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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杞县自胜预制厂预制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意见修改说明序号评审意见修改明细1细化废气产污环节分析已细化,详见正文 P27核实项目各产尘点位置已核实,详见正文P28-29根据河南省“六治理”要求, 完善各产尘点废气密闭、收集、处理措施已完善,详见正文P12- 13完善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内容已完善,详见正文 P412严格项目粉尘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已严格并完善,详见正文P41 、47优化厂区平面布置, 减少对近距离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已优化,详见正文 P4-53完善“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已完善,详见正文P53-54规范附图附件已规范附图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 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 议。7、预审意
3、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杞县永鸿预制构件厂预制构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杞县永鸿预制构件厂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杞县阳堌镇南村联系电话传 真/邮政编码475200建设地点杞县阳堌镇南村立项审批部门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2019-410221-41-03-035618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 制造 C302占地面积 (平方米)2000绿化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0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26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5.2%评价经费
4、(万 元)/预期投产 日期/项目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迅速发展, 预制构件在房屋建筑、市政、桥梁、地铁等建设 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为顺应市场需要, 发展当地经济, 杞县永鸿预制构件厂 拟投资 500 万元,在杞县阳堌镇南村建设杞县永鸿预制构件厂预制构件生产项目。 依据杞县国土资源局阳堌国土资源所开具的地类情况说明和杞县阳堌镇土地利用 规划图 (详见附图四) ,项目占地为建设用地, 项目建设符合阳堌镇土地利用规划 (详见附件 3)。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设备、工艺及产品均 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且项目已在杞县经济和发展委员会备案,
5、项目代码为 2019-410221-41-03-035618。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产品为预制板,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 项目属于“C302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6 号) ,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 55 石膏、 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中“砼结构构件制造、 水泥制品制造”,应编1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在现场踏勘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 编制了杞县永鸿预制构件厂预制构件生产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6、(委托书见附件 1)。二、备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备案相符性分析情况见表 1。表1 备案相符性一览表类型备案内容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企业名称杞县永鸿预制构件厂杞县永鸿预制构件厂相符项目名称杞县永鸿预制构件厂预制构件生产项 目杞县永鸿预制构件厂预制构件生产 项目相符建设地点杞县阳堌镇南村杞县阳堌镇南村相符产品及规模年产预制构件 10000 块年产预制构件 10000 块相符生产工艺原材料进厂-混合搅拌-浇注-成型-养 护原材料进厂-混合搅拌-浇注(固定钢 筋仗拉) -成型-养护相符主要设备搅拌机、 预制板挤压机、振动棒、 模 具、 切割机、装载机配料机、搅拌机、预制板挤压机、 振动棒、模具、装载机
7、基本相符由表 1 可知, 项目产品及规模、生产工艺与备案一致, 主要设备备案较为简单, 以实际建设为准。三、工程概况1、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特征项目租用杞县阳堌镇南村土地进行建设。项目东侧为农田,项目东南侧有一户 居民(企业租赁作为本项目员工休息处) ,东侧 5m 处为田庄村居民, 南侧为农田, 西南侧 55m 为南村零散居民,西侧为农田,西北侧 30m 为阳堌镇南村居民,厂区 北侧办公区。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一,项目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二。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见表 2。表2 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情况内容1项目名称杞县永鸿预制构件厂预制构件生产项目2建设地点杞县阳堌镇南村3占地面积
8、2000 平方米24投资总额500 万元5产品规模预制板 10000 块6建设方案建设预制构件生产线 1 条7工作制度单班制,每班 8 小时,年工作日 250 天8劳动定员5 人,均不在厂区食宿3、产品方案本项目主要以 C30 混凝土制备预制板等。具体产品方案见表 3。表3 产品方案产品名称规格(mm)年产量面积(m2 )预制板30005001204000 块60006600360033005001204000 块36005001202000 块合计162004、工程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仓库、混凝土拌合站及配套的公用设施及环保设 施。项目平面布置情况详见附图三。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4。表
