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皇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LED五金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阳春市皇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LED五金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30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阳春市皇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LED五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阳春市皇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年三月目 录1 概 述11.1项目由来11.2环境影响评价过程4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51.4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62 总则132.1编制依据132.2评价目的与原则18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02.4环境功能区划222.5评价标准292.6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352.7主要环境保护目标502.8评价内容、评价重点543 工程分析553.1工程概况553.2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703.3物料、水平衡783.4施
2、工期污染源分析823.5营运期污染源分析833.6清洁生产111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44.1区域自然环境概况1144.2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概况1174.3周边污染源调查1204.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205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485.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485.2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485.3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735.4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835.5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1855.6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875.7环境风险评价1925.8土壤环境影响评价202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076.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2076.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20
3、7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287.1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287.2 项目的经济与社会效益2297.3 环境经济指标与评价2307.4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2328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2338.1目的2338.2环境管理2338.3环境监测计划2368.4“三同时”验收监测2418.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2469结论与建议2529.1项目概况2529.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2529.3污染物处置措施及达标排放2539.4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2559.5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2569.6 选址合理合法性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2569.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2569.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2569.
4、9 公众参与结论2579.10 综合结论25710 附件258附件1:营业执照258附件2:备案证259附件3:建设用地批准书260附件4:备案登记表261附件5:主要原辅材料MSDS264附件6:监测报告310附件7 引用的地表水监测报告3333阳春市皇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LED五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 概 述1.1项目由来LED即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 Diode),是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半导体。与传统光源如白炽灯和节能灯不同,LED为电场发光的方便实现低压输入电压发光的新型发光体。具有寿命长、光效高、稳定性高、安全性好、无汞等优点。LED照明灯产业是一个节能
5、降耗的朝阳产业,随着近年来政府提倡的节能减排项目的推广,以及人民对节约能源的认识的加深,LED照明产品迅速被人们所接受。我国人口众多,具有广阔的LED照明灯市场。进入二十一世纪,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家用电器已成为中国在国际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产品之一,中国目前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家用电器生产过,从整机制造到原材料、零部件供应整个产业链一应俱全。近年来,我国家电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市场全面开放,主要竞争舞台由国内逐步转向国际。洗碗机产品在国内市场也在逐渐扩大。阳春市皇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18年4月,通过对周边市场的调查,抓住当前机遇,在经过广泛深入
6、的市场调查以及详细的经济可行性调查的基础上,拟建设“阳春市皇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LED五金生产项目”,建设单位拟自建1栋1层厂房和1栋2层厂房,占地面积为16338.97m2,建筑面积为12258m2。厂址位于阳江市阳春市产业转移工业园C6-5地块(中心坐标:北纬220843.68445,东经1114441.05175),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机、开炼机、密炼机、电焊机、尼龙烤漆线、硫化机等,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预计年产洗碗机碗篮300万件、洗碗机塑料配件1100万件、洗碗机橡胶配件1600万件、洗碗机硅胶配件40万件、LED灯具60万套。本项目的建设及投入使用后,均会对该地区自然环境产生有利和不利
7、、短期和长期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新建、或改建项目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涉及行业类别情况见下表1.1-1。表1.1-1 本项目涉及的环评行业类别项目类别(一级)项目类别(二级)报告书报告表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6、橡胶制品制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其他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二十二、
8、金属制品业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切割组装的除外)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切割组装的除外)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阳春市皇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咨华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和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根据有关工程资料,在现场调查、环境现状监测、预测计算分析等环节工作的基础上,并按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
9、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阳春市皇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LED五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 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144447m31.2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分为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工作内容: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成立了环评课题组,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评单位与项目业主联系,收集并研究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政府批文。并进行初步工程
10、分析。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与特点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环境因子的各项评价等级和评价标准。制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方案。(2)第二阶段工作内容组织相关环评专业人员对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调查。同时对建设项目进行认真的工程分析。根据各环境要素的具体情况结合项目的工程分析情况,进行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3)第三阶段工作内容根据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给出污染源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用了如下图1.2-1的工作程序。图1.2-
11、1 环境影响评价流程图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单位于2019年10月29日填报了阳春市皇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楼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详见附件5),以登记表的形式对项目厂房的建设进行备案,目前项目厂房已建成,部分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成,施工期主要是对相应的生产设备进行调试,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机械噪声较小,故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投料和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注塑、浸涂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密炼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硫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臭
12、气浓度;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SO2、NOx、烟尘等。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产过程冷却用水、高效喷淋塔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量。工件超声波除油和喷淋水洗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气浮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塑料边角料、次品、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各类粉尘、水喷淋设施收集的喷淋沉渣、废活性炭、气浮机污泥、废机油、废切削液、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厂区内的少量职工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密炼、挤出、硫
