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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2011年年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导导 论论u经济法的概念u经济法的基本原则u经济法产生及发展的历史u市场经济与经济法的关系u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u 17551755年摩莱里在其年摩莱里在其一书中一书中首先使用了首先使用了“经济法经济法”这一概念。这一概念。u 1916 1916年,德国法学家赫德曼在其年,德国法学家赫德曼在其中使用了经济法概念。中使用了经济法概念。一战期间,不少国家制定了以国家集中管一战期间,不少国家制定了以国家集中管理经济为内容的法律
2、。如德国在理经济为内容的法律。如德国在19101910年颁年颁布的布的、19151915年颁布的年颁布的。u一战后,魏玛共和国为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一战后,魏玛共和国为调整社会经济关系,曾颁布了一些直接以经济法命名的法律曾颁布了一些直接以经济法命名的法律()等。)等。此现象引起了法学和经济学界的重视,学此现象引起了法学和经济学界的重视,学者开始着手研究并出版了以经济法为题的者开始着手研究并出版了以经济法为题的论著及教科书,如鲁姆夫的论著及教科书,如鲁姆夫的、赫德曼的、赫德曼的等。等。u19291929年至年至19321932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促使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促使人们对古典经济学的人们对
3、古典经济学的“不干预不干预”理论进行理论进行深刻反思。在对深刻反思。在对“不干预不干预”理论进行批判理论进行批判的同时,一种以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的同时,一种以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干干预预”理论出现了。理论出现了。 u二战后,为了恢复和发展经济,英、美、二战后,为了恢复和发展经济,英、美、法、德、日等国家竞相制定了反不正当竞法、德、日等国家竞相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争法和反垄断法。 u 经济法是特定时代的产物。经济法是特定时代的产物。经济法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着经济法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着重点也是不一样的。重点也是不一样的。u 经济法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经济法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国家干预经济的合法
4、化来维国家干预经济的合法化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经济发展。(u 苏联在立法上并没有形成一部独立的经苏联在立法上并没有形成一部独立的经济法典,但其以经济政策、计划、法律济法典,但其以经济政策、计划、法律的形式实现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却是客观的形式实现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却是客观存在的。而捷克斯洛伐克则于存在的。而捷克斯洛伐克则于19641964年颁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也是仅有的一部经济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也是仅有的一部经济法典法典。u 经济法经济法在中国的兴起和发展,有其特定在中国的兴起和发展,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的历史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5、后,开始实行计划经济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经始实行计划经济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经济体制改革使法制建设也得到了前所未有济体制改革使法制建设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自的发展。自19791979年以来,在全国人大和中年以来,在全国人大和中央、国务院的文件中,特别是第九届全国央、国务院的文件中,特别是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五年立法规划中,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五年立法规划中,都使用了都使用了这一概念。这一概念。于于19791979年年的颁布,揭开了我国经济立法的序幕。目的颁布,揭开了我国经济立法的序幕。目前,我国的经济法制已经逐渐趋向健全。前,我国的经济法制已经逐渐趋向健全。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
6、性质与地位经济法的性质与地位是调整在国家干预社会经是调整在国家干预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保障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发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法律规范之总称。展的法律规范之总称。u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社会经济过程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社会经济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 (一一) )广泛的社会性广泛的社会性 ( (二二) )内容的变动性内容的变动性 ( (三三) )表现形式的多样性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 (四四) )立法的授权性立法的授权性 ( (五五) )方法的引导性方法的引导
7、性u有相对独立的调整范围有相对独立的调整范围u有独特的原则和方法有独特的原则和方法u有相对应的法律渊源有相对应的法律渊源u发挥着其他法律部门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发挥着其他法律部门所不能替代的作用u法律法规本身已经形成一个比较科学的内法律法规本身已经形成一个比较科学的内部系统部系统体现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或者强制;体现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或者强制;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某种含义上的隶属性;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某种含义上的隶属性;引导和命令在调整方法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引导和命令在调整方法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行政诉讼程序在解决问题时将起到一定的行政诉讼程序在解决问题时将起到一定的作用。作用。主体方面,行政法的范