9、4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备注主体工程搅拌车间钢结构,建筑面积 40m2 ,主要包含 物料搅拌工序未建辅助工程原料仓库单层,钢结构 160m2 ,用于石子、 沙子、袋装水泥等原料储存未建利用现有硬化地面改造使用企业自己住宅办公租赁养护及成品存放区露天硬化地面,占地面积 15000m2办公区厂区北侧, 占地面积为 350m2员工休息处厂区东南侧, 占地面积为 250m2公用工程供水自备水井阳堌镇供电系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 (20m3 ) 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2m3 ) 处理后定期清运做农肥综合利用,不外排供电排水环保工程废气项目配料、搅拌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
10、理后通过距地面 15m 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通过建设密闭仓库、设置喷淋装置、车辆冲洗装置等措施处理. 车辆清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做农肥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一座 20m2 一般固废暂存间减振基础、厂房隔声废水固废噪声5、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 5。3表5 项目建设主要设备一览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套)备注配料机/1沙子、石子配料搅拌机130型1物料搅拌挤压机89601预制板成型振动棒-1振动成型模具-若干/切割机/1切割钢筋装载机2t1物料转运本项目设备均不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 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
11、录淘汰和限制类别中。6、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用量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见表 6。表6 原辅材料及能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年用量备注1石子t/a1400本地外购、 散装、 密闭仓库储存2水泥t/a600本地外购、袋装、密闭仓库储存3沙子t/a600本地外购、 散装、 密闭仓库储存4钢筋t/a300本地外购5水m3/a3566.8自备水井6电kwh/a80 万当地供电部门7、公用工程(1)供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及职工生活用水, 用水量约为 3566.8m3/a, 由厂区自备水井提供。(2)排水: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理后作为农肥综合利用,不外排。(3)供电
12、:本项目生产用电量为80万kw.h/a,由阳堌镇供电系统供给。8、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 5 人,白天一班制,每班 8 小时,年工作日250 天。9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根据项目位置,为减少项目废气和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项目生产车间设置于厂区西南, 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南角, 车辆冲洗装置位于厂区西部,4办公区位于厂区北部,成品养护区位于厂区北部和东部。综上, 项目生产区远离周边敏感点布置, 以减少项目废气和噪声对其的影响, 项目平面布局较为合理。 与项目有关的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经现场勘查, 项目利用废弃预制板厂进行建设, 原预制板厂没有办理相关环保 手续, 由于市场原
13、因, 现已倒闭废弃, 设备已全部拆除。废弃预制板厂内散落少量 废弃预制板,西部为一废弃砖混房屋。此外,无相关原有环境遗留问题。5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杞县位于河南省东部, 开封市东南, 属黄河冲积平原的一部分。地理坐标为北 纬 3413-3444,东经 11436- 11454。南北长 55km,东西宽 32km 。外环六县, 东临睢县、南邻太康、西邻开封、北邻兰考、东北邻民权、西南邻通许。历代先治 皆驻杞县城,旧称雍丘城,曾名南杞县,总面积 1218.4km2。项目选址位于杞县阳堌镇南村,项目地理位置示
14、意图详见附图一。2、地形、地貌杞县属豫东平原,地势由西北向东南缓慢倾斜,平均坡降在 1/4500- 1/6000 之 间, 海拔平均高度 58m,最高海拔 64.4m,在县西北部代寨; 最低海拔高度 53.4m, 在杞县宗店乡徐老村。全县地貌呈大区宽广平坦, 为黄河冲积平原, 微地形稍有差 异, 主要有岗阜、沙丘、洼地。区域南部地表略有起伏, 北部和西部稍有沙丘, 东 北部有黄河故道遗汊数条,其它为平地。项目所在地属于平原,地势平坦,相对高差较小。3、地质杞县地处黄土高原, 东南残丘与华北坳陷交界带, 开封坳陷东部, 属华北坳陷 盆地, 为新华夏第二不沉积带组成部分。成土母质 90%以上为第四
15、纪沉积物, 由黄 河多次泛滥沉积而成。沉积厚度 1000m-5000m,沉积垂直剖面层次分明, 磨圆度高、 粗、细均匀一致; 水平分布, 距黄河愈近愈粗、愈远愈细。地质构造的形迹被沉积 物所深掩, 地表迹象不明。据已知情况, 县北部阳堌一带隐伏褶皱断裂较多, 距兰 考至聊城大断裂带甚近; 县南部圉镇至中部五里河一线, 有北东向压扭性断裂; 其 他地区地质构造较为单一。4、气候、气象杞县所辖区域气候, 主要受蒙古高压, 太平洋副高压交替控制, 属暖温带大陆 性季风气候, 冬季寒冷干燥、春季干旱多风沙, 夏季高温多、秋季天高气爽, 四季 分明。年均日照时数为 2292h,年均日照率为 51%,其中
16、最长月为六月份, 最短月 为 2 月份。太阳辐射总量为全省相对高值区, 但在相邻6 县中, 除接近开封外, 较其它县皆低。年平均气温为 14. 1,一般 1 月份为全年最冷月,平均为- 16.2 ,76月份为全年最热月, 平均为 27.3。极端最低气温为- 16.2(1957 年 1 月) ,极端 最高气温 43C(1966 年 7 月)。多年平均降水量为 722.9mm,最大年降水量为 1138 毫米(1957 年) ,最小年降水量为 353.2mm(1968 年) 。年内降水多集中在夏季 6-8 月份,约占年降水量的 58. 1%。多年平均气压 1008.9hpa,平均相对湿度 68%,年
17、 平均风速 3. 1m/s,最大风速 22m/s,冬季主导风向为偏北风。无霜期年平均 210 天, 80%保证率 200 天。一般年份, 谷雨至霜降前为无霜期。个别年份差异较大, 1959 年为 234 天, 1980 年仅 194 天,相差 40 天。杞县主导风向为: 冬季北偏东, 夏季为南风, 年平均风速 3.0m/s。多年最大风 速 22m/s。5、水文(1)地表水体杞县境 内河流众 多 ,大 小河渠共 135 条 , 总长约 1200km ,河网密度 0.427km/km2 ,径流总量 6900m3。主要河渠有惠济河、铁底河、涡河故道、大堰沟 四大干流和跃进渠、惠南干渠、东风干渠和兰杞
18、干渠四大人工灌溉干渠。距本项目最近地表水体东侧 960m 的杜庄河。(2)地下水地下水来源主要是大气降水和地表水, 地下水储量较为丰富。全县水资源总量 3.745l08m3 ,可供量 2.86l08m3 。地下水埋深 2-4m,年变化幅度 2-5m,局部低洼 地区埋深有 11m 左右。贫水区面积 112.8km2 ,分布在县南竹林东北一带,占全县 总面积的 9.26%;中等富水区面积 144.4km2,分布在县南板木以西及县东部的裴村店以南地带, 占全县总面积的 11.85%;其余地区均为富水区, 占全县总面积的 78.9%。6、生物多样性杞县植物区系划分上属于暖温带落叶阔叶林豫东平原栽培作物
