但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驳回申请人恳求确认合同已经解除的诉讼恳求,是缺乏证据证明能驳回的,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详细体现在两个方面:1、申请人在一审、二审中已经供应的足够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已经丢失商业信誉,而一审不予处理,二审法院认为被申请人没有丢失商业信誉缺乏证据证明,也与申请人供应的证据能证明的事实相违反;2、本案申请人提起的是确认之诉而非形成之诉,而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及判决始终当作形成之诉审理及判决,本案原告在行使担心抗辩权后即行使了单方解

4、除权,合同已经解除(况且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起诉前曾已经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有录音证明,只是对于返还钱数有争议),而一审、二审法院驳回申请人恳求确认合同已经解除的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下面具体论述:一、申请人在一审、二审中已经供应的足够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已经丢失商业信誉,而一审不予处理,二审法院认为被申请人没有丢失商业信誉缺乏证据证明,也与申请人供应的证据能证明的事实相违反;1、被申请人丢失商业信誉证据一:被申请人存在虚假宣扬。1.1、被申请人在宣扬资料中称:“防城港的中高档写字楼供应整体规模仍旧偏小,核心区的写字楼市场将持续升温。”这与防城港的实际状况不符,本案标的物位于港口区,事实上港口区房地

5、产泡沫特别严峻,空置率特别高,不存在“仍旧偏小”“持续升温”“无重大影响”的说法。1.2、被申请人宣扬资料中宣称预料20xx年底防城港GDP总量1000亿,人均GDP突破6000美元,和实际状况不符,防城港市近十年中最高GDP年份为20xx年,总量588.9亿,20xx年不行能达到被申请人宣称的数据。1.3、被申请人宣扬资料中宣称标的物大厦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第一政务中心”、“第一商务中心”、“第一景观大道”等虚假广告。1.4、被申请人宣扬资料中用“最佳”,多处用到“第一”,这些肯定化的广告用语违反法律规定。1.5、在被申请人的宣扬资料中被申请人做出的免责声明“本广告图文仅供参考,最终

6、以政府批文及合同为准,开发商拥有最终说明。”申请人因信任被申请人广告宣扬而购买该房产,被申请人行为有意给申请人造成损失,应当属于合同法53条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1.6、被申请人在宣扬资料中的说明详细确定,对申请人确定购买该房产及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三条规定,被申请人上述宣扬应当视为合同内容,被申请人现在违反,应当担当违约责任。被申请人的宣扬资料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判决书认定是“整体坏境的介绍,较为笼统”是明显错误的,以上有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商会大厦宣扬资料证明。2、被申请人丢失商业信誉证据二:

7、被申请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向社会公开销售房屋。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于20xx年9月23日签订合作建房协议书,被申请人20xx年9月16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被申请人在和申请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时候,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担当责任。判决书认定被申请人“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范围之内”是错误的。3、被申请人丢失商业信誉证据三:被申请人以“避税款”为由收取了申请人40792元,收取后却“耍赖”拒绝承认收到该笔钱。3.1、申请人依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置业安排表履行了支付义务后,其中有一笔款项依照被申请人指定打入了第三方账户,但是被申请人不承认收到其中一笔款项。3.2、三张收

8、据上的全部字迹均完全一样,均为被申请人工作人员张晶晶所写,张晶晶是代表被申请人的行为,其法律效果应当由被申请人担当。3.3、申请人陈某某三张收据上的金额(40792元、64763元、101947元)和双方签订的证据补充3置业安排表上约定的(第一期40792元、预售证下来付64763元、第一期定金50000加其次期51749元。)完全对应,申请人是根据原被申请人约定的置业安排向被申请人支付三笔购房款。3.4、申请人陈某某的收据上三张均为张晶晶签字,再次证明,三笔款均为被申请人收取。3.5、在三笔款中争议的是40792元的这笔,这笔钱是打入了第三方(南宁市渝坤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4

