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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6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 513 号(14-12) 2015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5 荣安债 上市代码:112262 发行总额:人民币 12 亿元 上市时间:2015 年 9 月 30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签署日期:2015 年 9 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
2、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期公司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 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 发行人主体评级 AA 级,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358,572.40 万元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数合计,发行人 2015 年 1-6 月财务报表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5.3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7.68%;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2,427.15 万元
3、、45,451.28 万元、30,012.84 万元,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39,297.09 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上市前的财务指标符合发行条件, 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场所是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期债券上市前后,若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发行人承诺,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 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根据关于发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本期债券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4、可以面向公众投资者以及合格投资者发行上市。但提醒投资者注意,根据通知第二条的衔接安排,如发行后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出现调整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情形, 则本期债券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公众投资者不得再买入本期债券,原持有债券的公众投资者仅可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 如出现上述情形将影响本期债券的流动性。特提示欲参与本期债券发行的全体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谨慎投 资。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 已与上市推荐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上市推荐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第二节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发行人简介
5、一、发行人法定名称一、发行人法定名称 法定名称: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RONGAN PROPERTY CO.,LTD. 二、发行人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二、发行人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 513 号(14-12) 三、成立日期三、成立日期 1989 年 5 月 19 日 三、发行人注册资本三、发行人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06,130.7495 万元 四、发行人法定代表人四、发行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五、联系方式五、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315010 电话: 0574-87312566 传真: 0574-87310668 互联网址: 六、
6、所属行业六、所属行业 房地产行业 七、经营范围七、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制冷空调设备的批发、零售;市政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实业投资;建筑施工技术咨询、国内劳务派遣;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关于本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
7、债券名称一、债券名称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 荣安债 二、债券发行总额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2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已由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17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方式发行。 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 (二)发行对象(二)发行对象 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
8、、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 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商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六、债券面额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 在第 3 年末附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5%。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
9、续 期限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上调幅度为 1 至 100 个基点 (含本数) , 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5 年 8 月 7 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
10、8 年每年的 8 月 7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如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 兑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7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8 月 7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7 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九、债券信用等级九、债券信用等级 经
11、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十、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十、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12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之后已于2015 年 8 月 11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天健验20158-73 号的验资报告。 十一、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十一、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一、 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
12、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430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5 年 9 月3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15 荣安债”,证券代码“112262”。 二、二、 债券上市托管情况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 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项目 2015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 2014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3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2 年
13、年 12 月月 31 日日 资产总计 6,559,762,290.14 6,017,254,950.68 8,225,112,440.81 10,728,785,497.09 负债合计 2,974,038,276.36 2,347,225,858.41 4,970,114,123.68 7,927,181,438.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585,724,013.78 3,670,029,092.27 3,254,998,317.13 2,801,604,058.21 单位:元 项目项目 2015 年年 1-6 月月 2014 年度年度 2013 年度年度 2012 年度年度 营业
14、总收入 284,655,671.19 3,433,731,681.90 4,641,847,693.65 2,056,054,459.29 净利润 21,825,671.01 300,128,422.11 453,394,258.92 424,271,520.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1,825,671.01 300,128,422.11 454,512,833.26 424,271,520.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60,389.69 -639,843,823.97 1,385,930,954.22 2,879,542,437.9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70
15、5,080.55 -36,148,277.13 -6,402,475.77 -78,348,061.65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14 年年 2013 年年 2012 年年 流动比率(倍) 3.79 1.54 1.22 速动比率(倍) 0.39 0.45 0.2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70.00 272.68 108.03 存货周转率(次) 0.55 0.56 0.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64 34.58 46.86 资产负债率(合并,%) 39.01 6
16、0.43 73.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46 3.07 2.6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元/股) -0.60 1.31 2.7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3 -0.01 -0.07 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指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二)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二)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1、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项目项目 2014 年年 2013 年年 2012 年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 基本每股收益 0.2828 0.3998 0.3814 稀释每股收益 0.2828 0.3998 0.38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基本每股收益 0.1767 0.3456 0.2756 稀释每股收益 0.1767 0.3456 0.2756 其中: 基本每股收益=P S S=S0S1Si Mi M0S
18、j Mj M0Sk 其中: 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S0 为年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 (1-所得税率)/(S0S1Si Mi M0Sj Mj 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19、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2、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项目 2014 年年 2013 年年 2012 年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8 15.01 16.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9 11.60 14.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 2Ei Mi M0Ej Mj M0 Ek Mk 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