19、植被区, 植物 种类繁多, 以华北植物区系为主。人工植被有农田防护林、园林、道路防护林、环 城防护林等; 自然植被以盐生和沙生植被为主仅存在于一些沙丘、河滩、洼地及盐 碱荒地地带。杞县地处暖温带, 水、光、热资源丰富, 适合动植物生息繁衍, 因此 动、植物种类繁多。县域范围内现有植物 121 科, 400 多属, 800 余种。陆生植物 主要有豆科、蔷薇科、禾本科、菊科、十字花科、胡柳科、胡桃科、榆科等近 100科、 200 余种, 占植物种数的90%以上。水生植物有 21 科 46 种, 主要有蒲、芦苇7等。杞县动物区系属华北动物区系, 动物资源主要分为饲养动物和野生动物。家畜 主要有牛、马
20、、羊等, 家禽以鸡、鸭为主。水产资源以鱼类为主。野生动物资源近 百种。其中飞禽类有 54 种,分属 6 目 10 科 23 属。经现场查勘, 项目周边 500m 范围内无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动植物。7、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比较丰富, 植物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作物以及林果、自然植 被等。野生动物有兽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昆虫等。区内地表植被主要是林草及农作物,主要树种有国槐、刺槐、泡桐、柳树等; 主要灌木有白蜡条、胡枝子等; 主要草类有白草、黄背草、蒿类; 主要农作物有小 麦、玉米、红薯、花生以及小杂粮等。经调查,项目厂址周围 500m 范围内未
21、发现珍稀动植物资源。8、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的通知(豫政办201623 号) 相关内容,杞县乡镇级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分情况如下:(1)杞县五里河镇地下水井群(共 2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12 米、南 22 米的区域。(2)杞县傅集镇地下水井群(共 2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25 米、南至 213 省道、西至幸福东干渠 的区域。(3)杞县邢口镇地下水井群(共 3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26 米、西 19 米、南至 325 省道、北 16 米的区域。
22、(4)杞县宗店乡地下水井群(共 3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26 米、西至 106 国道、南 27 米、北 25 米的区域。(5)杞县竹林乡地下水井群(共 3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50 米、西 20 米、南 50 米、北 15 米的区8域。(6)杞县圉镇镇地下水井群(共 2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至 213 省道、西 27 米、南 27 米、北 15 米的区域。(7)杞县柿园乡地下水井群(共 3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至 106 国道、西 25 米、北 25 米的区域。(8)杞县阳堌镇地下水井群(共 2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
23、水厂厂区及外围东至 106 国道、西 25 米、南 25 米的区域。(9)杞县葛岗镇地下水井群(共 2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38 米、西 12 米、南至 327 省道、北 22 米的区域。(10)杞县苏木乡地下水井群(共 2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29 米、西 22 米、南 23 米、北 22 米的区 域。(11)杞县湖岗乡地下水井群(共 2 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 28 米至 024 乡道、南 21 米的区域。本项目位于杞县阳堌镇南村,均不在上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之内,距项目最近的水源地为项目北侧 500m 的阳堌镇地下水井群
24、,对其影响较小。 9 、与关于印发开封市 2020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汴环攻坚办202027 号)相符性分析开封市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 划(20182020 年) 的通知(豫政201830 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 2020 年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 号)、 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 坚战的实施意见(汴发201819 号)和开
25、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污 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汴政201856 号), 持续改善全市环境 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92020 年全市 PM2.5 (细颗粒物) 年均浓度、 PM10 (可吸入颗粒物) 年均浓度完 成省下目标,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明显减少。本项目涉及的条文如下:(1)严格新建项目准入管理加强区域、流域规划环评管理, 强化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 逐步构建起“三 线一单”为空间管控基础、项目环评为环境准入把关、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 据的管理新框架, 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全市原则上禁止新增钢铁、电 解铝
26、、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 砖瓦窑、耐火材料等行业产能, 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和 35 蒸吨/时及 以下燃煤锅炉。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行业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产能置 换规定,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应进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 (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牵头, 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场监 管局配合)。(2)全面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大力宣传、落实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防控措施, 加大执法力度, 实行源头防治、综合治理。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 全面开展 标准化施工,按照“谁施工、谁
