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项目三:结算业务处理ppt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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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三:结算业务处理项目三:结算业务处理ppt课件课件 职业能力目标职业能力目标1.1.熟悉汇兑的业务处理熟悉汇兑的业务处理2.2.熟悉支票的业务处理熟悉支票的业务处理3.3.熟悉银行汇票的业务处理熟悉银行汇票的业务处理4.4.熟悉银行本票的业务处理熟悉银行本票的业务处理5.5.熟练操作银行卡业务熟练操作银行卡业务6.6.熟悉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业务处理熟悉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业务处理 典型工作任务典型工作任务1.办理汇兑柜面业务办理汇兑柜面业务2.办理转账支票柜面业务办理转账支票柜面业务3.办理银行汇票柜面业务办理银行汇票柜面业务4.办理本票柜面业务办理本票柜面业务5.银行卡发放业务、结算业

2、务的办理银行卡发放业务、结算业务的办理6.办理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柜面业务办理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柜面业务任务一 汇兑业务操作处理一:基本知识一:基本知识(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它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它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便于汇款人主动向收款人付款,适用范围很广。各种款项结算,便于汇款人主动向收款人付款,适用范围很广。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信汇是以邮寄的方式将汇款凭证转给外地收款人指定的汇入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信汇是以邮寄的方式将汇款凭证转给外地收款人指

3、定的汇入行;电汇是以电报的方式将汇款凭证转发给收款人指定的汇入行,电汇的速度快于信汇行;电汇是以电报的方式将汇款凭证转发给收款人指定的汇入行,电汇的速度快于信汇,汇款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汇款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二)汇兑的特点(二)汇兑的特点 汇兑结算适用范围广,手续简便易行,灵活方便,因而是目前一种应用极为广泛的结算方式。第一,汇兑结算,无论是信汇还是电汇,都没有金额起点的限制,不管款多款少都可使用。 第二,汇兑结算属于汇款人向异地主动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它对于异地上下级单位之第二,汇兑结算属于汇款人向异地主动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它对于异地上下级单位之间的资金调剂、清理旧

4、欠以及往来款项的结算等都十分方便。汇兑结算方式还广泛地用于间的资金调剂、清理旧欠以及往来款项的结算等都十分方便。汇兑结算方式还广泛地用于先汇款后发货的交易结算方式。如果销货单位对购货单位的资信情况缺乏了解或者商品较先汇款后发货的交易结算方式。如果销货单位对购货单位的资信情况缺乏了解或者商品较为紧俏的情况下,可以让购货单位先汇款,等收到货款后再发货以免收不回货款。当然购为紧俏的情况下,可以让购货单位先汇款,等收到货款后再发货以免收不回货款。当然购货单位采用先汇款后发货的交易方式时,应详尽了解销货单位资信情况和供货能力,以免货单位采用先汇款后发货的交易方式时,应详尽了解销货单位资信情况和供货能力,

5、以免盲目地将款项汇出却收不到货物。如果对销货单位的资信情况和供货能力缺乏了解,可将盲目地将款项汇出却收不到货物。如果对销货单位的资信情况和供货能力缺乏了解,可将款项汇到采购地,在采购地开立临时存款户,派人监督支付。款项汇到采购地,在采购地开立临时存款户,派人监督支付。 第三,汇兑结算方式除了适用于单位之间的款项划拨外,也可用于单位对异地的个人支第三,汇兑结算方式除了适用于单位之间的款项划拨外,也可用于单位对异地的个人支付有关款项,如退休工资、医药费、各种劳务费、稿酬等,还可适用于个人对异地单位所付有关款项,如退休工资、医药费、各种劳务费、稿酬等,还可适用于个人对异地单位所支付的有关款项,如邮购

