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海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位于麒正药业15T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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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台州海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位于麒正药业15T 锅炉房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台州海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23六、结论34附表35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台州海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位于麒正药业 15T 锅炉房项目项目代码2104-331052-04-02-494580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

2、大道麒正药业地理坐标(121 度 31 分 36.530 秒, 28 度 39 分 6.141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 程)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 门台州湾新区行政审批与投资服 务局项目备案文号2104-331052-04-02-494580总投资(万 元)312.43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 比(%)/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 设.

3、否口是用地(用海) 面积(m2)300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总体规划(20172035 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总体规划(2017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号: 浙环函2019205 号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麒正药业,租用麒正药业西南角水泥空地来新建锅炉房,根据浙(2020) 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2749 号文 1 件,项目

4、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对照规划用地布局图,本项目符合规划用地要 求。本次工程建设的目的是满足麒正药业投产后临时的蒸汽需求,经综合考虑研 究,在麒正药业厂区建设 1 台 15t/h 的临时天然气锅炉,作为麒正药业临时蒸汽来 源, 待区域热力蒸汽管道建成后,该锅炉将拆除,麒正药业实行集中供汽。本项 目为主项目临时配套的热力生产和供应设施,符合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总体规划(20172035 年) 相关要求。2、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资源承载力符合性:本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能源主要是水、电能和天然 气,水和电能由园区集中供应,

5、管道天然气由海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供应,新增 用能量不大。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FGR烟气循 环系统燃烧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废水纳管排放,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6张清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空间管控清单符合性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耕地,不在禁建区和限建区;因此项目符合生态空间管控清单要求。(2)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对照规划环评现有问题清单,企业所在厂区不在整改之列,符合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要求。(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本项目实施后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可在区域内进行削减替代,不会导致区域污染物排放量突破总量管控限值。(4)规

6、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造,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位于 集中的工业区内,距离居民点较远;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在 禁建区和限建区。本项目为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的建设不涉及园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相关内容。(5)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本项目属于主项目临时配套的热力生产和供应设施,位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北区)。对照规划环评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本项目为天然气燃烧供蒸汽,属于主项目临时配套的热力生产和供应设施, 2 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北区)禁止准入类及限制准入类行业及工艺。本项 目已在台州湾新区行政审批与投资服务局备案,项目代码为

7、2104-331052-04-02-494580。综上,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6)环境标准清单在运营阶段,项目天然气燃烧工段产生的SO2 、NOX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燃气锅炉要 求;其中NOX 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开展台州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 知台环发201937号文件中的NOX低于50mg/m3 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工艺废水经 收集冷却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麒正药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纳管进入台州市水处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最终进入台州湾海域,纳管 标准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

8、B8978- 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参 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制(DB33/887-2013)相关标准 执行)执行;项目建成营运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 一般废物厂内暂存、处置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本项目各类环境现状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准入标准等符合规划环评中确定的环境标准清单。综上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要求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

9、1、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对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 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88 号),本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如下。(1)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1)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东部新区,企业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根据台州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报告,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 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二

10、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 2018 年第29 号);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3 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基本污染物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附近地表水体总体评价水质满足类水功能区要求。3)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能源采用水、 天然气和电,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管道天然气由海 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供应,用电由工业区块电网供电。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 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 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

11、施,以“节能、降耗、减污” 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符合 能源资源利用上线和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 基本农田、林地等,满足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通过对照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位于“ 台州湾循 环经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100221003)” 。项目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1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有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10022100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 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

12、布局,合理规 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进一步调 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提高区 域产业准入条件。重点加快园区 整合提升,完善园区的基础设施 配套,不断推进产业集聚和产业 链延伸。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 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 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 州湾新区东部新区,主要生 产工序为软水制备、天然气 燃烧等,为主项目临时配套 的热力生产和供应设施,不 纳入三线一单工业项目分类 表,项目附近不涉及到敏感点。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 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 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