13、化、注塑、浸涂等工序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物的治理措施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以及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水经气浮机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可行性论证;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贮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4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1.4.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本)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生产LED灯饰以及洗碗机五金、橡胶和塑料配件等,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类产业的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本
14、项目不属于该负面清单中所列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1.4.2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项目选址所在位置处在“集约利用区”。在“集约利用区”可以进行适度开发建设,本项目的建设性质属于工业建设项目,选址不属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所规定的“严格控制区”和“有限开发区”,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同时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21次会议审议通过)指出广东省
15、发展循环经济要加强产业生态化建设,重点加快电力、石油化工、钢铁、非金属矿物制造、造纸及纸制品和纺织印染等6个重污染行业的生态化转型。本项目为LED灯饰、洗碗机五金、塑料、硅胶和橡胶配件制造企业,不属于上述重污染行业,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污染物产生量较少,污染防治措施先进,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同时对生产废气采取有效的收集及治理措施,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较少,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产业生态化建设。(2)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16、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的相关要求,详见下表。表1.4-1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有关文件内容本项目建设情况是否符合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浸涂工序主要使用尼龙12粉末涂料,其VOCs含量低。符合2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项目内储存的尼龙12、PC、PP、ABS等含VOCs物料均储存于
17、密封包装袋中,在生产过程均配套有效收集措施对产生的VOCs进行收集处理。符合3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均配套有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其中橡胶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高效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注塑、浸涂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采用两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且活性炭均定期更换,确保
18、废气处理效率。符合(3)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相关要求,详见下表。表1.4-2 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相符性分析序号有关文件内容本项目建设情况是否符合1一、基本思路(三)强化重点行业与关键因子减排。重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和油品储备运销等领域VOCs减排;重点加大活性强的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酮类等VOCs关键活性组分减排本项目不属于炼油石化
19、、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达标处理。符合2三、主要任务(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消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且项目VOCs排放量较低。符合(二)深入挖掘固定源VOC
20、s减排1、石油和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医药、合成树脂、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制造等化工行业VOCs减排,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推广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实施原料替代。橡胶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等产品,推广使用石蜡油全面替代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本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进入“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且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符合(4)
21、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内容:“新、改、扩建涉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使用原辅材料石蜡油、水性漆、轻钙、炭黑等属于低VOCs含量或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产生有机废气的相应工序安装有集气罩,收集率可达到80%以上,收集的有机废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工艺,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因此,本项目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要求。(5
22、)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相关内容,对“珠三角地区优化开发区”具体符合情况分析见下表。表1.4-3 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相符性分析序号有关文件内容本项目建设情况是否符合1重点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均为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符合2重点清查钢铁、有色、水泥、玻璃、陶瓷、化工、造纸、印染、石材加工和其他涉VOCs排放等行业能耗、环保达不到标准的企业。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23、处理工艺,该工艺可满足环保标准,达标排放。符合3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混凝土搅拌站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管控清单,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实施封闭、遮盖、洒水等治理。本项目生产区和原料产品仓库均为封闭厂房,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均已实施封闭、遮盖、隔离等治理。符合4重点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料和产品,到2020年,印刷、家具制造、工业涂装重点工业企业的低毒、低(无)VOCs含量、高固份原辅材料使用比例大幅度提升。本项目均使用低毒、无毒、低(无)VOCs含量
24、的原辅材料。符合1.4.3总图布局合理性分析整个厂区的总平面设计根据其组成和使用要求,主要综合考虑周围环境、工艺流程、构筑物及各项设施相互间的平面和空间关系,使各项设施组成一个协调的整体,力求达到安全、投资省、建设周期短、生产成本低的效果。由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可知,厂区出入口、仓库出入口等位置均靠近进出通道。物流分流结果将缩短运输路线、减少运输能耗、提高生产运作效率。项目北面厂界外约60m处有一处敏感点石湾村,与本项目距离较近,为减少项目两个车间内设备生产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建设单位在平面布局上尽量将噪声量较大的设备放置在厂房远离敏感点的一侧,同时各生产设备通过减震、降噪措施,以降低
25、其噪声源强。设置在厂房外的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做好减震措施,必要时通过设置隔声挡板,或在室外声源处搭建简易板房,减轻其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为减少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的影响,建设单位合理调整2#至6#排气筒的位置,使其尽量远离项目北面敏感点石湾村。为了不影响物流通道,1#排气筒配套的“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设置在厂房B东北面,但建设单位拟采用加长排气筒的方式,使1#排气筒的排放口位于厂房B的西南面(各排气筒位置详见下图3.1-3),尽量远离北面敏感点。同时在生产时,厂房B西北面和东北面的窗户密闭,减少生产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6、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置各排气筒的位置,尽量减少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的总图布局合理,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性的。1.4.4与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1)与地表水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用水主要为洗碗机五金配件生产过程中超声波除油、喷淋水洗和浸水冷却工序用水。超声波除油槽废液、除油后喷淋废水定期更换,更换出的废水经气浮机处理,达标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阳春产业转移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漠阳江(阳春春城镇九头坡至马水镇段)。浸水冷却工序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量,不外排。注塑工序采用冷却水塔进行冷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水质较为简单,可循环
27、使用。环保设备中高效喷淋塔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阳春产业转移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漠阳江(阳春春城镇九头坡至马水镇段)。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114号),漠阳江(阳春春城镇九头坡至马水镇段)属于饮农功能, 水质保护目标为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因此,符合地表水功能区划的相关要求。(2)与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正常运行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经预测,区域环境空气符合功能区划的要求。(3)与声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在严格采取合
28、理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的条件下,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4)与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涉及地下水的开采,强化地面防渗措施,加强管理和预防,严格执行各种监测措施,不会改变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1.4.7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针对“ 三线一单 ”的要求对其符合性进行分析,见表1.4-4。表1.4-4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1)本项目选址在阳春市产业转移工业园C6-5地块,用地为工业用地;(2)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
