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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规划定位、功能及规划结构1第三章 土地使用性质1第四章 土地开发强度2第五章 道路交通规划3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4第七章 市政设施规划4第八章 综合防灾规划5第九章 环保环卫规划5第十章 控制管理规划7第十一章 附则81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第 1.11.1 条条 第二工业园是娄底市重点打造的生态工业园区,为科学指导第二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营造功能分区明确、用地结构清晰、社会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完善的投资、生活环境;满足城市健康、持续的发展要求,为规划管理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编制本规划。第第 1
2、.21.2 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5 年修订);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8、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2011 年修改);9、娄底城市各项专项规划;10、娄底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正发20121 号);11、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3、(娄政发201613 号);12、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1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升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用地编制指南的通知;1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15、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16、现状地形图及相关文件资料。第第 1.31.3 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区范围为西起吉星路,北至冠槽街,东至北环路、南到娄涟大道,规划区总面积约 5.90,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5.71 平方公里。第第 1.41.4 条条 文本适应于第二工业园区范围内 5.9 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
4、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第第 1 1. .5 5 条条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附件三部分。其中图件由图纸及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收入附件,文本与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同时使用,二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1.61.6 条条 本规划文本条文中带下划线部分为本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指导性内容;未涉及的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湖南省以及娄底市的有关技术规定。第第 1.71.7 条条 文本经批准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更改。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定位、功能及规划结构规划定位、功能及规划结构第第 2.12.1 条条 规划定位:中小高科技
5、企业孵化及薄板上下游延伸产业园区,以产业集聚为主要特征,以先进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以工业标准厂房为特色,配套建设商贸物流、管理、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为辅的高科技生态工业园区。第第 2.22.2 条条 规模控制:总人口规模 0.6 万人,建设用地规模 5.7 平方公里。第第 2.32.3 条条 规划结构:“一园、二轴、两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一园”是指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工业园;“二轴”是指城市主干道吉星北路发展轴和城市主干道华星路发展轴;“两区”是指中小企业孵化区和薄板上下游产业区。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性质第第 3.13.1 条条 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和分类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
6、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的规定。各地块土地使用兼容性具体见附表一。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m)占城乡用地比例2大类中类小类(%)建设用地587.1399.44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571.2696.75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5.872.69HH2 H21铁路用地15.872.69非建设用地3.320.56E1水域3.320.56EE2农林用地-城乡用地590.45100.00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用地代码大类中类小类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m)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居住用地7.061.24 R R2二类居住用地