13、先进水平。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 “污 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 现雨污分流。实施工业企业废水 深度处理,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 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加强对纳管企业总 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 害污染物的管控,强化企业污染 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全面推 进重点行业 VOCs 治理和工业废 气清洁排放改造,强化工业企业 无组织排放管控。二氧化硫、氮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厂区实现雨污分流,工艺废水经收集冷却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麒正药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进入台州市水处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各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相关废气排放标准,污

14、染物排放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CODCr、氨氮、 NOX 、SO2排放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符合 4 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深入推进工业燃煤锅炉烟气清洁排放改造。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环境风 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 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 实防控措施。相关企业按规定编 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 加强事故废水应急池建设,以及 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演练。强 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 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 落实产业园区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 企业隐患排查整治

15、监管机制。企业废水排放口区域做好防渗、防漏、防腐措施,固废经分类收集、暂存后, 妥善处置。建议企业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厂区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污水排放口、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以防止地下水、土壤等污染符合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 造,大力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 减少工业新鲜水用量,提高企业 中水回用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本项目能源采用水、 天然气 和电,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 网, 管道天然气由海滨华润 燃气有限公司供应,用电由 工业区块电网供电, 本项目 实施过程中加强节水管理。符合

16、(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 标排放,各种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功能可维持现 状。项目建成后排放的 CODCr、氨氮、 NOX 和 SO2 等污染物总量指标可在区域内进行替代削减。(3)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规划符合性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麒 正药业,根据浙(2020)台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2749 号文件,项目用地性质为工 业用地,对照规划用地布局图,本项目符合规划用地要求。

17、本项目属于为主项目 临时配套的热力生产和供应设施,符合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总体规划(20172035 年)相关要求。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a 、本项目主要生产蒸汽, 属于主项目临时配套的热力生产和供应设施。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不属于该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类。b 、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淘汰办20137 号),企业产品和设备未列入中的淘汰类项目。c 、对照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 5 目不在其负面清单范围内。d 、根据台州市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 (2020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另本项目已通过台

18、州湾新区行政审批与投资服务局备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6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 建设内容2.1.1 项目由来根据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和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简称“麒正药业” )投资合作协议书 第十三条的约定将蒸汽管道引至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的红线处,提供麒正药业 生产所需的蒸汽。近期因麒正药业周边能源站还未建设完成,为保障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 司用蒸汽,将由台州海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麒正药业厂区内建设临时锅炉一座作为麒正 药业临时蒸汽供汽源, 待台州海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1#能源站的地块符合安装条件后, 将本次环评的 15 吨蒸汽锅炉及附属设施将移装至

19、 1#能源站, 麒正药业将实施区域集中供汽。该项目拟投资 312.43 万元,在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 西南角规划二期厂房用地,占地面积约 300m2 )建设天然气锅炉(15t/h),向浙江麒正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4.5 亿片抗肿瘤片剂/胶囊、 39 亿片固体片剂/胶囊等制剂项目提供蒸汽。该项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机关为台州湾新区行政审批与投资服务局(详见附件 1),备案文号为 2104-331052-04-02-494580。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D4430 热力生产和

20、供应” ;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本项目 属于“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中第 91 项“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 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项目采用天然气锅炉,锅炉总容量为 15 吨/小时, 因此环评类别确定为报告表。根据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 部新区“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改革实施方案(含“ 台州无人机航空小镇”)(试行)的通知 (台集发2017115 号),对照附件 1,三十一“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中“”全部列入改革负 面清单内,本项目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

21、,列入改革负面清单内,因此不能降低环评等级。2.1.2 项目组成表2-1 项目组成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建筑面积)备注一主体工程1锅炉房m2300/附属工程 7 1供热管道/由业主方建设2集水池/30m3/二公用工程1给水工程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依托现有 供水管网; 基于锅炉用水必须是软化 水,因此项目配备软化水制备装置(设 计处理能力 20t/h,采用钠型阳离子交换树脂制备软水。/2供电工程由工业区块电网供电/3供气工程本项目使用管道天然气,由台州海滨华 润燃气有限公司供应/4排水工程全厂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雨 水明沟排出。废水主要包括锅炉定期排污水、软化水 制备装置定期再生产

