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建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建议.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机构不健全且责权划分不一致致使得管理体制不顺畅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存在缺失大部分镇乡未成立农村公路养护服务站,养护管理人员由镇乡经济办工作人员兼职,且没有养护队和专业器具,养护作业没有常态化经常化,乡镇公路实际失养现象突出。同时村道公路养护队由村民委员会自主决定,且没有硬性规定和具体管理办法,实际造成村道公路养护责任主体缺失。3.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分开不科学公路管理所承担公路日常保养和维修职责,路政管理大队承担路产路权保护、治理超限超载职责,实际工作互不影响、互不干涉,这实际造成农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职责分开、各自为政、责权不一致,一定程度不利于实现
2、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全面、整体、一致性。二、人员管理措施不健全难以建立一支稳定的养护队伍2.养护管理队伍存在不稳定性(1)县级主管部门人员存在不稳定性。为了满足日常工作和交通执法需要,区市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所一定程度存在临聘合同工、借调养护公司人员以及路政大队广招协管人员现象。由于临聘、借调人员的暂时性、自愿性和双向选择性存在,使得补充配齐的养护管理队伍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增加。(2)镇乡养护管理队伍存在不稳定性。调查发现,市内各镇乡人民政府均安排有1名镇乡副镇(乡)长负责交通工作(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在内),并有1-2名兼职人员或乡聘人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但没有固定的专门养护队和专业的器械
3、设备,且从事养护人员的临时工不仅变动频繁,而且人员数量时增时减。(3)村道公路养护队伍实际不存在。调查发现,绝大部分村道公路在”十一五“后实施检查,到目前村道公路路基、路肩、水系比较完好,加之群众“重建轻养”现象突出,由此绝大部分村民委员会未按“村民自治、村道村养”原则,成立专门的村道公路养护队伍,而且即使组织的养护人员也多为普遍年龄大、文化低、责任低、责任心不强的公路沿线村民。(4)养护公司队伍存在不稳定性。改制组建的养护公司,本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由人事部门定岗定员、竞争择优选聘、员工合同化管理,并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绩效薪酬制度。但改制后组建的养护公
4、司并未严格实行公司用人制度,存在人际关系进人、人际关系定岗、岗位不定员等现象,同时公司没有严格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一定程度影响到职工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性。3.养护人员培训严重不足且不科学(1)人员培训力度不足。农村公路养护是一项带有技术性、专业性的工作,从事的人员需加强养护知识培训,才能提高养护人员的工作技能,更加有利于养护工作开展。调查发现,区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接受上级业务培训,每年1-2名,每年1-2次;区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内的农村公路管养知识培训,每年1次,参与人员主要是交通局、公路管理所、养护公司的相关人员以及镇乡政府交通负责人;镇乡人民政府按职责组织辖区内的乡村公路管养
5、培训次数为零;养护公司人员培训停留在原体制下,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公司管理人员才培训,并且公司内部很少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按其来看,目前县级养护管理业务培训较好,但涉及人员范围有限,镇乡和公司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业务培训以及针对一线人员业务培训需着实加强。(2)人员培训不科学。人员培训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包括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设计、培训实施和培训效果评估四个环节。但是各区市县针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业务培训,以业务部门草拟方案报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人审定为准,不存在前期需求调查、培训对象固定(县、乡交通分管领导或负责人员,一线人员少)、培训内容固定(学习上级文件、公路法规)、授课人基本固定(领导+业务技术人
6、员)、培训方式固定(开会、领导讲话为主)、培训工具固定(以稿纸、书本宣讲为主)。其培训后,效果不佳,且年年重复进行,造成参与人员学而没学进、一线人员学而没有机会等现象。三、资金保障机制不健全造成养护不到位1.资金筹措不稳定。(2)村道养护资金无保障。省市县涉及的村道公路养护资金,或没到位、或被挤占或没匹配,实际上村道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全靠村民自筹。这对于人数多、经济好的部分村来讲可以基本实现,但对于如村社道路里程长、人数少、经济条件差的村社来讲,就无法通过村民自治、一事一议方式,筹集足村道公路养护资金。(3)抢通保通资金无途径解决。但是由于自然灾害的不确定性,大部分各县市区几乎没有财政专项预算安排,以致遇到应急养护工程时缺必须的资金。2.资金监管存在漏洞。(1)资金拨付程序有缺陷。目前,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拨付程序是:省市补助部分统一拨付到区市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各区县市在根据本地区财政预算安排,统筹安排拨付于交通局,再转拨于公管所,再转拨于镇乡人民政府或养护公司。这个转移拨付程序,因中间环节太多,造成部门凭主观愿望而倾向某一方面(2)养护资金“养人不养路”。调查发现,各县市区撤销养路段后,改制人员基数大,每月每年需支付高额的职工工资。而养护公司除财政预算安排的养护资金外,无其他收入来源,以致下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