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光伏EPC总承包合同范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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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EPC工程合格承包商的选择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稳步发展,项目投资急剧增加,起源于西方国家的EPC工程总承包逐渐的进入中国,并在水电、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石油、铁道、轻工等行业得到广泛的应用。涌现出来的EPC总承包商的经验参差不齐,水平差别很大,合格优秀的EPC总承包商不仅能够按照项目工期和业主的要求完成项目,而且能够促进工程总承包市场的发展和形成,行业推广面不断扩大,促进总承包商企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不合格的承包商不仅会影响项目的进度、质量,甚至会给业主来很大的风险,而且对我国总承包制度的推广起到阻碍作用,使企业的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减退。那么怎么选择一个合格优秀的EP

2、C总承包商呢?然后本文论述和分析了在EPC工程中承包商和业主所承担的风险,并总结出承包商和业主在EPC工程项目中对所承担的风险所应采取的应对方法和措施。最后本文结合在H炼油项目中选择EPC工程承包商的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选择合格的EPC承包商的关键因素和方法。关键词:EPC工程;EPC承包商;招投标;层次分析法第1章绪论11研究背景我国对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之一的改革就是EPC工程总承包,由专门的公司完成从项目立项开始,到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车和开车全过程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的EPC模式。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水电、建筑、

3、冶金、化工、石化、石油、铁道、轻工等行业相继组建了一批工程总承包公司,在管理上一直努力采用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与西方国家通行的工程管理模式接轨,取得了一些卓著的成效。EPC总承包工程虽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不足与差距。这些差距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业主认可程度还比较低,市场发育不成熟我国总承包市场需求不强。业主对工程总承包方式的认可度普遍偏低,缺乏总承包意识,大多数项目业主仍然习惯于传统的设计、施工、采购分开招标。虽然一些外资和民营项目的业主更多认同工程总承包方式,但以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业主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工程总承包在工程建设中所能发挥的显著作用。其原因是多方

4、面的: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业主在工程中都希望管得很细、很具体;由于投资主体和管理体制问题,国内的许多业主缺少工程总承包的内在动力;我国业主对承包商的能力和资信缺乏足够的信心,信任程度也不够;由于企业资质壁垒、条块分割,工程总承包项目市场准入相关的标准和手续不完善等原因,使工程总承包存在严重的市场准入障碍得到了涌现。(二)实行EPC工程总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完善首先,虽然建筑法提到“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但是对如何开展总承包没有配套的法律和法规文件,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实施。其次,建设部颁布的建市xxxx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对广大企业推进工程总

5、承包和项目管理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仍然存在法律效力和实际推进力度不够,影响范围不大的问题。(三)工程承包企业自身能力存在问题从总体上说,我国缺乏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实力,资本雄厚、人才聚集、科技领先、管理过硬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我国设计、施工企业的规模很大,专业能力也很强。所以,在我国以施工为主体的总承包和以设计为主体的总承包都很有特色,但在总承包方面的核心竞争力都不强。而由于管理体制、文化、管理能力和方法等问题,我国设计、施工单位之间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联合经营,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也很难实现。我国的大部分工程总承包公司,有的在原先设计单位的基础上改建而成的,有的是由以施工为主体的单位改制而成的

6、,有些是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经营,并不完全具备从项目的策划、定义、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开机试车到交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的综合功能及管理模式。科技创新机制不健全,技术开发与应用能力不够。我国一些大型设计、施工企业没有建立其技术研发机构,科技创新机制不健全。普遍缺乏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和工程技术,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也不多。我国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管理理念、方法、手段、组织模式、人才结构还不能满足工程总承包的要求。企业的智力密集程度不够,缺乏总承包所需要的精通项目经营和管理,精通商务和法律,具有实际工程经验的复合型管理人才。第一,虽然我国EPC总承包制度以及在一些行业,尤其

