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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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景宁畲族自治县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目 录一、发展现状和趋势(一)“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主要成效(二)“十四五”发展面临的形势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总体目标三、主要发展目标和举措(一)妇女与家庭建设(二)妇女与健康(三)妇女与教育(四)妇女与经济(五)妇女参与决策管理(六)妇女与社会保障(七)妇女与法律保护(八)妇女与环境优化四、重点实事项目(一)妇女全生命周期服务项目(二)妇女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项目(三)“魅力畲娘”培育项目(四)数字赋能来料加工共富项目(五)妇女就业创业促进项目五、组织与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强化规划落实(三)健全工作机制(四)强化要素保障六、统计监测与评估督

2、导(一)提高评估督导工作实效(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三)建立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制度男女平等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扎实推动妇女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繁荣富强。为进一步推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推动妇女参与社会发展、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浙江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丽水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一、发展现状和趋势(一)“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

3、主要成效自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三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颁布实施以来,我县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实施妇女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儿工委主管、成员单位实施、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的妇女工作格局,积极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主要表现在:1.妇女身心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居民人均预期寿命80.54岁,孕产妇连续13年保持县域内零死亡,孕产妇抢救成功率100%,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功创建省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2016和2020年先后获得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城乡妇女体质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等级人数占93.5%。2.妇女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保障

4、女性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女生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稳定在100%,高中段女生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3.妇女参政比例和层次进一步提升,女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女性公务员比例31%,市县级人大女代表分别占25.93%、27.38%,市县政协女委员分别占27.3%、37.7%,村(社)妇联主席100%进村两委,其中进支部33人,进村委132人。4.妇女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推动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对不同群体的妇女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女性人才的综合竞争力和在新兴产业行业中的就业比重。5.妇女法律保障机制进一步

5、完善,健全县级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和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妇女维权机制,强奸、拐卖妇女等案件的起诉率达到100%,对家庭暴力投诉的出警率、做笔录率、受理率达100%,95%以上的乡镇(街道)、社区(村)设有妇女维权站,为受到侵害的妇女提供法律、健康、心理调适和临时生活帮助等服务。6.妇女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培训、健身、文娱等各种场所不断增加,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建设“妇女之家”“妇女微家”“姐妹会客厅”等,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和美家庭”寻找活动,推动两性平等、家庭和谐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增强。虽然全县的妇女发展事业取得长足发

6、展,但由于景宁地处浙西南山区,城乡和区域发展还不平衡,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历史传统中性别偏见的影响,妇女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妇女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妇女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女性健康方面,宫颈癌、乳腺癌死亡率偏高,妇女艾滋病与性病控制难度大,剖宫产率反弹明显;妇女参政议政的意愿和能力仍然偏低;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权利在一些领域未能完全实现,男女平等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性侵等问题依然存在,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的力度需进一步提升;城乡和区域间妇女发展还不平衡;女性就业创业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全面三孩背景下的妇女生育环境和社会保障亟需优化,老龄化

7、背景下老年女性的养老多元需求亟需关注等,进一步解决妇女发展面临的问题,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事业高质量全面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二)“十四五”发展面临的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景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中国畲乡、品质景宁、宜居胜地”,加快建设山区和民族地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关键时期。这给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妇女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数字化改革拓展了“互联网+”的线上公共服务形式,为妇女发展的数据统计和监测评估提供了技术支撑,提升服务妇女能力,将对妇女生活和社会经济参与产生深远

8、影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巨大挑战,对妇女卫生保健和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妇女获得经济社会资源和发展机会增多,为妇女发展实现新的进步和更高层次的参与创造了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和县域治理现代化,妇女事业发展的政策及法治环境将更加优化。面对未来五年的机遇与挑战,在更高层次上促进妇女更高水平发展,是“十四五”景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创新、协调、

9、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妇女发展为本,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完善妇女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妇女整体素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打造“中国畲乡、品质景宁、宜居胜地”作出新的巾帼贡献!(二)总体目标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格局更加巩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妇女发展环境,推进妇女在经济社会、身心健康、科教文化、权益保护、家庭建设、社会环境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全面的发

10、展,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均衡发展,促进全县妇女走向共同富裕,进一步提升畲乡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及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半边天”作用充分彰显,新时代家庭观日益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先行先试取得实效。到2025年,畲乡妇女发展综合水平明显提高,努力把畲乡妇女事业建设成为展示“山区和民族地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特色标识。景宁畲族自治县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指标目标表序号主要统计指标单位2020年基期值2025年目标值指标属性1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岁80.5481.54预期性2妇女国民体质合格率%93.594.3预期性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2.9770预期性4

