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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珠海万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珠海万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 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37六、结论 39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40附图附图 1 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附图 2 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3 本项目四至情况图附图 4 本项目周边现状图附图 5 本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图附图 6 珠海市大气功能区划图附图 7 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
2、图 8 金湾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附图 9 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附图附件附件 1 企业营业执照附件 2 法人身份证附件 3 不动产权证附件 4 租赁合同附件 5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附件 6 纳入市政管网承诺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万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 塑料板、 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6_53 塑料制品业 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
3、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占地面积:66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 其他符合性分析1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双林东路1号四号厂房1楼二区, 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546.281 ,东经113 1747.798 ,根据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1-2020年)用地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使用已建成的工 业厂房,厂房占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周围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
4、感点, 且未占用耕地、林 地、草地等经济利用价值较高的土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 动产权证粤(2020)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20131号显示:本项目所在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用地规划,选址合理。2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产品为扩散板,行业类别属于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经查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国家发展 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 397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经查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因此,本项目
5、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3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双林东路 1 号四号厂房 1 楼二 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 知(粤府202071 号),项目属于广东省生态环境陆域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 1-1 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表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 态 环 境 准 入 清 单构建“核帯区 ”区域发展格局、推动粤港澳大湾 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需求,以“三 线 ”成果识别出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
6、向,集成“三 线 ”分区管控要求,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 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及环境风险防控等四个维 度,建立了“ 1+3+N ”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 系。“ 1 ”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 ”为“一核 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N ”为 1912 个陆域 和 471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一核 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为各片区差异性管控要 求,其中珠三角核心区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强化 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实施更严格的生态环境保 护要求;沿海经济带一东西两翼地区打造生态环 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着力优化产业布局; 北部生态发展区坚持生态优先,强化生态系统保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 湾
7、区联港工业区大林 山片区双林东路 1 号 四号厂房 1 楼二区, 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 区、水环境优先保护 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 2 护与修复,筑牢北部生态屏障区 域 布 局 管 控 要 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 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 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 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 覆盖区域内的分散 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 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 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 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 建生产和使用高挥
8、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除金、银等贵 金属,地热、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2922 塑料板、管、 型材制造,不属于高 污染、高能耗和 资源 型的产业类型,项目 内不设置发电机、锅 炉。项目主要生产扩 散板(光学材料), 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处 理后减量排放,与珠 三角核心区-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相符合符合能 源 资 源 利 用 要 求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率先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优
9、化调整储油库、加油站布局,加快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设,积极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化(或实现清洁燃料替代)。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和公用码头建设,提升岸电使用率;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油改电”,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户直供, 降低供气成本。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2922 塑料板、管、 型材制造,不属于高 污染、高能耗和资源 型的产业类型,项目 内不设置发电机、锅 炉,主要生产设备均
10、 使用电能,与珠三角 核心区-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相符合符合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 要 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 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 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 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现有每小时 35 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治理, 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完成清洁能 源改造。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严 格执行芋洲河、淡水河、石马河、汾江河等重点 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 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 目实施减量替代。电镀
11、专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 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探索设立区 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城镇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 质增效。率先消除城中村、 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 白区。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 用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 设。加强珠江口、大亚湾、广海湾、镇海湾等重点河口海湾陆源污染控制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2922 塑料板、管、 型材制造,不涉及臭 氧的排放,氮氧化物 执行等量替代,挥发 性有机物执行两倍削 减量替代。本项目无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 水管网,近期排入平 沙水质净化厂,远期 待红旗水质净化厂正 式
12、运营后排入红旗水 质净化厂处理;工业 固废可回收部分交回 收单位回收, 不可回 收部分交相关单位收 集处里,与珠三角核 心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相符合符合环 境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厂区配备消防栓、灭 火器、火灾报警等应符合 3 风 险 防 控 要 求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 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 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 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急物资设备,针
13、对于各类环境风险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内实施救援,防止事态扩大,与珠三角核心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相符合因此,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相符合。4 、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珠府(2021)38 号) 中的金湾区红旗镇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040420019) 。项目与 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珠府(2021) 38 号)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 1-2 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表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
14、类要素细类省市区ZH44040 420019金湾区红旗镇 重点管控单元广 东 省珠 海 市金 湾 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结论区域布局 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集生产示范、科技推广、培训教育、观光旅游等 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农业。1-2.【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 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 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控,自 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 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 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 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
