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上传人:山*** 文档编号:96547437 上传时间:2023-12-21 格式:DOCX 页数:668 大小:3.9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68页
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6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66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境影响报告书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 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3 年 1 月目 录1 概 述11.1 建设项目特点11.2 评价工作过程5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61.4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72 总则82.1 编制依据82.2 评价区域所属功能区及执行标准122.3 污染物排放标准222.4 评价工作等级252.5 评价范围332.6 评价重点342.7 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353 原有工程概况及回顾性评价383.1 原有项目基本情况383.2 原有项目规模

2、及产品方案393.3 原有项目组成393.4 原有项目主要原辅料消耗403.5 原有项目主要设备403.6 原有项目环保设施403.7 原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分析413.8 原有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494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14.1 项目概况514.2 主要生产设备584.3 原辅料及动力消耗59I4.4 生产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604.5 物料平衡704.6 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784.7 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82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15.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15.2 区域污染源概况1165.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66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2056.1 施工期水环

3、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2056.2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2066.3 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2096.4 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2127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2157.1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157.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2387.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2597.4 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2677.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2727.6 环境风险2747.7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928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2948.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2948.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3078.3 声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3128.4 地下

4、水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3138.5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314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3169.1 环境保护措施投资316II9.2 项目环境影响损益分析3169.3 项目社会经济效益分析319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32110.1 环境管理32110.2 环境管理措施32210.3 施工期环境监理32510.4 环境监测计划32610.5 排污口管理32910.6 污染物排放清单32910.7 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33311 环保政策及规划相符性分析33611.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33611.2 与“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33711.3 与广东省“三

5、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 34511.4 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相符性分析35411.5 与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相符性分析35612 结论36112.1 项目概况36112.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36312.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6612.4 公众参与情况36912.5 综合结论369III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境影响报告书1 概 述1.1 建设项目特点1.1.1 项目背景及概况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是 1998 年 12 月 1 日经台山市人民政府批准, 以承 担债权债务方式兼并台山市食品企业集团公司组建成立的。公司成立初期, 辖下 拥有 52 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分布在全市各个

6、乡镇,负责全台山市的生猪 定点屠宰及生猪肉品供应。自 2010 年以来, 陆续关闭乡镇一些乡村的屠宰点, 至 2013 年 12 与 31 日共关闭了 33 家屠宰点, 只保留每个乡镇一家屠宰场(点), 即共保留 19 家屠宰场(点)。随着城市化进程进一步推进,结合广东省人民 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粤府函2017364 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 见(江府函2018161 号)要求,对台山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撤并整合提出了新 的工作要求, 到 2023 年底, 台山市共保留 5 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包括上、 下川岛 2

7、家小型屠宰点和 3 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辖下的台城屠宰场既是 3 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之一。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台城分公司台城屠宰场位于台山市台城环市西路 130 号, 生猪定点屠宰许证(定点屠宰代码: A13150401)。该屠宰场始建于 80 年代, 随着设计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 该屠宰场已逐渐被居民小区、学校包 围, 其四周均已划为居住用地, 原厂与周围环境不相协调问题日趋明显; 且原有 屠宰场生猪屠宰量 9.1 万头/年,建筑面积 419.08m2 ,难以达到省级标准化屠宰 场建设要求。为此, 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在江门市台山市广海镇烽火角河东 重新选址

8、, 将台城屠宰场搬迁至新厂址, 建设 3A 省级标准化屠宰场。本项目建成投运后,台城屠宰场则关闭停运。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项目(即本项目) 位于江门市台山市广海镇烽火角河东, 厂址中心坐标为: 北纬 21.96622968, 东经 112.82278776;1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 1.1-1。1.1.2 项目特点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生猪的屠宰项目,项目规模为年屠宰量生猪 60 万头。2. 三废治理及排放(1)废水本项目自建一座处理规模 1500t/d 的废水处理站,收集并处理产生的屠宰废 水、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部分废水

9、经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表 3 中畜类屠宰加工、肉制品加工的一级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 A 三者较严值后排入大隆洞水, 部分废水经 回用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CB/T 18920-2020)中车辆冲洗及道路清扫等用水水质较严值后用于待宰栏地坪冲洗、屠宰车间地坪冲洗、运输车间及厂区道路冲洗。(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包括待宰栏臭气、屠宰车间废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 (包括预处理水池和其他水池) ,本着按区域收集、就近收