8、围固定且较窄;主体方面,行政法的范围固定且较窄;调整范围方面,行政法只限于不具有经济调整范围方面,行政法只限于不具有经济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调整方法方面,行政法以采取强制性办法调整方法方面,行政法以采取强制性办法为主;为主;发挥作用方面,行政法主要是巩固和发展发挥作用方面,行政法主要是巩固和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法律适用的程序方面,行政法调整范围内法律适用的程序方面,行政法调整范围内的行政纠纷,只能通过纯行政程序解决,的行政纠纷,只能通过纯行政程序解决,而经济法则不然。而经济法则不然。u 民商法主体具有平等性,调整的社会关民商法主体具有平等性,调整的社
9、会关系属于私法领域,国家一般不予干预,体系属于私法领域,国家一般不予干预,体现现“意思自治意思自治”、“私权绝对私权绝对”,讲究对,讲究对价及公平;强调的是个体的自由和权利的价及公平;强调的是个体的自由和权利的实现,体现个体本位和权利本位;对违法实现,体现个体本位和权利本位;对违法侵权行为采取事后制裁、对权利采取事后侵权行为采取事后制裁、对权利采取事后救济的方法,以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和补救济的方法,以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和补偿为主要救济方式。偿为主要救济方式。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u 经济法就是要弥补传统民商法不干经济法就是要弥补传统民商法不干预社会整体关系的缺位,对社会
10、经济预社会整体关系的缺位,对社会经济发展从整体方面着眼加以干预。发展从整体方面着眼加以干预。u 经济法经济法是以是以“社会本位社会本位”为出发点,协为出发点,协调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以追求最大化的调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以追求最大化的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u 国家干预与社会经济生活之间的关系,通常有国家干预与社会经济生活之间的关系,通常有三种情况:(三种情况:(“”干预;干预; “ “”干预乃干预乃至不干预;至不干预;“”干预)干预)u 管理要合法、管理要有度、管理要有效的管理要合法、管理要有度、管理要有效的“适适度度”管理。管理。u 经经 济法是基于社会整体角度来考察和协调各
11、济法是基于社会整体角度来考察和协调各种利益的平衡,最大限度地保障经济活动主体种利益的平衡,最大限度地保障经济活动主体在市场经济中依照市场规则、道德规范、国家在市场经济中依照市场规则、道德规范、国家法律和产业政策对利益的追求。法律和产业政策对利益的追求。u 经济法中任何具体的法律制度,都要以是经济法中任何具体的法律制度,都要以是否能够促进社会整体经济发展、是否能够否能够促进社会整体经济发展、是否能够实现经济民主和经济公平为检验标准。实现经济民主和经济公平为检验标准。u一方面是要在国际大环境中积极寻求本国一方面是要在国际大环境中积极寻求本国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u另一方面又要从法律制度上保障国家
12、经济另一方面又要从法律制度上保障国家经济健康、有序、持续的发展。健康、有序、持续的发展。第四节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u 是指国家干预社会是指国家干预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经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经过经济法的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过经济法的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u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经济法调整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经济法调整范围的具体化。范围的具体化。u 国家经济干预和被干预的主体,简称经国家经济干预和被干预的主体,简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它是受经济法调整的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它是受经济法调整的国家经济干预关系的参加者,即经济法律国家经济干预关系的参加
13、者,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国家经济干预活动中权关系的当事人,是国家经济干预活动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利义务的承受者。参加国家经济调节管理活动参加国家经济调节管理活动具有经济法设定的权利义务具有经济法设定的权利义务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国家经济的被管理主体国家经济的被管理主体(1 1)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经济法权利;)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经济法权利;(2 2)经济活动主体的经济法权利。)经济活动主体的经济法权利。u 经济法义务是经济法主体依据经济法规定,经济法义务是经济法主体依据经济法规定,应当为或者不得为某种行为的限制。应当为或者不得为某种行为的限制。是指法律关系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双方
14、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具体对体双方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具体对象。象。u 简言之,就是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社简言之,就是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社会关系。会关系。u 它应当是引起权利义务产生的本源。缺它应当是引起权利义务产生的本源。缺乏这一归结点,就无法引起法律关系主乏这一归结点,就无法引起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发生。体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发生。第五节第五节 社会主义经济法制社会主义经济法制 (1 1)符合经济法发展的历史要求;)符合经济法发展的历史要求;(2 2)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必然要求;(3 3)完善法制建设的内在要求;)完善法制建设的内在要求;(4
15、4)发展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的要求。)发展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的要求。u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u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u实现国家调节的法律实现国家调节的法律u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u解决纠纷的程序法律解决纠纷的程序法律第六节第六节 经济法学经济法学u 20 20世纪世纪8080年代的年代的“大经济法大经济法”学说学说u 20 20世纪世纪9090年代的年代的“市场经济法市场经济法”学说学说经经 济济 法法 主主 体体u 经济法主体的概念u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u 经济法主体责任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主体及其体系经济法主体及其体系u 又称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又称经济
