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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珠海市正泰丝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且建设单 位(盖 章): 珠海市正泰丝印材 料有限公司编制日 期 : 二Q2基全基Q且中华 人 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2六、结论7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6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77 -附图二 建设项目四至图78附图三 建设项目 500 米内大气保护目标79附图四 建设项目 200 米范围内周围建筑的高度示意图80附图五 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81附
2、图六 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示意图82附图七 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83附图八 斗门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84附图九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85附图十 珠海市斗门区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图86附件 1 营业执照附件 2 法人身份证附件 3 房地产权证(厂房一)附件 3 房地产权证(厂房二)附件 4 房地产权证(宿舍)附件 5 排水证明附件 6 原辅材料 MSDS(1)水性丙烯酸树脂的 MSDS(2)水性聚氨酯树脂的 MSDS(3)UV 改性环氧树脂的 MSDS(4)改性环氧树脂的 MSDS(5)酚醛环氧树脂的 MSDS(6)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的 MSDS(7)单体(DPHA)的 MSDS(8)
3、助剂的 MSDS(9)二元酸酯的 MSDS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市正泰丝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 省(自治区) 珠海 市 斗门 (区) 白蕉镇新沙 村工业区 (具体地址)地理坐标( 113 度 20 分 19.730 秒, 22 度 15 分 14.853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42 油墨及 类似产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 2644 涂料、油墨、颜料及 类似产品制造 264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
4、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3.33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6666.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 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性柔印油墨、UV 油墨、液态感光油 墨的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本项目生产水性柔印 油墨、UV 油墨属于“十九、轻工 ”中的“23 、水性油墨、 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
5、能环保型油墨生产 ”,属 于鼓励类。根据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 本项目生产水性柔印油墨、UV 油墨属于“3、轻工 ”中的“(7) 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 生产 ”,属于鼓励发展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及珠海市 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液态感光油墨不属于限 制发展类、禁止发展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2、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相符性分析表 1-1 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6、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表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关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一核一带 一区 ”区域发展格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 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需求,以“三线 ”成果识别出的突出环境问题为 导向,集成“三线 ”分区管控要求,从区 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 管控及环境风险防控等四个维度,建立了 “ 1+3+N ”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 ” 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 ”为“一核一带 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N ”为 1912 个陆 域和 471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为各片区 差异性管控要求,其中,珠三角核心区对
7、 标国际一流湾区,强化创新驱动和绿色引本项目位于珠海 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沙 工业区,为重点管控 单元,不属于生态优 先保护区、水环境优 先保护区、大气环境 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 护单元,不涉及生态 保护红线。 2 领,实施更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沿 海经济带一东西两翼地区打造生态环境与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着力优化产业布局: 北部生态发展区坚持生态优先,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筑牢北部生态屏障。珠三角核心区- 区城布局管控要求:筑牢珠 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加强区域生态绿核、珠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入海河口等生态保 护,大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积极推动深圳 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 略平台发展;引
8、导电子信息、汽车制造、 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发展,已有石化工业区控制规模,实现绿 色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发展半 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新 材料、区块链与量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 业。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 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 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 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 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 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 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 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 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 发性有机
9、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除金、银等贵金属,地热、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珠三角核心区-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实 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新建高 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 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率先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 快实现碳排放达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优 化调整储油库、加油站布局,加快充电桩、 加气站、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 设,积极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电本项目行业类别 为 C2642 油墨及类似 产品制造,不属于高 污染、高能耗和资源 型的产业类型,项目 内不设置发电机、锅 炉
10、 。项目主要从事水 性柔印油墨 、UV 油 墨、液态感光油墨的 生产,有机废气经“水 喷淋+过滤棉+二级活 性炭吸附 ”处理后减 量排放,与珠三角核 心区- 区域布局管控要 求相符合。本项目行业类别 为 C2642 油墨及类似 产品制造,不属于高 污染、高能耗和资源 型的产业类型,项目 内不设置发电机、锅 炉,主要生产设备均 使用电能,与珠三角 核心区-能源资源利用 3 动化(或实现清洁燃料替代)。大力推进 绿色港口和公用码头建设,提升岸电使用 率;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 ”、 “油改电 ”,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鼓 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 户直供,降低供气成本。推进工
11、业节水减 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珠三角核心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现有每小时 35 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每小时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严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汾江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
