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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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阴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学配置全市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

2、意见(苏政办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现状分析(一)医疗服务及卫生资源现状1社会经济发展概况。2015年,江阴市下辖10个镇、5个街道、1个国家高新区和2个省级开发区。全市总面积988平方公里,2015年末户籍人口124.1万人、常住人口163.7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880.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9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为50701元、农民为26012元。拥有11家中国500强企业、36家上市公司,40多家企业的单个或系列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国第一,连续13年蝉联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榜首。2医疗服务需求现状。2015年全市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

3、1.47岁,全市人口出生率7.99,自然增长率0.64,死亡率6.93。传染病总发病率88.58/10万,孕产妇死亡率为5.08/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62,出生缺陷发生率3.97,居民死亡率7.1/10万,前五位死因依次是恶性肿瘤、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2015年,全市总诊疗数为1039.88万人次,出院28.41万人次,手术5.87万人次。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90.19%,平均住院日为8.3天。3医疗资源配置现状。2015年末,全市注册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共计573所(其中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295所)。医院34所,其中综合医院24所、中医医

4、院4所、专科医院4所、护理院2所;镇卫生院10所,村卫生室12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80所;门诊部36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62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2所,其他卫生机构2所。全市实际开放床位7829张,其中,公立医院实际开放床位5930张、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1899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4.78张。全市卫技人员8975人,其中,注册执业(助理)医师3399人,注册护士3635人,注册全科医师472人,全市公共卫生人员1196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2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2.22人,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5.48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2.9人。(二

5、)存在主要问题1空间分布有待优化。医院中处于绝对竞争优势地位的三级医疗机构,以及近一半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均在澄江街道集中分布,与城市发展空间不匹配。江阴市中医院发展空间受限,急需改善就医环境。2专科资源供给不足。妇幼保健、精神卫生、传染病、康复、老年护理等专科医院发展缓慢,专科医师缺乏,服务能力薄弱。随着外来人口增加及“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导致产科和儿科资源十分紧张。3医技人员普遍紧缺。全市各级各类医院中的卫技人员7186人,床位与卫技人员比仅为1 : 0.92,医务人员缺乏,造成现有医务人员负担过重。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招录困难,医务人员严重缺乏,服务能力难以提升。4社会办医服务能力不足。

6、我市社会办医发展较快,床位总数已占地区总床位数的24.25%,但社会办医疗机构普遍存在规模较小、专科能力不强的现象,缺乏高端社会办医疗机构,尚未形成公立医院的有效补充,多元化办医格局还未真正形成。5规划执行刚性不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权威性、约束性和有效性,存在“重大型医院、轻基层医疗机构”现象,社会办医疗机构因全面开放,存在着布局不合理、选址不适当的无序开放现象,规划的统筹作用和调控效力有待加强。二、规划范围、期限及医疗机构设置概念(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江阴市全市域。(二)规划期限以2015年为现状年份,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三)医疗机构概念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

7、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及相关修订标准的规定,医疗机构具体包括14项内容,具体为: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2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4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5疗养院;6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7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8村卫生室(所);9急救中心、急救站;10临床检验中心;11专科疾

8、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12护理院、护理站;13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14其他诊疗机构。三、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科学规划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实现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均衡配置,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江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分级诊疗、医养融合和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到2020年,我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三提升一适宜”配置(即总床位数

9、、社会办医床位数、基层机构床位数相应提升,公立医院规模保持适宜),建立完善以市三级医院为龙头、片区中心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资源要素配置指标到2020年,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提升至每千常住人口6张(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其中社会办医总床位数提升至每千常住人口1.8张,较全国平均水平高0.3张;公立基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提升至每千常住人口1.3张;市级公立医院总床位数提升至每千常住人口2.9张,较全国平均水平低0.4张,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增长,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公立医院床位数保持在适宜水平。至2020年,全市按常住人口17

10、0万测算,以每千常住人口6张标准配置床位,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控制在10200张,可新增核定床位4295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5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达到3.14人。2020年江阴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表1)主要指标2020年国家目标2020年市级目标2015年现状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664.78市级公立医院3.32.92.35社会办医疗机构1.51.81.16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1.31.27片区中心医院0.530.53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70.74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52.52.2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

