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司局文件.docx

上传人:l*** 文档编号:19841162 上传时间:2022-06-1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31.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土资源部司局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国土资源部司局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土资源部司局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土资源部司局文件.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国土资源部司局文件 国土资源部司局文件 国土资勘发199811号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有关问题 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矿厅(局)、海南省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管办: 依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方法和国土资发199820号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书、审批表及审批通知书格式的通知,为规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工作,现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有关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有关问题的规定 (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矿产开发管理司章)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矿权 审批 规定 通知 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印制 附件: 探矿权采

2、矿权转让审批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关于转让申请的受理 1.转让审批机关在受理转让申请之前,应核点申请材料的数量、来源、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转让申请材料除包括转让申请书及要求附具的证明材料、证件、文件的复印件、转让合同文本外,还应附转让申请报告,说明转让的原由,以使审批机关对转让项目有个总体的了解。 2.转让一个探矿权的部分勘查区域或采矿权的部分开采区域时,须先征得原登记机关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探矿权或采矿权的变更分立登记后,再向转让审批机关提交转让申请。 3.申请转让的探矿权或采矿权的有效期已不足以完成转让申请审批或不足以开展相应勘查、开采工作的,转让申请人可同时或提前向(原)勘查或采矿登记机关申请

3、办理持续登记。 4.转让申请人在提交转让申请材料的同时,应提交受让人申请的全部材料。在审查转让申请时,也同时审查受让人的登记申请。 5.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关于审查与签批 审批程序包括审查、审核和签批三个程序。审查的内容主要是转让条件、探矿权人或采矿人义务的履行状况、转让合同书的关键条款及受让人的资质条件等。转让申请人或受让人有一方不符合全部规定条件的,均不能获准转让。 (一)探矿权转让申请的审查 1.转让探矿权必需同时符合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方法第 五条规定的五个条件。 2.“在勘查作业区内发觉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须由转

4、让申请人提交相应的地质资料、矿产资源勘查报告或经批准的储量报告作为证明。必要时可由转让审批机关向下级地矿行政管理机关行文核实。 3.“完成最低勘查投入”,须由转让申请人提交工作量清单和单位会计报表作为证明。必要时可由转让审批机关向原登记机关或下级地矿行政管理机关核实。 4.“探矿权权属无争议”,须由转让审批机关向下级地矿行政管理机关核实。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探矿权运用费、探矿权价款”,转让申请人须提交付款收据或收据复印件加盖收款登记机关印章作为证明。1998年2月12日前获得探矿权的除外。 6.转让属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转让申请人须提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机关的评估结果确认书

5、。转让属非国家出资的探矿权,须由转让申请人提交勘查出资证明。 7.转让的探矿权为再次转让的,转让申请人须提交上一次转让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8.转让申请人与受让人草签的探矿权转让合同,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转让人和受让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 (2)标的,即探矿权名称; (3)对标的的详细描述。包括勘查许可证证号、发证机关、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数据、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及工作程度等; (4)双方拟定的转让价格或收益安排比例;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买(卖)断的要明确一次或 分期履行、履行的时间、结算方式等; (6)受让人对将接着履行探矿权人的义务的承诺; (7)违约责任

6、; (8)必要的说明。 9按勘查登记的规定审查受让人的资质条件。 (二)采矿权转让申请的审查 1.转让采矿权必需同时符合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方法 第六条规定的4个条件。 2.“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须由转让申请人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报告和投产以来各年(包括当年)的销售纳税单。 3.“采矿权权属无争议”,须由转让审批机关的下一级地矿行政管理机关出具证明。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运用费、采矿权价款”,转让申请人须提交付款收据或收据复印件。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对于资源补偿费,须由转让申请人提交收费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对于资源税,由转让申

7、请人出具完税证明。 6.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的采矿权,转让申请人须提交评估结果确认机关的评估结果确认书。转让的采矿权属非国家出资的,须由转让申请人提交有关的出资证明。 7.转让的采矿权为再次转让的,转让申请人须提交上次转让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8.转让申请人与受让人草签的采矿权转让合同,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转让人和受让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 (2)标的,即采矿权名称; (3)对标的的详细描述。包括采矿许可证证号、发证机关、矿区范围的座标、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及开发利用状况等; (4)双方拟定的转让价格或收益安排比例;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买(卖)断的要明确一次或分期

8、履行、履行的时间、结算方式等; (6)受让人对将接着履行采矿权人的义务的承诺; (7)受让人对接着按经审批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生产的承诺; (8)违约责任; (9)必要的说明。 采矿权转让申请人与受让人在转让之前,应就各有关方面做好交接工作。采矿权一经转让,受让人将行使由此权产生的一切权利和履行全部义务,包括转让之前原采矿权人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义务和担当法律责任。此项应明确写入双方合同之中。 9.按采矿登记的规定审查受让人的资质条件。 三、关于通知与变更发证 1.转让审批机关完成转让审查后,向转让申请人和受让人同时发出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审批通知书,并抄送原发证机关。 2.获得批准转让的,

9、转让申请人与受让人依据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向相应的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重新发证。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表是转让审批过程中的内部工作用表,必需按要求填写,并归档保存。 转让审批机关对每一项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审批的有关资料,均应妥当存档备查。省级转让审批机关应于每年1月份将上年的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审批状况向部专报。 国土资源部司局文件 国土资源部司局文件 国土资源部文件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6号文件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文件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文件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文件 关于国土资源部 考察国土资源部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策划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