6、商品、书刊等。支付的有关款项,如邮购商品、书刊等。 第四,汇兑结算手续简便易行,单位或个人很容易办理。第四,汇兑结算手续简便易行,单位或个人很容易办理。(三)汇兑业务的注意事项(三)汇兑业务的注意事项 (1)汇兑的委托日期必须是汇款人向汇出银行提交汇兑凭证的当日。 (2)汇兑凭证记载的汇款人、收款人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必须记载其账号;欠缺记载的,银行不予受理。 (3)汇兑凭证上记载收款人为个人的,收款人需要到汇入行领取汇款,汇款人应在汇兑凭证上注明“留行待取”字样。 (4)汇款转账支付的,款项只能划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经审查确为收款人的合法收入的除外。 (5)

7、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6)汇款人确定不得转汇的,应在汇兑凭证备注栏注明“不得转汇”字样。 (7)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退汇按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 (8)汇入行对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二:汇兑业务的操作流程(一)签发汇兑凭证(一)签发汇兑凭证 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

8、信汇”或“电汇”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汇款人名称;(6)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7)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8)委托日期;(9)汇款人签章。汇兑凭证记载的汇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其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必须记载其账号。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汇或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内,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汇兑凭证上欠缺上列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二)银行受理(二)银行受理 汇出银行受理汇款人签发的汇兑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及时向汇入银行办理汇款,并向汇款人签发汇款回单。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

9、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入账户的证明。(三)汇入处理(三)汇入处理 汇入银行对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应将汇给其的款项直接转入收款入账户,并向其发出收账通知。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凭信汇或电汇的取款通知向汇入银行支取款项,并须交验其本人身份证件,同时在信汇或电汇凭证上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在“收款人签章”处签章。银行审核无误后,以收款人的姓名开立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付利息。需要支取现金的,信汇、电汇凭证上必须有按规定填明的“现金”字样,才能办理。未填明“现金”字样需要支取现金的,由

10、汇入银行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审查支付。转账支付的,应由原收款人填制支款凭证,并由本人向银行交验其身份证件办理支付款项。但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一)汇兑的撤销(一)汇兑的撤销 是指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向汇出银行申请撤销的行为。申请撤销时,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及原信汇或电汇回单。汇出银行查明确未汇出款项的,收到原信汇或电汇回单后,予以办理撤销手续。(二)汇兑的退汇(二)汇兑的退汇 是指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申请退回汇款的行为。对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对在汇入银行未开立存款账户的收

11、款人,汇款人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原信、电汇回单,由汇出银行通知汇入银行,经汇入银行核实汇款确未支付,并将款项退回汇出银行,方可办理退汇。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任务二任务二 支票业务操作处理支票业务操作处理(一)支票的概念(一)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它适用于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12、( (二)支票的种类二)支票的种类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见图3-2)、转账支票(见图3-3)和普通支票(见图3-4)三种,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既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一:基本知识一:基本知识(三)支票的出票(三)支票的出票 支票的出票人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

13、出票人开户银行。支票的付款地为付款人所在地。 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支票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四)支票的付款(四)支票的付款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1)存款人领购支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

14、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2)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3)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4)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与预留签章不符或密码不符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 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于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当停止其签发支票。 (5)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15、。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的支票,银行应通过票据交换系统收妥后入账。持票人委托自己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成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交送出票人开户银行。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二:支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二:支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任务三 银行汇票业务操作处理 (一)

16、银行汇票的含义(一)银行汇票的含义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但用于转账的银行汇票不得支取现金;支取现金的银行汇票必须在银行汇票上填明“现金”字样。银行汇票的出票和付款,全国范围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 银行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出票行结清汇票时做汇出汇款借方凭证;第二联为银行汇票,与第三联解讫通知一并由汇款人自带,在兑付行兑付汇票后此联作联

17、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解讫通知,在兑付行兑付后由签发行作余款收入传票;第四联是多余款通知,并在签发行结清后交汇款人。(二)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二)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5)收款人的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一:基本知识一:基本知识(三)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三)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二、银行汇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一)申请(一)申