16、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u 经济法的经济法的权利主体权利主体行使经济职权、享有经济权利的行使经济职权、享有经济权利的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主体;u 经济法的经济法的义务主体是指义务主体是指履行经济职责、承担经济义履行经济职责、承担经济义务的经济法主体。务的经济法主体。二、经济法主体的二、经济法主体的特征特征u主体主体资格的法定性资格的法定性u主体形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主体形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u主体行为的特定性主体行为的特定性u主体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国家干预性主体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国家干预性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u
17、 国家国家经济干预主体是担负国家社会经济管经济干预主体是担负国家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机关,简称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理职能的机关,简称国家经济管理机关。 u 决策主体决策主体:依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主,主要是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要是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则则是根据国家法律或者有关经是根据国家法律或者有关经济干预政策,为实施国家干预目标而进行济干预政策,为实施国家干预目标而进行经济干预的经济管理机关。经济干预的经济管理机关。是是依照法律规定取得经济活动依照法律规定取得经济活动资格而进行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主要是资格而进行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主
18、要是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是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应当受到国家特殊保护的主体,有关政策应当受到国家特殊保护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主要是自然人。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主体责任经济法主体责任u 简称经济法简称经济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所责任,是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所应当承担的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应当承担的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二、经济法主体责任的性质二、经济法主体责任的性质(1 1)经济法主体责任的性质较多地体现)经济法主体责任的性质较多地体现为一种向社会承担的责任,属于为一种向社会承担的责任,属于“社会社会责任责任”。(2 2)经济法主体
19、的责任大多通过法律规)经济法主体的责任大多通过法律规定职责、义务主体自觉履行第一性义务定职责、义务主体自觉履行第一性义务来得以体现,只有在行为人违反第一性来得以体现,只有在行为人违反第一性义务的情况下才义务的情况下才产生产生第二性义务第二性义务。u 是是指违反经济法所指违反经济法所规定的经济管理职责、义务的国家经济管规定的经济管理职责、义务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以其经济管理行为受到某种限制理机关,以其经济管理行为受到某种限制为代价的后果。为代价的后果。u 是是指经济活动主体指经济活动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其经济行为违反了经济法在经济活动中,其经济行为违反了经济法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而应当承受的法的
20、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而应当承受的法律后果。律后果。u 财产财产或者经济利益补偿或者经济利益补偿责任责任是是指经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给相对人造成财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给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经济利益损害时,应当承担产损失或者经济利益损害时,应当承担给予财产或经济利益补偿的后果。给予财产或经济利益补偿的后果。u 信誉责任信誉责任是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而应当承担其违法行为被公之于众法,而应当承担其违法行为被公之于众以引起社会关注、警戒和监督的后果。以引起社会关注、警戒和监督的后果。u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概念 及分类u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u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行为第一
21、节第一节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概述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概述u 是指在国家干是指在国家干预的社会经济关系当中行使计划、组织、预的社会经济关系当中行使计划、组织、指导、监督、调节职能的当事人。指导、监督、调节职能的当事人。u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包括政府及政府部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包括政府及政府部门、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以及对内行使门、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以及对内行使管理职能的经济组织管理职能的经济组织二、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分类二、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分类u全国性全国性经济管理主体经济管理主体u地方性经济管理主体地方性经济管理主体u经济管理职权主体经济管理职权主体u经济管理职权的分支主体经济管理职权的分支主体u经济管理