7、7.061.2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800.31 A A2教育科研用地1.800.3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3.235.82B1商业用地23.344.09B2商务用地9.521.67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370.06BB4 B41加油加气站用地0.370.06工业用地380.866.66M1一类工业用地145.1425.41MM2二类工业用地235.6641.25仓储用地6.321.11 W W1一类仓储用地6.321.1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09.1919.11S1城市道路用地108.2118.94SS4交通场站用地0.980.17公用设施用地3.760.66供应设施用地1.320
8、.23 U1 U12供电设施用地1.320.23环境设施用地2.040.36U21排水设施用地1.780.31U2U22环卫设施用地0.260.05安全设施用地0.400.07UU3 U31消防设施用地0.400.07绿地与广场用地29.125.1G1公园绿地11.191.96GG2防护绿地17.933.14H11城市建设用地571.26100.00第第 3.23.2 条条 在改造与开发的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与特殊要求,确需要变更规划用地性质时,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大类性质禁止变更;中类性质变更需要有相关分析论证,经专家评审和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变
9、更;小类性质变更必须经过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第第 3.33.3 条条 在以街坊、地块为整体成片开发时,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所限定的街区不得进行变更,还必须保障主要支路与上等级道路的交通联系。支路所限定地块的变更,必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但其建设规模必须符合图则中所规定的指标总量控制要求和本文本的有关规定。3第第 3.43.4 条条 建(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其使用性质应同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其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不符时,必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第 3.53.5 条条 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变更及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后的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不相符时,必须经
10、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并符合“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工业园控制性指标一览表”的控制指标要求。第四章第四章 土地开发强度土地开发强度第第 4.14.1 条条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改建、扩建和新建后的绝对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绿地率均不得超过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区控制性指标中规定的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的限制要求。第第 4.24.2 条条 全区建筑物高度应满足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区控制性指标中规定的建筑物的高度控制要求。第第 4.34.3 条条 规划区内建筑离界必须符合消防、日照、工程管线敷设等方面要求。第第 4.44.4 条条 任何建筑的间距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日照
11、、消防、卫生、管线埋设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第五章第五章 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第第 5.15.1 条条 各街坊、地块周边道路网系统、交通设施、配建停车位、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图则的要求。第第 5.25.2 条条 道路红线之内的用地为交通设施用地(包括上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道路交通设施用地。第第 5.35.3 条条 道路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形、防灾、街坊排水和工程管网的布线等要求,统一采用黄海高程系统。道路纵坡应尽量保证在 0.3%5之间。第第 5.45.4 条条 本区内的公交站点的安排应结合图则内容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项设计。公交车辆在城市主次干道上的停靠采用路边式停靠。第
12、第 5.55.5 条条 公共活动场所、人行道、地下通道等地段应考虑无障碍设计。第第 5.65.6 条条 因建设需要,地块性质或建筑容量进行调整时,配建停车位也须作相应变动。第第 5.75.7 条条 规划公交首末站一处,根据娄底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规划 (2014-2020)要求,规划在创新三街和耀春路交叉口西南侧设置一个公交首末站,占地约 2000 平方米。加油加气站:规划一个加油加气站,占地面积约 0.36 公顷。具体见下表:序号名 称用地面积(公顷)地块编号位 置1环线 B 加油加气站0.36C-51北环线、耀春路2公交首末站0.20C-19创新三街、耀春路总计0.56第第 5.85.8 条
13、条 本区道路系统由快速路(74 米)、主干路(42-60 米)、次干路(24-42 米)以及城市支路(16-24 米)四级组成。见下表:道路网密度一览表规划区内规划主要道路情况一览表序号路名类别走向起讫点长度(米) 路宽(米)1吉星路主干道南北创新三街-娄涟大道157560项 目道路分类道路长度(km)路网密度(km/k)快速路1.750.30主干道5.530.94次干道5.630.95支 路17.062.89规划区总面积(5.9k)合计29.975.0842创业一路支路南北创新三街-创新一街1160243创业二路支路南北创新三街-创新一街1160424创业三路支路南北创新三街-创新一街116