27、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严格落实“六个百 分之百”、开复工验收、 “三员”管理等制度。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守信联合激励、失 信联合惩戒信用体系建设, 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 系, 情节严重的, 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 实 行建筑垃圾从产生、清运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内“两个 禁止”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禁止现场配置砂浆) 要求, 加快“两个禁止综合信息 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动态监管。(3)完善工业企业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排气口高度超过 45 米的高架源,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化工等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 冲天炉、
28、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研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耐 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 、炭素焙(煅) 烧炉(窑) 、石灰窑、铬盐焙烧窑、磷 化工焙烧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工业炉窑企业,纳入 2020 年重点排污单位 名录。 2020 年 9 月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及其它符合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要求的排污单位,安装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102020 年 10 月底前全市采用氨法脱硫脱硝的企业应在相应排放口加装氨气在线监控 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持续深化工业企业科技监管。建立省、市、县三级视频监控平台, 巩固工业企 业“一密闭、六到位”科技成果, 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空气
29、质量监测站、污染源在 线监测、 TSP 自动监测、降尘缸监测、无人机等科技监管手段, 实现全方位、全时 段、全过程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监控。(4)开展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继续推进应急管控清单中排污单位用电监管设备安装和联网, 管控清单内不能 安装自动监控的排污单位要实现用电监管全覆盖、全联网, 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 应急管控清单中涉气的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均应独立安装用电监管设备。(市 生态环境局负责,市电力公司配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预制构件生产项目, 施工期严格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 分之百”进行;项目营运期不涉及工业炉窑,营运期配料和搅拌粉尘采用袋式除尘 器处理后
30、达标排放。评价要求项目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均安装独立的用电监管 设备,并联网。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 “一密闭、六到位”,设置视频监控、 污染源在线监测、 TSP 自动监测设施, 实现全方位、全时段、全过程工业企业污染 物排放实时监测监控。 综上所述, 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建设均可满足开封市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10、本项目与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 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汴环文2015416 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杞县属于河南省主体功能分区及开封市主体功能分区中的农产 品主产区, 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 项目所在
31、区域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故本次 评价针对汴环文2015416 号中对农产品主产区的分类准入政策进行相符性分析。表7 本项目与汴环文2015416 号相符性分析汴环文2015416 号本项目相符性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 对填 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 以及按照河南省环境 保护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环文2015200 号) 确定的备案项目范围, 环评文件由审 批制改为备案制, 即报即受理, 现场办结; 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 简化审批程序, 通过受理审查的即报即 受理。对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的一类工业项目, 以
32、及二类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 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本项目属于工业项 目分类清单中的二类工 业项目,环评文件报送至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相符11业项目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其环评文件的审批权限, 下放至各县(含祥符区)环保局局不予审批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三类工业的新建项目和涉及重 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影响粮食生产安全的二类工业新 建项目(矿产资源点状开发项目和符合我省、我市重大产业布局 的项目除外)本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 目,不涉及重金属、持久 性有机污染物本项目不涉及在属于我市 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区域内,不予审批屠宰、 酿造、含发酵工艺的粮食加工等