10、集的原则分别对待宰 栏(包含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水池) 、屠宰场车间和污水处理站(除预处理水池外 的其他水池) 产生的臭气集中收集和处理, 共设置四套臭气处理系统, 处理工艺 为“ 预洗+生物滴滤+氧化塔” ,臭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993)标准。(3)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病死猪、不合格品及其他碎肉等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经无害化处置待宰栏猪粪、肠胃内容物, 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均外送下游厂家 综合利用; 废试剂将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1.1.3 环境特点1. 水环境(1)地表水2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

11、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尾水受纳水体为大隆洞水, 属于类水体; 经调查, 本项目及排污口不涉及各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位于大隆洞水下游、汇入广海湾的上游。根据本次地表水补充监测(2022 年 4 月)和收集的监测数据(2020 年 1 月、 2022 年 7 月) ,除在 W2(项目排污口附近) 断面上粪大肠菌群超标、溶解氧仅 有一天涨潮时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标准; W1(本项目排污口上游、烽火角水闸上游) 、W3(本项目排污口下游 1250m)断面上各监测因子均能达标。溶解氧和粪大肠菌群超标主要是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农田灌溉废水流入造成。(

12、2)海水海水水质:根据收集的监测数监测数据(2022 年 7 月) ,海水水质 O1O7 监测点除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超标外,其余因子均能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8097- 1997)三类标准。活性磷酸盐超标倍数范围为 0.171.2,无机氮超标倍数分别为 0.082.375 , 区域海水水质不能稳定, 水质存在波动, 主要受到陆域污染源汇入、养殖污染物影响。海洋沉积物: T4 石油类、硫化物、铜监测数据超过 GB18668-2002 第一类 质量标准, T5 砷和铜监测数据超过 GB18668-2002 第一类质量标准, T6 未出现 超标情况, T7 砷和铬监测数据超过 GB18668-20

13、02 第一类质量标准。分析导致 上述结论的原因: T4T5 及 T7 位于近岸海域、河流入海口, 其可能受到陆源污染物汇入,导致其背景值相对较高, T6 位于靠近外海的海域,其背景值较低。2. 环境空气本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属于二类区, 评价范围不涉及大气环境一类区。根据2020 年江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台山市属于达标区。本次在厂址补测的H2 S 和NH3 的1 小时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 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标准限值的要求; 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的要求。3. 声环境3台山

14、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位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4. 项目周边环境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较零散, 与项目最近的敏感点有一处,为项目西侧 830m处的东荣村。本项目位置图 1.1-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4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境影响报告书1.2 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制度。 2021 年 4 月,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2021 年版

15、),本项目属于 “十、农副食品工业” 中“18、屠宰及肉类加工”类别,本项目年屠宰生猪 60 万头,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组, 分析本项目与 国家、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并于 2021 年 5 月对本项目周边进行了初步踏勘,初步识别了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 2021 年 5 月2022 年 8 月, 项目组进行了多次踏勘, 核实拟建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 并委托监测单位对周边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报告书编制。具体评价工作程序如下。5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境影响报告书图 1.2-1 环评工

16、作程序示意图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来源于场地扬尘、施工废水、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机6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境影响报告书械噪声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短暂影响。运营期的环境问题主要包括废水、臭气、 噪声、固废、水环境预测、环境风险等问题。重点为本项目废水、臭气、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以及风险防控措施。1.4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工程产生的废水、 臭气、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 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 处理处置。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建设 单位应严格执行

17、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 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污 染防治措施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完备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则本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环境风险可接受。在此前提下,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7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境影响报告书2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环保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

18、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 年 12 月 2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修正);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实施);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 月

19、1 日起实施);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实施);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120 号);1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 10 月 1日施行);1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部令第 16 号);18. 关于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若干意见(环发(2003)60 号);19.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

20、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3100 号);8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境影响报告书20. 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2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2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3.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24.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5.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2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环办(2013)103 号)