14、0245华星路主干道南北创新三街-娄涟大道1575606创业四路支路南北创新三街-娄涟大道1575247耀春路次干道南北北环路娄涟大道1942428创业五路支路南北创新二街-娄涟大道787249北环路快速路南北耀春路娄涟大道17467410娄涟大道主干道东西华星路-北环路23766011创新一街支路东西吉星路-北环路42042412创新二街支路东西吉星路-北环路39262413群乐街次干道东西勤丰路-北环路36924214创新三街支路东西吉星路-北环路308524第第 5.95.9 条条 本区除娄涟大道与吉星北路、华星路、北环路交叉口采用立交外,其余各交叉口采用展宽式交叉口形式,城市主次干道交
15、叉时采用交叉口色灯控制形式。第第 5.105.10 条条 城市主干路两侧严格控制机动车出入口的开口,除消防紧急通道外,原则上不允许单位在城市主干路两侧直接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第第 5.115.11 条条 道路红线范围内用地为道路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第第 5.125.12 条条 规划范围内不同用途建筑物在改建、扩建和新建时,必须配建停车场(库)。第第 5.135.13 条条 规划区内共规划公共停车场 2 处(两个社会停车场) ,具体见下表,商业设施和大型公共建筑物及住宅小区均应按有关国家规范配建足够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以满足
16、停车需求。公共停车场规划一览表公共停车场规划一览表序号名 称地块编号用地面积() 位 置备 注1社会停车场C-05798创新三街、创业四路社会停车场2社会停车场C-267001群乐街街、创业四路社会停车场第第 5.145.14 条条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按地块指标控制图规定方位执行。第六章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第 6.16.1 条条 变电站、公厕垃圾站等为本规划涉及的主要配套公用设施,具体分布按附表执行。规划区所规定的配套设施,如变电站、公厕等公益性公共设施,在地块开发建设中一律不准取消,其他按人口配套的经营性公共设施,如诊所等服务项目,视实际需要和市场调节机制,按城市居住
17、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年版)的要求配置。第第 6.26.2 条条 规划农贸市场 1 处,相关指标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农贸市场用地一览表序 号名 称地块编号用地面积() 位置1忠实农贸市场B-2511551创新一街、华星路第第 6.36.3 条条 规划完全小学 1 处和科研用地 1 处,相关指标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教育科研设施用地一览表 序号名称地块编号用地面积(公顷)位置备注1工业园小学A-102.87规划区西侧完小2科研用地C-291.80创业四路、创新二街科研第第 6.36.3 条条 本规划区是以工业用地为主的城市功能区,其中中学、医疗等公共设施配套在相邻的梅子湾片区和东部新区解决
18、。第第 6.46.4 条条 在进行较大范围的成片开发时,地块内配套公用设施的位置经规划主管部5门批准后,可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作适当调整,但其项目、数量、用地及建筑面积均不得小于规划中的规定。第七章第七章 市政设施规划市政设施规划第第 7.17.1 条条 给水工程规划1、规划区内最高日用水量为 2.5 万立方米/日。2、规划区用水近期和远期均来自娄底市二水厂。第第 7.27.2 条条 排水工程规划1、规划区的排水体制定位分流制排水,划分为四个排水分区,以创业一路、华星路和创业五路为界共分为四个排水分区。排水一区:创业一路以西用地为排水一区;雨水由北向南排入城市道路管网后最后排入高登河;污水经市政
19、管网后接东部新区新建提升泵站后排入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水二区:创业一路以东、华星路以西为排水二区;雨水由北向南、自东向西排入高登河;污水经市政管网后接东部新区新建提升泵站后排入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水三区:华星路以东、创业五路以西用地为排水三区;雨水由北向南、自东向西排入城市道路管网;污水经创业四路后接铁路北侧截污干管后再接东部新区新建提升泵站最后排入梅子湾片区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水四区:创业四路以东、群乐街以北、耀春路以东用地为排水四区;雨水由北向南、自东向西排入城市道路管网再经娄涟大道后排入新规划的污水处理厂。第第 7.37.3 条条 电力工程规划1、电力负荷预测:规划区用电负荷约为
20、29.47 千伏安。2、高压走廊规划:规划区域内电网电压等级为4级:220KV、110KV、10KV、380/220V, 规划区内部有4条南北向的220千伏高压线穿过,豹华线沿创业三路、群乐街穿过用地中部,民华线从创业三路从用地中部穿过,民吉线和民吉线采用架空形式沿耀春路街由北向南布置,除此之外尚有100KV豹九线从创新一街穿过。规划区内电源为新规划的工业园变电站,占地面积约20亩,为220KV变电站。第第 7.47.4 条条 燃气工程规划1、气源规划:规划区以天然气作为主要气源,液化石油气为补充。2、居民耗热定额指标确定:规划区远期居民耗热定额取 2500 兆焦/人年。3、供气规模:规划人口
21、按 0.6 万人计算。本规划区年平均总用气量为:1950 万兆焦/年。年平均日用气量为 5.34 万兆焦/日。4、管网系统规划内的天然气由天然气门站供给。采用中压一级管网系统,直接由中压管配气,经用户调压站供气。第八章第八章 综合防灾规划综合防灾规划 第第 8.18.1 条条 防洪规划1)防洪标准规划区城市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农村地区主要建筑的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不低于1020 年一遇,校核洪水不低于 3050 年一遇。第第 8.28.2 条条 消防规划1)消防站规划布局规划在群乐街与创业二路交叉口西南角布置城市普通一级消防站一个,规划用地面积4000 平米。2)消防通道规划当建筑物的沿
22、街部分长度超过 150 米或总长度超过 220 米时,应设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净高与净宽均应大于或等于 4m。 沿街建筑应设连接街道和内院的通道,其间距不大于 80 m(可结合楼梯间设置)。消防道路宽度应大于等于 3.5 m,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4 m。尽端式消防道的回车场尺度应大于或等于 15 m15 m。高层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或沿两长边设消防车道,同时应保证登高梯架的间距。63)消防栓规划室外消火栓根据需要沿街道布置,每个交叉口均须布有消火栓,其间距不宜超过 120 米,当街道宽度超过 60 米时,宜在道路两边同时设置消火栓,消火栓距路过不应超过 2 米,距建筑物外墙不少于 5 米