7、在石化行业得到了全面的推广,但我国实行EPC工程总承包的经验和管理水平还远远不够,具备在工艺技术和工程技术,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的总承包还很少,在H炼油项目参加EPC工程投标的总承包商水平普遍不高,大多数承包商不具备EPC总承包的资质,因此,大多数参加EPC总承包投标的总承包商都是由两家甚至三家四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这些联合体单位有的是第一次组成联合体来投标,在以往的石化工程上从来没有合作过,有的在以往国内的石化项目中曾经合作过,但几乎没有形成长期的合作伙伴业主只承担一小部分的风险。因此通常情况下,承包商为回避这种风险,往往报价偏高。这样以来,一些优秀,成熟的承包商经过慎重的投

8、标分析,而退出了投标,其他一些承包商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在投标报价中采取一些手段或者利用招标方最低价评标法的评标方法来降低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质量的方案以低价中标,给后期的项目建设带来隐患,而真正中标的总承包商不一定是合格和优秀的承包商。因此,选择一个合格的EPC总承包商对项目建设至关重要,一个合格的承包商凭借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先进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优势、有市场竞争力的投标报价按照业主的技术要求能够打造具有企业品牌的精品项目,是目前我国最大的炼油项目,在世界上具有相当规模的炼油项目也为数不多。项目主装置工艺参数复杂、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建设一个具有精品工程的炼油项目不仅在我国甚至在国际

9、石化行业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而且在我国石化行业能够建设相当规模的EPC工程的承包商的数量也不多,因此业主在选择EPC承包商不仅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招投标制度,而且要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商务实力完成对EPC工程的招投标。对EPC工程总承包商要求不仅要有相当规模的工程技术管理经验,又需要EPC总承包投入足够的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来建设项目。根据上述情况,业主在选择EPC总承包商上应注意以下方面的关键因素:第一,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和合同法程序和规范执行招投标程序。项目组的招评标委员会的所有参加招标、评标和定标的领导、技术人员和商务人员应加强国家招投标法和国家合同法的法律和法规的学习,仔细研究国家的

10、法律和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招投标中的的每一个程序和规范。第二,加强对资格预审的把关;由于参加H炼油项目的EPC投标商的背景不同,设计施工管理经验参差不齐,而且大部分单位都是以联合体的主体参加投标。因此要求项目组在资格预审阶段对各个承包商要严格把关,组织专业的技术专家和商务专家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评审标准,资格预审文件要清晰、明了、突出重点,资格预审的目的是考察投标商是否有足够的实力参加所投标EPC工程的实力;是让潜在的投标商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作为招标单位审查的文件。选择EPC承包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概括地讲,它是招标方同

11、投标方博弈的一个过程,招标方希望找到合格优秀的承包商,而且报价比较合理,合格优秀的投标商渴望中标,价格低的投标商中标,但并不一定是最优秀的承包商,有时投标商为了低价中标,在投标报价采用一些手段,比如不平衡报价法取得EPC合同,但在项目建设中又把降价的部分补偿回来,事实上中标方的价格并不是最低价。其他情况还很多,在这里不一一罗列,要靠在实际工作中具体情况具体对待。12研究意义另外通过招投标选择合格的EPC承包商的研究,可以学习招投标中的一些方法和技巧,并把这种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过程中去,使业主在选择承包商时运用合理和科学的方法去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同时投标方使用这些方法在投标中胜出,不合格的承包商

12、由于其能力和水平不够逐渐在市场竞争机制下被淘汰,合格的承包商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项目技术、施工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把企业做大做强,为我国推广EPC工程总承包的推广做出贡献。13研究思路本文首先介绍EPC工程和我国EPC工程承包商的现状,然后阐述选择EPC承包商的过程招投标过程、评标方法的介绍和EPC工程业主和承包商的风险分析,再引伸到炼油项目的EPC工程和在炼油项目中的EPC工程项目的一些案例,最后总结出几点选择EPC工程合格承包商的关键,并在实际应用中推广。第2章EPC工程承包商选择的风险分析41EPC工程风险介绍4.1.1一般风险介绍风险(risk)是不确定性导致风险