22、生的树脂再生废水 和少量员工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树 脂再生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较低,各股工 艺废水在集水池内冷却后与经化粪池预 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麒正药业废 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 最终进入 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纳管排放劳动定员与生产班制1劳动定员/人3/2生产天数/天300/3生产班制/班一每班 8 小时2.1.3 项目产品方案本项目建设后,企业产品方案情况具体如下:表2-2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单位:套/a产品单位产能备注蒸汽万 t/a3.6项目设燃气锅炉 1 台,锅炉容量为 15 吨/小时,额定蒸汽压力: 1.25MPa,额定蒸汽温度:193。2.1.4 生产设备项

23、目建成后全厂设备清单详见下表。表2-3 本项目技改后全厂生产设备一览表序 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用途位置1燃气锅炉WNS15- 1.25-Q(Y)台1天然气燃烧锅炉房2循环水泵Q=20m3/h,H=30m,N=3.7kW台2供水系统锅炉房3给水泵Q=18m3/h,H=172m,N=15kW台2供水系统锅炉房4前置水泵Q=18m3/h,H=10m,N=1.1kW台2供水系统锅炉房5全自动软水器Q=20t/h台1软水制备锅炉房 8 6大气式除氧器Q=18t/h ,V=10m3台1软水制备锅炉房7软化水箱V=10m3台1软水制备锅炉房8除氧器/台1软水除氧锅炉房9阀门仪表系统/套1/锅炉房10

24、集水池V=30m3套1废水收集锅炉房旁2.1.5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具体如下:表2-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清单 单位: t/a生产线产能(万 t/a)原料名称消耗量备注天然气燃 烧锅炉3.6水38835t/a/电180000kWh/a/氯化钠150kg/a/天然气612000Nm3/a/离子交换树脂1.0t/次2 年更换一次2.1.6 项目水平衡图 2-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 t/a)2.1.7 厂区平面布置项目租用浙江省麒正药业有限公司厂区靠近西南角的东西向 20m,南北向 15m 的土地用于锅炉房建设,厂区平面布置情况详见附图 6。 9 2.2生产工艺及流

25、程说明2.2.1生产工艺流程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图 2-2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说明:(1)原水软化为防止锅炉腐蚀和结垢,进入锅炉内的原水必须经过软化,主要目的降低原水硬度, 减小原水中 Ca2+ 、Mg2+等。本项目在锅炉外设置一套软水制备装置,装入钠型阳离子交换 树脂,其原理是在交换器中装入阳离子交换树脂,水流过离子交换树脂后,水中 Ca2+、Mg2+与交换树脂中的 Na+置换而成为无 Ca2+ 、Mg2+ 的软水。(2)软化水装置再生当软化水装置内钠离子交换树脂中的 Na+全部被 Ca2+ 、Mg2+置换后,该装置将失效, 需进行再生方可起效。再生主要是用 7%-8%的浓盐水

26、浸泡树脂,使树脂中的 Ca2+ 、Mg2+与 水浓盐水中的 Na+发生置换,树脂通过浓盐水浸泡完成离子置换后,还需用清水进行冲洗, 将置换出的 Ca2+ 、Mg2+从软水制备装置中分离,软化水装置再生过程将产生树脂再生废水(W1)。(3)天然气燃烧软化水进入锅炉系统,在软水箱储存,通过除氧水泵输送到除氧器,除氧器负责除去 锅炉给水中的氧气和其他气体,保证水的品质。经除氧器处理后的软水通过水泵送到锅炉 受热面,受热产生蒸汽,外供给麒正药业。天然气在锅炉内燃烧时会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 (G1)。同时, 锅炉在受热过程大部分软水产生蒸汽,少量软水受热蒸发损耗,为减少杂质集聚, 防止锅炉结垢,还有一部分