23、。消防设施规划一览表序 号名 称地块编号用地面积()备 注1消防站B-174000城市一级第第 8.38.3 条条 人防规划新建楼高十层以上或基础埋深超过三米,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抗力等级 6 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多层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 4%-5%的比例修建抗力等级 6B 级防空地下室。其它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 2%-3%的比例修建抗力等级 6 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和减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抗力等级。第九章第九章 环保环卫规划环保环卫规划第第 9.19.1 条条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1、垃圾量预测:规划期末规划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医
24、疗垃圾的总产生量为 5.9 吨,垃圾量预测一览表人口(万人)生活垃圾(吨)餐厨垃圾(吨)医疗垃圾(吨)规划区0.65.40.480.02第第 9.29.2 条条 环卫工程设施规划规划布置垃圾收集站 7 处,垃圾收集站用地内设置公共厕所,并兼有其他环卫设施功能,如环卫停车场等。具体位见垃圾转运设施规划一览表。垃圾中转站外观应美观,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操作应实现封闭、减容、压缩。公共厕所 500 米左右设置一处,附设于周边地块公共建筑内部。消火栓沿道路布置,间距不应超过 120 米,道路路幅宽度超过 60 米时,应在道路两侧设置,其它道路上单侧布置。本规划未涉及的其他配套公用设施参照国家相关规范
25、执行。本区定位为高品质生态居住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用地均要求配套建设有公厕和小型垃圾收集站,为保证片区内街道的整体风貌和城市景观,避免环卫设施对街道界面城市景观产生影响,规划中对这类环卫设施并不控制用地,要求各地块在开发时自行选址配套建设。垃圾收集站规划一览表:序号用地面积(公顷)所在地块编号位置10.3B-10创新一街以北,创业二路以西20.3B-12群乐街以北,创业二路以东30.3C-30群乐街以南,创业五路以东40.4C-45创业一街以南,耀春路以西50.4C-49创新三街以南,耀春路以西60.4C-60创新二街以南,北环线以西70.4C-67创业五路以西,娄涟大道以北第第 9.39
26、.3 条条 环境保护分区为确保规划区的环境不因开发建设而发生不可修复的破坏,保证规划区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相关规划要求将规划区划分为一类环境保护区、二类环境保护区、三类环境保护区,并划定7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针对不同的环境保护区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目标。达到合理利用与控制环境容量、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目标。环境分区及环境质量标准用地功能区大气环境质量昼间噪声(dBA)夜间噪声(dBA)环境保护级别大型公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5
27、040生态保护区居住、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5545一类环境保护区商业及商业居住混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6050二类环境保护区工业区、仓储物流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6555三类环境保护区铁路和主要道路7055第十章第十章 控制管理规划控制管理规划第第 10.110.1 条条 地块划分1、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以干道划分,支路分区,连路分块。地块可以根据开发建设的需要进行再次细分或合并,这样有利于适应土地经营的灵活性和实施管理。规划以吉星北路、华星路等主要道路为分界,并依据功能的不同共划分 B、C 区 2 个编制片区。其中: B 区为华星路以西、吉星北路以
28、东的中小企业孵化区;C 区为华星路以东薄板上下游产业区。2、地块编号结合支路、自然界线、土地权属情况和出让要求,在上述地块内进行地块细分,并确定细分地块编码。细分地块编码采用三级编码方式,在地块编码的基础上增加细分地块代码,即由编制区代码地块代码细分地块代码组成。规划共划分细分地块 105 个。3、地块面积每个地块的划分以用地使用功能及有利于开发建设为原则,用地一般以道路及用地性质划分,一般利用道路及用地边线划分。地块总面积一般反映地块总征用地面积。如本次规划确定的地块用地面积控制指标,若因计算口径原因与已出让土地实际情况不符的,应以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为准。第第 10.210.2 条条 建设用
29、地性质控制1、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为地块的主导性质,其确定以规划的功能要求为依据。用地性质不含兼容土地使用性质,兼容土地使用性质可查阅土地使用相容性一览表。本次规划用地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用地分类。地块开发建设过程中,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应符合本规划规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在各地块兼容性许可范围内确定兼容性质,土地使用性质如需在兼容性许可范围外变更,须报本次规划原批准部门进行核定。2、土地使用相容性说明本次规划确定了每一块用地的主导使用性质,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不能轻易更改,但考虑实际情况,土地使用性质有其兼容性,一定条件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以适应市场