9、50103200154219,居处地: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号航洋国际城号楼号。法定代表人:陈宁方。)账户中,在庭审中被申请人多次自认该第三方不是其代理商,故虽然收据上是写的“购房服务费”但事实上是不会存在中介费及其它费用,因为申请人和该第三方公司自始至终不存在任何中介服务协议,申请人也未接受到任何中介服务,(须要强调的是,申请人已经在南宁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控告该公司,据航洋国际物业反映从未出现过该公司在该注册地址。),最起先被申请人告知这笔钱是“避税款”,故打入第三方账户,申请人才同意打入第三方账户及接受在收据上载:“服务费”,综上;申请人是依照被申请人的要求把钱打入了第三方账户,无论第三方

10、账户是谁,申请人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法律应予以爱护。以上有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收据置业安排表银行交易单据证明。4、被申请人丢失商业信誉证据四:被申请人在20xx年5月5日同意申请人如是两天内到达被申请人售楼部,则无条件解除合同,全额返还购房款,申请人如期达到后,被申请人违约,只同意退还全部购房款的部分款16万6千。5、被申请人丢失商业信誉证据五:被申请人存在诈骗行为。20xx年5月5日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被申请人同意,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两天内赶到售楼部则无条件解除合同,全额返还购房款,申请人依照被申请人的要求两天内赶到了被申请人售楼部后,被申请人违约,同时存在诈骗行为。意图诈骗申请人,索要2万元的

11、“撤案费”,说是其转交给房管局,但事实上经申请人向房管局确认只要收取的只是300元。以上申请人提交录音证明。6、被申请人丢失商业信誉证据六:被申请人逾期交房。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交房期限是20xx年6月30日,只到20xx年8月10日第一次开庭时,仍旧未能交房,对方当事人当庭自认的确至开庭时也不能交房,自来水及燃气管道均还未安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交房。以上有申请人提交证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被申请人自认证明。二、本案申请人提起的是确认之诉而非形成之诉,而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及判决始终当作形成之诉审理及判决,本案原告在行使担心抗辩权后即行使了单方解除权,合同已经解除(况且申请人和被申

12、请人在起诉前曾已经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有录音证明,只是对于返还钱数有争议),而一审、二审法院驳回申请人恳求确认合同已经解除的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1、申请人已经依法行使了担心抗辩权。被申请人不恪守诚恳信用,丢失了商业信誉,依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准确证据证明对方有丢失商业信誉的,可以中止履行。”申请人不再依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办理按揭手续,有法律依据。以上有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录音和电话通话清单证明。2、申请人行使担心抗辩权后,经合理期限,被申请人仍不复原商业信誉,故申请人依法已经行使了单方解除权(况且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起诉前曾已经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有录音证明,只

13、是对于返还钱数有争议),合同已经解除。2.1、依据本案事实及现有证据,被申请人已经丢失了商业信誉,依据合同法第69条申请人有权行使担心抗辩权,有权中止办理剩余房款的按揭手续,申请人已经刚好通知了被申请人,但此后被申请人照旧没有复原商业信誉的任何行为,故20xx年5月5日电话中申请人已经要求解除合同、同时申请人的律师也发送了律师函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向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提起刑事控告,所以,申请人的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行为合法,合同已经解除。2.2、20xx年5月5日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被申请人同意,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两天内赶到售楼部则无条件解除合同,全额返还购房款。申请人依照被申请人的要求两天内赶到了

14、被申请人售楼部后,被申请人违约,同时存在诈骗行为。意图诈骗申请人,索要2万元的“撤案费”,说是其转交给房管局,但事实上经申请人向房管局确认只要收取的只是300元。但无论如何双方已经达到解除合同的协议,我国合同法上买卖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故录音是解除合同的存在的形式,双方仅只是对返还多少钱有争议,法院驳回申请人恳求确认合同已经解除的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以上申请人提交录音证明。3、一审法院存在严峻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但经申请人提出,二审法院即不予查清,也不予处理。3.1、 证据一:被申请人一审开庭时当庭提起反诉,在一审法院没有做任何处理,判决书也只字不提。依照民诉