11、数(人)3.143.142.22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3.53.52.9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0.830.830.73医护比1:1.251:1.251:1.07市级以上医院床护比1:0.61:0.61:0.46江阴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设置规划(表2)机构类别2020年规划床位数现实有床开放位数现核定床位可新增核定床位数市级公立医院4930384624852445社会办医疗机构3060189915031557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1020841917293合计10200782959054295四、设置原则(一)公平可及原则。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形成全覆盖医疗服务网络,

12、布局合理。从实际医疗服务需求出发,面向城乡居民,注重科学性与协调性、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保障全市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统筹规划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局部服从全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三)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有序开

13、放医疗市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优质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医疗机构。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探索存量公立医疗机构改制,发展社会办医疗机构。(四)中西并重原则。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五)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坚持分级分类管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14、形成资源共享、利益共有、充满活力、公平有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五、机构设置依据区域常住人口数,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市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常住人口2.9张,包括市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军队医院。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常住人口1.3张,包括基层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常住人口1.8张。(一)综合医院1三级综合医院:全市设置三级综合医院1所,即:江阴市人民医院。2二级综合医

15、院:全市设置二级综合医院9所,保留现有8所,新增1所,即:江阴澄西医院。3一级综合医院:除乡镇卫生院外,现有的一级综合医院予以保留,原则上不再新增。(二)中医医院全市设置三级中医医院1所,即:江阴市中医院。保留现有4所二级中医专科医院,即:江阴市中医肝胆医院、江阴市中医骨伤医院、江阴百意中医医院、江阴市中医外科医院。同时加强综合医院的中医科建设,开展以中医特色为主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对中医医疗服务的需求。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层次中医医疗机构。(三)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增1所,即:江阴市周庄医院改扩建成江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四)专科医院全市各类专科医院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江苏省专科

16、医疗机构类别中所列各专科类别设置,实行总量控制,规划期内设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所,专科医疗机构设置符合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1传染病医院:设置1所。依托市人民医院敔山湾院区新建的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防治区域,增挂江阴市传染病医院的牌子。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设置建设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合理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2精神病医院:设置1所,即现有的江阴市精神卫生中心。三级综合医院必须设置精神科,二级综合医院开设心理咨询门诊。3康复医院:设置3所。保留1所,即澄江康复医院。新增2所。新建一所民营三级康复医院,即:江苏元林康复医院;第五人民医院举办一所二级康复专科医院,二级以上综合

17、医院均应设立康复科,基层医疗机构应提供康复医疗服务。4口腔医院:设置2所,保留1所,即:江阴摩尔口腔医院,新建1所,即:规划期内将现有的江阴市口腔病防治所改建成江阴市口腔医院。5眼科医院:设置1所,即:江阴光明眼科医院。6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设置1所,即:新建江阴德美嘉妇儿医院。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妇产、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应加强儿科和妇产科建设,以满足住院分娩和儿科医疗服务需求。7其他专科医院:在规划设置总量范围内全市统筹。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其他专科医院。(五)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置1所妇幼保健院,整合妇幼保健资源,借市人民医院敔山湾院区(市医疗中心)建成投运之机,

18、利用市人民医院寿山路院区存量资产,改扩建二级妇幼保健院。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增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六)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所,保留镇卫生院10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所。澄江街道利用卫生计生整合资源,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利用原有的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改建成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原有的妇幼保健所改建成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200所,保留村卫生室12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80所。全面完成全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档升级工程。(八)护理院、护理站原则上

19、每个镇(街道)设置护理院1所,保留已设置的5所护理院,鼓励社会资本在养老机构举办医养融合的护理院,引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护理病区、护理站。(九)门诊部、诊所诊所、门诊部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西医专业医师开设个体诊所。(十)临床检验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按照上级规划布局进行设置。(十一)其他医疗机构1采供血机构:设置1所,即:江阴市红十字血站。2急救中心、急救站:设置急救中心1所,即:江阴市急

20、救中心。进一步完善全市院前急救站布点和建设,实现院前急救平均反应时间10分钟的目标。按照每10万人设置一个急救分站点的标准,在全市设置急救站点16所。3其他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按照上级规划布局进行设置。六、资源调整(一)优化床位资源配置对资源密集区域,应严格控制机构设置和床位规模,通过资源优化和转移等方式,使区域内床位规模符合规划设置要求。对资源不足区域,通过引入密集区资源和增加资源等方式使区域内床位规模接近配置标准。1鉴于老城区内医疗资源相对密集,将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以内划为相对控制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医疗机构(不受规划限制的医疗机构除外),可利用现有地块资源调整改建为妇