15、破坏的 8 类有限人为活动。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 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 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 人为活动。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 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1-5.【大气/限制类】大气受体敏感区内严 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 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 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 区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 区双林东路 1 号四号厂房 1 楼二区,不属于自然保 护地核心区
16、;行业类别为 C2922 塑料板、管、型材 制造,不属钢铁、燃煤燃 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 项目,也不涉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符合 4 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 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 序外);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能源资源 利用2- 1.【能源/综合类】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 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 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项目单位。符合污染物排 放管控3- 1.【水/限制类】实施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
17、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 总量控制。3-2.【其它/综合类】到 2030 年,城镇生 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3-3.【水/综合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 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 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3-4.【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 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目。本项目不产生氮氧化物,VOCs 执行总量替代制度,总量指标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调配;本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入红旗水质净化厂的总量控制指标内,不再另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
18、使用的原辅料不属高VOCs 含量原辅材料,且在储存、转移和输送过程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 放限值及相应管理要求。符合环境风险 防控4- 1.【水/综合类】工业聚集区应当按规定 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水污染物 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企业应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事故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4-2.【其它/综合类】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 备(消防、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就近设置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本项目拟建立环境风险 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事故 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符合
19、5、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族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 53 号)中“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 含 VOCs 产品、含 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 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釆取设备与场 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实行重点排放源 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 初始排放速 率大于等于 3kg/h、重点区
20、域大于等于 2kg/h 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 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 80%;釆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 5 本项目最大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0.1673kg/h ,小于2kg/h 。同时项目拟建一套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系统,处理效率为80% 。满足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净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要求。6 、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滅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
21、-2020 年), 优化生产工艺过程。加强工业企业 VOCs 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 闭化、连续化、 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减少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本项目投料、注塑、裁切工序均在同一车间,釆用密闭化、连续化、 自动 化设备,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滅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要求。7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十四五 ”规划(粤环20210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十四五 ”规划,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
22、s)源 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 VOCs 物质储罐排 查,深化重点行业 VOCs 排放基数调查,系统掌握工业源 VOCs 产生、处理、排放及 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 VOCs 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 印刷、工 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 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 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 气收集
23、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 VOCs 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 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统筹 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心(共性工厂)、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实现 VOCs 集中高 效处理。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本项目原辅材料为 GPPS(通用级聚苯乙烯)和调和色母,均为低 VOCs 含量物 料,不属于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注塑工序 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 15m 高排放口
24、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十四五 ”规划(粤环20210 号)的相关要求。 6 8 、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 ”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 ”规划,加强挥发性有 机物综合治理。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产品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执行国 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和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原则上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 量原辅材料项目。实施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落实建设项目 VOCs 削减替代制 度,重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 VOCs 减排。加强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指
25、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治理技术,逐步淘汰光氧 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实施涉 VOCs 排放企业分级和清单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涉 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理台账。本项目原辅材料为 GPPS(通用级聚苯乙烯)和调和色母,均为低 VOCs 含量物 料,不属于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注塑工序 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 15m 高排放口排 放。因此,本项目符合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 ”规划的相关要求。9 、与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
26、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 见,釆取切实有效方法保障工业有机溶剂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密闭储存以及排放 VOCs生产工序在固定车间内进行,监督有机废气排放企业安装有机废气回收浄化设施。本项目原辅材料为 GPPS(通用级聚苯乙烯)和调和色母,均为低 VOCs 含量物 料,不属于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注塑工序 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 15m 高排放口排放。因此 ,本项目符合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相关要求。10 、与关于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
27、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相符性分析方案指出: “实施低 VOCs 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料项目。鼓励在生产和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 “全面深化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涉 VOCs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 7 设施,已建项目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
28、间和使用量。”本项目涉及 VOCs 的原辅料主要为 GPPS(通用级聚苯乙烯)和调和色母,均为 低 VOCs 含量物料。本项目不使用低效 VOCs 治理设施,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 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达标排放,由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1122-2020)可知,活性炭吸附是处理 VOCs 的可行性技术。 本项目活性炭的废气吸附总量约为 0.4818t/a ,为了保证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处理效率, 实际更换活性炭量应大于所需活性炭量,每个季度更换一次活性炭,本项目计划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装填活性炭量为 0.6075t ,则废活性炭总产生量约为 2.911
