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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城港交通设施标准件总部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广西国电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西南宁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一年四月概 述一、项目由来广西国电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03 月 30 日,主要从事交通及公 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及销售; 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及销售; 交通及公 共管理用标牌制造及销售; 交通设施维修; 金属结构制造及销售;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汽车防撞系统研发等。近年来, 随着高压输电、交通、通讯事业迅速发展, 对各类钢构件、标准设 施需求越来越高, 在此背景下, 广西国电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拟投资 108000 万元, 于防城港
2、经济技术开发区企沙片区建设防城港交通设施标准件总部基地。项目已 在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根据项目备案证明,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 交通设施标准件总部基地,包括高铁、地铁、高速公路标准紧固件、钢制配件及 智能防撞系统的生产基地, 其中交通设施标准件产能为 77 万吨/年; 智能防撞技 术研发中心(国家级实验室) ;交通设施及配件交易平台; 面向东盟的交通设施 产品出口基地;二、工业标准件生产基地,产能为 7 万吨/年;三、带钢精加工表面处理 40 万吨/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3、 号)的要求, 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评价主要针对交通设施标准件及工业标准 件生产及交易、带钢精加工表面处理等进行评价, 不含智能防撞系统生产及研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 , 本项目类别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二、建设项目特点(1)主要工艺特点项目采用热镀锌、静电喷涂、无铬钝化工艺。热镀锌(galvanizing)也叫热浸锌和热浸镀锌, 是将除锈后的金属浸入 440 460左右融化的锌液中, 使金属件表面附着锌层, 是一种有效的金属防腐方式,主要用于各行业的金属结构设施上,起到防腐的目的。i静电喷涂,
4、是利用高压静电电场使带负电的涂料微粒沿着电场相反的方向定 向运动, 并将涂料微粒吸附在工件表面的一种喷涂方法。粉末涂料不含溶剂, 粉 末涂料是纯固体成分的涂料, 可以完全采用全自动喷涂, 大量或超喷的粉末, 容 易由回收系统收集, 达到回收再利用的目的。因此, 粉末涂料的使用率几乎可达100%,可使环境污染的程度降到最低。钢结构件热镀锌处理后增加无铬钝化处理工序。本项目采用的无铬钝化工艺,从源头上杜绝了六价铬、总铬等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2)产排污特点项目将采用成熟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 可最大程度降低运营过程的污染物排放量,做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为清洗废水、
5、酸雾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 井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管网, 生产废水经中和+曝气+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水洗、冷却。废气主要为酸洗槽废气、锌锅烟气、锌锅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粉尘 及固化废气、 冷轧油雾废气、 镦丝及工件表面除油油雾。盐酸酸雾(HCl)经酸 雾过滤塔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气经过 21m 排气筒排放;热镀锌过程产生锌烟及 少量氨,收集后送至锌烟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及水喷淋塔吸收氨,净化后废气 经 21m 排气筒排放;燃料废气直接经 21m 排气筒排放;设置密闭喷塑间,喷塑 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 21m 排气筒排放; 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 21m 排气筒外排;油雾经
6、油雾分离器处理后经 21m 排气筒排放。固体废物主要为机械加工中的边角料、助镀工序助镀槽内产生的废渣、热浸 镀锌过程中产生的锌灰、锌渣以及镀锌废气处理后的除尘锌灰、钝化工序产生的 废渣等; 边角料回收后外售综合利用, 镀锌及钝化产生的废渣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受广西国电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委托, 我公司依照有关程序开展该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ii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接受环评委托后,技术人员收集项目设计 方案及相关规划等基
7、础资料,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 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明确了评价重点与环境保护目标,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等,制定工作方案。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对评价范围内环境质量现 状进行调查与监测工作,同时对项目工程进行详细分析,确定项目主要污染因 素及生态影响因素。在环境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 订,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 2016)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8、 在各环境要素及专题影响分析的基础上,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从产业政策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符合性, 环境影响及拟 采取的环保措施等方面, 明确给出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最终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反馈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 根据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公众参与的形式有现场公示、网上公示和报纸公示, 充分保证了项目公众参与的透明度。在公示期间, 未收到评价范围内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四、分析判断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第二类限制类: 六、钢铁, 7 、 30 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9、 本项目年产交通设施标准件 77 万吨, 工业标 准件 7 万吨,带钢精加工表面处理 40 万吨, 非热镀锌卷板项目。因此,本项目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为可建设项目, 另根据工信部部分工业 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 , 本项目生产设备中无该指导名录中要求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企沙片区, 根据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企沙组团产业iii定位为: 依托优良的深水岸线资源, 重点发展钢铁、有色金属、冶金、化
10、工、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及其它配套或关联产业,形成上下游产业链。本项目以钢材为原料生产交通设施标准件及工业标准件, 进行带钢精加工表 面处理(冷轧、热镀锌),属于钢铁下游产业链, 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 因此项目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相符。(3)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企沙片区, 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建 设单位已与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并取得防城 港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 管制要求;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公园、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 不涉及海洋生态红线
11、; 根据项目场地岩土工程勘察, 拟建场 地在勘察深度内自上而下主要由杂填土(Q4ml)、粉质黏土(Q4el)及粉砂岩 (S)等岩土层构成, 场地及附近不存在活动性断裂, 场地地势总体较为开阔, 未发现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作用; 场地未见有开采活动, 不会发生采空区地质 灾害, 基底由粉砂岩构成, 不存在岩溶不良地质作用, 场地稳定性相对较好;根 据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项目南面区域为园区填海建设区域, 根 据规划方案, 园区建成后, 项目距离海岸最近约 3km,距离较远, 受台风影响较小,综合分析, 项目选址合理。(4)“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环境
12、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所在区域海水水质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 1997)第三类水质标准;场界昼、夜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区要求;本项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及其它生态敏感区,评 价范围内现存植被主要为灌丛及草本植被, 无国家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类等。项目实施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和植被破坏等虽然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 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但建设单位 在施工、运营过程和服务期满后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 将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能够严守环境