18、请 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二)签发并交付(二)签发并交付 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并加盖印章,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不得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但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兑付银行汇票的商业银行向设有分支机构地区签发转账银行汇票的除外;签发现金银行汇票时,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收妥申请人交存的现金后,在银行汇票“出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出票金额,并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

19、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三)流通转让(三)流通转让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本人;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收款人对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审查无误后,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

20、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被背书人受理银行汇票时,除审查上述收款人应审查的事项外,还应审查银行汇票是否记载实际结算金额,有无更改,其金额是否超过出票金额;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签章;背书人为个人的,应验证其个人身份证件。(四)提示付款(四)提示付款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21、。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可以向任何一家银行机构提示付款。凭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向出票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银行汇票背面签章,记载本人身份证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做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任务四任务四 银行本票业务操作处理银行本票业务操作处理(一)银

22、行本票概念和种类(一)银行本票概念和种类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我国,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按照其金额是否固定可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定额本票的面额有1 000元、5 000元、10 000元、50 000元四种。(二)银行本票的使用范围(二)银行本票的使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还可以用于支取现金,提取现金的银行本票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均为个人。一:基本知识一:基本知识(三

23、)银行本票的记载事项(三)银行本票的记载事项 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四)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四)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银行本票的代理付款人是代理出票人审核支付银行本票款项的银行。(五)银行本票结算的特点(五)银行本票结算的特点 (1)使用方便。我国现行的银行本票使用方便灵活。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不管其是否在银行开户

24、,他们之间在同城范围内的所有商品交易、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本票。收款单位和个人持银行本票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同样也可以背书转让。银行本票见票即付,结算迅速。 (2)信誉度高,支付能力强。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并于指定到期日签发银行无条件支付,因而信誉度很高,一般不存在得不到正常支付的问题。其中定额银行本票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各国国有商业银行代理签发,不存在票款得不到兑付的问题。不定额银行本票由各大国有商业银行签发,由于其资金力量雄厚,因而一般也不存在票款得不到兑付的问题。(一)申请(一)申请 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 填明收款人名称

25、、申请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支付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支付金额。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银行本票,申请人应将银行本票交付给本票上记明的收款人。(二)签发并交付(二)签发并交付 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本票。用于转账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现金”字样;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转账”字样。不定额银行本票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出票银行在银行本票上签章后交给申请人。二二: :银行本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银行本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三)流通转让(三)流通转让 申请人应将银行本票

26、交付给本票上记明的收款人。收款人受理银行本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本人;银行本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不定额银行本票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被背书人受理银行本票时,除审查上述收款人应审查的事项外,还应审查: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签章;背书人为个人的身份证件。(四)提示付款(四)提示付款 银行本票见票即

27、付。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本票、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 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持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签章,记载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五)退款和丧失(五)退款和丧失 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本票提

28、交到出票银行,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该单位的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出具该本人的身份证件。出票银行对于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申请人,只能将款项转入原申请人账户;对于现金银行本票和未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申请人,才能退付现金。 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任务五任务五 银行卡业务操作处理银行卡业务操作处理(一)银行卡的定义(一)银行卡的定义 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电子工具。 银行卡的使用与推广是近代金融业最大的业务创新之一。它使得商品经济领域中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

29、从实物货币 、金属货币、纸质货币,进入一个更高级的电子货币时代。所谓电子货币,是指现代社会中,利用高科技手段,使电子计算机系统能够储存和处理金融业务的一种替代货币形态。 一、基本知识一、基本知识(二)银行卡的分类(二)银行卡的分类 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根据所使用的指标不同,主要有以下分类: (1)依据银行卡结算的币种不同可以分为人民币卡和外币卡 人民币卡: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的银行卡。 外币卡:以外币为结算币种的银行卡。 (2)按使用对象可以分为单位卡(商务卡)和个人卡 单位卡(商务卡) 单位卡的发行对象是企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法人组织的名义申硕并由其来承担银行卡中的责任。在我国,

