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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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二 O 一八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概述 11.1 项目的背景及特点 1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3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61.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7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7第二章 总则 92.1 编制依据 92.2 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112.3 评价标准 122.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42.5 环境功能区划 17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8第三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93.1 建设项目概况 193.2 工程建设内容 203.3 主要技术经济

2、指标 223.4 公用工程 223.5 煤矸石来源及主要成分 233.6 工程分析 253.7 污染源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33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3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34.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43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44.4 区域污染源调查 44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55.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455.2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85.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55.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75.6 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 595.7 环境效益 62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636.1 环境保护措施 636.2 环保投资

3、估算 69第七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717.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717.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717.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74第八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758.1 环境管理 758.2 环境监测 778.3 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 78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809.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809.2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809.3 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809.4 环境影响分析 809.5 公众参与 819.6 环境保护措施 819.7 环境损益分析 84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849.9 总结论 84第一章 概述1.1 项目的背景及特点山西省是我国煤炭产量大省,

4、是我国最主要的煤炭能源基地, 其资源非常丰富, 2013 年产量已超过 9.63 亿吨。随着煤炭生产的不断扩展, 煤矸石的产生量与日俱增, 煤矸石产生量按原煤产量的 15%计,每年煤矸石至少增加 1.44 亿吨,长年积累下来 煤矸石总量会越来越多,如不能妥善处理,将会大量侵占土地,而且一直会持续增 加。这样大量的煤矸石已严重地污染了环境, 并侵占了大量的土地和农田,破坏了土地资源如不加紧有效利用,将影响煤炭工业的正常发展,影响周围环境质量。寿阳县土地面积达 316.5 万亩, 其中农用地占总土地面积的 48.6%;林业用地占 总土地面积的 32.5%;牧草地占总土地面积的 0.14%;暂难利用

5、地占总土地面积的 13.1%;特用地占总土地面积的 4.4%;水域地占总土地面积的 1.3%。寿阳县现有耕 地正面临是土壤退化、水土流失加剧、农作物产率低等问题。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滩涂,山地,可开垦为耕地、林地的后备资源较多。寿阳县平头镇南庄村村委为解决本村土地资源相对短缺问题,并为村民谋取福 利,特委托当地一家比较有实力的企业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对寿阳 县平头镇南庄村南侧的荒沟进行土地复垦。该条荒沟现状植被主要是灌木林地、其 他草地、旱地,且荒沟土壤层厚度较薄,土壤质地、结构不适合种植根系发达的高 大林木,因此,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拟对荒沟进行土地复垦,将煤矸石 作为填充物,

6、铺设 0.5m 厚低肥效土和 0.5m 厚熟土壤, 以满足种植林木的用地要求, 并将复垦后的合格土地归还当地村民。本项目所占用林地不属于一类林地,不属于国家公益林或保护林,未涉及国家级或省级保护物种,主要为零星的常见物种。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在充分调研周围农村土地结构和地形的基础 上,结合当地农民可耕用地少、治理荒沟愿望迫切的实际情况,跳出征地-排矸-治理 的传统模式,科学性的提出了租沟-填沟-造地-返还农民 的治理模式。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始建于 1980 年,为寿阳县原南庄乡乡办企业, 2001 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批准开采 6 号煤层,生产规模为 15 万吨/年,井田面积

7、3.9994 km2。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1【2009】98 号关于晋中市寿阳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和山西省国土资 源厅于 2009 年 12 月颁发了 1400002009121220050271 号采矿许可证, 批准景福煤业 为单独保留矿井, 批准开采 6 号、15 号煤层, 新增井田面积为 5.5606km2,整合后井 田面积为 9.564km2 ,矿井生产能力为 90 万吨/年,整合后企业名称变更为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2010 年 12 月 30 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下发了“关于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 有限公司 90 万 t/

8、a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函 20101709 号);2018 年 7 月 19 日,寿阳县环境保护局对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 限公司核发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140725-0610-0118-0725)。公司目前矸石产生约为 15 万吨/年。综上所述, 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决定投资 432.82 万元在寿阳县平头镇南庄村周边沟壑实施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项目。2018 年 7 月 6 日,寿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号为2018-62,项目代码为 2018-140725-77-03-014191。本项目位于景福煤矿工业场地东南 0.19k