21、幼、康复、社区卫生、护理等紧缺型专科医疗机构。2在敔山湾地区建设江阴市人民医院东院(江阴市医疗中心),床位规模1200张,其中包括江阴市传染病医院床位100张。江阴市人民医院寿山路原址保留1300张床位,利用江阴市人民医院寿山路院区存量资产改建江阴市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500张。3异地新建江阴市中医院,床位规模1000张。(二)加强片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片区区域医疗中心是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急、危、疑难重症诊疗服务的综合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在基本建设、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上给予重点支持,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重点加强澄东、澄西、澄南、澄东南等四

22、个片区中心医院建设。1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保留床位300张。2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与市精神卫生中心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建成以大综合强专科、精神卫生为特色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床位规模499张。3江阴市青阳医院,新增床位100张,总床位规模300张。4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增床位100张,增挂“江阴市城东康复医院”牌子,总床位规模300张。(三)调整专科资源结构专科医疗机构面向全市服务,床位资源应全市统筹,根据需求变化动态调整。规划期内全市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实行总量控制,全市统筹使用,优先用于优质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专科医疗卫生机构。1市精神卫生中心与市第三人民

23、医院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新建精神卫生大楼,建成以大综合强专科、精神卫生为特色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床位规模299张。2在规划期内将市口腔病防治所改建成二级口腔医院,床位规模20张。(四)引入社会办医竞争机制对涉及新增或调整资源的医疗机构,支持由社会力量来举办。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精神、妇产、儿童等紧缺型专科医疗机构,不受机构数量和规划布局限制。优先审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发展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医疗机构。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多部门协作。要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

24、设置规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指标作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基本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相关部门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布局,并按照现代化医院建设标准和要求,留出足够的建设用地和发展空间,配以相应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各镇(街道)要加强对规划执行与协调,发改、编办、人社、财政、民政、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市卫生计生委要加强规划实施和监控,保证规划落实,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二)落实政府责任,坚持多元化办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要建立完善以市三级医院为龙头、片区中心医院为骨干、基层医

25、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医疗卫生的经费投入,保证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同时,要制定完善医疗卫生投入的政策,提高政府资金投入效率,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坚持多元化办医,要积极鼓励、引进优质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格局。(三)强化宏观调控,坚持全行业管理。市卫生计生委要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依据,对区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实行宏观调控,统一规划,对医疗卫生行业内的所有资源实行属地化管理。要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依据,按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满足卫生计生、规划、

26、国土、环保、消防等相关法规的设置要求,依法审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四)实施依法监管,坚持有序发展。市卫生计生委要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加强监管。严把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关,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保证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八、附则本规划由江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定期组织召开规划实施评估会,对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及时修订完善。本规划由江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江阴市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汇总表2江阴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汇总表3江阴市公

27、立基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汇总表4江阴市急救中心(站点)设置规划汇总表5江阴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图(区域位置图、现状医院分类图、医院建设规划图、社区卫生规划图、急救网络规划图) 27 附件1江阴市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汇总表序号机构名称级别类别机构性质位置规划床位(张)建设情况备注1市人民医院(寿山路院区)3级综合公办澄江街道1300原址保留调减床位200张建设妇幼保健院2市人民医院(敔山湾院区)/市医疗中心/市传染病医院3级综合公办云亭街道(敔山湾地区)1200规划新建新增床位12003市中医院3级中医公办澄江街道1000异地新建新增床位5014市妇幼保健院2级专科公办澄江街道500存

28、量资产人民医院寿山路院区(新增床位480)5市第三人民医院/市职业病防治医院2级综合公办夏港街道499原址改扩建三块牌子一套班子(新增床位448)6市精神卫生中心2级专科公办夏港街道299原址改扩建7市口腔医院2级专科公办澄江街道20原址改建新增床位208解放军63680部队医院军队2级军队办澄江街道112原址保留市级公立医院床位合计4930千人床位数2.9附件2江阴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汇总表序号机构名称级别类别机构性质位置规划床位(张)建设情况备注1南闸医院2级综合民营南闸街道300原址改扩建2徐霞客医院2级综合民营徐霞客镇150移址建设3长泾医院2级综合民营长泾镇300原址改扩建4璜土