30、经济条件下所进行的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使规划具有较强应变性和可行性,不断满足形势变化对城市建设的需要。第第 10.310.3 条条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1、容积率容积率为规划地块建筑总面积与地块净用地面积之比,本指标体系给出容积率指标的上限。规划区开发强度最高的为群乐街两厢、创业二路两厢以及吉星北路东侧的商业用地,8建议容积率 2.5 以下;新规划的居住区地块容积率控制为 1.52.5;工业用地容积率要求一般控制在 0.82.5;仓储用地容积率要求控制在 0.62.0。2、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为规划地块建筑基底面积与地块净面积之比,本次给出建筑密度上限。行政办公建筑密度控制在 35以内;商业服务建筑
31、密度控制在 55以内;工业建筑密度可控制在 3550;规划中将住宅建筑控制在 30以内。具体指标和调整原则可按照文本的规定执行。3、建筑限高为地块建筑物最高控制线,规划给出指标上限。规划区内景观制高点为创业二路和吉星路两厢的商业区,以烘托中心的气势,形成鲜明的地区形象,建筑高度限高为 50 米;一般居住区建筑层数主要为 4-8 层,穿插布置 12 层以上的住宅塔楼;商业写字楼塔楼建议平均层数 12 层以上。4、绿地率绿地率指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与地块净用面积之比,绿地包括地块内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道路红线外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规划给出绿地率下限。5、人口容量人
32、口容量为地块内从业或居住人口数量,规划给出该指标上限。第第 10.410.4 条条 建筑控制1、建筑间距的规定(1)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要求,并结合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而确定。(2)规划范围内建筑间距及退后用地界线应符合有关规定。2、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1)参考城市标准,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的规定:建筑主要朝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最小距离控制表高度范围(米)城市主干道(米)城市次干道(米)城市支路(米)多层、低层H2468824H50121010 高层 50H100121212建筑次要朝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最小距离控制表高度范围(
33、米)城市主干道(米)城市次干道(米)城市支路(米)多层、低层H2434624H50888 高层 50H100101010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附则附则第第 11.111.1 条条 调整规划强制性内容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论证,其中直接涉及公众权益的,应当进行公示。调整后的规划必须依法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第第 11.211.2 条条 由省规划审批部门授权娄底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对本规划进行解释。第第 11.311.3 条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9附录附录 名词解释名词解释街坊: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线围合的城市用地。地块:指街坊内被街坊道路或由用地权属划分的城市用地。用地红线
34、: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批准的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界线。建筑红线:又称建筑控制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靠邻街面的界线。一般应退后道路红线。建筑限高: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绿地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地区总面积的比例。硬地率:地块内硬地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10附表一:附表一: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土地使用性质兼容性一览表序号用地类别建设项目居住用地商业办公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绿地1多层居住建筑2高层居住建筑3街坊商业服务设
35、施6街坊市政公用设施7街坊行政管理设施8小型农贸市场9小商品市场10办公建筑、商业综合楼14社会停车场库15其他市政公用设施11(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 允许或不允许设置,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具本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附表二: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附表二: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地块编号用地代号总用地面积(m)净用地面积(m)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m)居住户数(户)居住人数(人)配建车位(个)公共服务设施B-01B135794357941.840202400547公共厕所;垃圾站B-02M11274751274751.56015240019公共厕所;垃圾站B-03M116133
36、21613321.03530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B-04M11418841418841.03530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B-05B117402174022.040202400104公共厕所;垃圾站B-06M11213401213402.05015240024公共厕所;垃圾站B-07M11746591746591.54515240026公共厕所;垃圾站B-08M11511211511211.55015240022公共厕所;垃圾站B-09B218270182702.040202400310公共厕所;垃圾站B-10U223003001.470012000B-11M2164837164837