15、法说明326条规定二审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3.2、证据二:本案被申请人有两位代理人出庭,判决书上只载明一位。本案中,被申请人开庭时出现两位代理人,一位是广西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某某律师,另一位是被申请人员工陈姓经理,在庭审中,被申请人员工自认两点对于被申请人不利的事实第一、本案争议标的物房屋,是先预售后取得预售许可证;其次、合同约定交付期限为20xx年6月30日,但直到20xx年8月10日开庭时该标的物仍旧不能交付。在判决中该陈姓经理,作为被申请人代理人尽然没有出现,其自认事实也未有出现。3.3、证据三:一审法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本案20xx年6月30日立

16、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20xx年10月30日后超过审限,20xx年10.8日后申请人及申请人代理人多次和主方法官联系,主方法官表示判决书仍未写好,但是当判决书送达到申请人时,判决时间尽然为20xx年9月28日,法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以上有申请人保存的通话录音证明,但为了顾全法律的尊严,本案中不予提交,如有必要,可以提交。3.4、证据四:一审判决认定基本领实不清,经申请人上诉提出,二审未予订正。3.4.1前文已经陈述的,不再重复。3.4.2本案开庭的庭审笔录记录错别字层出,漏记非常多,可见法庭看法特别潦草,申请人代理人已经细致更正。3.4.3邱永生律师是执业律师,在判决书中称其为实习律师,是错误

17、的。3.4.4判决书中被申请人基本信息营业执照注册号未载明,不规范。3.4.5一审判决书在“原告知称一段”,原本应为一段话却莫名成了两段,足以证明一审审判人员极度马虎。3.4.6判决书中称查明“交房日期为20xx年6月30日”,于事实不符,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为“20xx年6月30日前”3.4.7、本案开庭时间是20xx年8月10日而判决书中载为20xx年8月6日,是错误的,有开庭通知书证明。3.5、证据五:被申请人行为涉嫌诈骗罪,应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复原审理,但经申请人提出,一审、二审法院均不予置理。依法法院审理中发觉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

18、案件确认的事实将干脆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担当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复原审理,但经申请人提出,一审、二审法院均不予置理。3.5.1、涉嫌诈骗罪证据一:被申请人利用虚假宣扬,以欺诈的手段和申请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3.5.2、涉嫌诈骗罪证据二:被申请人诈骗申请人人民币207304元犯罪既遂。(其中欺瞒申请人人民币40792转到案外人账户,兹后,不承认收到该笔款项,收据上有南宁市渝坤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宁方签字,假如真为陈宁方所签,应定性为共同实施诈骗行

19、为,属于共同犯罪,应当一同被追究刑事责任。)3.5.3、涉嫌诈骗罪证据三:被申请人诈骗申请人人民币20000元犯罪未遂。综上,被申请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购房合同过程中,运用欺诈手段,骗取陈某某财物(其中207304元犯罪既遂,20000元犯罪未遂),数额巨大,被申请人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第224条与231条。以上有申请人一审所提交全部证据及申请人向南宁市青秀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和公安局提出刑事控告状证明。综上,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2款、6款,应当再审,据此特申请贵院依法订正原法院对本案的错误判决。此致广西高级人

20、民法院申请人:陈某某20xx年9月30日再审申请书 篇2再审申请人:蔡甲,男,岁,汉族,职工,住址。再审被申请人:某某公司。居处地:。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董事长。原审第三人:蔡乙,男,岁,汉族,住址。申请人因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定陶县人民法院(20xx)定商初字第175号民事判决书,特提起再审申请。再审诉讼恳求1、依法撤销定陶县人民法院(20xx)定商初字第175号民事判决书,将该案移交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驳回被申请人的诉讼恳求;2、涉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担当。事实与理由定陶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定商初字第175号民事判决书,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无证据与法律支持,属错误