9、m 处, 场地现状为一条荒沟, 为自然冲 沟, 呈西北-东南走向; 经建设单位核实, 该沟不在井田范围, 项目实施不压占资源; 沟内现为荒草地,长度约 174m,平均宽度 108m(最宽处约 113m),平均深度 29m,占地面积 18876.1 。目前沟内造地填平需要的总填料容积为 54.74 万 m。沟内采用矸石填埋, 平分层填埋黄土, 总填埋积约为 54.74 万 m(回填黄土 4.25 万 m,填埋矸石 50.49 万 m),矸石堆积比按照 1.65t/m,矸石最大矸石需求量为 83.31 万吨。设计 5.5 年完成场地内矸石填埋工作, 并进行土地复垦。复垦方向为旱作耕地,护坡为人工草

10、地。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煤矸石综合利用, 是指利用煤矸 石进行井下充填、发电、生产建筑材料、回收矿产品、制取化工产品、筑路、土地 复垦等。本项目是对煤矿产生的煤矸石利用于填沟造地覆土还田,属于进行综合利用于土地复垦。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针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本次环评工作进行中,首先在做好工程分析及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 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部分结合项目工程和运营特点进行了较充分的分析及论述,并就影响分析结果提出切实可行及具体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见图 1-1。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1、1.3.1 管理政策分析图 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1)政策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本) 及20133修订版中的鼓励类: “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 三废综合利 用及治理工程;20、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2)矸石综合综合利用政策符合性项目为填矸造田项目,属于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中 的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土地复垦”,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 修订版),利用煤矸石进行土地复垦时,应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和国土、环

12、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执行,遵守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控制标准和环保要求。企业委托设计单位依照土地复垦条例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国土部门审查。2018年6月4日,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山西省煤炭资源综合利用 规划(晋经信资源字2018151号) ,规划要求: “加大煤矸石综合利用力度。鼓励煤矸石治理沉陷区和裂缝区以及复垦回填等利用。”本项目为填沟造地项目,所选用填埋区为洪水冲沟,沟内坡度较小,填埋后可 以与两侧农田形成整体耕地,增加耕地面积,减少沟壑水土流失,同时也可以将项 目矸石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在填埋中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和国土、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执行复垦方案,符合

13、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煤矸石产生单位应对既有的煤矸 石堆场(库)的安全和环保负责,应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期限,采取有效综合 利用措施消纳煤矸石、消除矸石山;对确难以综合利用的,须采取安全环保措施, 并进行无害化处置,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煤矸石 堆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防治煤矸石自燃对大气及周边环境的污染,鼓励对煤矸石 山进行植被绿化。 ” 本项目的建设将收集景福煤矿产生的矸石,统一填埋处置,封场后进行覆土绿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及土地复垦条例的要求,符合山西省煤炭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的要求。41.3.2 选址

14、可行性分析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本项目选址、设计、建设及运 行管理应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煤炭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等相关要求。根据煤矸石化学成分分析资料及煤矸石淋溶检测结果,本项目拟入场矸石不属 于危险废物,属于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其的储存、处置按照类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的要求进行。根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本项目厂址应符合当地 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应选在满足 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

15、坡或泥石流影 响区。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禁止选在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经现场踏勘,本项目位于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南庄村南的荒沟内,不在寿阳县 城市规划范围内。根据收集到的水文地质资料,本项目不在断层、断层破碎带、溶 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贫乏,距离最近的地表水 为场址北侧约0.68km处的白马河,并且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另外,本项目位于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南庄村南,企业在完成编制土地复垦方 案评审后,按要求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寿阳

16、县土地复垦规划的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三十四、环境治理业”中“101 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并采用填埋方式处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正式委托山西智威环5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环评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环评公

17、司环评部组织持证参评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 关资料,全面对拟建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物理(质)环境、自然生物(态)环境等 进行了全面调查,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 进行了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环评公司在完成各评价专题工作后,编制完成了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本)。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未开工建设。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在晋中市主持召开了阳煤集 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 会。会后,评价单位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及会议纪要,对报告书进行了补充修改,现将报批本

18、提交建设单位报请审批。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属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重点为项目施工和建成后使区域的利用格 局及土地使用现状的改变,而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噪声、生态影响。1、通过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搞清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环境质量现状。2、本次评价将从项目环境影响、敏感目标保护、周边制约因素、城市规划等全方位分析,明确建设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3、根据项目特点及污染特征, 除了水、气、声等传统环境问题外, 评价要更加 关注弃矸场建设产生的生态问题,分析煤矸石淋溶对地下水产生的环境影响,制定避免污染、防治污染的针对性对

19、策、措施,以求把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4、通过水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等的影响分析, 从环保角度明确本项目环境 可行性,明确本项目封场后产生的环境正效应,为管理部门审批、项目设计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5、综合区域发展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 通过环境空气、水体、声学环境、生 态环境等的影响分析及预测,从环保角度明确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和选址可行性,为决策部门、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61.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要求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 建立“三挂钩”机制, “三管齐下”切实维护群众 的环境权益。 “三线一单” ,即落实