21、;27.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8.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生态(2016)151 号);29. 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的通知环生态202215号;30. 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 号);31.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 号);32.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33.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34.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

22、环评(2017)84 号);35.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 2017 年第 43 号);36.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 884-2018);3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38. 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9年本)(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号);3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9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境影响报告书4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环发2015163号);4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42. 关于

23、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4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44. 关于发布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45.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2.1.2 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22 年 11 月 30 日修订);2.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3. 关于同意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复函(粤办函2009459 号) ;4. 印发的通知(粤府(2006)35 号);5.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

24、(纲要)(2006-2020)(粤府200635 号);6.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粵环201114 号文);7.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3 月 1 日);8.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订通过,201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9. 关于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粵环200779 号文);10.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粤府202128 号);1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12.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5、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3 号), 2021 年 1 月 1 日施行);10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境影响报告书13.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 号);14.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粤环20147 号);15.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16. 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函2021652 号);17. 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江府20218 号);18. 江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府201613 号);19. 江门市“三线

26、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江府20219 号);20. 江门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21. 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府【2022】3 号);22. 江门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0)23. 印发江门市工业产业布局与发展规划(2011-2020 年) 的通知(江府办2011110 号);24. 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0 年)(江府办20194 号);25. 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6. 江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江府20165 号);27. 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2.1.3 行业标准和技

27、术规范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10. 大气污染治

28、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1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广海屠宰场迁建环境影响报告书11.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12.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13.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14.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 2013 年修改单) ;1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2013 年修改单);16. 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81 号);17. 排污单位

29、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19.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2.1.4 其他相关依据1. 本项目环评委托书;2. 建设单位提供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文件和资料。2.2 评价区域所属功能区及执行标准2.2.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废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大隆洞河,随后向东南方向流经约 1250m 后汇入广海湾。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函201114 号) ,大隆洞水(大隆 洞水库大坝 台山烽火角) 水质目标为 III 类,水体功能为饮渔农, 执

30、行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 III 类标准,其中悬浮物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 1 旱作标准。表 2.2-1 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序 号功能区名 称范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本工程执行 标准备注1饮渔农大隆洞水库大坝 台山烽火角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2002)的 III 类标准地表水环 境质量标 准类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 号文)12表 2.2-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mg/L,已注明除外)序号项 目大隆洞水 III 类1水温()周平均温升1,周平均温降22pH 值(无量纲)693高锰酸盐指数64

31、氟化物(以 F-计)15挥发酚0.0056化学需氧量207氰化物0.28硫化物0.29五日生化需氧量410溶解氧611氨氮1.012总磷(以 P 计)0.213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14石油类0.0515铬(六价)0.0516铜1.017锌1.018镉0.00519砷0.0520汞0.000121铅0.0522砷0.0523粪大肠菌群(个/L)1000024悬浮物10025镍*0.02注:镍参考表 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悬浮物参考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052021)中表 1 旱作标准。2.2.2 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

32、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的通知(粤府函201517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门市部分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3 号) ,本项目所在区域及其周边地表水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所在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布情况见图 2.2-2,由图可知, 离本项目最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小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本项目约为5.4km。132.2.3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 号), 评价区 域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情况见表 2.2-3、图 2.2-2。其中, “广海湾排污功能 区” 水质目标为三类,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8097-

33、 1997)三类标准; “广 海湾海水养殖功能区”水质目标为二类, 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8097- 1997) 二类标标准。本项目排污口下游约 1250 m 为 “广海湾排污功能区”,排污口下游约 3000m 为“广海湾海水养殖功能区”。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 本项目排污口位于广海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属于近岸海域管控分区中的重点管 控单元。该区域环境质量标准应符合周边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要求, 参照广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 年) 的批复(粤府函) 2016334 号, 本海域的海洋功能区主要是广海湾工业与城

34、镇用海区、广海湾保留区、广海湾增殖区,具体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由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可知, 本项目排污口位于广海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执行海水水质三类标准。表 2.2-3 本项目所在区域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情况表标识号行政区功能区名称范围长度主要功能水质 目标1106江门市广海湾排污功能 区烽火角至洋 渡岸段8工业、生活排污三1107江门市广海湾海水养殖 功能区鱼塘洲至山 咀岸段28.6海水养殖二表 2.2-4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摘录) 单位: mg/L(pH 除外)序号水质指标海水水质标准(GB38097- 1997)二类三类1水温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夏季不超过当时当地 1, 其