21、判决。理由如下:(一)、本案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或者技术合作开发纠纷,属于学问产权案件,定陶县人民法院无管辖权。本案的案由是技术转让合同纠纷,判决适用的法律是合同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从技术供应协议书内容来看也属于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合作开发,依据我国民诉法以及最高院司法说明关于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本案应当有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定陶县人民法院无权管辖。(二)被申请人不是适格诉讼主体。申请人与吕某某、张某某等人签订技术供应协议书,而不是和某某公司,更不是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能作为适格诉讼主体。(三)申请人已经根据技术协议书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被申请人达到合同的预期目的。

22、申请人根据技术供应协议书的要求,完成自己的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20xx年2月1日原审第三人书面证明一份可以证明,并得到被申请人的认可。关于“布罗波尔”产品,目前没有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合同中也没有相关约定,定陶县人民法院仅仅依据被申请人的陈述就认定没有生产出合格产品,是严峻错误的。从本案来看,被申请人也没有供应任何证据证明依据申请人供应的技术生产的产品是不合格的。综上,定陶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违反了我国级别管辖的强制性规定,程序违法,判决内容无事实与证据相支持,属于错误判决。申请人依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再审申请,恳求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求!此致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

23、XXX20xx年9月14日再审申请书 篇3行政再审申请书标准格式申请再审人:申诉人为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申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实力的公民,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状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托付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被申请人:同上写法。(有其他当事人的,应当写明其他当事人在一、二审时的诉讼地位)申请再审事由:应详细明确。例:申请再审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项的,应结合案情简要且详细说明新证据证明的事项及推翻原裁判的事项;(三)项伪造主要证据的,要简述对原裁判造成的详

24、细影响或结果。再审诉讼恳求:应详细明确!即使写明白要求撤销原裁判第某条,亦应表述该条详细内容。例:要求撤销原裁判第某条,要求“增加赔偿数额万元”;或要求“被申请人担当违约责任万元”等。申请事实及理由:首先陈述案件事实,并以相关确凿的证据加以证明。在此基础上,可从以下方面阐述生效裁判的错误。通过供应新的证据,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事实基础,揭示原裁判所存在的证据冲突或证据不足、原判决或裁定适用法律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判决、裁定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归纳原裁判所存在的错误。此致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二零零年月日刑事申诉状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5、近亲属、托付律师)写明姓名、性别、诞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状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假如申诉人正在服刑,还应当写明判刑状况和服刑的处所。假如申诉人是未成年人,应在其项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以及与申诉人的关系等。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提出申诉。恳求事项:应写明详细的恳求事项,即恳求人民法院如何处理该案。申请人的详细的恳求事项应当依据详细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如量刑过重或适用法律不当,可依据详细状况,提出撤销原判、宣告无罪或者减轻惩罚;假如对民事诉讼部分提出申诉,申诉

26、人应就民事责任部分提出恳求,并依据详细状况写明赔偿责任及其详细数额。事实与理由:应简要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和审判结果,在此基础上依据案件详细状况,重点分析和阐述判决或裁定的错误,包括认定事实错误、法律适用错误以及程序错误等,阐述申诉恳求的正值性与合法性。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人民法院申诉人: 代书人:年 月 日附:1、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份;2、证据材料*份。行政申诉状申诉人:申诉人为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申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实力的公民,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状

27、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托付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行政判决(或裁定或调解)不服,提出申诉。恳求事项:简明扼要地提出恳求人民法院对本案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依法变更或撤销原裁判。事实与理由:首先陈述案件事实,并以相关确凿的证据加以证明。在此基础上,可从以下方面阐述生效裁判的错误。通过供应新的证据,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事实基础,揭示原裁判所存在的证据冲突或证据不足、原判决或裁定适用法律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判决、裁定。归纳原裁判所存在的错误,依据法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再审的详细恳求。此致*人民法院申诉人:代书人:年 月

