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建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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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预案编号:建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编制单位建宁县人民政府版本号JNXZFHJYA-202211实施日期县政府办公室生态环境局县委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利局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 指挥机构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气象局发改局工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 院、福建省人民政府、 三明市人民政府及建宁 县人民政府有关环境应 急工作的方针、政策, 落实指示和要求;统一 协调应急处置与救援工 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 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纪委监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图2.1应急组织机构图1.1.2 县

2、环境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外事科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生态环境局、建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急 管理局、公安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水利局、农业 农村局、林业局、气象局、发改局、工信、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民政 局、纪委监委、通讯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联系方 式见附件4。总指挥主要职责: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 应急救援行动,并协调现场应急工作,直到福建省现场环境应急指挥部开始承担 并履行职责为止;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必要时可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协调。副总指挥主

3、要职责: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救 援行动,并协调现场应急工作。县环境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福建省人民政 府、三明市人民政府及建宁县人民政府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指 示和要求;负责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负责现 场组织、指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应急队伍和专家参与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和控制措施;及时向县委、 县政府和市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事件调查处 置,协助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善后工作;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督促政府

4、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完善 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协调解决事故现场及外围救护所需的人员、 物资、器材装备和救援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及应急宣传、演练活动,做好应急 准备工作。替岗原则:当总指挥不在岗时,由副总指挥履行职责。1.1.3 指挥机构各组成部门的职责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环境指标的监 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协助相关部门对突发环境 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建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与行 政处罚。县应急管理局:参与由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

5、急处置和调查 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冷却、喷水隔爆及事故后对污染 陆域的清洗工作,切实注意防止二次污染。配合相关单位,组织专用车辆以及特 殊车辆,进行污染物的疏转和已受污染物的处理工作。县公安局:依法查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违法犯罪案件和适用环保法规定的 行政拘留处罚案件,负责打击阻碍环境行政执法、妨碍公务等行为。负责危险化 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核发剧毒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 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依法对违反治安 管理处罚法的噪声污染行为实施处罚;协同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负责应当报废

6、的机动车的注销登记工作,组织实施机动车禁、限行有关规定,协助环保部门对 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交通干道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实行管制、监护通行等措施;再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主要道路的交通管制;禁止 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同时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环 境保护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 协调、处置本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工作,全力配合县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 处置本辖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完善辖区环 境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县环境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先期环境应

7、急处置,配合 做好发生在本辖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区内环境污染防 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负责督促开发区内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为应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确保救援物 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满足应急工作需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协调组织开设 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负责与水源保护区相邻事故多发公路路段防撞等防护措 施的督促落实。配合处理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对车辆装载物触地 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 款。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

8、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 理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 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卫生应急工作,负责现场伤员的急救、转运和洗消等紧急医学 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患者的医疗救治;做好疾病控制和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统计接收治疗的中毒(或受伤)人数和住院人数,报送人员救治信息;负责突发 环境事件的人群健康状况调查和评价。县水利局:协助相关部门对生活饮用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群众 生活用水卫生;协助相关部门对污染水域的监测和调控的配合工作,提供事故地 点涉及水域的相关资料,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出 预测,提出减少污染的措施和建议,并

9、对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预评估(具体 损害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做出专业评估);对需采取的水利工程措施提供技术 指导,消除水域污染。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指导监督各地落实畜禽养 殖总量控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乡(镇)政府组织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负责 督促指导可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改造升级,指导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负责动 物疫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对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负责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科学使用农药 化肥等生产资料;负责指导督促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承担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监督乡(镇)政府履行农

10、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推行农业面源 污染治理市场化治理模式。承担耕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调 查监测与类别划分、耕地质量保护,实施耕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和管理。负责农 业生态环境监测和管理,负责做好农业突发环境事件、农业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 入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资源破坏进行评 估,并向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开展生态修复。负责畜牧水产品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处置,对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疫情进行监测、调查及控制,对造成的渔业 水域生态损害进行评估,并组织恢复重建。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涉及森林、林地、湿地、野生陆生动物及林业部门主管 的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