12、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 电镀专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探索设立区域性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城 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率先消除 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 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大力推进固体废物 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 ”试点建设。加强珠江口、大亚湾、广海湾、镇海湾等重点河口海湾陆源污染控制。珠三角核心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 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州大亚 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珠西 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
13、区环境要求相符合。本项目行业类别 为 C2642 油 墨及类 似产品制造,不涉及 臭氧的排放 。生活污 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 水管网排入到白藤水 质净化厂; 工业固废 可回收部分交回收单 位回收,危险废物交 由有相关资质处置的 单位收集处理,与珠 三角核心区-污染物排 放管控要求相符合。项目位于珠海市 斗门区白蕉镇新沙工 业区,厂区配备消防 栓、灭火器、火灾报 警等应急物资设备, 4 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
14、。针对于各类环境风险 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措 施,确保在发生事故 第一时间内实施救 援,防止事态扩大, 与珠三角核心区-环境 风险防控要求相符 合。3、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 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沙工业区,根据珠 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 号),本项目属于斗门区 井岸镇- 白蕉镇- 白藤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44040320017 ,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 1-2。表 1-2 珠海市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表珠海市 “三线一单
15、”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本项目1- 1.【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控, 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 8 类有限人为活动。1-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 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
16、新等经营活动。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性柔印油墨、UV 油墨、液态感 光油墨的生产,不 属于禁止类、限制 类、鼓励类,为允 许类。本项目周围 无风景名胜区、 自 然保护区及文化遗 产等特殊保护目 标。区 域 布 局 管 控 5 1-4.【生态/综合类】珠海斗门锅盖栋地 方级自然保护区、珠海尖峰山地方级森 林自然公园、珠海华发水郡地方级湿地 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 求进行管控。1-5.【其它/禁止类】坡度大于 25%的山 地以及海拔超过 25 米的丘陵和高地,原 则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土地使 用性质,不得在其内建设与绿地规划和 城市基础设施无关的项目,不能转让或 变相出让。1-6.【大
17、气/禁止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 重点管控区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 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 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 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 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除 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 ;鼓 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1-7.【水/禁止类】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 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未批 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等重点生态功能区 开展水产养殖;禁止在港口、航道、行 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 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禁止在有毒有 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 殖。1-8.【水/限制类】限
18、制在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 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 验区、风景名胜区、依法确定为开展旅 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 域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 区域内进行水产养 殖的应采取污染防 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 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在重点 湖泊水库及近岸海域等公共自然水域开 展网箱围栏养殖。 1-9.【其他/禁止类】禁止在禁养区内建 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能 源 资 源 利 用2- 1.【能源/综合类】区域内新建项目单 位产品(产值)能耗须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2-2.【土地资源/限制类】集约节约利用 土地资源,严控新增建设用
19、地,加强城 区绿化建设。本项目行业类 别 为 C2642 油 墨 及类似产品制造, 不属于高污染、高 能耗和资源型的产 业类型,不属于水 源限制类。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3- 1.【水/综合类】新建、改扩建规模化 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 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3-2.【水/综合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 旧村改造等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 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3.【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 点管控区内加大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减排 力度,限制引入“两高 ”项目。本项目位于珠 海市斗门区白蕉镇 新沙工业区,实施 管网雨污分流;生 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池预处理后经市政 污水管网排
20、入到白 藤水质净化厂。环 境 风 险 防 控4- 1.【水/禁止类】严禁城镇生活废水、 工业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排洪渠道。本项目生活污 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处理后通过市政污 水管网排入到白藤 水质净化厂。建设 单位制定相关的废 水处理设施事故性 防范保护措施。4、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 ”规划(粤环201651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 三五 ”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 号)中提出:“化学 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生产全过 程实施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和净化处理,净化率大于 90% 。液 体有机物料应密闭储存,沸点较低的有机物料储罐应设置保
21、温并配置氮封装置,体积较大的贮罐应采用高效密封的内 (外)浮顶罐,大型贮罐应采用高效密封的浮顶罐及氮封装置,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 ”。本项目属于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属于石 7 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根据建设单位 提供原辅材料的 MSDS 可知,本项目生产的水性柔印油墨、 UV 油墨以及液态感光油墨的 VOCs 含量分别为 2.20% 、 2.00% 、3.82% ,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表 1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含量的限值,为低挥发性油墨。本项目配料分散、研磨、 分装工序产生的 VOC
22、s通过密闭车间整室抽风收集,与生产 过程产生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处理后引至 15m 高的排气筒 P1 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 ”规划的要求相符。5 、与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推广使用低(无)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参照石化行业 VOCs 治理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化工企业设备动静密封点、 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源 项整治。现代煤化工行业全面实 LDAR,制药、农药、炼焦、 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等