33、废水排放量大且废水无法进入集 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屠宰、酿造、 含发酵工艺的粮食加工本项目不涉及11 、与 河南省 2019 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十六、其他行业无组 织排放治理标准和 关于印发开封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6 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汴 环文2019131 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 河南省 2019 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十六、其他行业无 组织排放治理标准、关于印发开封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 6 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汴环文(2019) 131 号)附件 2-开封市 2019 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中“十 六、其它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34、。 表8 与条文相符性分析序号十六、其它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相符性分析料场密闭治理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 进库存放,厂界 内无露天堆放物料。料场安装喷干雾抑尘设施。 本项目所有物料全部进库存放,原料库 设置喷雾、喷淋设施 本项目原料、成品及生产活动均在生产 车间内车间、料库均建设为密闭车间, 通道口 安装推拉门本项目除生产车间、办公区等建筑物以 外地面拟采取硬化措施 本项目配料和搅拌设置集尘设施,废气 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厂房车间各生产工序均功能区化厂区出口安装车辆及车身高压清洗装 置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 道区)。 车间、料库四面密闭, 通道
35、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 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 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 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 尘。 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 序混用。 厂房车间各生产工序须功能区化, 各功能区安装固定的喷 干雾抑尘装置。 厂区出口应安装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 净、运行不起尘。 物料输送环节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 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 点应设置密闭罩, 并配备除尘设施; 本项目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 皮带输送受料点、卸料点设置密闭罩, 并配备除尘设施运输车辆满足文件要求,禁止厂内露天 转运散
36、状物料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 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 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 40 厘 米, 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 10 厘米, 车斗应采用苫 布覆盖, 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 15 厘米, 禁12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 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 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 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抑尘。 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本项目 卸灰区封闭;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方式生产环节治理物料上料、破碎、筛分、混料等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应在 封闭的厂房内进行二次
37、封闭,并安装集气设施和除尘设 施。 本项目采用全封闭厂房, 上料、混合搅 拌等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在封闭的厂 房内进行二次封闭,并安装集气设施和 除尘设施在生产过程中的产生 VOCS 的工序应在封闭的厂房内进 行二次封闭,并安装集气设施和 VOCS 处理设施。本项目不涉及其他方面: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 地下料仓, 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 生产环节 必须在密闭良好的车间内运行。 本项目生产环节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厂区、 车辆 治理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 闲置裸露空地绿化。本项目厂区道路均进行硬化,不能硬化 地方采取绿化措施;车间地面采取硬化
38、措施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运营期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企业出厂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 行冲洗, 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 集防治设施。企业出厂口处配备车辆及车身高压清 洗装置,并设置废水三级沉淀池建设完善监测系统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TSP (总悬浮颗 粒物)等监控设施。 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和空气质量监测等综合监控信息平 台,主要排放数据等应在企业显眼位置随时公开。本项目为预制构件制造项目,评价要求 项目安装视频、 TSP (总悬浮颗粒物) 等在线监控设施,并安装污染物在线监 测信息平台;每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 对项目厂区进行废气监测综上所述
