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文件.docx

上传人:l*** 文档编号:11750340 上传时间:2022-04-2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30.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文件.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文件 国土资发2007 220号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文件 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管理局),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办、委):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饲养方式和结构发生了很大改变,规模化养殖对用地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实行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看法(国发200722号)和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独创电20071号)精神,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发展,现就用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筹规划,合

2、理支配养殖用地 (一) 县级畜牧主管部门要依据上级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畜牧业生产基础、农业资源条件等,编制好县级畜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及其用地的数量、布局和规模要求。 (二) 在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修编的状况下,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实行一事一议,依照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做好用地论证等工作,供应用地保障。下一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统筹支配,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满意用地需求。 (三)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激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3、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须要,预留用地空间,供应用地条件。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主动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合理确定用地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将用地变更为非农业建设用途,防止借规模化养殖之机圈占土地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 二、区分不怜悯况,实行不同的扶持政策 (一)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夫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根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

4、夫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根据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贮存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 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所需的用地安排指标,今年要从已下达的安排指标中调剂解决,以后要在年度安排中予以支配;占用耕地的,原则上由养殖企业或个人负责补充,有条件的,也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实施的投资项目予以扶持。 三、简化程序,刚好供应用地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5、、农夫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夫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主动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动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

6、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根据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全部权人和原运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刚好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依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爱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四、通力合作,共同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落实 (一) 各地要

7、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状况,仔细调查探讨,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细化有关规定,主动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做好服务。 (二)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合作,刚好探讨规模化畜禽养殖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应政策和措施,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健康发展。 (三) 各地在实行本通知中遇到的问题,要刚好报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文件 教化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文件 国土资源部司局文件 国土资源部司局文件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6号文件 关于国土资源部 考察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文件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6页 共6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策划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