11、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负责林业生态系统的外 来入侵生物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破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气象局: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报、 预警信息;负责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天气预报信息,并提供应急所 需突发环境事件区域附近气象站的观测数据,必要时根据省环境应急指挥部要求 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将生态环境保 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 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负责贯彻实施产业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生态环 境保护的产业布局规划和负面清单,推进

12、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相 协调。负责组织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负责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制定并协调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落实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 制度;承担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改革 任务;牵头负责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并组织实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做好有关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调度及协调工 作,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及周边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县住建局:按规定对有重大环境危险源项目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违章行为 进行查处;负责因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作业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 工作,并组织人员疏散、撤

13、离。县财政局:统筹资金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提供保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生态环境保护,支持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项目及能力建设。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依法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健全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自然资源产权和 用途管理制度;负责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地质公园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执法监督。 负责耕地保护,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 的违法占地、用地行为。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矿产资源管理 制度;实行矿产资源保护性特定矿种开采总量控制;依法查处非法勘查开采矿产 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矿产资源开采破坏、污染

14、生态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 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地质灾害防治;承担行政区域内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保护区、保 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过程中土壤污 染检测工作,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组 织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县民政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从事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的社会组织实施监管, 鼓励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督促殡葬服务机构落实生态环 境保护工作。根据政府统一部署,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受困群众的救济工作, 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中

15、的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协助灾后恢复重建等相关环境污染 事件善后工作。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县人民政府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 工作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实施 监督,对违纪违法、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处。县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开办环境污染防控科普栏目,加强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期间新闻报道 的规范管理,营造有利于处置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保证事故报道的真 实性。县教育局:负责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全县各中小学校的教育内容,督促 指导各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学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16、。负责 加强全县各校的环境管理,督促各校做好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的收储和危险废物 的规范处理处置。通讯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通信保障;负责落实生态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负责推动本 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协助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及外来有害生物 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做好生态环境保 护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定的环境监管职责,督促指导辖区 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牛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发现牛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 制止、依法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其他有关

17、部门:落实环保“一岗双责”,按各自职责参与环境应急处置和善 后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中未列事宜,由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工作需要安排;非成员单位根据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安排,组织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2.2 环境应急办公室和职责县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生态环境局,作为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建立完善风 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负 责执行县政府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指示和要求;建立和完善环 境应急预警机制;组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对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 查处理,协助上级部门对重大、

18、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对公众进行环 境应急宣传和教育;建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及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其他 应急任务等;负责每年一次应急演练的组织工作;协调中央、省、市驻地单位和 驻地部队参与应急救援行动。2.3 环境应急工作组环境应急指挥部成立相应工作组,主要包括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疗 救援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稳定组,其组成和职责如下。(1)污染处置组由工业源应急组、移动源应急组、施工源应急组组成工业源应急组:由生态环境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供电 公司等部门组成。负责工业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根据事件的特征采取 对应的措施控制、消除污染。移动源应

19、急组:由公安局牵头,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城管 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并通知其它相关部门配合 处置,根据事件的特征采取对应的措施控制、消除污染。施工源应急组:由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等部门组成。按各自职能 负责因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房屋拆除、城市绿化作业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根据事件的特征采取对应的措施控制、消除污染。主要职责:收集汇总有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 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 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 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和

20、交通管制区域,明确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 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避险场所。(2)应急监测组由生态环境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气象局、各乡镇人 民政府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 会环境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 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 提供依据。(3)医疗救援组由卫生健康局牵头,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 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

21、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4)应急保障组由民政局牵头,公安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 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 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 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5)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文旅局、融媒体中心、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卫生健康 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收集分析社会舆情和公众动态,加强媒体协调管理;组织开展事 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方式,通 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有

22、关知识普及;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回应社会关切。(6)社会稳定组由公安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工信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乡 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 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 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 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 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2.4 专家组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成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聘请科研单位、重点事业、企 业单位有关环境监

