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的诉讼时效研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的诉讼时效研究.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的诉讼时效研究 摘 要 诉讼是学问产权权利人维护自己权利最重要的方式之一。诉讼时效问题则是学问产权法律爱护中尤为重要的一环。本文阐述了学问产权诉讼中诉讼时效问题的相关内容,并结合了持续侵权行为的特点,说明白诉讼时效中应当留意的问题。介绍了大陆法系中的权利失效理论和英美法系的懈怠制度等诉讼时效的配套制度,并指出了我国现行学问产权立法中关于诉讼时效规定的不足与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 学问产权 诉讼时效 权利失效 懈怠制度 中图分类号:DF523 文献标识码:A 一、现行立法的有关规定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恳求爱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
2、问产权作为民事权利之一种,在诉讼时效的规定和适用上,仍与民法通则保持一样,即其诉讼时效为2年。我国相关学问产权法司法说明规定,侵扰学问产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假如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项学问产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害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 二、 学问产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依据民法通则第137条以及专利法第62条及相应司法说明之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所谓知道权利被侵害,是指权利人明确知道有侵权行为的事实发生;所谓应当知道权利被侵
3、害,是指某一侵权行为一旦发生,在肯定条件下,无诉讼权利人是否知道,都视为他应当知道有侵权的事实发生,诉讼时效的期间也由此起先计算。它是针对权利人客观方面而言的,是法律上的一种推定。然而在如何认定应当知道这一问题上民事立法并没有赐予详细的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也缺少对现实阅历的归纳和总结。 但是假如权利人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却不知道侵害者为何人,此时权利人无法知晓侵权人,便无法行使恳求权,假如诉讼时效从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先计算,便有可能出现待权利人查明侵权者时,诉讼时效已过,这样,对权利人来说是极不公允的,同时也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的初衷。有学者指出,诉讼时效自权利人能够行使权利时起算为各国通例。应当修
4、正现行立法中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表述方式,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恳求权能够行使之日起算。 三、学问产权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依据诉讼时效的定义,诉讼时效歼灭的是恳求权。支配权、形成权、抗辩权等不适用诉讼时效。但并非全部的恳求权都适用诉讼时效,基于人身关系而产生的恳求权并不适用于诉讼时效,基于人格权被侵害而产生的恳求权以及非纯粹身份关系的恳求权,如夫妻间的损害赔偿恳求权则可适用诉讼时效。 因此,侵扰学问产权中的精神权利,产生的非财产性恳求权如停止侵害,赔礼致歉等不适用诉讼时效。侵扰学问产权中财产权利而产生的恳求权一般应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但也不尽然。侵害学问产权中财产权利而产生的恳求权通常有停止侵害恳求
5、权、赔偿损失恳求权。停止侵害恳求权的作用在于消退侵权人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作为学问产权的肯定权恳求权应犹如物权恳求权一样,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权利人恳求停止侵害,唯一的构成要件便是侵权行为正在进行中。根据我国民法理论,只要权利人没有丢失基础权利,便不会因诉讼时效问题而丢失基础权利。权利人基于其基础权利,针对现实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提出停止侵权的诉讼恳求都在时效期间内,不存在超过时效期间的可能。侵扰学问产权中财产权利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恳求权属于债权性质的恳求权,毫无疑问应是诉讼时效的客体。 对于学问产权持续侵权行为,权利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超过2年才起诉的,停止侵害的恳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6、但损害赔偿额应当自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可以理解为对自己起诉之日起2年之前的损害,其赔偿恳求权罹于诉讼时效而歼灭,但此项规定可能会被学问产权人所滥用,如权利人在自己无实力实施而又未许可他人实施的状况下在其学问产权被侵害之初便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其权利被未经许可实施获得较高利润或达到利润临界点时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较其在权利被侵害之初提起诉讼更多的赔偿。在这状况下,权利人却从侵权行为中获得了利益,权利人的起诉时机的选择会对被告造成极大的不公,对社会经济利益的再安排造成不良影响。明显是违反诉讼时效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持经济秩序的目的与价值。 四、 学问产权诉讼时效配套制度 诉讼时效
7、存在的目的在于平衡既存社会关系的稳定和实际权利人的爱护之间的利益关系,当简洁机械的诉讼时效制度不能很好的适应困难多变的社会生活时,诉讼时效的配套制度便显得意义重大。懈怠制度与权利失效理论都是基于诚恳信用或者公允理念,在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之外在时间上对权利行使的一种限制,其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以防止权利人滥用权利。 权利失效理论是指权利人在相当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依其特殊事实足以使义务人信任权利人不须要其履行义务,且权利人权利之再行使会造成当事人之利益严峻失衡,基于诚恳信用原则,义务人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的一项理论。 权利失效理论是除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外另一对权利行使进行限制的规定,它以
8、诚恳信用原则为基础,发挥着诚恳信用,防止权利滥用,平衡主体利益的重要功能。懈怠制度的运用是基于公允的理念:一方面,任何人肆意侵扰学问产权,剥夺权利人学问产权权益是不公允的;但另一方面,知道学问产权被侵扰的权利人眠于权利之上,从而使侵权人认为其生产、销售他人已享有的学问产权产品是免责的,当侵权人进行了端详投资发展壮大后,权利人又要向侵权人和其他无辜的投资者索赔是不公允的。构成懈怠一般均要求权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扰后不合理地拖延提起诉讼与该拖延给侵权人造成损害。 五、 完善我国学问产权诉讼失效制度的建议 首先,我国学问产权法对学问产权侵权行为诉讼时效规定的并不明确,如没有规定明确的诉讼
9、时效起算点,并未列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状况,给实务审判带来极大困难。假如侵权行为在权利人起诉时已经停止,但侵权后果仍旧存在,按规定是不能给以赔偿的,此种行为被推定为权利人对权利的默示放弃。但有些学问产权如专利权等,价值意义重大,单单赔偿起诉前两年的损失,尤其是在侵权人恶意侵权的状况下,对权利人很不公允,不利于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及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如学问产权过了有效期而进入公有领域,持续侵权行为仍在接着的,此时对于学问产权未过有效期时造成的损害是否应赐予赔偿、如何赔偿,立法上均未做明确规定,留下了法律漏洞。 其次,假如权利人能够行使而长期不行使,一个权利主见成为悬于被告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10、”,使当事人之间的特定社会关系的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必定会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和交易平安,因此,应参照大陆法系的权利失效理论与英美法系的懈怠制度,建立诉讼时效配套制度。依据我国司法实践及法律传统,应在相关学问产权法中明确建立懈怠制度,如规定学问产权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该侵权行为持续逾五年,没有正值理由不向法院主见其权利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能要求起诉前的侵权损害赔偿,但可以要求颁发禁令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但权利人与侵权人达成协议支付合理费用的除外。明确规定懈怠制度的适用条件、举证责任、法律后果及例外规定等,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学问产权的诉讼时效制度。 注释: 豍陶鑫良,袁真富.学问产权法总论.学问产权出版社,2022年1月第1版.354. 豎王泽鉴.民法总论.中国政法高校出版社,2001年7月第一版.254;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5月其次版.273. 豏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探讨.中国政法高校出版社,2003.376. 第6页 共6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