29、医院1级综合民营璜土镇99现状保留5长寿医院1级综合民营周庄镇90现状保留6河塘医院1级综合民营长泾镇河塘社区25现状保留7北国医院1级综合民营顾山镇北漍社区99现状保留8峭岐医院1级综合民营徐霞客镇峭岐社区80现状保留9华西医院1级专科社会办华士镇80现状保留10百意中医医院2级中医社会办澄江街道80移址新建11澄江康复医院2级专科社会办澄江街道150现状保留12红房子医院1级专科社会办澄江街道30现状保留13长江医院1级专科社会办澄江街道40现状保留14复大耳鼻喉医院2级专科社会办澄江街道50现状保留15颐乐居爱心护理院1级专科社会办澄江街道99现状保留16澄东护理院1级专科社会办长泾镇9

30、9现状保留17九龙医院1级专科社会办澄江街道20现状保留18摩尔口腔医院1级专科社会办临港开发区15现状保留19光明眼科医院2级专科社会办澄江街道65现状保留20开泰医院1级专科社会办澄江街道21现状保留21江苏元林康复医院3级专科社会办云亭街道(敔山湾地区)300规划新建22德美嘉妇儿医院2级专科社会办澄江街道100规划新建23华士华祥医院1级综合社会办华士镇30原址改建24江阴临港医院2级综合社会办临港开发区300二院改制扩建新增床位100张预留床位438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合计3060千人床位数1.8附件3江阴市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汇总表序号机构名称级别类别机构性质位置规划床位(张)建

31、设情况备注1市第四人民医院2级综合公办华士镇300现状保留2市第五人民医院(市澄东康复医院)2级综合公办祝塘镇300原址改扩建新增床位100张3青阳医院2级综合公办青阳镇300原址改扩建新增床位100张4市中医肝胆医院2级中医公办月城镇150现状保留5市中医骨伤医院2级中医公办云亭街道110现状保留6市中医外科医院(山观医院)2级中医公办高新区城东街道110原址改扩建新增床位11张7利港医院1级综合公办临港开发区99现状保留8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周庄医院)1级综合公办周庄镇110现状保留9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职工医院1级综合国企办澄江街道26现状保留10石庄卫生院(璜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

32、璜土镇40现状保留11马镇卫生院(徐霞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徐霞客镇60原址改建新增床位10张12文林卫生院(祝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祝塘镇60原址改建新增床位25张13顾山卫生院(顾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顾山镇80移地新建新增床位40张14新桥卫生院(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新桥镇40现状保留15陆桥卫生院(华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华士镇36现状保留16周庄卫生院(周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周庄镇20现状保留17月城卫生院(月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月城镇0现状保留18青阳卫生院(青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青阳镇20现状保留19长泾卫生院(长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长泾镇20原址改

33、建新增床位20张20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澄江街道30现状保留21夏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夏港街道0现状保留22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澄江街道20存量资产改建原人口计生服务中心(新增床位20张)23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澄江街道20存量资产改建现妇保所搬迁后改建(新增床位20张)24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城东街道80原址改扩建新增床位4525利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利港街道60异地新建26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申港街道0现状保留27南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南闸街道0现状保留28云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云亭街道0现状保留预留床位119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床位合计2210千人床位数1. 3全

34、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总床位总数10200千人床位数6.0附件4江阴市急救中心(站点)设置规划汇总表序号机构名称机构性质位置车辆驾驶员医生护士担架员备注1市急救中心公办澄江街道21272721212远望医院急救点公办澄江街道122123市第三人民院急救点公办夏港街道244224市医疗中心急救点公办云亭街道23322新建,由市急救中心派驻5市中医骨伤医院急救点公办云亭街道122126南闸医院急救点社会办南闸街道244227临港医院急救站公办申港街道244228璜土医院急救点社会办璜土镇122129市中医肝胆医院急救点公办月城镇1221210青阳医院急救站公办青阳镇2442211徐霞客医院急救点社会办徐霞客镇1221212峭岐医院急救点社会办徐霞客镇1221213周庄医院急救点公办周庄镇1221214市第四人民医院急救站公办华士镇2442215市第五人民医院急救站公办祝塘镇2442216长泾医院急救点社会办长泾镇1221217北国医院急救点社会办顾山镇12212合计4269694252附件5江阴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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