20、“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为煤矸石综合利用于填沟造地项目,属于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版) 鼓励类项目, 项目属于“三十八 环 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 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20、城镇垃圾及其 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该项目未列入本地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位于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南庄村南的荒沟内,现状植被 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及灌草丛,土地利用类型为裸地及草地,本项目填沟造地后,马道和顶部平台种植,边坡种植

21、灌草,将增加耕地面积。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等敏感目标。根 据寿阳县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 A 4 1 1 平头、南燕竹水源涵养与生态农业生态 功能小区;根据寿阳县生态经济区划,本项目属于“ IVA 平头镇、南燕竹镇煤炭产 业优化发展生态经济区和北部煤炭及综合产业发展生态经济区,本项目为利用煤矸 石填沟造地项目,通过对矸石的综合整治,覆土绿化,增加区域耕地面积,减少水 土流失,生态环境较从前得到改善。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寿阳县生态功能区划和寿阳县生态经济区划。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

22、1本)(2013 修订版) 中的鼓励类: “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15 三废综合利用 及治理工程; 20、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山西省产业政策的要求,不违背寿阳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及城市环境规划的要求,在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做到7达标排放并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的建设能得到大部分公众的支持, 选址可行,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项目是可行的。8第二章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任务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23、评价委托书, 2018.3;2、寿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证明(编号 2018-62),2018.7.6。2.1.2 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 年 1 月 1 日;3 、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1 年 3 月 5 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0 日;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 10 月 2

24、9 日;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3 月 2 日;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 4 月 28 日(修订);13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2017 年 4 月 5 日;14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文);15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5】109 号);16 、产业

25、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订);17 、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2016 年修订),2016 年 12 月 8 日;18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7 年 3 月 30 日;19 、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2010 年 11 月 26 日;20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晋环发201525 号;921、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 年本)的通知,晋环发【2015】64 号, 2015 年 5 月 15 日;22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

26、, 2015 年 4 月 2 日;23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 2015 年 4 月 2 日;24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 2016 年 5 月 28 日;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 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 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8 号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5 年 3 月 1 日;26、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资源

27、综合利用规划的通知,晋经信资源字2018151 号, 2018 年 6 月 4 日。2.1.3 技术依据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8、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9 、

28、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2.1.4 参考依据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寿阳县当地自然社会有关资料;3、开发建设环境管理(侯正伟,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4、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102.2 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2.2.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本次工程的施工和运行将会对周围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和人群生活质量产生一 定程度的影响,只是在不同的时段影响程度和性质不尽相同。根据不同时段环境影响分析结果,结合工程分析,给出本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矩阵,见表 2-1。表 2-1 环境影响识别矩阵影响分析环境要素施工期运 营 期挡矸墙、护坡施工系统

29、运输矸石填埋运输覆土还田自然物理环境环境空气-2S-1S-2L-1L+1L地下水环境-1L声环境-1S-1S-1L-1L+1L土壤环境-1S-2L-1L+2L地质环境-1L矿产资源自然生物环境农作物-2S-1S-2L-1L+3L植物-3S-1S-1L-1L+3L社会经济环境地区发展+1S+1L就业+1S+1L税收企业利润发展规划+1S+1L公共设施生活质量公众健康-1S-2S-1L-2L+1L社会安全环境美学-1S-1S-1L-1L+1L人文景观-2S-2S-1L-2L+2L注: + 正效应; - 负效应; L长期影响; S短期影响; 可逆影响; 不可逆影响; 3 、2 、1影响程度由大到小。

30、2.2.2 评价因子的筛选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及本项目排污特点,对评价因子进行筛选。2.2.2.1 筛选方法本项目运行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矸石排放期间废气、噪声和渗滤液对环境的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要素是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112.2.2.2 筛选结果根据工程各类特征污染物产生情况,结合周围区域环境,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因子见表 2-2。表 2-2 本项目环境评价因子项目现状评价因子预测因子大气环境SO2 、NO2 、TSP 、PM10 、PM2.5TSP地下水环境pH、总硬度、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铁、锰、汞、铅、氟、镉、总大肠

31、菌群、菌 落总数、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六价铬氟化物固体废物矸石声环境等效连续 A 声级(Lep)等效连续 A 声级(Lep)生态环境影响植被、水土流失、环境空气2.3 评价标准2.3.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表 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浓度单位SO2年平均24 小时平均1 小时平均60150500g/m3TSP年平均24 小时平均200300PM10年平均24 小时平均70150PM2.5年平均24 小时平均3575NO2年平均24 小时平均1 小时平均40802002、