13、质量底线。iv因此,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均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不在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中划定的桂西生态屏障、北部湾沿 海生态屏障、桂东北生态功能区(包括都庞岭、越城岭、萌渚岭山地)、桂西南 生态功能区(西大明山地) 、桂中生态功能区(包括大瑶山地) 、十万大山生态保护区、桂东南云开大山地及西江上游源头区范围内。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已于 2017 年 12 月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桂政函(2017)233 号) 。根据该方案, 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区分为禁止类红线 区和限制类红线区, 具体划分了 2 类禁止类红线区和 8 类限制类红线区共 54 个, 其中禁止
14、类红线区 5 个,限制类红线区 49 个。广西海域大陆岸线 1628.59km,划定大陆自然岸线(滩)保有长度 585.53km,占广西海域大陆岸线的 35.95%。广西海岛岸线总长 550.68km,划定海岛自然岸线(滩)保有长度 469.97km,占广西海域海岛岸线的 85.34%。禁止类红线区: 指海洋生态红线区内禁止一切开发活动的区域, 主要包括自 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和预留区。共划定禁止类红线区 5 个。限制类红线区: 指海洋生态红线区内除禁止类红线区以外的其他红线区, 主 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适度利用区和生态与资源恢复 区、重要
15、河口、重要渔业海域、特别保护海岛、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重要 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重要滨海旅游区、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等。共划定限制类红线区 49 个。自然岸线:指由海陆相互作用形成的海岸线,包括砂质岸线、淤泥质岸线、 基岩岸线、生物岸线等原生岸线, 以及整治修复后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 功能的海岸线。划定广西大陆自然岸线(滩) 保有长度 585.53km,占广西大陆岸线长度 1628.59km 的 35.95%。根据防城港市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8 年 6 月) ,防城港市海洋生 态红线区划范围西侧以最新中越边境线为准, 南侧以中越边境线 9 号界点纬度线为准,东侧以钦防行政界
16、线为准,北侧以海岸线为准,面积共约 2210 km2。根据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防城港市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生态红线范围内。v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的电源、水资源由园区供应, 无取水、发电工程, 项 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 水重复使用率高, 设备均选购低能耗设备, 节省资源消耗, 项目用电、用水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生产期间产生的边角料回收利用,满足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区域不属于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 行)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 所列重点生 态功能
17、区, 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本) 禁止准入类项目, 未列入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及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第 29 号令, 2019 年本) ,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可建设项目。综上,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与相关规划产业定位及用地规划相符,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及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由此可见, 在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和避免事故发生的前提下,与“三线一单”要求相符。(s)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符合性分析将本项目与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中要求进 行对比, 具体内容
18、见表 1 。 根据逐条对比分析,项目符合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中相关要求。vi表 1 项目与钢铁建设项目审批原则对比分析一览表序号钢铁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本原则适用于烧结/球团、炼焦、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等钢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项目涉及钢铁压延加工, 适用于该原则符合2实行铁、钢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其中.辽宁、河北、上海、天津、江苏、山东等省(市)实行省内铁、钢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为钢铁深加工项目,不新增钢铁产能符合3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 符合区域规划环评和产业
19、规划环评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 求, 符合区域规划环评和产业规划环评要求。符合不予批准选址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 本农田内的项目,不予批准选址在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 内的新建、扩建项目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不涉及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 选址位于工业区, 不 在城市建成区。符合4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单 位产品的物耗、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达到 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项目
20、单位产品能 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项目采用了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 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的物耗、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达到清洁生 产先进水平,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统筹区域企业之间、钢铁内部资源综合利用, 实施循环经济项目产生的废钢等可供周边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同时 综合利用废酸生产聚合氯化铁水处理剂。符合5对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控制与治理。轧钢加热炉和热处理炉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冷轧酸雾、油雾和有机废气采取净化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均采用负压收集,降低无组织废气排 放, 退火炉采用低氮烧嘴,以天然气为燃料; 酸洗段 酸雾送酸雾净化塔处理, 油
21、雾采用油雾分离器净化处 理,喷塑固化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符合6具备条件的地区,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海水淡化水。取用地表 水不得挤占生态用水、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严格控制取用地下水项目用水由防城港自来水厂供给,不占用生态用水、 生活用水以及农业用水, 不抽取地下水。符合i序号钢铁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结论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梯级利用”原则, 设立完善的废水收集、处 理、回用系统。焦化酚氰废水、含油废水、乳化液废水、酸碱废水和含 铬废水单独收集处理,酚氰废水不得外排。配套建设净环、浊环废水处 理系统和全厂废水处理站项目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梯级利用”原则, 设 立
22、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乳化液循环使 用,无外排;酸碱废水、磷化废水等生产废水进入厂 区污水处理系统经中和、曝气、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符合7遵照“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采取 有效措施提高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处置符合相关管理要 求。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定期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酸进行综合利用生产聚合氯化 铁。符合8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 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优化总平面布置等措 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项目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和优化总 平面布置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预测结果表明, 项目实施后各噪声源对四周厂界