13、发生,风险的发生将导致损失。一般风险有客观性、随意性、相对性等特征,风险的客观性是风险的发生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风险的的随意性是风险的发生是随机的、不确定的;风险的相对性是发生风险的程度是同不同的人和事物而不同。4.1.2EPC工程风险介绍EPC工程合同是承包商承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因此承包商承担大部分的EPC工程风险,而业主只承担小部分风险。对EPC承包商来讲,虽然他们承担大部分的工程风险,但是只要他们具有先进的工程管理方法和足够的实力,他们会得到丰厚的利润回报,对业主来讲,虽然他们付出了EPC合同价格要高一些,但他们仍然采取这种方式,因为在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的当今社

14、会,只有赢得时间,才能率先抢占市场。4.1.3EPC工程风险产生的原因:EPC工程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客观原因、道德原因和主观原因。1客观原因有客观原因导致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社会政治原因和经济原因,自然灾害是由于EPC工程工期长,遭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机遇极大;社会政治原因是由于社会或政治因素引起的灾害,例如:战争和内乱。国有化、征用、没收外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所在国法律、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使承包商承担额外的责任,造成较大的履约风险等。经济原因引起的风险例如:汇率波动造成的风险。通货膨胀造成的风险等。2道德原因道德原因导致的风险例如:业主不付款或拖延付款;分包商故意违

15、约造成项目工期的拖延;参与工程的各级管理人员有不诚实或违法行为等风险。4.1.4EPC工程可能造成的风险损失1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是由于各种风险产生导致承包商或者业主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例如:承包商因履行了合同责任范围外的责任义务或为避免非承包商所应承担的风险而造成额外成本支出。业主的图纸技术文件范围不明确造成的工程总价的增加。业主付款拖延或拒付部分或全部合同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由于承包商违约导致的业主不付款或延迟付款;由于业主的原因而由承包商承担其不付款或延迟付款;由于合同以外第三者的影响而导致业主对承包商的不付款或迟付款,如分包商违约等;承包商与业主都无法预见和控制的意外事件的发生而导致的业

16、主不付款或迟付款。2企业信誉损失企业信誉损失表现在业主不付款使业主的信誉受损;由于承包商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被业主纳入黑名单;4.1.5EPC工程风险管理与控制EPC工程风险管理与控制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与处理。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风险因素未被识别或者识别不够将会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和间接的企业声誉受损。EPC工程项目的风险识别是对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类型和产生原因进行判断分析,以便对风险进行分析、控制和处理。在此阶段需要判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存在着什么风险;找出风险的原因。对所要面临的风险及其成因的分析应分三步进行:首先要了解项目情况,如项目来源,项目资金来

17、源、项目技术水平、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工期、工作范围和业主的风险等等这些资料,同时还应了解项目的背景资料、业主的资信情况等,从中可以发现很多具体的风险因素。业主需要了解承包商的项目业绩、经验、履约情况和财务能力。2风险分析EPC工程中对于风险分析和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政治。考察工程所在国家的政治局势是否稳定;是否近期有战争的发生;与邻国的外交状况和是否有潜在的战争危险,研究其国内政治状况,宗教纠纷,分析国内政治斗争的情况。业主需要考察承包商所在国的政治状况、承包商的性质。42投标商的风险分析4.2.1EPC合同风险介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按计价方式划分,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承办补偿合同三

18、种类型。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值单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管理费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中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工程设计或工程范围发生变化。这要求精确的设计图纸、详细的工程描述和承包商准确地计算,报价考虑到一些费用的上升因素。4.2.2EPC合同条款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EPC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将工程的风险划分为业主的风险、承包商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一般来说,在传统合同模式下,业主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外界风险等,其余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另外,出现不可抗力风险时,业主一般只负担承包商的直接损失。1.盲目参与投标在EPC模式下,投标人在投标时要花费相当大

19、的精力和费用,其投标活动造成的费用可能要占整个项目总投资的0.30.6%。如果在没有很大中标把握的情况下盲目的参与投标,那么投标费用对承包商来讲可能就是一笔不小的浪费。EPC项目比较复杂,加之业主要求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承包商如果没有足够的综合实力,就是中标了,也可能无法完成工程建设,承包商最终将蒙受更大的损失。2.合同文件存在缺陷一般情况下,合同文件存在缺陷的风险也应由承包商来承担。除了预期目标、功能要求和设计标准的准确性要由业主负责之外,承包商要对合同文件的准确性和充分性负责。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文件中存在错误、遗漏、相互矛盾等,即使有关数据或资料来自业主,业主也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