30、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或注销。 个人卡 个人卡的发行对象则是个人。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申领个人卡。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附属卡最多不得超过两张,主卡持卡人有权要求注销其附属卡。 (3)按信息载体不同将银行卡分为磁性卡和芯片卡(IC卡) 磁性卡 磁性卡即表面贴有(或镶在内部)磁条纹码或磁带的银行卡。磁条或磁带中记载着持卡人的有关资料。 芯片卡 芯片卡(IC卡)又称智能卡,智能卡是采用高科技IC芯片制造技术产生的新一代银行卡,简称IC

31、卡。由于嵌人在塑料基片中的IC芯片中含有中央处理器、存储器和操作系统,好似一台微型电脑,持卡人身份的认证、消费额度的授权、资料的加密和电子签章都可以独立完成,再加之IC芯片资料储存容量很大,能够详细记录授权额度和交易日志,只要不是超额消费,其在脱机情况下仍然可以使用,从而大大减少了联机或授权所带来的不便。 (4)按是否具有消费信贷(透支)功能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 借记卡 先存款后消费(或取现),没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 信用卡 信用卡是持卡人可以在发卡银行给予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银行卡。 (三)银行卡账户及交易管理规定 (1)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

32、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2)单位人民币长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人,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人存人单位卡账户。(3)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人,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其外汇账户应符合下列条件: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境内外汇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 其外汇账户收支范围内具有相应的支付内容。(4)个人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以其持有的现金存人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属于个人的合法的劳务报酬、投资回

33、报等收人转账存人。(5)个人外币卡账户的资金以其个人持有的外币现钞存人或从其外汇账户(含外钞账户)转账存人。该账户的转账及存款均按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办理。个人外币卡在境内提取外币现钞时应按照我国个人外汇管理制度办理。(6)除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的范围和区域外,外币卡原则上不得在境内办理外币计价结算。(7)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如下优惠条件:免息还款期待遇。银行记账日至发卡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即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无需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

34、有困难的,可按照发卡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还款。贷记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一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当支付未偿还部分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应当支付现金交易额或透支额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8)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可申请办理销户。销户时,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人其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回相应的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9)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

35、规定起点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办理转汇。 (10)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取现设定取款限额。贷记卡持卡人在ATM上的每卡每日累计取款不超过2 000元。准贷记卡持卡人在ATM上的每卡每日累计取款不超过5000元。借记卡持卡人在ATM上的每卡每日累计取款不超过20 000元。 (11)发卡银行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账结算等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发卡银行可凭交易明细记录或清单作为记账凭证。银行卡通过联网的各类终端交易的原始单据至少保留两年备查。二、借记卡(一)借记卡的种类(一)借记卡的种类 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按功能不同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

36、专用卡、储值卡。转账卡是实时扣账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专用卡是具有专门用途、在特定区域使用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功能。专门用途是指在百货、餐饮、饭店、娱乐行业以外的用途。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二)借记卡的功能(1)综合账户功能。大部分银行发行的借记卡都可以一卡多账户、一卡多币种,即不仅可以办理活期存款,还可以直接存入各种存期的定期存款;不仅可以存入本币,还可以存入港币、英镑、欧元、加拿大元、日元等外币,以方便集中管理资金。(2)通存通兑功能。持卡人可在发卡行网点、发卡行和其他行张贴有“银联”

37、标识字样的自动柜员机上办理存款、取款,异地存取款业务,异地存款可实现资金实时到帐。通过网点、网上银行还能向其他行客户账户内转账。(3)商户消费功能。持卡人可在发卡行特约商户及任何一台张贴有“银联”标识字样的POS机上办理消费结算。(4)代收代付功能。持卡人个人或单位在委托发卡行并签订相关协议后,可利用借记卡代发工资(劳务费),代收各类公益事业费,代收保费等等;或到发卡行网点申请注册缴费通业务,指定缴费日期,每月自动缴纳电话费和手机费等费用。(5)理财服务功能。持卡人可就卡中存款办理约定定期或活期的自动互转,从而使持卡人的资金收益实现最大化。可以把借记卡作为贷款、还款、放款账户,办理各种贷款业务