23、的噪声贡献值满足相 关噪声排放要求符合9提出合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 施,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重点关注煤气、酸、碱、苯等风 险物质储运和使用环节的环境风险管控。焦化装置配套建设事故储槽(池) 。项目提出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对盐酸 泄露事故的发生突出了明确的防范措施符合10废气、废水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要求。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设施、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的项目,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地方另 有严格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废气、废水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要求。固体废物贮存、处 置设施、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要求。符合11改、扩建项目全面梳理现有工程的环保问题, 提出“ 以新带老”整改方案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不存在现有工程环保问题符
25、合ii序号钢铁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2关注苯并芘、二噁英、细颗粒物及其主要前体物的环境影响, 关注特征 污染物的累积环境影响, 结合环境质量要求设定环境防护距离,提出环 境防护距离内禁止布局新居民点的规划控制要求。环境防护距离内已有 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的, 提出可行的处置方案根据预测, 项目特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 气质量要求,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符合有环境容量的地区, 项目建设运行后,环境质量仍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强化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并提出有效的区域 污染物减排方案,改善环境质量。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 质量超标的城市
26、,落实区域内现役源 2 倍削减替代,一般控制区 1.5 倍削减替代。项目所在区为有环境容量的地区,项目建设运行后, 环境质量仍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符合13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提出项目实施后的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 要求。提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并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的要求。按照环 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永久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 口标志。本项目提出了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按要求 设计永久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符合14按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企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 开展了两次信息公开。符合iii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次环评关注的主要
27、问题包括:(1)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 不外排。关注废水处理及回用的可行性、可靠性。(2)关注项目各类工艺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3)本项目使用盐酸酸洗, 关注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的环境风险。(4)项目产生废酸、废渣等危险废物,对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合理性进行分析,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六、报告书主要结论本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工程选址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相符; 本工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 成熟、可靠;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相关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 项目所在 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总体水平较好, 正常运行工况下项目产生的各
28、类污染物经有 效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合理、有 效、可行。通过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并严格执 行“三同时”制度, 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降至环境可接受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来分析,防城港交通设施标准件总部基地的建设是可行的。i目 录1 总则 11.1 编制依据11.2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41.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51.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31.5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242 工程分析 272.1 工程概况272.2 影响因素分析372.3 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57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
29、价 963.1 自然环境概况963.2 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概况1043.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073.4 区域污染源调查130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1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314.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44.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754.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774.5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814.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824.7 土壤环境影响1864.8 生态影响分析1884.9 环境风险分析189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2005.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2005.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2025.3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218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30、2216.1 经济效益分析2216.2 社会效益分析2216.3 环保投资估算2216.4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21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247.1 环境管理2247.2 排污管理要求2267.3 环境监测计划2347.4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2368 结论 2378.1 项目概况2378.2 环境质量现状2378.3 污染物排放情况2388.4 主要环境影响2398.5 环境保护措施2418.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438.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438.8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2438.9 综合评价结论243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评价范围及敏感点分布图附图 3项目周
31、边环境概况图附图 4本工程与经开区规划位置关系图附图 5园区污水工程规划图附图 6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7厂区分区防渗图附图 8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 9项目所在区域综合水文地质图附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项目备案证附件 3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 4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 5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附件 6附件 7附表:附表 1 附表 2 附表 3附表 4监测报告监测单位资质证书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1