39、,项目建设能满足关于印发开封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6 个专项方案 的通知(汴环文2019131 号)的相关要求。 12、与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 2020-2021 年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46 号) 相符性 分析为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圆满完成各项既定 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工作目标: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全省细颗粒物(PM2.5 ) 平均浓度控制
40、在 68 微克立方米以下, 重污染天数不超过 5 天;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全省细颗粒物(PM2.5 ) 平均浓度控制在 94 微克立方米以下, 重污染天数不超过 13 天。13本项目涉及的条文如下:(1) 严格行业准入。 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要求, 对国家和我省明确要求淘汰的产业、装备和 工艺, 坚决避免出现边淘汰边建设的现象, 巩固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成效, 推进高质 量发展。全省原则上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 合成氨) 焦化、铸造、铝用炭素、砖瓦窑、耐火材料等行业产能,
41、原则上禁止新建 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和 35 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 落实扬尘污染管控措施。紧紧围绕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矿山开采、农 业耕作等关键领域, 健全标准规范强化制度执行, 切实管住扬尘污染源头。加强施 工扬尘控制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内“两个禁止”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禁止现场配置砂浆) 要求, 加快“两个禁止”综合信息监管 平台建设工作, 实现储运设备联网接入“两个禁止”平台, 实行动态监管。发挥建筑 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的作用, 建立渣土清运车辆复核常态化机制, 鼓励各地继续推 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
42、市场信 用管理体系, 情节严重的, 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提高城 市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比例, 加大各类工地、物料堆场、渣土消纳场等出入口道路清 扫保洁力度。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控制, 全面推进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堆场、干散货 码头物料堆放场所围挡、苦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 以及物料输送装置吸尘、喷 淋等防尘设施建设。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 9 吨/月平方公里,不断加严降尘 量控制指标,实施网格化降尘量监测考核。(3) 推进涉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 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视频 监控平台,加快实现全方位、全时段、全过程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监控。 按照河南省 2020
43、 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方案(豫环办2020】14 号) 要 求,完成涉气排污单位 481 套(台) 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用电监管设施和 617 套(台) 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与 146 套(台) 氨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 任务。其中, 应急管控清单中不具备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 要完成用电监 管设备安装和联网, 实现用电监管全覆盖、全联网, 对逾期未完成建设联网任务的 涉气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管控。科学谋划 2021 年度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 设施建设, 对涉气排污单位开展全面筛查, 推进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能装尽装、能控尽控”。构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含用电监
44、管数据) 应用于异常14企业排查、污染天气减排、停限产管控、超标排污查处等环境管理活动的闭环回路, 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预制构件生产项目, 不属于淘汰和禁止行业。施工期严 格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进行; 项目营运期不涉及工业炉窑, 营运期配料和 搅拌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评价要求项目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 均安装独立的用电监管设备,并联网。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综上所述, 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建设均可满足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 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202046 号)的相关要求。15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大气环境现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中“项目所在区域达 标判定, 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