11、县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27.38提高预期性5县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37.7提高预期性6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100100预期性7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人7216增加预期性8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人59815增加预期性9女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人6700增加预期性10获得法律机构援助的女性人数人33应援尽援预期性11建立妇女活动中心家1约束性12出生人口性别比%106110约束性13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25预期性三、主要发展目标和举措(一)妇女与家庭建设1.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引导家庭成

12、员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个人公民道德准则,建设好家庭、传承好家风、弘扬好家教,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家庭新风涵养社会文明新风。2.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互敬、孝亲睦邻、勤俭持家、爱国爱家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鼓励参与社会服务、社区建设等志愿服务,增强正能量的家庭代际传递。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和美家庭”等创建活动,传承好家训、弘扬好家风,讲好畲乡好故事,汇聚“发现美、传播爱”的社会正能量。3.优化婚姻家庭指导服务。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关注新时期的婚恋观和家庭观,加强婚姻家庭知

13、识普及和教育指导服务,开展婚前保健咨询、婚姻家庭生活的专业指导。加强婚姻家庭辅导队伍和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开展家庭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壮大家庭志愿服务队伍、打造家庭志愿服务项目品牌。4.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推进联系妇女“五必访”,借助“网格”力量,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测预防预警,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激化。提升畲娘工作室、婚姻家庭协会服务效能,提前介入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宣传倡导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理念,依法处置家庭矛盾纠纷。5.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倡导男女在家务劳动中分工配合,共同分担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支持男

14、女职工共同履行家庭责任,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积极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推动照料、保洁、烹饪等家务劳动社会化,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6.增强夫妻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督促父母切实履行监管保护职责,推动夫妻共同参与未成年子女家庭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父母树立科学教子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加强亲子交流,注重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7.提高老年人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引导家庭和子女履行赡养老人的主

15、体责任,提升家庭照护能力,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方便子女探视和照顾老年人。建立完善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鼓励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喘息服务”。发展“银发经济”,努力满足老年人生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8.完善家庭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养育教育、赡养老人和特殊家庭救助关爱等政策落地落实。发展家政服务、托育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等家庭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提供公共服务产品,重点为困难困境家庭等提供支持。探索在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建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家

16、庭提供就近便利服务。9.将家庭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创新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不断为弘扬传承好家风创造条件,促进家庭获得良性发展,促进家庭成员发挥正能量,构建家风好、民风淳、社风正的和谐社会。(二)妇女与健康1.健全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加大对妇女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改善农村妇幼卫生基础设施,

17、进一步完善社区和农村妇幼卫生服务模式,完善妇幼保健信息平台,提高妇女保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妇女的健康需求。2.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根据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等有关要求,开展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照标准合理设置人员编制,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每个乡镇确保有一名妇幼保健人员。加强妇幼健康硬件、软件建设,适应妇幼健康事业发展需求和群众健康服务需要。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构建一支能够满足基层服务需求的人员队伍,筑牢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网底。3.加强孕产期妇女安全与保健。

18、积极倡导“和谐怀孕、幸福分娩、快乐保健”理念,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稳中有升。提高孕产妇抢救中心的应急处理能力,畅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提供孕产期全程、连续的保健服务,开展妊娠风险筛查、评估管理,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多渠道开展宣传,通过围产营养门诊对孕妇进行体重管理,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和喂养知识,科学选择分娩方式和喂养方式,采取多种措施降低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4.促进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户籍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为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保健健康服务,继续实施“母婴

19、健康工程”、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5.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落实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在适宜人群中开展女性常见肿瘤防治以及HPV疫苗接种预防宫颈癌的科普宣教。推进适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免费检查项目,五年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率达到75%以上;强化相关卫技人员培训,做好“两癌”可疑病例跟踪随访工作,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减少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疾病影响。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期检测率,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巩固

20、在98%以上。6.保障妇女享有生殖保健优质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孕前保健指导。加强对青春期女性婚前性行为的正确指导,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知识,倡导男女两性增强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减少意外妊娠以及性相关疾病传播。加强妇女再生育的服务和指导,加大科学生育养育知识的宣传力度。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增强防控出生缺陷力度,指导高风险孕妇进一步进行遗传基因筛查,有效减少唐氏综合征等先天严重缺陷儿的出生。7.关注女性心理健康。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为妇女开