32、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订);(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修订);(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33、 年修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 年);(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1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修订);(1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16)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 版);(1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18)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9)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
34、631 号);(21) 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0424 号);(2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1(23)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4)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25)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 年) ;(26)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2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1.1.2 地方法律法规(1)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 年);(2) 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35、2017 年);(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桂政办发(2008)8 号);(4)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桂政发201289 号);(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红线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办发(2016)152 号);(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通知(桂政发201017 号);(7)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办法(试行) (桂环发2010106 号);(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03 号);(9) 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
36、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 (桂发改规划2016944 号);(10) 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 (桂发改规划20171652 号);(11)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49 号);(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13) 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5131 号);(14)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15) 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6167 号);2(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版)(桂环规范20198 号)
37、。1.1.3 技术导则与规范(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10
3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钢铁工业(HJ885-2018);(1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HJ846-2017);(1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878-2017);(13) 钢铁行业轧钢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HJ-BAT-006)。1.1.4 相关规划(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2) 防城港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5)。(3)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年);(4)防城港市生态功能区划(2011);(5)防城港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6)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39、总体规划(20182035);(7)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技术审查意见。1.1.5 建设项目相关文件(1)项目委托书;(2)项目备案文件;3(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1.2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2.1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1.2.1.1 规划基本情况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起企沙大道, 南至企沙南港口作业区, 西至东湾物 流园西, 北至企沙大道, 由企沙工业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东湾物流园三大园 区组成。总用地面积 194 平方公里, 其中, 企沙工业区规划用地面积为 139.5 平 方公里(包括企沙港口用地 4
40、3.3 平方公里),大西南临港工业园规划用地面积为 25.7 平方公里,东湾物流园规划用地面积为 28.83 平方公里。(2)产业定位开发区总产业定位为形成以钢铁、有色金属、冶金、装备制造、化工产业为主,港口物流业、商业金融等服务性产业为辅, 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企沙组团产业定位: 重点发展钢铁、有色金属、冶金、石油化工、重型机械、 能源、修造船及其他配套或关联产业, 形成上下游产业链。拓展钢铁产业、金川 有色金属加工, 与化工、电力、建材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 实现工业副产品高效利用和加工集成。(3)用地规划布局规划形成“三心、两轴、四组团” 的开发区空间结构。三心: 分别位于企沙工
41、业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区、东湾物流园区的综合服务 中心; 两轴: 主要联系开发区东西、南北的城市发展轴; 以主要交通干线、绿带、水系分隔而成的企沙组团、大西南组团、东湾组团和港口组团。(4)规划环评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已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获得了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防环函2018106 号)。1.2.1.2 本项目规划的相符性本项目以钢材为原料生产交通设施标准件,进行带钢精加工表面处理,属于钢铁下游产业链,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用地性质与园区规划相符。41.2.2 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厂区位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企沙组团内,
42、根据防城港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区。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防城港市海洋生态 红线划定方案生态红线范围,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 整方案(桂政办发201174 号) 的规定, 防城港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近期排污口位于企沙南部工业、港口用海区(环境功能区代码为 GX089D)。项目厂区所在地为企沙工业园区内,厂区所处地属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属性见表 1.2- 1。表 1.2-1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编号环境功能区名称评价区域所属类别1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2地表水功能区第四类3声环境功能区3 类区4风景
43、名胜区、其他特殊保护区否5生态保护红线否6饮用水源保护区否7基本农田保护区否1.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3.1.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本项目特点和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结果, 采用矩阵法对可能受本项目影响 的环境要素进行识别和筛选,其结果见表 1.3- 1。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 响是: 施工期场地内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扬尘等; 运营期主要是工 艺粉尘、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噪声、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不利的, 但此类影响是短期的; 项目投入营运 后,其在运营期内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将通过采取有效地控制后, 这些不利影响因素可有效削减。表 1.3-1 项目环境要素识别矩阵5要 素影响因子施工期运营期物料运输基地建设施工人 员生活设备安装车间生产交通运输职工生活自然环境山体景观人文景观地质地下水文地下水质1地表水文地表水质111空气质量1111声环境11111固体废物11111生 态 环 境陆地生态1水生生态11森林植被水土流失1短期负影响; 长期负影响; 短期正影响;长期正影响;1 、2 、3表示影响程度增加。1.3.1.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对项目主要环境识别的分析结果, 筛选出该项目在施工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