20、期延长的责任。虽然在招投标过程中,承包商修改招标书的合同条件(含通用条款和特殊条款)的机会较小,但是,仍然可以在投标书中针对一些关键问题向招标方提出澄清、偏差或者要求删除的可能。在EPC合同中,承包商的风险贯穿于整个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和每一个附件。在审核合同条款以及有关附件时,应该从头到尾仔细检查审核,不遗漏任何一个潜在的风险。以下是对EPC合同的风险的防范:4.2.3EPC模式承包商承担风险的应对承包商在参与EPC项目时,一般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风险防范:1.谨慎参与EPC项目投标承包商在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前,应做好投标前的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包括仔细研究项目的特点和业主的要求,识别和评估项目存在的

21、风险,作出投标决策。承包商还要考虑投标竞争对手的实力,分析中标的可能性。决定投标后,承包商应该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在投标报价中加入适当的风险费用。2.合理应对合同文件本身的风险在投标前,承包商应尽量明确业主的要求,发现合同文件模糊的地方应及时要求业主加以澄清,然后再在此基础上进行投标报价。签约后,如果合同文件中仍然存在错误、遗漏或不一致,承包商应尽早发现并更正这些错误,尽量减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结论本文首先引入EPC工程合格承包商的选择的问题,然后带着问题展开论述和研究,在研究中,注重把握选择合格的EPC承包商的过程即招投标的过程,总结出EPC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关键因素,结合管理学、运筹学、

22、博弈论等理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1.在对EPC工程和EPC工程承包商章节中,对EPC工程的过程、特点及关键因素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和对我国EPC工程承包商的特点、问题和优缺点进行了分析,目的在于对本篇论文的选择客体有比较全面的认识。2在确定合格的EPC承包商章节中,主要对招投标的程序、过程和关键点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在评标方法的论述中,在传统的最低价评标法和综合评标法的基础上引入了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科学客观的特点可以避免各个评委对评价标准持有不同看法而造成的差别。3在EPC工程承包商的选择的风险分析章节中,对在EPC工程承包商和业主所承担的风险进行了分析,总结出承包商和业主在E

23、PC工程项目中对所承担的风险所应采取的应对方法和措施,目的在于在选择EPC工程承包商的过程中使承包商和业主的风险降到最低从而实现业主和承包商双赢的目的。EPC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过程中值得研究的问题很多,本文只对所碰到的问题而引发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由于作者水平有限,加之时间、资料等条件限制,使本文存在很多不足,恳请老师、同学加以指正。谢谢!发包方合同编号:承包方合同编号: 工程总承包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合同协议书1合同条款4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31 工程里程碑进度232 合同价格233 合同价款支付234 合同设备性能担保及罚则245其他违约责任

24、:256联系方式及结算账号26附件一分项价格表28附件二 履约保函(格式)29附件三 预付款保函(格式)30附件四 施工安全管理协议31附件五 工程质量保修书33合同协议书 (以下简称“发包人”)为一方和 (以下简称“总承包人”)为另一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1.1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几项文件,可以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有含意不清或有矛盾时,除非合同中有特殊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工程的工作范围及施工界面,技术规范说明、指定设备、材料的品牌表、图纸等(4)合同附件;

25、(5)本合同通用条款。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当顺序相同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1.2合同附件附件一分项价格表附件二履约保函附件三预付款保函附件四施工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五工程质量保修书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及会议纪要、备忘录均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其中涉及修改和新增的部分,以双方最终确认的文件为准。2.合同范围和条件 (包括线路及配套光通信)EPC总承包,包括送出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和概算,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工程建筑及安装

26、;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带电72小时及所有设备并网试运行240小时。如果合同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总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3.合同金额合同包干固定总金额为 万元(大写: 万元整),其中:(1)发包人向总承包人()支付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万元 (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工程所在地建安税发票。(2)发包人向总承包人()支付设备费为 万元 (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承包方向提供满足发包人财务要求的全部设备费用增值税发票。4合同货物的支付条件、交货时间、目的地和安装验收以及合同生效等详见合同有关条