22、职权主体的派出机构经济管理职权主体的派出机构u经济管理经济管理决策决策主体主体u经济管理经济管理执行执行主体主体u经济管理经济管理监督监督主体主体u宏观调控主体宏观调控主体u专业专业( (行业行业) )经济管理主体经济管理主体u市场监督主体市场监督主体第二节第二节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与职责职权与职责u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简称经简称经济职权,是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在依法行济职权,是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在依法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所享有的权力。使经济管理职能时所享有的权力。u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是因职责而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是因职责而带来的权力,它从行政权
23、力派生出来带来的权力,它从行政权力派生出来的,是国家经济管理权的具体化。的,是国家经济管理权的具体化。u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由法律规定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由法律规定u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具有专属性、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具有专属性、社会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社会性和强制性的特点。u经济行政立法权经济行政立法权u经济行政执法权经济行政执法权u经济行政指导权经济行政指导权u 国家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经济管理主体的职责职责简称简称经济经济职责,是指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根据其职职责,是指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根据其职权而依法必须履行的责任。权而依法必须履行的责任。u市场准入的概念和条件u工商注册登记的程序u
24、法律对经济活动主体的规制u增强经济活动主体活力的对策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活动主体的市场准入经济活动主体的市场准入u 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对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对经济活动主体、产品依法应具备进入某经济活动主体、产品依法应具备进入某些市场的资格、条件的一种确认。些市场的资格、条件的一种确认。u 市场准入涉及主体资格和产品市场准入涉及主体资格和产品( (服务服务) )资格的问题。资格的问题。符合国家经济管理法律鼓励符合国家经济管理法律鼓励、允许性规定;、允许性规定;符合国家经济管理符合国家经济管理政策的倡导性规定;政策的倡导性规定;主体应当备主体应当备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具
25、备特定市场的主体资格和特殊要求具备特定市场的主体资格和特殊要求。u 是是指经济指经济活动主体在法律上所表现的形态和法律活动主体在法律上所表现的形态和法律地位。地位。u 一一个由单独的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个由单独的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企业的负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企业的负债视同为投资者个人的负债,在企业不债视同为投资者个人的负债,在企业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时,须以投资者的个人能偿还全部债务时,须以投资者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财产承担无限责任。是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自然人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自然人通过
26、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通过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组织债务承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u 公司公司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 (可以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 )出资设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以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的营利性经济组织。p参考案例参考案例4-14-1u 是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济指两个或
27、者两个以上的经济组织,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而开展联组织,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而开展联合经营的一种经营方式。合经营的一种经营方式。u 是是指通过股权控制或合同指通过股权控制或合同的安排,以集团母公司为核心,由若干法的安排,以集团母公司为核心,由若干法人企业组成的企业联合体。人企业组成的企业联合体。三、工商注册登记三、工商注册登记及程序及程序(1 1)注册登记申请书;)注册登记申请书;(2 2)出资情况)出资情况证明;证明;(3 3)办公场所的证明)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材料;(4 4)股东会议有关出资和委派董事、选举或确定)股东会议有关出资和委派董事、选举或确定法定代表人的会议记录材料;法定代
28、表人的会议记录材料;(5 5)组织章程草案;)组织章程草案;(6 6)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证明材料;)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证明材料;(7 7)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才能够成立的特殊经)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才能够成立的特殊经济组织,还需要提供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济组织,还需要提供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8 8)申请人如果委托他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申请人如果委托他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托书。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规制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规制u 法律规制法律规制是指通过法律规定对社会关是指通过法律规定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确定法律地位、保护权益和系加以调整,确定法律地位、保护权益和惩