23、行业逐步推广 LDAR 工作。加 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 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 卸料,涉及 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 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 ”。本项目的水性柔印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 2.20% ,UV 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 2.00% ,液态感 光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 3.82% ,符合油墨中可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中的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项目使用的水 8 性丙烯酸树脂、颜料、助剂等各种化学品原辅材料均由密闭 容器储存于厂房二的一楼仓库内;生产过程中未使用的化学 品原材料使用密闭专用容器
24、密封储存减少挥发;生产过程产 生投料粉尘和有机废气 VOCs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水喷 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处理后引至 15m 高的排气筒 P1 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与“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相符。6、与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 号):“加 强化学原料、涂料、油墨及颜料制造业的排放控制,强化化 学品/医药/化学纤维/橡胶/塑料制造业、涂料/油漆/油墨制造 业等典型高 VOCs排放企业的清洁生
25、产和 VOCs排放治理监 管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方法保障工业有机溶剂原辅材料和产 品的密闭储存以及排放 VOCs生产工序在固定车间内进行,监督有机废气排放企业安装有机废气回收净化设施 ”。项目使用的水性丙烯酸树脂、颜料、助剂等各种化学品 原辅材料均由密闭容器储存于厂房二的一楼仓库内;生产过 程中未使用的化学品原材料使用密闭专用容器密封储存减少 挥发;生产过程产生投料粉尘和有机废气 VOCs 经收集后通 过“布袋除尘+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处理后引至 15m高的排气筒 P1 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与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 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号)
26、的要求相符。 9 7 、与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 年-2020年)(粤府2018128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 年-2020 年)(粤府2018128 号):“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生 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重点清查钢铁、有色、水泥、 玻璃、陶瓷、化工、造纸、印染、石材加工和其他涉 VOCs排放等行业能耗、环保达不到标准的企业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原辅材料的 MSDS 可知,本项目生产 的水性柔印油墨、UV 油墨以及液态感光油墨的 VOCs 含量 分别为 2.20% 、2.00% 、
27、3.82% ,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表 1 油墨 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为低挥发性油墨。项目 属于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属于石化、化工、 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其中配料分散、研磨、分 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整室抽风收集,与生产过 程产生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处理后引至 15m 高的排气筒 P1 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与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年-2020 年)(粤府2018128 号)的要求相符。8 、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方案
28、 (2018 年-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方案 (2018 年-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推广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以减少苯、甲 苯、二甲苯、二甲基苯酰胺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实施原料替代。油墨行业重点研发低 VOCs 的水性油墨、单一 10 溶剂型凹印油墨、辐射固化油墨。优化生产工艺过程。加强 工业企业 VOCs 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 闭化、连续化、 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项目生产水性柔印油墨 300 吨、U
29、V 油墨 250 吨和液态 感光油墨 50 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原辅材料的 MSDS 可知, 本项 目产 品水性柔 印油 墨 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 2.20% ,UV 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 2.00% ,液态感 光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 3.82% ,符合油墨中可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 中的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生产过程产生 的有机废气(VOCs)经密闭车间整室抽风收集后通过“水喷 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处理引至楼顶高空达标排放,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因此,本项目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 减排方案(
30、2018 年-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的要求相符。9、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 201953 号):“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 辅材料、含 VOCs产品、含 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 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 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 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 织排放 ”;“含 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 效密封储罐、料仓等。含 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
31、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 11 本项目设计密闭车间整体抽风收集,对在生产过程中的 配料分散、研磨、调粘度以及分装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 取密闭化收集措施,收集后经“布袋除尘+水喷淋+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 ”治理措施处理后减量排放。项目使用的水性丙 烯酸树脂、颜料、助剂等各种化学品原辅材料均由密闭容器 储存于厂房二的一楼仓库内,生产过程中未使用的化学品原 辅材料使用密闭专用容器密封储存以减少挥发;分装完成后 的产品进行密封桶装暂存在仓库中等待出货。使用的水性丙 烯酸树脂、颜料、助剂等各种化学品原辅材料采用密闭容器进行转运。因此,本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32、 号)的要求相符。10 、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的相符性根据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环大气 202033 号):“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 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 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 ”;“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原辅材料的 MSDS 可知,本项目生产 的水性柔印油墨、UV 油墨以及液态感光油墨的 VOCs 含量 分别为 2.20% 、2.00% 、3.82% ,为低挥发性油墨。项目使用 的水性丙烯酸树脂、颜料、
33、助剂等各种化学品原辅材料均由密闭容器储存于厂房二的一楼仓库内。因此,本项目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是相符的。11、与关于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相符性分析 12 根据关于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按照广东省一 核一带一区 区域发展格局,落实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和主体功能区定位等要求,持续优化产业布局 ”;“大 气 PM2.5 要达 25 微克/立方米,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 准要求 ”;“实施 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