27、款。5.本合同用中文书写。正本贰份,发包人壹份,总承包人贰份;副本壹拾份,发包人伍份,总承包人伍份。6.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4.总承包人责任定义为合同的主要总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如果涉及第三方的产品质量问题,也由总承包人负责处理发包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总承包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总承包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合同条款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和附件中所提及的名词的含义

28、在此予以确定。1.1“发包人”是指 公司,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1.2“总承包人”是指 ,包括各自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1.3“合同”指本合同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内容。1.4“合同价格”是指本合同范围的价格。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正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6“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中工程、设备及其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规定的用于光

29、伏电站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1.7“合同设备和材料”是指总承包人根据合同范围所供应的部分设备、材料。1.8“监理”是指发包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在本合同工程建设阶段对总承包人的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工程总承包人在总价合同的条件下,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1.9“质保期”是指光伏电站启动验收证书签署后进入质量保证期的时间。具体的质保期时间见第专用条款第2.3.4条。1.10“最终验收”是指质量保证期结束时的验收,由发包方向总承包人签发了最终验收证明书。1.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1.12“送出工程”是指 。1.13“

30、技术服务”是指由总承包人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1.14“现场”是指 现场,为发包方实施本项目工程所在地。1.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合同要求由总承包人提供的满足光伏电站工程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备用部件,见供货范围。1.16“试运行”是指调试结束后,预验收证书签署前电站的运行。1.17“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书、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具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的文件。1.18“分包商”或“供货商”是指经发包方同意由总承包人将合同工程、设备和材料范围内部分的工程、设备、材料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人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人。1.

31、19“设备缺陷”是指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中的要求。1.20“开工日”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日期。1.21“工期”是指本工程开工至升压站设备带电的时间。1.22“预验收”是指组件安装完成、且调试全部结束,通过240小时并网试运行。预验收证书是表明发包方接受验收结果的证明,证书由发包方和总承包人共同签字。1.23“停工待检点”是指总承包人在本工程土建/安装过程中,按照质量控制计划必须要对前面的土建/安装工序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安装的工序点。1.24“不适用”系指本合同条件中虽然有标题或旁注,但其内容不适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也不

32、给予合同双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对本合同条件进行解释时,应不予考虑。2合同标的本合同适用于 EPC总承包。2.1本合同总承包范围为: 的勘察、初步设计和概算,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工程建筑及安装;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及所有设备带电运行至竣工验收。2.2本合同工期为 年月日前并网发电。3设备供货范围本合同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运输、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等均由总承包人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相关临时设施由总承包人自行解决。4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合同规

33、定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设备技术人员培训,现场技术服务、调试、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总承包管理等费用,还包括相应的税费、运杂费(含接卸、运输、仓储保管等)、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5付款方式1.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1.5.2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其中银行汇票所占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6交货和运输6.1本合同设备(含合同材料)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和配套的完整性。6.2交货地点: 光伏电站施工现场。7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7.1发包人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xx-

34、xx)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xx0-xx)和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办理升压站内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7.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7.1条规定的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总承包人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7.3发包人将上述7.1条某项工作委托总承包人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总承包人相应的费用。7.4发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项。付款延期超过30日,总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承担总承包人一切经济损失。7

35、.5通往升压站的主道路由发包方向总承包方提供使用便利,若总承包方提前进场施工,通往升压站的临时便道由总承包方自行建设。8总承包人责任和义务8.1总承包人的责任:负责完成合同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供货、监造和催交、运输、保管和发放、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服务、调试及配合整套系统的启动和售后服务,并根据本工程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本合同工程的保修,工程应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预期目的。8.2总承包人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xx-xx)、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xx.1-xx)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xx0-xx)的相关要求,完

36、成以下工作:(1)按约定向发包人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2)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总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3)向发包人提供不少于40m2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4)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发包人会同总承包人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总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5)已竣工工程在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总承包人按约定负责保管,保护不

37、善发生损坏,总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要求总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6)按合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7)保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8)办理升压站红线以外送出线路土地征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以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总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9工程分包9.1总承包人需分包的内容应征