32、水环境(1)地表水: 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 2014) 的规定,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白马河, 属黄河流域汾河水系潇河“白马河源头-蔡庄水库”段, 水环境功能为一般源头水保护。属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12中 III 类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2002)III 类标准。表 2-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 单位:mg/L序号污染物名称标准值单位序号污染物名称标准值单位1pH69无量纲9总磷0.3mg/L2挥发酚0.01mg/L10总氮1.53氰化物0.211硫化物0.54氟化物1.51

33、2铬(六价)0.055石油类0.513锌2.06CODcr3014铁0.37BOD5615锰0.18氨氮1.5(2)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的地下水,执行 III 类标准。表 2-5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 单位:mg/L污染物PH总硬度硫酸盐氨氮硝酸盐标准值6.58.54502500.520污染物亚硝酸盐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氯化物标准值1.01.010003.0250污染物砷铁锰汞挥发酚标准值0.010.30.10.0010.002污染物铅六价铬氰化物

34、镉标准值0.010.050.050.005注:总大肠菌群单位为个/L。3、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本项目所在区域属农村地区, 执行 1类标准。表 2-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dB(A)类别昼间 dB(A)夜间 dB(A)备注1 类5545农村地区2.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矸石填埋时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表 5 中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13表 2-7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项目煤矸石堆置场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

35、g/m3SO20.4 mg/m32、声环境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表 2-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 dB(A)昼间夜间7055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执行 2 类标准。表 2-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 dB(A)类 别昼 间夜 间说明26050厂界3、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2.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2.4.1 评价等级的确定2.4.1.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本

36、项目不设置锅炉,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营过程中矸石填埋区作业扬尘。按 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的评价等级确定依据, 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判定依据见表 2-10。表 2-10 评价工作等级判定(技术导则)环境因素评价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 D10%5km二级其它三级Pmax10%或 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项目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 TSP,选择估算模式对项目大气评价工作进行分级计算,计算结果见表 2-11。14表 2-11 本项目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的评价等级表面源名称面源长度面源宽度海拔高度面源初始 排放高度年排放 小时数排放工况评价因子源强mm

37、mmh粉尘 g/s填埋区1741081203158760连续0.08根据上述评价级别判断,结合当地环境状况、 行业污染特点及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2.4.1.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场址北侧约 0.68km 处的白马河; 项目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和排放,因此,本次评价仅进行地表水影响分析。2.4.1.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152 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 集中处置一类固废类”项目, 本项目填沟造地填充物(煤矸石)属于一类固废,因此本项目属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38、类项目。表 2-12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 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 水源)准保护区; 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 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 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 水源) 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 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 其 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 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不敏感上述地区之

39、外的其它地区。注: 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 环境敏感区。表 2-13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I 类II 类III 类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本项目位于娘子关泉域范围内,但不在泉域重点保护范围和岩溶水补给区;本 项目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及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内,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分散式水源地。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15正常情况下场内无渗滤液产生;雨季时沟谷内会形成的短时水流,且矸石会产生淋 溶水;短时水流由截洪沟、排水沟排出填埋区;项目设置截水沟、马道排水沟等措施,因此,地下水

40、环境敏感性为较敏感。综上所述,本次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表 2-14 分级判定指标表划分依据项目情况分级情况项目类别本项目为报告书,项目属 152 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 集中处置一类固废类类项目地下水敏感程度场址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评价范围内有分散式水 源地较敏感表 2-15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依据表工程类型项目类型环境敏感程度评级等级工业固体废物(含污 泥)集中处置类项目较敏感三级2.4.1.4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所在功能区为 1 类区,项目建成后噪声级增高量小于 3dB,项目运行期间受影响的人口较少,因此确定本

41、次评价的声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二级评价。2.4.1.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1.88hm2 ,占地为灌木林地、灌草丛地和裸地,项目不在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为一般区域,因此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表 2-16 生态评价等级项目工程占地范围(km2)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评价等级指标1.88hm2 ,小于 2km2一般区域三级2.4.1.6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的下游沟口修建浆砌石挡矸墙,其设计、施工均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挡矸墙断面的各项评估指标达到设计规范的要求后出现险情的风险度较低。矸石物理化学性

42、质稳定,无毒无害,根据现场调查,场区下游无村庄,距离本项目下游最近的村庄为场地北侧 0.68km 的南庄村。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划分依据和原则,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应划分为二级。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 2-17。16表 2-17 评价工作级别类别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危险物质易燃易爆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2.4.2 评价范围2.4.2.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大气评价范围的内 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 5km,本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相应二级小时 标准值的 10%,故本项目的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填埋区为中心,边长 5km 的正方形区域。2.4.2.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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