34、落实国家 产品 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无法实施替代的工 序外,禁止新建和生产使用高 VOCs含量原辅材料。指导企 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涉 VOCs 重点行业新建、改建 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 施,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 ”;“水质方面 重点攻坚 20 个国考水质断面,保障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 质稳定达标。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染、农村生活 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地下水污染、港口船舶污染等治理, 并巩固提升饮用水源保护、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重点流 域协同治理水平 ”;“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集成, 开展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
35、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工业 污染源、农业面源、生活垃圾污染源防治。同时,加大耕地 保护力度,稳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防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沙工业区,根据2020 年珠海市环境质量状况可知,珠海市 2020 年 PM2.5 年平均 质量浓度为 19 微克/立方米,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 准要求;项目纳污水体为鸡啼门水道,根据引用的珠海市生 态环境局发布的主要江河水质月报(2021 年 9 月)可知, 鸡啼门水道水环境质量满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 类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所在
36、地区域属于白藤水质 13 净化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 管网,排入白藤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白藤水质净化厂工 程可削减其服务区域内排入鸡啼门水道大量的有机污染物,改善周边的水环境质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原辅材料的 MSDS 可知,本项目生产 的水性柔印油墨、UV 油墨以及液态感光油墨的 VOCs 含量 分别为 2.20% 、2.00% 、3.82% ,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表 1 油墨 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为低挥发性油墨。项目 属于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属于石化、化工、 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
37、点行业,其中配料分散、研磨、分 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整室抽风收集,与生产过 程产生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处理后引至 15m 高的排气筒 P1 减量排放。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农用耕地,而且项 目生产车间、危废间进行地面硬化且采取防渗漏措施,即使 泄漏,可通过设置的防泄漏托盘进行收集,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 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的相关要求。12 、与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办202143 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生产水性柔印油墨、UV 油墨以及液态
38、感光油墨,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环办202143 号),本项目属于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属于涉挥发性 14 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 1-3。表 1-3 与广东省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 (节选)的相符性分析序 号环节控制要求实 施 要 求相符性分析过程控制液态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 要1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 求 本项目使用的水性 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 丙烯酸树脂、颜料、物料 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 助剂等各种化学品输送 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 原辅材料均采用密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 要 闭容器进行物料的2
39、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 求 转移。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 液态 VOCs 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 要3加的,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求本项目设计密闭车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 调(配)粘(料)度(分)以(散)及(、)分(研)装(磨)等(、)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粉状、粒状 VOCs 物料采 理系统。 对(间)在(整)生(体)产(抽)过(风)程(收)中(集)的(,)4 求(要) 料过程密闭,卸料废气排VOCs 物料卸(出、放) 量排放。要求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5 统;无法密闭的,采取局部气体收
40、集措施,废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本项目设计密闭车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移动缸及设备零件清洗6 清洗 时,应采用密闭系统或在 要 对(间)在(整)生(体)产(抽)过(风)程(收)中(集)的(,)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 求 配料分散、研磨、系统(排至);V无法密闭的(OCs 废气收)应采(处理) 调粘度、分装以及 15 要 求要 求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 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设备清洗等过程产 生的有机废气采取 密闭化收集措施, 收集后经“布袋除 尘+水喷淋+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 ”治理 措施处理。废气收集系统与生 产工艺设备同步运 行,废气处理系统 发生故障或检
41、修 时,对应的生产工 艺设备立即停止运 行,待检修完毕后 同步投入使用。VOCs 物料的配料、混合、 研磨、造粒、切片、压块、 分散、调色、兑稀、过滤、配料 干燥以及灌装或包装等过加工 程,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及包 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排至装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 密闭的,采取局部气体收 集措施,废气排至废气收7集处理系统。 载有 VOCs 物料的设备及 其管道在开停工(车)、 检维修时,在退料阶段将非正 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常排 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放 排至 VOCs废气收集处理 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 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8理系统。 末端治理要 求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集9本项目产
42、生的有机 废气有组织排放限 值执行涂料、油 墨及胶粘剂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7824-2019) 中的表 2 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 VOCs 通过密闭车 间整室抽风收集引 至“水喷淋+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 ”设施 处理,处理效率为 90%。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监 控 点 NMHC 的 小时平均浓度值不 超过 6mg/m3,任意 一次浓度值不超过 20mg/m3。气 罩 开 口 面 最 远 处 的 要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 求控制风速不低于 0.3m/s 。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废气 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收集 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管道组件的 要10密封点进
43、行泄漏检测,泄 求漏 检 测 值 不 应 超 过500mol/mol,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漏。 1、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末端 物 排 放 标 准 (GB治理 37824-2019)排放限值要11与排 求,其他无行业标准的企放水 业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平 度不高于广东省大气污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 第时段排放限值,若国家和我省出台并实施适用于该行 16 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则有机废气排气筒排 放浓度不高于相应的排放 限值 ; 若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 始 排 放 速 率 3kg/h ,处理效率80%; 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 点 NMHC 的小时平均浓 度值不超过 6 mg/m3 ,任 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 20 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