38、得发包人同意批准,并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发包人。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9.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总承包人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总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总承包人的违约或疏忽。9.3除非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总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10现场保卫、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10.1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10.2除非另有协议,在履行本合同的全过程中,总承包人应承担如下条款的责任:10.2.1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他人的安全及方便,在施工现场,总承包人提供并维修在其驻地区的照明、护栏、围墙、警

39、告标志及守卫设施等费用由总承包人承担。10.2.2双方各自负责其工作人员及劳务人员健康和安全的费用。10.2.3总承包人负责其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区及生活区的保安、保卫和消防工作。配备保卫、保安人员,安装安全防火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以保证工程安全,防止设备、材料被盗、被毁。在工程施工期间,总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保卫消防的有关规定。10.2.4在工程施工期间,总承包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10.2.5对现场保洁应制定相应的制度,做到区域划分、责任到人、定期检查。10.2.6工程竣工移交后,总承包人应将其施工区域的生产临建、生活临建及剩余的材料、设施等撤走,并经

40、发包人验收合格。10.2.7总承包人负责协调合同范围内与工程有关的各方关系。10.2.8总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发包人,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总承包人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发包人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0.2.9总承包人不得将与施工无关的毒品、爆炸物、易燃物、有毒物及有放射性的物品带入施工现场。如因工程需要施工区放置爆炸物、易燃物、有毒物及有放射性的物品时,总承包人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存放、保管和使用

41、。如因总承包人原因对上述物品的保管、使用、存放不当对总承包人自身、第三者及环境造成的危害,由总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如因发包人违反上述规定,由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11工程的照管在履行本工程合同的全过程中,总承包人应全权负责且对应负有照管责任的工程材料、设备、在建及已完尚未验收移交工程本身负照管的责任,如损坏和遗失总承包人负责修理或赔偿。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时接收工程或部分工程,由此引起的责任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施工组织、开工及工期12.1进度计划12.1.1总承包人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提交发

42、包人。发包人对于总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发包人总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总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总承包人应报请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12.2延期开工12.2.1总承包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发包人

43、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在总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总承包人的延期开工要求。12.2.2总承包人延期开工未按第十二条第一款约定征得发包人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12.2.3总承包人由于发包人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发包人的同意,或发包人征得总承包人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发包人承担总承包人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12.3工期延误12.3.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一周内,非总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3)合同中约定的或发包人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

44、况。12.3.2总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总承包人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发包人对此报告予以批准。13放样13.1总承包人应首先对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校对,然后对工程进行精确放样。13.2正确布置本标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并应仔细保护使用的基准点。14施工安全14.1总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生产)管理制度、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等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

45、故。14.2总承包人应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发包人设专职安全监督管理员,总承包人应服从其对施工安全的监督。14.3总承包人全面负责工地施工人员的安全,并办理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保证工程安全施工,以避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及火灾事故。14.4总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的当日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由发包人负责按程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总承包人按规定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在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和防范措施未制定之前,未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不得开工。14.5安全措施14.5.1总承包人应该:(a)遵守所有适

46、用的安全规章;(b)保证与本工程相关、进入现场人员的安全;(c)及时清理现场排除隐患,避免造成人身伤害;(d)提供工程的围栏、安全警示标志、照明、防护及看守,直至竣工和移交;(e)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不因工程施工给临近的道路的正常通行带来不便。14.5.2总承包人应采取各种措施,以防止以下五种事故的发生:(a)重大人身伤亡事故;(b)重大施工机械和设备损坏事故;(c)重大火灾事故;(d)特大交通事故;(e)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14.5.3总承包人的职责:总承包人在现场的施工经理(杨秉义)是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负全面责任。(1)全面贯彻发包人发布和执行的工程

47、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2)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措施,编制安全管理工作程序;(3)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4)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5)向发包人提供现场“总平面规划图”和总平面的管理措施,说明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6)按照发包人要求,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时予以撤换;(7)对施工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商,总承包人必须予以辞退,并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规定;(7)承担合同中确定的其他安全保护责任;(8)按照发包人及总承包人的要求,及时撤换不合格的管理和施工人员;(9)承担合同中明确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责任;(10)总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参加由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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