28、日附:1、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等)复印件*份;2、证据名称、份数,证人姓名、住址。再审申请书(样式)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托付代理人: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托付代理人:第三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托付代理人:第三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托付代理人:再审申请人与再审被申请人、第三人、因纠纷一案,不服()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申请再审的事由: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一)、(二)、(四)、(六)项及其次款规定的情形。二、申请再审的恳求:(一)恳求依法撤销()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对本案提起再审;(二)

29、依法驳回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诉讼恳求;(三)本案全部费用由再审被申请人担当。三、申请再审的事实和理由:(一)原审程序违法。1、原一审程序违法。2、原二审程序违法。(二)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三)原判决认定的基本领实缺乏证据证明。综上所述,原判决认定案件事实缺乏证据支持、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应予撤销。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望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再审申请人的再审恳求。此致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申请人:年月日行政再审申请书申请人: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清算组法定代表: 金东勋,清算组组长联系电话:2835840,13504723918原单位所在地址:吉林省 延吉

30、市 长白路12-4号原企业性质:集体全部制经营方式:清算开户行:交通银行 延边支行帐号:271211601018150039702赔偿义务机关: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庚成日,院长所在地址:吉林省 延吉市二审机关:吉林省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人因错误执行赔偿一案,不服延吉市人民法院(20xx)延法赔字第1号确定书和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20xx)延州法委赔字第1号确定书,依据有关规定向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申诉恳求:1,恳求撤消延吉市人民法院(20xx)延法赔字第1号确定书和延边中级法院(20xx)延州法委赔字第1号确定书,并做出司法赔偿确定。2,恳求复原延边食品水产

31、公司水产贸易公司的原状,即赔偿我企业重新注册必要的一切有关费用共计6万元。3,恳求对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冷库复原原状,要求支付冷库的复原原状费用95万元。4,恳求赔偿延边食品水产贸易公司54名职工自失业到至今的工资8,652,960.00元和社会保险金(养老,失业,医疗)3642896.16元,共计12295856.16元。5,恳求赔偿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冷库和仓库非法拍卖到至今引起的出租费损失共计5,378,251.50元。6,恳求赔偿延边水产贸易公司试验室用品损失价值30万元。 7, 恳求赔偿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的9万元和法官贪污款。8,恳求赔偿延边食品水产贸易公司职

32、工精神损害金每人10万元,并要求延吉市人民法院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消退影响。9,恳求赔偿金从法院扣押延边水产贸易公司全部资产之日起计算。申诉理由:19XX年7月29日,延吉市人民法院没有任何执行依据的状况下排斥财产全部人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与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隐私签定拍卖冷库协议书,把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价值200万元的全部财产以自己定的58.5万元超低价格强制卖给了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故我延边食品水产贸易公司清算组依据国家赔偿法和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20xx)延州法审确字第2号确定书向人民法院恳求了赔偿。但一审法院以已过5年为由、二审法院以执行回转

33、为由驳回了我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清算组的国家司法赔偿恳求。现我延边食品水产贸易公司清算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恳求再审。 详细理由如下:一,延吉市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有错误延吉市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有执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未依法评估、虚假拍卖、违反法定程序、伪造法律文书、违法扩大执行范围,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超标的执行、超越执行权限、执行法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导致企业解体职工失业等等行为,详述如下:1,延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延吉市人民法院把(19XX)延经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没有送达给我公司的状况下执行了其判决书的9万元有争议货款。 延边州中