20、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 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M0 为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一、偿付风险一、偿付风险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21、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为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较强的保障。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 使债券持有人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公司将以存货为主的流动资产作为本期债券的应急保障措施。 由于房地产项目存货的变现存在一定的难度,变现金额存在
22、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其作为本期偿债应急保障方案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偿债计划二、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5 年 8 月 7 日。 (三)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8 月 7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23、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四)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8 年 8 月 7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五)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
24、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六)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公司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偿债资金来源三、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及现金流。 按合并报表口径, 2012 年度、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05,605.45万元、464,184.77 万元和 343,373.17 万元。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42,427.15 万元、45,451.28 万元和 30,012.84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87,
25、954.24 万元、138,593.10 万元、-63,984.38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经营性现金流也将保持较为充裕的水平,从而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偿还到期债务。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582,400.91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40,757.46 万元,应收账款为2,442.55 万元,存货账面价值为 503,525.12 万元。若出现公司现金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
26、券本息时,公司拥有的流动资产可变现,为本期债券本息及时偿付提供一定的保障。此外,未来发行人资产规模的不断提升,将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更多的保障。 四、偿债保障措施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按照 试点办法 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了本次公司债券的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
27、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 为保障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按照 试点办法 的规定聘请西南证券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与西南证券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从制度上保障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按时、足额偿付。 在债券存续期间内, 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
28、履行情况,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指定财务部专人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 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 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和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专门成立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四)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四)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
29、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 月度资金运用计划, 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 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 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
30、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六)发行人承诺(六)发行人承诺 根据发行人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 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
31、年荣安地产公告年报后 2 个月内对荣安地产 2015 年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荣安地产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 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荣安地产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荣安地产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 如发现荣安地产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 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 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荣安地产不能及时提供
32、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 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荣安地产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和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荣安地产、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请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8月 5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节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
33、重大方面不存在违反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 第十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根据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水平的影响(一)对发行人负债水平的影响 以 201
34、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 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从 45.34%上升到 53.79%,发行人负债水平偏低的情况得到改善。 (二)对发行人短期偿债指标的影响(二)对发行人短期偿债指标的影响 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 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 3.12 增加至发行后的 3.76,公司流动比率有所提高。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最近一期末对外担保情况一、
35、最近一期末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均为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未发生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提供债务担保行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情形。 公司为其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总额共计 83,000.00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3.15%。详情如下: 担保方担保方 被担保方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担保金额 (万元)(万元) 担保担保 起始日起始日 担保担保 到期日到期日 本公司 台州荣方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5,000.00 2014-02-14 2017-01-16 本公司 杭州香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00.00 2015-01-
36、29 2023-01-29 二、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二、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十四节 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一、发行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 513 号(14-12) 联系人:胡约翰 联系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维
37、佳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项目主办人:唐异、王宇 项目组人员:姚超、杨森、曹春燕 联系电话:023-63786433 传真:023-63786477 三、分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分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联系人:廖小嵩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817925 四、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四、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童全康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闸南路 500 号来福士办公楼 19 楼 联系人:童全康 联系电话:0574 -875292
38、22 传真:0574- 88398686 五、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五、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万达广场商务楼 B 座 20 楼 联系人:胡学文 联系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16883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80 号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022-58356998 传真:022-58356989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银
39、 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解放碑支行 户 名: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100021819200055529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653000021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宋丽萍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947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经理:戴文华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第十五节 备查文件 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的审计报告及 201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3.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分析报告; 5.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