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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一:天津工业大学关于修订天津工业大学关于修订 20162016 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培养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和实现培养目标基本要求的实施方案,是落实学校办学思想、彰显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学校组织教学的依据,也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性文件。修订 2016 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24 号)为指导,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 年) 、 普通高
2、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规范,参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工程专业认证标准、市教委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4104 号)和2014 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体现人才培养的新观念、新标准和新要求,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充分调研、科学论证,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二、基本原则二、基本原则(一)先进性。树立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根据本科专
3、业人才培养目标,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先进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经验,在继承的基础上,跟踪学科发展前沿,融入教学改革成果、在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评价方式等方面大胆探索,形成层次清晰、模式多元、制度配套、保障有力的本科专业培养体系。强化专业特色,着力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二)科学性。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为人才培养的根本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专门人才培养。坚持以生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处理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主干学科与相邻学科、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课内学分与
4、课外学分等方面的关系;拓展、整合课程资源,优化课程逻辑结构,实现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素质拓展的有机结合,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三)规范性。依据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科学构建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形成满足人才培养需要、支撑专业建设、符合专业规范、专业综合评价和相关专业认证标准要求的教学文件。三、修订重点三、修订重点(一)确立目标定位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定位,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在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 年) 相应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核心
5、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的基础上,注重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彰显专业特色。(二)明确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根据人才培养定位,明确、细化本专业毕业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实现对培养目标的支撑。正确处理知识、能力、素质三者的关系,在重视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加强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使学生具备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整合、优化课程体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 年) 中相应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及本专业特色,按照“必要、集约、最佳”的原则,对课程体系进行全面的
6、整合和优化,更新优化教学内容,科学合理地安排课内外学时和学分比例,保证课程间的逻辑延续性和整体结构完整性,构建支持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支撑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的课程体系。(四)强化实践育人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把实践育人工作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出发,统筹优化、系统设计实践育人教育教学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制订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优化实践教学环节,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方式和途径,构建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 ,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 15%,理
7、工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 25%。(五)落实特色人才培养教改试点班(包括卓越工程师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优秀经济类人才培养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等)依据有关规范或认证标准,制定独立完整的本科培养方案,落实特色人才培养。四、具体要求四、具体要求(一)培养方案框架及主要要求1.标题专业名称(中英文) ;专业代码2.培养方案说明(1)培养目标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在对本专业的社会需求状况、专业的学科支撑情况等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 参照教育部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规范及“专业认证通用标准”等要求,结合我校本专业的优势和特色
8、制定。格式如下:“本专业培养掌握(等方面的)知识,具备(等方面的)能力,能在(等部门/领域、单位/岗位)从事(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2)培养要求包括本专业学生应具备的基础科学知识,应掌握的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及相关学科的知识,具有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达到的计算机信息处理水平与外语水平等。参考内容、格式如下: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方面)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分析方法/设计方法/技术;具有()的基本能力/初步能力;熟悉()
9、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需求;具有一定/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3)主干学科指本专业范围内所涉及学科中赖以支撑并起主导作用的学科,是本专业在学科意义上得以独立存在的主要依据。(4)核心知识领域指本专业所涵盖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5)核心课程指本专业为达到基本规格要求、确定不同服务方向所具有的决定意义的课程,均为必修课。(6)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指课程实习(课程设计) 、专业实习(生产实习) 、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的内容、时间安排及进行方式。(7)主要专业实验指本
10、专业为达到基本规格要求,所设置的具有的决定意义的实验。(8)修业年限四年。(9)授予学位指本专业毕业后所授予的学士学位名称。3、学历表、各类课程学时和学分分配表、实践环节安排表、应修各类课程学分统计表、指导性教学计划表。(二)课程体系设计要求1.课程体系按照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同类课程组成课程模块,不同课程模块组成课程体系。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包括通识课程模块、学科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1)通识课程模块该模块分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全校任选课)两类。通识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数学及自然科学基础、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外语、计算机基础、体育等方面的课程,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学生基
11、本理论和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和人文精神的培养和身心健康,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学时要求由学校统一规定。通识选修课(全校任选课)是体现理、工、文、法、经、管、艺等多学科知识的课程,培养学生多样化的思维方式,促进学生多学科知识的相互交叉和相互渗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该类课程按照学科类别,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以全校任选课的形式面向全校学生开设。(2)学科基础课程模块包括学科基础理论和技术基础等方面的课程,面向相应学科内各专业,主要任务是奠定学生学习专业理论和技术的基础,属于必修课,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学时要求由开课单位与相关学院、专业共同商定。若重组和取消某一门基础课,应
12、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论证。学科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应与专业发展相结合,处理好与专业课程的衔接关系。(3)专业课程模块该模块分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类。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专业方向课是根据学生就业或继续深造的不同志向,提供不同专业方向的课程模块,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专业选修课是专业知识加深与拓展类的专业任选课程。分专业方向的专业,在设置专业选修课时,应根据不同专业方向的要求设置不同的专业选修课程模块供学生选修。该模块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学时要求由相应学院和专业规定。2.有关要求(1)针对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的实现,优化课程体系。处理好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与专业基
13、础课程、专业(专业方向)课程各课程模块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先修课程和后修课程的关系,处理好课内与课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注重个性发展,灵活设置特色专业方向和各类限选、任选等选修课程;根据本学科领域的技术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提高教学起点,注意知识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与先进性;注重科研与教学紧密结合,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之中,设置学科前沿课程、学科体验实验;严格坚持因需设课,坚决避免因人设课。(2)制定课程设置与培养规格要求的对应关系表利用课程设置与培养规格要求的对应关系表,说明培养规格要求中学生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达成与培养计划中课程的相关性及对应关系。(三)实验、实践教学体系设计实验
14、、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和实践活动。1、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课内实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电工实践、电子实践、金工实习、课程设计、市场调研、军事技能、专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属于必修实践环节。2、实践活动包括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与制作活动、专业社团活动、创业活动、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学生自主完成的实践活动,学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能力和特长选修。实践活动可不体现在教学计划中。(四)学分、学时要求1. 学分计算方法理论课(含课内实践)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每 15 学时计 1 学分,体育课每 30 学时计 1 学分,集中实践环节每周计 1 学分,实践活动的学分计算办法另行规
15、定。2. 各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 4 年。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学时、学分要求见表一。表一:各学科门类学分、学时总体要求学科类别总体要求工学理学艺术学经济学 管理学文学 法学理论课程(含独立设置 的实验课)教学总学时 一般为25002300230023002300实践学分(含课内实验 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5%25%15%15%15%学时学 分要求总学分180170170170170专业课不低于 30 学分;专业选修课不低于 10 学分,各专业开设的专业选修课学分数应达到规定学生修习学分的 2 倍以上。通识选修课(全校任选课)不低于 10 学分;理工类学生应选修不少于 6 学分的经济管理、人文社科和艺
16、术类课程,文法经管类学生应选修不少于 6学分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课程,艺术类学生应选修不少于 6 学分的经济管理、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课程。(五)校级主要课程、实践环节设置要求通识必修课程和部分实践环节课程的开设学时(周数) 、学期由学校统一规定,各专业在修订教学计划时,不得更改,一些课程可以在规定学时范围内进行选修。(六)双语课程要求生源为英语语种的专业须在基础课程模块或专业课程模块中至少安排一门双语课程,并在指导性教学计划表中相应课程名称后加“*”标记。(七)集中考试课要求每学期的集中考试课门数最多为 4 门,在指导性教学计划表中相应课程名称后加“J”标记。(八)周学时为保证学生各学期学习量均衡,周学时一般控制在 2428 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