35、他季节不超过 2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不 超过当时当地 42pH7.88.5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 0.2pH 单位6.88.8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 0.5pH 单位3悬浮物人为增加的量10人为增加的量1004溶解氧(DO)5414序号水质指标海水水质标准(GB38097- 1997)二类三类5化学需氧量(COD)346生化需氧量(BOD5 )347无机氮(以 N 计) 0.300.408活性磷酸盐(以 P 计) 0.0300.0309汞0.00020.000210镉0.0050.01011铅0.0050.01012六价铬0.0100.02013总铬0.100.2014砷0.03

36、00.05015铜0.010.0516锌0.0500.1017硒0.020.0218镍0.0100.02019氰化物0.0050.1020硫化物(以 S 计) 0.050.1021挥发性酚0.0050.01022石油类0.050.3023苯并(a)芘(g/L)0.00250.002524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00.102.2.4 海洋功能区划本项目地处沿海地区, 所在区域海域为广海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江门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 年) 的批复(粤府函) 2016334 号, 本 海域的海洋功能区主要是广海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广海湾保留区、广海湾增殖区,具体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37、 。由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可知, 本项目排污口位于广海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基本功能未 利用前, 执行海水水质二类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一类标准和海洋生物质量一类 标准; 工程建设期间及建设完成后, 执行海水水质三类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二 类标准和海洋生物质量二类标准。本项目尚未建设, 执行海洋沉积物质量一类标 准和海洋生物质量一类标准;海水水质优先参考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粤府办199968 号),执行海水水质三类标准。具体标准见 表 2.2-4表 2.2-6。15表 2.2-5 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摘录)序号项目指标第

38、一类1废弃物及其他海底无工业、生活废弃物,无大型植物碎屑和 动物尸体等2色、臭、结构沉积物无异色、异臭, 自然结构3大肠菌群/(个/g 湿重) 2001)4粪大肠菌群/(个/g 湿重)402)5病原体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底质不得含有病原体6汞(10-6)0.27镉(10-6)10.58铅(10-6)609锌(10-6)15010铜(10-6)3511铬(10-6)8012砷(10-6)2013有机碳(10-2)214硫化物(10-6)30015石油类(10-6)50016六六六(10-6)0.517滴滴涕(10-6)0.0218多氯联苯(10-6)0.021) 除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病原体外

39、,其余数值测定项目(序号 6- 18)均以干重计。 2) 对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底质,大肠菌群/(个/g 湿重)要求14。3) 对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底质,粪大肠菌群/(个/g 湿重)要求3。表 2.2-6 海洋贝类生物质量标准值(鲜重)(摘录)(单位: mg/kg)项目第一类感官要求贝类的生长和活动正常,贝体不得沾粘油污等异物,贝肉的色泽、气味正常,无异色、异臭、异味粪大肠菌群(个/kg)3000麻痹性贝类0.8总汞0.05镉0.2铅0.1铬0.5砷1.0铜10锌2016石油烃15六六六0.02滴滴涕0.01注: 1.以贝类去壳部分的鲜重计。2.六六六含量为四种异构体总和。3.滴滴涕含量为四

40、种异构体总和。2.2.5 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的批复(粤府函2017275 号),评价海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分布情况见。根据叠图分析, 本项目排污海域不涉及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2.2.6 地下水环境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 号),本项目位于“粤西桂南沿海诸河江门台山新会不宜开采区” ,地下水水质目标为类,执行地 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限值, 见表 2.2-7、表 2.2-8、错 误!未找到引用源。 。表 2.2-7 评价区域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地下水一级功能区地下水二级功能区所在水资源二级分区地貌 类型地下水类型地下水功能 区保护目标备注名称代码水质类别水位保留区粤西桂南沿海诸河江门台山新会不宜开采区H094407003U01粤西桂南沿海诸河一般平原区孔隙水维持现状矿化度、 总硬度、 NH4+ 、 Fe 超标表 2.2-8 GB/T14848-2017 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环评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