29、8t/a。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的相关要求。 8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 设 内 容1 、项目概况珠海万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 工业区大林山片区双林东路 1 号四号厂房 1 楼二区,总占地面积 663 ,建筑面积 663 。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 万元,从事生产扩散板,预计年产扩散板1300 吨。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详见下表 2- 1。表 2-1 本项目工程内容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名称工程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占地面积约 663
30、m2 ,包括混料段、注塑段、裁切段、产 品堆放区等公共工程供电系统由城区供电网供应,年耗电 100 万千瓦时给水系统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近期 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远期待红旗水质净化厂正式运营 后排入红旗水质净化厂处理,尾水均排入鸡啼门水道环保工程生活污水治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近期 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远期待红旗水质净化厂正式运营 后排入红旗水质净化厂处理,尾水均排入鸡啼门水道有机废气治理委托有资质单位落实建设“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 附 ”设施处理后,引至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加强 车间通风固废治理危险废物委托有
31、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 废集中收集后交由资源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噪声治理减震、隔声、消声、降噪设施3 、主要产品及产能本项目为扩散板的生产制造,项目建成后产品方案详见表 2-2。表 2-2 本项目生产规模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产品用途1扩散板(光学材料)1300 吨主要用于液晶显示、LED 照明及成像显示系统中4 、设备清单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 9 表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览表5 、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见表 2-5。表 2-5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聚 法 非 无 热 能 用 料 本 10 6 、公用工程(1)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城区供电网供应,设备均使用电能,
32、每年用电量为 100 万千瓦时。(2)给排水给水:员工生活用水:本项目共有员工 9 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参考广 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 3 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国家行政机构办公 楼无食堂和浴室定额先进值取 10m3/人 a 计算,本项目年工作 300 天,则生活用水量为 0.3t/d ,90t/a。冷却塔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冷却塔用水为普通自来水,不与原 材料、产品直接接触,可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天定期补充蒸发量即可。本项目设有1 个循环冷水箱,尺寸为2m*1m*1m(有效水深0.8m),则最大储水量为1.6m3 ,循环水量 为30t/
33、d 。根据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开式系统蒸发水 量为 Qe=k t Qr,其中 k 为蒸发损失系数,本项目进塔大气温度为25 , 则对应蒸发 损失系数为0.00145; t 为循环冷却水进出冷却塔温差,本项目取8(项目冷却塔进 出塔温度设计为40C-32C);Qr 为循环水量。项目年工作300天,即损耗水量0.348t/d (104.4t/a ),需要补充水量为104.4t/a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排水: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的管网形式排放。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按用水量的 90%计算,排放量为 81 t/a
34、 。生活 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近期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远期待红旗水质净化厂正式运营后排入红旗水质净化厂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均排入鸡啼门水道。冷却塔用水:本项目冷却塔用水为普通自来水,不与原材料、产品直接接触,可循环使用,不外排。(3)能源消耗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不使用燃料。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不设锅炉。7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为 9 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本项目每天工作 12 小时,每年工作 300天。8 、厂区平面布置及四至情况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双林
35、东路1号四号厂房1楼二区,中 11 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546.281 ,东经113 1747.798 ,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位于四号厂房1楼,南面为珠海市金湾区恒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西面为通 道及珠海市金湾区禾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四至情况见附图3。 12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1 、生产工艺(注:G1 塑料粉尘,G2有机废气,W冷却水,N 噪声,S边角料及残次品。)图 2-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图2 、工艺流程说明3 、生产过程主要污染物表 2-6 工艺产污情况汇总一览表类别产污工序污染物类型主要污染物废气注塑有机废
36、气、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边角料、残次品破碎破碎粉尘颗粒物废水员工生活生活污水pH、CODcr、BOD5、SS、NH3-N噪声机械设备噪声设备噪声固体 裁切 塑料边角料及残次品 塑料边角料及残次品 13 废物原料使用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员工生活生活垃圾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简单装修后进行生产,故不涉及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主要周围主要为厂房和道路,所在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周边厂房排放的“三废” 、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附近居民的生活垃圾等。 14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 域
37、 环 境 质 量 现 状1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 3-1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编号项目内容1水环境功能区非饮用水源保护区,纳污水体鸡啼门水道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的类标准2环境空气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修改单的二级标准3环境噪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类标准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名胜保护区否6是否水库区否7是否水质净化厂集水范围是,汇入红旗水质净化厂8是否环境敏感区否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基本污染物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双林东路 1 号四号厂房 1 楼
38、二区, 根据佛山市环境质量功能区划(2007 年 12 月),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 量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 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引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 年珠海市环境质量状况中的监测数据,详下表 3-2。表 3-2 2021 年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g/m)标准值/(g/m)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浓度66010.0%达标NO2年平均浓度224055.0%达标PM10年平均浓度377052.9%达标PM2.5年平均浓度203557. 1%达标CO24 小时
39、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800400020.0%达标O3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 90 百分位数14416090.0%达标 15 由上表可知,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说明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 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 5 千米范围内近 3 年的现有监测数据 ”,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 度和颗粒物,其中颗粒物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
40、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其环境质 量现状数据已包含在引用的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 年珠海市环境质量状况中。 因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没有质量标准,故无需引用建设项目周边 5 千米范围内 3 年的现有监测数据。3 、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双林东路 1 号四号厂房 1 楼二区,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近期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远期待红旗水质净化厂正式运营后排入红旗水质净化厂处理,尾水均排入鸡啼门水道。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的通知(粤环 2011 14 号),本项目纳污水体鸡啼门水道为类水环境功能区,水环境质量执行
41、国家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的类水质标准。本项目引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主要江河水质月报(2022 年 9 月),结果见下表:表 3-3 主要江河水质月报(2022 年 9 月)节选 16 由表 中可知 ,鸡 啼 门水道各监测项 目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水环境质量良好。3 、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双林东路 1 号四号厂房 1 楼二区, 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珠环2020177 号)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 ,其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42、3096-2008)3 类标准,标准限值为昼间 65dB(A),夜间 55dB(A)。本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因此本环评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4 、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厂区地面均采取硬底化防渗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废暂存点、废水管道等 将进行防渗防漏处理,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5 、生态环境本项目使用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次评价不进行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6 、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类项目,故不进行电磁辐射现状调查。环 境 保 护 目 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主要为工厂区和农田,没有特别需要保护的文物古迹、 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点,项目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 3-4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详见附图 5。表 3-4 本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XY上筑雅居-97443居民约 200 人环境空气二类区北面435m小林华侨城37516居民约 1000 人环境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