29、罚违法行为的一种法律制度。惩罚违法行为的一种法律制度。( (一一) )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内部关内部关系的法律规制系的法律规制( (二二) )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内部关系内部关系的法律规制的法律规制u股东会股东会u董事会董事会u监事会监事会u 经济经济活动主体的外部行为主要是一种活动主体的外部行为主要是一种经济竞争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经济竞争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通过立法和商业登记,规的规定。我国通过立法和商业登记,确定经济活动主体的确定经济活动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以界以界定其行为定其行为。p 参考案例参考案例4-2u
30、破产制度破产制度是是指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指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抵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据债务人足以抵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据债务人本人或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债务人进行重本人或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对债务人的全整或者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对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依法强制执行的一种程序安排部资产依法强制执行的一种程序安排。p 参考案例参考案例4-34-3u我国目前只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我国目前只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才具有破产的主体资格。才具有破产的主体资格。u“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u“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缺
31、乏清偿能力”u 破产破产的启动程序,可因债权人的申请而的启动程序,可因债权人的申请而启动,也可以因债务人自己的申请而启启动,也可以因债务人自己的申请而启动动。u 对于对于国有企业作为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国有企业作为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的,在申请之前必须经其的,在申请之前必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的同意。u 破产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破产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辖。破产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u 法院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在接到破产申请后5 5日内通知债务人,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可以在债务人可以在7 7日内提出异议,法院自异日内提出异议,法
32、院自异议期满议期满10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日内裁定是否受理。u 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是指在破产宣告后,可以指在破产宣告后,可以依法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的破产企业依法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的财产。u下列的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下列的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付: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案件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如果破产财产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
33、的,人民法院应当宣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告破产程序终结。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仍有余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额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破产企业所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是破产债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是破产债权。权。u注意:注意: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活动主体存在的经济活动主体存在的 问题及其对策问题及其对策u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时期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时期u计划经济
34、时期计划经济时期u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p参考案例参考案例4-44-4宏观经济调控法宏观经济调控法u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地位与作用u “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u 宏观经济调控法的体系u 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基本原则u 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方法第一节第一节 宏观经济调控法概述宏观经济调控法概述u 宏观经济调控法宏观经济调控法是指国家以社会是指国家以社会整体经济发展为对象加以综合计划调控整体经济发展为对象加以综合计划调控的法律规范之总称。的法律规范之总称。二、宏观经济调控法的特征二、宏观经济调控法的特征u主体的国家性主体的国家性u方式的政策性方式的政策性u效力的鼓励性效力的鼓励性u内容的综合性内容的综合
35、性u调整社会经济领域调整社会经济领域,以社会为,以社会为本位,属于本位,属于公法公法性质性质u是是经济法的核心经济法的核心组成部分。组成部分。u有关国家整体经济布局及国计民生的重大有关国家整体经济布局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领域领域u容易产生容易产生“市场失灵市场失灵”的经济领域的经济领域u私人的力量不愿意进入的领域私人的力量不愿意进入的领域第二节第二节 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宏观经济调控法的 制定及基本原则制定及基本原则二、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基本框架二、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基本框架u 可考虑设立可考虑设立“总则总则”、“宏观经济调宏观经济调控体制控体制”、“宏观经济调控决策和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决策和实施程序程序”