34、级人民法院(20xx)延州法审确字第2号确定书已经确认了以上事实。2,延吉市人民法院法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20xx年8月15日,延吉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崔永浩有关本案被吉林省和龙市法院(20xx)和刑初字112号刑事判决书以贪污罪判三年缓期5年。20xx年11月15日,延吉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崔永浩有关本案又被判4年有期刑。3,延吉市人民法院没有退还执行余款:从冷库拍卖款60万元里扣除我公司的实际欠款43.3万元,延吉市人民法院19XX年到20xx年至今始终没有退还的执行余款有16.7万元。4,延吉市人民法院排斥财产全部人;与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责 任公司隐私签定拍卖冷库协议书。19XX年7月2

35、9日,延吉市人民法院没有任何执行依据的状况下,与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隐私签定拍卖冷库协议书,把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价值达200万元的全部财产以自己定的58.5万元超低价格强制卖给了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20xx)延州法审确字第2号确定书上已经确认了以上事实。5,延吉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伪造法律文书:19XX年 8 月8 日,延吉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崔永浩和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延边州拍卖行一起在延吉市人民法院办公室里伪造了拍卖确认书。20xx年9月28日,其拍卖行受到惩罚,拍卖确认书也被延边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撤消。6,延吉市人民法院未依法评估:延吉市

36、人民法院排斥财产全部人;把延边食品水产贸易公司价值200万元的全部财产评估为724,339.00元(包括冷库)。20xx年11月15日,延吉市人民法院托付的重新评估价为 1,657,591.00元(但仍旧有漏掉的部分)。7,延吉市人民法院违法扩大财产执行范围,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延吉市法院把没有列入评估和拍卖范围的延边食品水产贸易公司的财产随意划给了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这些财产有;土地85.7,水产品加工车间、锅炉房(包括锅炉和附属设备)、供水房(包括水井和附属设备)、二楼氨液重力供液器房、试验室用品等等。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20xx)延州法审确字第2号确定书上已经确认了以上事实。8,

37、延吉市人民法院超标的执行:延吉市人民法院的(19XX)延执字350-2号裁定书称:依据延吉市法院(1996)延经初字105号民事判决书的132,761元,将延边州食品水产贸易公司价值200万元的全部财产?交有关部门拍卖。20xx年8月24日,延吉市人民法院依法撤消了该裁定书。9,延吉市人民法院超越执行权限:延吉市人民法院超过基层法院的执行管辖规定,既基层法院执行标的不能超过100万元的规定。20xx年重新评估的延边水产贸易公司价值达200万元。10,延吉市人民法院违反法定执行程序:延吉市人民法院在没有下达执行法律文书的状况下,违法执行了延边州食品水产贸易公司的全部财产。执行的四份判决书中,只有

38、延吉市法院(1996)延经初字105号民事判决书的132,761元事后补下了执行裁定书,而另三份至今仍没有具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延吉市人民法院在扣押、评估、拍卖、交接延边水产贸易公司的财产时没有根据法律规定通知被执行人参与,也没有根据法律规定造具财产清单。延吉市法院没有制作冷库全部权变更的任何法律手续。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20xx)延州法审确字第2号确定书上已经确认了以上事实。11,延吉市人民法院的违法执行行为导致企业解体:冷库是延边食品水产公司食品水产贸易公司的唯一的全部财产,因此延吉市人民法院对我公司冷库的.拍卖等于是拍卖整个延边食品水产公司食品水产贸易公司。1999年9月8日,延吉市工商管

39、理局以延边食水产贸易公司没能参与年鉴为由吊销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延吉市人民法院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非法拍卖,致使53名职工失业长达10年之久,导致职工1人死亡十几人离婚。12,延吉市人民法院先非法卖掉延边水产贸易公司的全部财产,过3个月后才补拍卖裁定书。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20xx)延州法审确字第2号确定书上已经确认了以上事实。13,延吉市法院没有依法确定进入破产程序,也没有依法解决我公司53名职工的拖欠工资、失业、保险和再就业等等问题。 以上的铁证事实中任何一项也完全符合国家赔偿的理由。二,原一审、二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执行回转为由驳回司法赔偿申请维持原判是没