29、源保护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项目周边地表水体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III类,不位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I类、II类功能区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符合有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运营过程中会消耗一定的电量、水资源等,不会超过区域资源利用上限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气浮机处理,达标后一同排入阳春产业转移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回用、外委等无害化处置治理措施,均得到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气、噪声等采取相应
30、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经预测均能够满足相应质量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五金制品、橡胶制品、LED灯饰制造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本)中禁止建设的项目;项目生产过程采用较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能源利用率高,废水、废气排放量较小,其清洁生产水平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的建设未侵占生态保护红线、未触碰环境质量底线、未越过资源利用上线,不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本项目
31、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本评价对各污染物针对性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后,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12阳春市皇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LED五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62 总则2.1编制依据2.1.1国家级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订;3 中华人民
32、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26日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最新修正本),2012年3月;9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10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号,2000年11
33、月;11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1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19年10月;13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2016年12月20日;1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环字第002号);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8年4月28日修正;16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17 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03100号,2003年
34、12月17日发布;18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2005年7月2日;1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修订,2016年8月1日施行;20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年3月25日;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订;2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2019年1月1日施行;23 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24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999年10月;25 印发关于加强工艺节水工作
35、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2000年10月25日;26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27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7日;28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环境保护部,2013年11月14日;30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31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
36、32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33 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34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35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年5月24日施行;36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通过,2019年1月1日起施行);38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
37、135 号);39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环发2011128 号);40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41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本);42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2.1.2地方性法规、文件1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2018年11月29日修订;2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0271号;3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4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自2019年3月1日
38、起施行;5 广东省实施办法,2010年7月23日修订;6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7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函20099号;8 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12月;9 广东省实施规定,1997年12月15日;10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11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订;12 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056号);13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粤府2012120号,2012年9月14日;14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管理工
39、作的通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15 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2003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6 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环201745号);17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号);18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环201545号);19 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200766号;20 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环200842号;21 广东省主体功
40、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粤环20147号);22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635号,2006年4月4日;23 关于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环2006114号,2006年12月27日施行;24 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号;25 关于印发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粤环发20186 号);26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27 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粤水资源函2011377 号;28
4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的通知,粤环201728 号;29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及 2017年12月修改单;30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1823 号);31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大气污染防止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阳府201478号);32 关于印发阳江市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071号);33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纲要的通知(阳府201540号);34 关于印发的通知(阳部规20
42、162号);35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的通知(阳环函20171554号);36 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16-2030年)(阳府201837号);37 阳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38 阳江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阳府函201796号);39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阳江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4号);40 阳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41 阳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42 阳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43 东莞长安
43、(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2011-2020年);44 东莞长安(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2.1.3技术标准、规范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
44、境(试行)(HJ 964-2018);9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B/T13201-91);10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1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6月8日修订;1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6月8日修订;1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4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6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1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8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2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1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22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23 水污染物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24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25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