37、1.03530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B-12U223003001.47001200012B-13M21854511854512.04515240037公共厕所;垃圾站B-14B117540175402.040202400105B-15G1369936990.159012000B-16B119859198592.040202400119B-17U31400040000.5254012000B-18M11148791148791.55015240017公共厕所;垃圾站B-19B139965399652.040202400679B-20M11350721350722.04515240027公共厕
38、所;垃圾站B-21B218534185342.040202400315B-22M11552421552421.55515240023公共厕所;垃圾站B-23M11683041683041.55015240025公共厕所;垃圾站B-24B133810338102.040202400574B-25B1111551115512.040202400196公共厕所;垃圾站C-01G2496649660.00650000C-02G110105101050.053656000C-03G1857185710.053656000C-04G2111711170.00650000C-05S427987980.003
39、50000C-06B2548954891.04020120016公共厕所;垃圾站C-07E127284272840.0000000C-08G118341183410.053656000公共厕所;垃圾站C-09B213063130631.04020120039C-10G1232523250.053656000C-11B2982098202.04020500058C-12G1885788570.053656000C-13B212291122911.53525240055公共厕所;垃圾站C-14B217779177792.040205000106公共厕所;垃圾站C-15G26976970.00650
40、000C-16G2214221420.00650000C-17G210727107270.00650000C-18M21810601810602.05510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C-19S41200020000.5252012000C-20G1221922190.053656000C-21G2557755770.00650000C-22R270581705812.230305412934525465变电站;公共厕所;垃圾站C-23G1713571350.053656000C-24E1587158710.0000000C-25G1803880380.053656000C-26S4270017
41、0010.0000000公共厕所;垃圾站13C-27G2211421140.00650000C-28B110569105692.03525500063公共厕所;垃圾站C-29A3517965179651.23030240043公共厕所;垃圾站C-30U224004001.470012000C-31G210110101100.00650000C-32M21567021567022.05510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C-33G1213821380.053656000C-34G2599859980.00650000C-35M21569391569392.05510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C-36
42、G2152115210.00650000C-37G2270927090.00650000C-38M21983321983322.05510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C-39G2543654360.00650000C-40G2741374130.00650000C-41M21361201361202.0551024000C-42G2191219120.00650000C-43G210344103440.00650000C-44M21810691810692.05510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C-45U224004001.470012000C-46G1378837880.053656000C-4
43、7G120037200370.159012000C-48G2424842480.00650000C-49U224004001.470012000C-50B41368536853.04030450033C-51G2841884180.00650000C-52M21259851259852.05510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C-53U1213164131640.8203012000C-54G1180718070.053656000C-55G1214521450.053656000C-56M21932381932382.05510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C-57G212990129900.006
44、50000C-58G2726072600.0000000C-59M21408451408452.05010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C-60U224004001.470012000C-61M21992511992512.05510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C-62G2265626560.00650000C-63G2565356530.00650000C-64G211018110180.00650000C-65G1357435740.05365600014C-66M21798031798032.05010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C-67U224004001.470012000C-68G2935
45、593550.00650000C-69M21570101570102.05510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C-70G1453945390.053656000C-71G2367136710.0000000C-72B146858468581.830302400253变电站;公共厕所;垃圾站C-73G2273027300.00650000C-74W145360453601.0451224000公共厕所;垃圾站C-75G2176317630.00650000C-76W117802178021.0451224000C-77U2117788177880.5252012000C-78G1456345630.053656000C-79G236740367400.00650000C-80H211587041587040.5254012000总计4822313482231394132934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