27、需作为锅炉排污水(W2)排放。(4)低氮燃烧+FGR 烟气循环系统本项目通过专门的引风机和专用风道,从排烟管(空气预热器之前)中循环抽取一定 比例的烟气加入燃烧器的燃烧(这个比例一般在1020%之间,视情况而定)。这部分烟气的流量需要通过电机调控的风门来实现比例控制。采用烟气再循环技术,主要目的是利用 10 烟气氧含量低、温度相对较低的特性,加入燃烧室后降低炉膛的局部温度,形成还原性氛 围,不利于氮氧化物的生成,从而把氮氧化物抑制在较低水平。烟气再循环率为10%20% 时, NOX排放浓度可降低25%左右。 NOX 的降低率随着烟气再循环率的增加而增加。燃烧温度越高,烟气再循环率对NOX 降低

28、率的影响越大。2.2.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可知,项目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运营期,其对环境的影响 是综合性的,既有可逆影响,也有不可逆影响;既有直接影响,也有间接影响;既有局部影响, 也有区域影响。综合分析, 项目主要污染因素有以下几点:(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 相关废物污染因子中不涉及 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各类废气的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会造成一定影响。(2)本项目废水包括树脂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实施后, 厂 内设置集水池(体积不小于 30m3),将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在集水池内冷却后与经化粪池 预处

29、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麒正药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因此废水影响主要考虑各类废水纳管可行性。(3)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活垃圾等。其中涉及一般废物和生活垃圾,本次环评主要分析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途径的可行性。(4)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辅助设备运行噪声。主要考虑噪声排放对厂界的影响。(5)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废气事故排放,其次为火灾。环评主要针对最 大可信事故的环境风险影响程度进行预测分析,同时就主要的环境风险事故提出必要的防范措施。以下从生产工艺、原料消耗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对产污环节和污染物产排量进行详细分析。根据工艺流程可知,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分析如下

30、:表2-5 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一览表污染项目产污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废水树脂再生废水有机树脂再生全盐量、 CODCr 、SS锅炉排污水天然气燃烧全盐量、 CODCr 、SS生活污水职工生活CODCr 、NH3-N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SO2 、NOX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软水制备树脂颗粒物生活垃圾日常生活果皮、纸屑等 11 噪声生产及辅助设备天然气锅炉、软 水制备设施生产噪声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没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 12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3.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 、

3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断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16-2020年),项目拟建地台州市区2020年度的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情况见下表。表3-1 常规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限值占标率达标情况g/m3g/m3%SO2年平均浓度4607达标98 百分位日平均71505达标NO2年平均浓度204050达标98 百分位日平均438054达标PM10年平均浓度457064达标95 百分位日平均8715058达标PM2.5年平均浓度253571达标95 百分位日平均497565达标CO年平均浓度500-95 百分位日平均700400018达标O3年平均浓度96-90 百

32、分位 8h 滑动平均13916087达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 6.4.1.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 标情况评价指标为 SO2 、NO2 、PM10 、PM2.5 、CO 和 O3 ,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 空气质量达标”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该六项大气基本污染物年均值、百分位日均值均达标, 为达标区,因此区域环境质量判定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2020 年台州市地表水总体水质首次被评为 良好。全市监测断面中监测的 110 个县控以上断面中, 类 88 个,占 80.0%(类 7

33、.3% , 类 52.7% ,类 20%); 类 20 个,占 18.2%;类 2 个,占 1.8%;无劣 V 类断面。与 2019 年度相比,全市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 3.6 个百分点。县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区 达标率为 93.6%,较上一年度上升 8.1 个百分点。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4.5%,较上一年度上升 10.9 个百分点。本项目所在地附近水体为九条河, 一至九条河向北汇合经岩头闸流入椒江,根据浙江 13 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项目附近地表水体属于“椒江 74”,水功能区为农业、 工业用水区,目标水质 IV 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34、 IV 类标准。 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 年对岩头闸断面的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见表 3-2。表3-2 岩头闸断面 2019 年常规监测结果 单位: mg/L(pH 除外)项目名称pH高锰酸 盐指数DO氨氮CODCrBOD5石油类总磷(以 P计)平均值7.63.66.20.3719.220.020.142IV 类标准 值691031.53060.50.3水质类别IIIIIIIIIIIIIII从监测结果看 ,岩头 闸监测 断面水质各 指标均能满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中的 IV 类水质标准,项目周边地表水水体水质