38、。可以把借记卡办理基金、外汇买卖、股票、国债、保险、黄金等各类投资理财业务。三、信用卡(一)信用卡的分类(一)信用卡的分类 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可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 (1)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以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它具有先消费,后还款,享有一定的免息期,但存款无利息等特点。 (2)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一种存款有息,刷卡以人民币结算的单币种账户信用卡

39、。当刷卡消费、取现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支付时,持卡人可以在规定的有限信用额度内透支消费、取现,并收取一定的利息,但不存在一定的免息还款期。(二)信用卡的功能(二)信用卡的功能(1)消费结算。持卡人可以在境内带有“银联”受理标志的特约商户、信用卡特约商户或境外VISA、万事达卡特约商户消费。(2)取现。持卡人可在境内带有“银联”受理标志的ATM机上或者所属银行的营业网点提取现金,在境外带有VISA、万事达卡受理标识的取现网点或ATM机上提取当地币种现钞。(3)转账。持卡人可向其指定账户转出现金、自行办理或委托银行办理指定的代扣代缴业务。任务六任务六 委托收款业务和托收承付操作处理委托收款业务和托收承

40、付操作处理一、委托收款操作处理(一)基本知识(一)基本知识 1委托收款的含义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该结算方式中有关结算款项划回的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2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标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的名称;收款人的名称;委托收款凭证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委托收款人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银行名称。3委托收款办理方法委托: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

41、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付款: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办理付款。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是足额支付的,应通知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按照有关办法规定,债务证明留存付款人开户银行的应将其债务证明连同未付款通知书邮寄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一、小写金额书写练习一、小写金额书写练习4委托收款使用中的注意事项(1)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有权提出拒绝付款。(2)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

42、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二)委托收款的操作流程(二)委托收款的操作流程1.签发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43、。2.委托委托是指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并办理委托收款手续的行为。3.付款付款即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经审查无误办理付款的行为。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按照有关办法规定,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的应交给付款人,并签收。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按照有关办法规定,债务证明留存付款人开户银行的,应将其债务证明连同未付款项通知书邮寄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4.拒绝付款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

44、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应自收到委托收款及债务证明的次日起日内出具拒绝证明连同有关债务证明、凭证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应在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持有债务证明的,应将其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将拒绝证明、债务证明和有关凭证一并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一)基本知识(一)基本知识1托收承付的含义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款项,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该结算方式中有关结算款项划回的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因而相应地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也分为

45、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和电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两种。二、托收承付操作处理二、托收承付操作处理2.托收承付的结算凭证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是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收款凭证;第三联(支款凭证)是付款单位向开户银行支付贷款的支款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单位的收账通知;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支款通知。电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也是一式五联,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第五联的作用与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相同,第四联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拍发电报的

46、依据。3.托收承付的使用范围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 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 000元。托收承付这种结算方式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只有特定范围内的企业的特定业务才可以使用。(1)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比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2)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3)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4)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47、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等)。(二)托收承付的操作流程(二)托收承付的操作流程1.签发签发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及账号;收款人名称及账号;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合同名称、号码;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托收承付凭证上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2.托收托收是指收款人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行为。收款人应将托收凭证并附发运证件或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交银行。收款人如果需要取回发运证件,银行应在托收凭证上面

48、加盖“已验发运证件”戳记。收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按照托收范围、条件和托收凭证记载的要求认真进行审查,必要时还应查验收款人签订的购销合同。审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次日。凡不符合要求或违反购销合同发货的,不能办理托收。3.承付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通知的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付款人签订协议,采取付款人来行自取、派人送达、对距离较远的付款人邮寄等。付款人应在承付期内审查核对,安排资金。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由收付双方商量选用,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1)验单付款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主动从付款人的账户内付出,按照收款人指定的划款方式,划给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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