36、、“宏观经济调控基本制度宏观经济调控基本制度”、“宏观经济调控保障宏观经济调控保障”、“法律责任法律责任”、“附则附则”若干部分。若干部分。第三节第三节 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方法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方法u计划与市场经济的关系u统计的任务u产业政策法的性质u产业政策的具体范围和作用第一节第一节 计划法计划法u 在市场经济中,计划不是涉及所有的在市场经济中,计划不是涉及所有的方面或者直接干预私人的行为,它只是方面或者直接干预私人的行为,它只是在宏观方面的总体把握,要求实现总量在宏观方面的总体把握,要求实现总量的平衡。的平衡。u 计划法计划法是是调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调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
37、验、实施、检查监督等展规划编制、实验、实施、检查监督等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总称。u 计划计划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 计划计划主体的地位、计划体系和指标体系、主体的地位、计划体系和指标体系、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的编制程序、计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的编制程序、计划的管理体制、计划的实施、计划实施划的管理体制、计划的实施、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计划责任等。的监督检查、计划责任等。u计划管理体制的内容及形式计划管理体制的内容及形式u计划权限的划分计划权限的划分u计划管理机构计划管理机构u 计划计划的编制,一般采取的编制,一般采取“两下一
38、上两下一上”的的程序进行:程序进行:u 首先首先,由上级计划编制部门向下级计划,由上级计划编制部门向下级计划编制部门下达编制下一年度计划的要求;编制部门下达编制下一年度计划的要求;u 其次其次,下级计划编制部门根据该地或该,下级计划编制部门根据该地或该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计划草案,经过综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计划草案,经过综合平衡后上报;合平衡后上报;u 最后,上级计划编制部门在作出计划编最后,上级计划编制部门在作出计划编制后,经过权力机关的审批,由上级计制后,经过权力机关的审批,由上级计划主管部门正式下达到执行单位。划主管部门正式下达到执行单位。u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审各级人民代表大
39、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审议、批准和监督计划执行的国家权力机议、批准和监督计划执行的国家权力机关。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级人民政关。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级人民政府所提出的计划。府所提出的计划。u计划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施:计划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施: 第一第一,将国家计划任务和有关的经济,将国家计划任务和有关的经济政策措施作为信息,向基层单位公布,政策措施作为信息,向基层单位公布,通过基层单位的计划制订和实施,来落通过基层单位的计划制订和实施,来落实国家计划任务的部分落实。实国家计划任务的部分落实。 第二第二,通过合同落实计划。,通过合同落实计划。 第三第三,少量的指令性计划强行实施。,少量的指令性计
40、划强行实施。第二节第二节 统计法统计法u 统计统计是人们对事物的信息进行调查、是人们对事物的信息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后统一归拢,进行计算、分析,收集、整理后统一归拢,进行计算、分析,提供、发布和保存信息资料,并监督信息提供、发布和保存信息资料,并监督信息资料使用的一种认识世界的方法或者活动资料使用的一种认识世界的方法或者活动过程。过程。u 统计法统计法调整统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调整统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二二、统计的任务和、统计的任务和原则原则(1)(1)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提供有关国民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提供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为国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
41、为国家制定各种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依据;各种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依据;(2)(2)通过统计资料,对政策和计划的执行情况通过统计资料,对政策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和监督;进行统计检查和监督;(3)(3)为经济活动、科研、宣传等社会各部门提为经济活动、科研、宣传等社会各部门提供所需要的统计资料。供所需要的统计资料。u实事求是原则实事求是原则u集中统一原则集中统一原则u责任原则责任原则u统计调查计划按照经过批准的计划进行,统计调查计划按照经过批准的计划进行,并且按照调查的项目编制。并且按照调查的项目编制。u各种统计调查,都是属于国家统一的统各种统计调查,都是属于国家统一的统计制度和
42、统计调查体系当中的组成部分,计制度和统计调查体系当中的组成部分,在全国范围内应当有一个统一的安排,在全国范围内应当有一个统一的安排,以便相互衔接和协调。以便相互衔接和协调。四、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四、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u 各级各级管理人员对于其管理的统计资料管理人员对于其管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修改。如果认为统计资料失实的,不得修改。如果认为统计资料失实的,应当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核实修正。对应当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核实修正。对统计资料的调用和移交,必须按照国家统计资料的调用和移交,必须按照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u及时及时向党政机关领导和有关方面提向党政机关领导和有关方面提供
43、统计供统计资料资料u应应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统计统计资料资料u有关国家的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有关国家的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公布的数据为准 1. 1.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统计法统计法的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2. 2. 一般经济活动主体违反一般经济活动主体违反统计法统计法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u行政责任行政责任u刑事责任刑事责任p参考案例参考案例6-16-1第三节第三节 产业政策法产业政策法u 产业政策产业政策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某种经济和社会目的,对产业加以调整、某种经济和社会目的,对产业加以调整、引导的