35、状况良好。3.1.3声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项目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在项目四侧场界各设置了一个测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统计见下表。表3-3 项目周边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 dB(A)序号测点位置昼间夜间达标情况监测值标准值监测值标准值1#东厂界61.16553.855达标2#南厂界62.56553.155达标3#西厂界61.86552.655达标4#北厂界62.76552.355达标根据现场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建设地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能够达到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 类标准要求。3.1.4地下水环境项目的实施后所排污水大部分是清净下水,集中在集水池内冷却后排入麒正药业废水处 理设

36、施处理后纳管排放, 发生泄漏的可能性低,即便发生泄漏,污水的水质良好,不会对周 边环境的地下水造成污染,对周边地下水没有影响途径,所以不需要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3.1.5土壤环境项目的实施后所排污水为清洁下水, 所产生的废气为 SO2 和 NOX ,所产生废气均达标排放, 不会对周边环境的土壤产生污染, 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不存在污染影响途径, 所以 14 不需要开展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所在区域环境功能特征,确定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如下:3.2.1 大气环境据调查,项目周边 500m 范围内无大气环境空气保护目标,项目所用地为工业用地,周边 500m 范围内以

37、工业企业为主。3.2.2 地表水环境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西侧 1700m 的九条河,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方案,项目附近地表水体属于“ 椒江 74”,水功能区为农业、工业用水区, 目标水质 IV类。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惜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相关保护区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环境保护目标。3.2.3 地下水环境据调查,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3.2.4 声环境据调查,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

38、制标准3.3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1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不提供食宿,无油烟废气产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 NOX 排放浓度根据关于开展台州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台环发201937 号)文件要求,不得高于 50mg/m3 ,详见表 3-4。表3-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燃气锅炉颗粒物20烟囱或烟道二氧化硫50氮氧化物150(50*)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烟囱排放口*根据关于开展

39、台州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台环发201937 号)文件要求规定3.3.2 废水本次项目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限 15 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台州市水处理发展 有限公司出水标准执行准地表水 IV 类标准,具体水质指标及标准限值参照执行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标准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3-5。表3-5 项目废水进管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单位:除 pH 外均为 mg/L污染因子

40、pHCODCrBOD5SSNH3-NTP石油类进管标准6-9500300400358.020出水标准6-930651.5(2.5)0.30.5每年 12 月 1 日到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括号内的排放限值。3.3.3 噪声根据椒江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可知,项目位于 3 类功能区。项目营运期间, 四周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3-6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 dB(A)类别等效声级 Leq昼间夜间3 类65553.3.4 固体废物控制标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

4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管理。总量控制指标3.4 总量控制指标3.4.1 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九五” 以来重点推 行的环境管理政策。根据现行的环保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仍是我国现阶段强有力 的环保管理措施,主要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SO2)、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 )及工业烟粉尘、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本项目被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有 COD、氨氮、SO2 和 NOX。3.4.2 总量平衡方案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2130 号) 规 定: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 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对于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 新建项目实行现役源 2 倍削减替代; 一般控制区实行 1.5 倍削减量替代。台州市为“十二五”规划一般控制区。根据浙江省环保厅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浙 16 环发201354 号)、关于印发 (美丽浙江办发2017号)、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 入审核工作的通知(台环保201395 号) 中相关要求:本项目新增 CODCr 、NH3-N 替代比例不低于 1:1,新增 SO2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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