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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庆市宜城路控制性详细规划NO-1号图则调整安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8.12 项目名称: 安庆市宜城路控制性详细规划NO-1号图则调整编制单位: 安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证书等级: 甲 级 工程编号: 200801069院 长: 丁光明 高级工程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院 长审 核: 龚爱平 高级工程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主 任校 核: 高龙生 副 主 任编制人员: 张 鹏 工 程 师文 件 签 署 院 长: 审 核: 校 核:编制人员: 宜城路控制性详细规划NO-1号图则调整说明1、调整背景安庆市宜城路东侧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03年6月份予以编制,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原有控规中的部分内容已
2、不能适应目前城市发展的要求。经市规划局同意,受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我院按要求对宜城路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进行调整。2、调整必要性宜城路地块位于老城区中心地段,北有40米的菱湖南路,西有40米的宜城路,均为老城区主要干道,区位优良,属于老城区的窗口门户,是老城区核心地段。原有控规对该地段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和适宜的开发强度指标控制,对该地块的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几年,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土地使用的市场化运作,对城市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城市景观成为反映一个城市规划建设好与坏的标志;另一方面,老百姓对生活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对自己的居家场所、居住环境、景观感受要求更为强
3、烈。从以上这些要求角度来看,原有控规所规定的居住用地开发强度如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等偏小,不能更好的体现现代城市的建筑景观,也不适合创造出高质量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景观。规划本着优化塑造城市空间景观,提高城市土地开发利用价值,提升城市发展品位和“以人文本”价值理念,为此对安庆市宜城路东侧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是十分必要的。3、调整内容本次调整主要涉及到宜城路控制性详细规划NO-1号图则中的A地块的用地和控制指标,具体为A-1、A-3、A-4、A-5、A-6地块。其中A-1地块为商业用地,A-3地块为二类住宅用地,A-4地块为小区级公建用地,A-5地块为幼儿园用地,A-6地块为小
4、区级绿地。规划处于整体开发的考虑将A-1、A-3、A-4、A-5予以合并,整体作为一个地块来考虑,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总面积为3.35公顷,编号重新调整为A-1地块。A-6地块位于现状已建成区域,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为已改造地块,规划作为现状建成区来考虑。规划将A-1地块用地控制指标予以总体控制,容积率由原规划的不大于2.2调整为不大于3.5;绿地率由原规划的不小于2030调整为不小于30;建筑高度由原规划的不超过32米调整为不超过100米;建筑密度由原规划的不大于50调整为不大于25;原规划配套的幼儿园用地本次不单独划出用地进行控制,只用幼儿园用地符号代替,便于建设实施的灵活性,幼儿园用地规模和原规划保持一致,为6个班级规模,占地0.22公顷。4、调整结果本次调整后,整个A地块共分A-1、A-2、A-3三个小地块,其中A-1地块为调整地块,属于二类居住用地;A-2地块属于商住用地未予变动;A-3地块为现状建成区,规划按照现状用地予以考虑。同时综合考虑地块配套服务和沿街景观效果,规划沿菱湖南路和吉祥街可结合开发建设形成商业、办公建筑。A地块具体的地块划分、用地范围、开发强度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