21、展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缓解女性的心理压力,增强女性心理调适能力。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普及健康保健、科学营养等知识,提高妇女的心理健康水平。开展围产期妇女心理健康筛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8.重视妇女全生命周期保健。针对妇女生命周期生理特点,为妇女提供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等不同生命周期的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根据妇女各生命周期保健服务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有针对性地保健服务,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9.提升妇女健康素质。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引导妇女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高女性的营养水平。提高妇女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避险的

22、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主动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品。引导妇女积极投入全民健身行动,推广适合女性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活动,城乡体育健身设施实现社区、行政村全覆盖。妇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4.3%。(三)妇女与教育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引领妇女,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系列活动,把广大妇女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2.落实性别平等政策。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中,重视从学前教育阶段开

23、始对儿童进行性别平等教育,将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的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主动的性别平等行为意识。在师资培训计划课程中设置性别平等培训内容,增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能动性。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将性别平等理念融入员工培训,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知识知晓率。3.加强女性职业素质教育。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女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鼓励从业女性接受继续教育或技能培训,提高女性利用新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充分依托县人力资源市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巾帼培训基地、“妇女之家”等载体和阵地

24、,开展“畲乡经理”“畲乡月嫂”“畲乡绣娘”“民宿管家”等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高校女毕业生、留守妇女、残疾妇女等重点人群提高岗位业务技能、转岗再就业技能和创业就业能力。.推动女性成长成才。建立女性人才数据库,发挥女性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的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女性人才培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健全女性人才激励机制。优化女性人才成长的综合环境,重视女性人才的培育与宣传,为女性人才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挖掘“女能人”、“女巧手”,培养女性社会组织,引导带动女性人才梯队建设和发展。.提高女性的科学素养。重视对妇女的科学普及工作,利用各种载体宣传科学知识,提高妇女科学素养和运用科学知识的能力。加强对农

25、村妇女进行科学普及,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种养殖的能力。引导在校学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培养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妇女群众中开展反对封建迷信、伪科学宣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社区学校、文体活动等扩大科普宣传,全面提升女性的科学素养。.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智慧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关注女性发展需要,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女性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关注因生育中断职业的年轻妈妈、女性新市民、待业女性等不同群体的发展需求。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区和在线教育资源,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四)妇

26、女与经济1.依法保障妇女的经济权利。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女性享有与男性同工同酬的权利,为妇女充分参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推进农村妇女的经济维权,维护妇女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股份收益等合法权益。2.消除女性就业性别歧视。加强对就业领域性别歧视的管理,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严禁在招聘录用、调岗调薪、离职解聘等环节出现性别歧视行为,禁止用人单位将生育状况作为对女性招聘、录用等的条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健全司法救济机制,积极为遭受就业性

27、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3.推动妇女充分就业。努力营造和谐的城乡就业环境,强化积极就业政策落实、多渠道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妇女专场招聘会等措施,为妇女就业提供机会。完善职业培训促进计划,开展具有市场导向性的妇女就业培训。为残疾女性创造接受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的机会,帮助有就业愿望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女性实现就业。实现城镇残疾女性失业登记率与残疾人失业登记率基本持平。4.切实保障女性合法权益。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和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落实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制度,提升女职工劳动合同、女职工权

28、益专项集体合同的质量和履约实效。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惩戒力度。推进“妈咪暖心小屋”建设,为女职工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5.促进女性生育就业平衡。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好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政策生育供给促进行动,鼓励按政策生育,完善配套支持措施,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实施0-3岁婴幼儿照护实训项目,增加优质幼教服务供给,帮助女性生育后回归职场。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建立女职工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标准化母婴设施。6.加

29、大女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创业女性扶持政策,加强政策整合和多方联动,为女性创业者拓宽就业渠道和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持续做好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鼓励各类众创空间和孵化平台,为女性创业创新主体提供更多开放便捷的服务。深化巾帼云创行动,支持妇女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行业就业创业。7.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鼓励和支持妇女投身来料加工、农家乐等妇女创业就业优势产业和乡村特色旅游、创意农业等乡村产业。开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素质能力。培育一批农村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和女致富带头人。培养畲乡厨娘、畲乡绣娘、畲乡花匠,引导农村妇女争做能人、匠人,引领妇女在乡村