40、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延吉市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说明第七条第一项第7目之规定驳回了我清算组的赔偿恳求。认为;案发过5年后申请国家赔偿是不妥的。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说明第七条第一款第4项规定;即诉讼法其次百一十四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消的,对已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的规定维持原判。二审认为该案件是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属法律规定的其它国家不担当赔偿责任的情形。(在这里特殊须

41、要关注的是;目前对法律条款的说明权在于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和二审机关的主审法官是否具有司法说明权待探讨。)原一审、二审判决的以上认定导致和延边中级人民法院(20xx)延州法审确字第2号确定书发生冲突。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20xx)延州法审确字第2号确定书确认了以下事实:再审申请书 篇4申请人:某某某,女,1939年5月23日诞生,汉族,退休工人,现住新乡市孟营新村。被申请人: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某某某,市长。申请人因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豫法行终字第00189号行政赔偿判决书的判决,特向你院申请再审。恳求事项:1、要求被申请人对强行违法拆除申请人位于新乡市康乐巷

42、21号234.75平方米的住房复原原状或原地安置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2、依法判令被申请人返还其强行拉走申请人的全部家庭财产。3、判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1420226元。事实与理由:一、原审判决认定了:“某某某被拆除的房屋面积为234.75平方米。申请人现在居住的房屋属他人名下的房产,新乡市人民政府十几年来对此问题没有澄清和解决,不能认定新乡市人民政府已对某某某进行了安置,新乡市人民政府应当对违法拆迁某某某234.75平方米房产全部予以赔偿。”二、就目前为止,申请人房屋被违法拆迁后的土地仍未开发,具备复原原状和原地安置的条件。原审判决在认定了被申

43、请人违法拆迁应对申请人进行全部赔偿的状况下,没有支持该项恳求,明显错误。 三、被申请人非法拆迁申请人房屋时,曾将申请人的全部家庭财产强行拉走,至今未还。原审不支持该项恳求,明显违反客观和法律。 四、因被申请人的错误申请执行造成了申请人某某某被错误的拘留十五天,给申请人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和损害。因此,被申请人应当对申请人赐予精神赔偿。五、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十几年来申请人几十次诉讼,上百次的上访,被申请人总是制造假的证据,想方设法的阻挠。其违法的行为给申请人的身心都造成的损害。致使申请人无法安家立业。期间共花去差旅费、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30万元。依法也应当由被申请人赔偿。综上所述

44、,原审判决被申请人仅支付申请人166750.65元,违反客观和法律。因为,166750.65元在今日的新乡市连100平方米的住房都买不到,如何能作为234.75平方米的赔偿?故此,特向法院申请再审,恳求法院支持申请人的各项恳求,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此致申请人:某某某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再审申请书 篇5申请再审人:_(一、二审诉讼地位),性别,_年_月_日诞生,_族,职业,居处(户籍地,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样的,同时写明现居住地,以下同)。(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全称、居处地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职务,以下同。)通信地址:_省_市(县)_区(乡)_街(镇)_号,邮政编码;

45、手机、办电、宅电。法定(或指定、托付)代理人:_(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托付代理人的,在此括号内注明与当事人的关系),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及居处。托付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明姓名、单位、职业。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的写法与申请再审人写法相同。被申请人:_(一、二审诉讼地位),基本状况、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的写法与申请再审人写法相同。原审_:注:原审其他当事人按原审诉讼地位表述,例如,一审终审的,列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等;二审终审的,列为“二审上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等。当事人基本状况、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的写法与申请再审人写法相同。原审法院及案号:一审_县(市、区)人民法院,(20xx)_民初字第_号;二审_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_民一终字第_号。(经再审的同样列明)申请再审人_与被申请人_因_纠纷一案,不服_中级人民法院于_年_月_日作出的_号已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恳求事项1、撤销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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