44、根本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引导的根本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u符合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客观规律和国情符合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客观规律和国情u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充分发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的基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础性作用;u突出重点,解决国民经济中带有全局性的突出重点,解决国民经济中带有全局性的难题;难题;u具有理论上的科学性、实际上的可操作性;具有理论上的科学性、实际上的可操作性;u能够与相关政策、法律相互配套予以实施能够与相关政策、法律相互配套予以实施。u 产业产业政策政策法法是是指以产业政策为内容指以产业政策为内容或
45、者以保证产业政策实施为目的的法律或者以保证产业政策实施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的总称。u 产业产业政策法的实质内容是政策性的,而政策法的实质内容是政策性的,而其外在表现则为法律形式,是典型的经其外在表现则为法律形式,是典型的经济法的表现形式,属于宏观经济调控法济法的表现形式,属于宏观经济调控法范畴,是公法性质的范畴,是公法性质的。u 产业产业政策法的内容一般集中于产业政策法的内容一般集中于产业结构、产业组织、产业布局、产业技结构、产业组织、产业布局、产业技术促进、综合产业制度等方面。术促进、综合产业制度等方面。u产业政策法所引导的宏观发展方向,要通产业政策法所引导的宏观发展方向,要通过具体
46、的宏观经济调控法加以落实,而宏过具体的宏观经济调控法加以落实,而宏观经济调控行为也要配合产业调整观经济调控行为也要配合产业调整。u产业产业政策法也作为具体宏观经济调控法实政策法也作为具体宏观经济调控法实施的指导,在没有具体规定或者规定不够施的指导,在没有具体规定或者规定不够明确时,应当符合产业政策法的立法精神。明确时,应当符合产业政策法的立法精神。u 基本基本产业产业制度制度是是指调整一个国家整指调整一个国家整体的产业状况和运作过程的基本性规定体的产业状况和运作过程的基本性规定和统一体制。和统一体制。u 我国我国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实现两个实现两个经济转变经济转变”:一是
47、经济体制由传统的计:一是经济体制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二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经营为主向集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经营为主向集约式经营为主的转变。约式经营为主的转变。u制定制定和发布专门的产业政策并以法律法和发布专门的产业政策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保障规的形式加以保障;u建立建立有利于战略产业的融资制度有利于战略产业的融资制度;u政府政府给予财力、物力上的支持给予财力、物力上的支持;u给予给予适时、适当的特殊保护适时、适当的特殊保护;u为了为了换取关键技术,可以适当地、有条换取关键技术,可以适当地、有条件地开放部分国内市场。件地开放部分国内市
48、场。u 不景气产业不景气产业又又称衰退产业、夕阳产称衰退产业、夕阳产业,是指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随着产业业,是指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随着产业结构的转换,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结构的转换,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渐缩小的产业。渐缩小的产业。三、产业结构政策三、产业结构政策制度制度四、产业技术政策四、产业技术政策u财政的作用u税收种类u税收法中的实体制度u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第一节第一节 财政法财政法u 财政财政全称全称“国家财政国家财政”,是指国,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参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职能活动。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职能活动。(1)(1
49、)财政的主体是国家;财政的主体是国家;(2)(2)以法律为依据,由国家强制力予以法律为依据,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以保障;(3)(3)目的是满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欲目的是满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欲望,实现公共需要;望,实现公共需要;(4)(4)内容包括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内容包括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三大部分。财政管理三大部分。3.3.财政的职能财政的职能u调节收入分配调节收入分配u配置资源职能配置资源职能u保障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稳定u国家预算、国家预算、 国有企业财务国有企业财务u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 财政监督财政监督一一) )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原则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原则( (二二)
50、)开源节流原则开源节流原则( (三三) )区别对待、合理负担原则区别对待、合理负担原则( (四四) )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原则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原则( (五五) )节约资金、有效配置原则节约资金、有效配置原则( (六六)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u 财政预算财政预算即即国家预算,是指按照法国家预算,是指按照法定程序编制、核定在一定时期内国家集定程序编制、核定在一定时期内国家集中掌握一部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预先方中掌握一部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预先方案。案。u 财政决算财政决算是是对年度财政预算收支情对年度财政预算收支情况的会计总结活动。况的会计总结活动。 u 国家国家对预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