30、振兴中发挥作用,促进共同富裕。(五)妇女参与决策管理1.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相关政策。不断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政策机制,提高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政工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中的女性比例。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以及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反映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有关妇女法规政策、重大公共政策制定或修改的意见和诉求。2.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将培养选拔女干部目标和要求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规划,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应配尽配。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

31、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通过培养、交流等形式,推动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重视对女企业家、女性高级知识分子及新阶层优秀女性的培养,组织和推荐优秀女性参加各类参政议政活动。3.加大中国共产党女党员发展力度。重视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发现和培养优秀女性,逐步提高党代会女代表比例,党代表女性比例与本地区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相应。4.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则和程序,重视从基层、生产一线推荐女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

32、比例的妇女。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县级人大、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届提高。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5.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在深化企业人事制度和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保障妇女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促进更多优秀妇女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在卫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业提高决策管理层的女性比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6.推动妇女积极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妇女在

33、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从各行各业优秀女性群体中选拔村(社区)干部。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积极鼓励优秀妇女参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竞职,妇女当选“一肩挑”人员有一定比例,实行村民委员会女委员专职专选,努力提高妇女成员在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中的比例。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30%左右,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7.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关心国家和社会事务,依法行使政治权力,积极参与民主决策。加大基层妇女骨干培训力度,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健全妇女议事制度,探索打造妇女网上议事平台,引导妇女积极、有序参与

34、基层民主管理和协商。大力培育扶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女性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承接妇女公益性服务项目,加强“平安畲娘”、“和美畲娘”、“园丁妈妈”等巾帼志愿团队建设。(六)妇女与社会保障1.落实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险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妇女在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公平权利。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妇女法定人群全覆盖,加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妇女法定人群应保尽保,女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逐步增加。健全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相结合的失业保险制度体系,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女职工按时享有失业保险待遇。加强分性别统计、动态分

35、析和管理,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提质扩面。2.提高妇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水平。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健全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医疗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推动女职工参加大病互助保险,发展“两癌”等重大疾病商业保险。3.健全妇女医疗生育保障体系。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推动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完善妇女及其家庭成员参加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

36、覆盖面。保障妇女在就业和失业期间享有生育保险待遇,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探索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生育补贴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城乡居民生育保障体系,提高妇女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贴水平。4.强化社会救助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落实各类社会救助制度,加大对低收入妇女群体家庭的社会救助力度,实现符合条件的妇女应救尽救。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实施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渐退期制度,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3000元/年。不断完善残疾妇女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贫困精神残疾妇女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政策,完善重度残疾妇女照护服务,因地制宜推进残疾妇女集中就业。全

37、县人口相对聚集的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1家规范化“残疾人之家”。5.提高妇女养老服务多元化保障水平。重视妇女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机构+养老”“医疗+养老”和“小区+养老”理念,突出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敬老院规划布点,对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新、旧小区的养老服务用房配置(建)率达到100%。在县城建成一所400张床位以上的老年医养综合服务中心,在东坑片、沙湾片各建成一所100张床位以上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每60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每500

38、名老年人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6.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健康关爱体系。通过强化服务和搭建平台,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提供权益保护、生产帮扶、人身安全、精神抚慰、家庭教育支持等关爱服务。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支持留守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移风易俗、乡村治理、邻里互助、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鼓励社会公益岗位向符合条件的留守妇女倾斜。(七)妇女与法律保护1.完善促进性别平等和保障妇女权益的制度机制。推进男女平等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景宁建设全过程。发挥政策制定过程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的

39、作用,支持开展性别评估等相关培训,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加大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保障受侵害妇女的权益获得公平公正处理,提高保障妇女权益的执行力和相关问题的督查督办效率,探索开展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将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纳入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高农村妇女的法治意识,鼓励妇女在遭受权利侵害时,特别是来自家庭成员的暴力时利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2.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全面落实全县公安机关家庭暴力、侵犯妇女儿童权益警情处置工作规范,加强对家庭暴力等涉及侵害妇女儿童利益报警的处置,依法出具告诫书,及时签发人身保护令,确保家暴警情出

40、警率均达到100%,对家庭暴力投诉受理率达100%。完善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落实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相关主体强制报告义务。规范临时庇护场所和紧急庇护场所管理,提升庇护服务水平。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探索建立涉家暴人员婚姻登记可查询制度。3.依法严查侵害妇女权益的各类案件。坚决打击拐卖妇女犯罪,深入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利用网络信息和现代侦查技术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团伙。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严厉查处涉黄娱乐服务场所、网站,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监督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控制和严惩强奸、猥亵、侮

41、辱妇女特别是女童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性侵、防性骚扰宣传教育,提升妇女尤其是女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采取非法网络贷款、虚假投资、咨询服务等手段骗取妇女钱财的犯罪行为。建立完善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妇女侵权案件发现报告、多部门联防联动和侵权案件推进督查机制。4.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和财产等方面的平等权利。促进涉及妇女权益的婚姻案件和继承案件及时得到审理,切实保护妇女的婚姻自由权,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42、权益,以及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妇女遗产的权利。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处理权,在婚约财产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分配上,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离婚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依法维护女方诉求,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权益,保障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妇女获得补偿、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偿。5.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扩大面向妇女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覆盖面,逐步增加面向妇女的法律援助事项,保障遭受侵害妇女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在基层的延伸与扩展,运用信息化手段,以覆盖全县的资源共享网为载体,构建全县妇女法律援助

43、立体服务网络。在针对妇女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遗弃、虐待等案件办理过程中注意人文关怀,优化办案绿色通道,防止二次伤害。6.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支持妇联组织健全联合约谈、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调研督查、发布案例等工作制度,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的制定实施。加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设,畅通妇女有序表达诉讼的渠道。支持妇联组织依法建议查处性别歧视事件、协助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配合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服务阵地作用,为受害妇女提供帮助。(八)妇女与环境优化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执行力度。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

44、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和宣传力度。推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规划,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培训中,重视对性别平等知识的宣传,提高基本国策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传媒的监测和监管,及时处理不尊重妇女的行为,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观念和行为。2.积极推进妇女友好型社会环境建设。推动将女性视角融入经济和社会建设的相关政策中,积极消除女性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不便和不安因素。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内设置母婴室或增加母乳喂养设施,为妇女哺乳提供方便。特别加强商场、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女性更衣室、卫生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监管,提高女性公共空间的生活质量。根据

45、实际人流量,细化、增加不同类型公共场所女厕位数量或比例,根据家庭照护需求增设第三卫生间。3.提升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广泛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妇女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提高环境科学素养,掌握环境科学知识,提升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引领绿色生产生活,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杜绝餐饮浪费。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培养爱护水源,爱护环境的行为习惯。鼓励妇女适度消费,爱护和节约粮食,倡导文明节约的消费行为。加强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妇女养成垃圾分类习惯,提高分类质量。4.发挥妇女在基层社会环境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利用妇女在社会生活与家庭文

46、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妇女维权站(点)、“110”报警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县人民调解中心等维权阵地作用,积极做好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工作。整合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做实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方式,为妇女提供家庭教育、婚姻咨询、心理辅导等方面知识的指导。提升婚姻家庭、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主题沙龙、讲座的质量和品质,为妇女普及家庭和谐知识,预防家庭矛盾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监测分析评估环境政策、基础设施项目、生产生活学习环境对妇女健康的影响。全力巩固污染防治成果,继续聚焦蓝天、碧水、净土、清废等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

47、境违法行为,优化妇女居住环境。加强对农产品、食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监测和监管。加大对女性用品的质量监督和抽检力度,依法依规对生产与销售不符合健康标准妇女用品超市和商店进行处罚,严厉打击故意销售假冒伪劣妇女用品的行为。妇女卫生用品发现质量问题处置率100%。.加强促进妇女发展的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妇女主动参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用好“飞地”“飞柜”“飞网”、山海协作产业园等平台,开展问海借力和山海协作,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女性组织的友好往来和积极合作,为畲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巾帼力量。四、重点实事项目(一)妇女全生命周期服务项目。以高危孕产妇管理为重点,规

48、范孕产妇保健,确保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稳定在95%以上。健全危重孕产妇抢救网络,提高县域医共体各单位孕产妇抢救和应急处理能力,畅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全面推广“婚前保健+婚前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深化“母婴健康工程”、“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建立妇女常见病检查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加强青春期少女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及意外妊娠术后生育机能保护行动。到2025年,产前筛查率达到90%;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人群覆盖率达75%以上;常住妇女常见病检查率每两年达到80%以上。(二)妇女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数字化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加大心理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根据需要开展心理咨询、评估和指导,促进妇女掌握基本的心理调适方法,预防抑郁和焦虑等心理问题。重点关注青春期、孕产期和更老年期妇女的心理健康。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人员培养力度,促进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规范诊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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