23、测、环境评估、生态环境保护、危险化学品、防化、水利水文、 气象、损害索赔等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详见附件5。主要任务:参与突发环境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为县政府或县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应急状态时,负责对 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及 时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预测,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咨 询意见和决策建议;参与污染程度、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 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点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 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24、;并在 必要时参加、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5 应急救援队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应 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等。必要时,请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2.6 现场应急指挥部建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 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执行建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各项应急指令;(2)研究判断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实施应急处 置,控制、消除危害影响;(3)向建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实时信

25、息和数据;(4)向建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市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5)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及时向上级报告应急处置情况。3预防和预警3.1 信息监控(1)建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 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县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 分析、风险评估工作。(2)建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突发 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信息监控。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事件、辐射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 计分析由环保部门负责,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

26、监控;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交通部 门负责,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水体富营养化导致的藻类水华的预防预警由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水利、气 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负责,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有可能引发突发 环境事件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建宁县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及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并对相应的预警 信息进行监控。(3)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监控信息在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上实现共 享。3.2 预防工作为了最大程度减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及其他 相关单位应积极采取预防措施。(1)加强调查

27、,建立环境污染源数据库市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及生态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开展对生产、贮存、运输、 使用危险化学品和销毁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危险废物以及易发生爆炸、泄漏等 非正常排放造成环境污染事件单位的普查并进行汇总,掌握辖区内环境污染源的 品种、数量及分布情况,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动态。建立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事件分级21.4 适用范围31.5 工作原则31.6 预案体系关系说明4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52.1 领导机构和职责52.2 环境应急办公室和职责122.3 环境应急工作组122.4 专家组142.5 应急救援队伍142.6 现场应急指挥部14

28、3预防和预警153.1 信息监控153.2 预防工作153.3 预警及措施163.4 预警支持系统184应急处置194.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194.2 信息报告194.3 分级响应234.4 应急响应程序234.5 指挥与协调264.6 现场应急措施274.7 转移安置人员314.8 应急监测334.9 信息发布354.10 应急终止365后期处置375.1 调查处理375.2 善后处置38环境风险单位数据库并报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加强监管,督促重点风险单位进行治理整改本着“预防为主、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 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定

29、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重点 防范单位名单,组织、监督重点防范单位对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整改,并开展突发 环境事件的情景设置、分析和评估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 急处置预案。(3)落实责任,制定多层面、多角度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明确防范职责,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工作预案。市人民政府、市 内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到“组 织落实、责任落实、装备落实、人员落实”。(4)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评估工作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和相关部门应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科 研和应急响应系统建设,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统筹

30、安排建立、 更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需 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配置各类应急装备,如监测仪器、设备器材、个人安全 防护器材等。(5)应急物资储备要求建宁县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县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配备 必要的应急物资,不限于“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需要”,医院同样应该储备。 同时建宁县人民政府也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当建宁县内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需要应急救援时,可紧急调用。3.3 预警及措施3.3.1 预警条件当以下条件成立时,需发布预警。(1)辖区范围内,发生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或企业废水、废气等泄漏, 可能造成水体污染或大气污染时;(2)辖区

31、范围内,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可能次生或衍生突发环境事件时;(3)辖区范围外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对建宁县造成影响时。3.3.2 预警分级与预警发布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 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 示,分别代表可能发生一般(W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 (I级)突发环境事件。建宁县人民政府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判,启动相应预 警。红色(I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红色预警由福建 省人民

32、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橙色(II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 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大危害的。橙色预警由福建省人 民政府负责发布。黄色(III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黄色预警由三明 市人民政府负责发布。蓝色(IV级)预警: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蓝色预警由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当环境质量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密

33、切监测污染状况,及时启动预警系统。3.3.3 预警行动进入预警状态后,建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发布预警公告;(3)指令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 测(必要时,请求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应急支援),及时掌握并报告事态 进展情况;(4)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5)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 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6)调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依法采取的预警措施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

34、照有关法律规定 承担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义务。3.3.4 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1)预警级别调整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 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可能性大小,将预警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 n级(重大)、hi级(较大)和w级(一般)。建宁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 别:当判断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超过原有判断时,应调高预警级别;当判断发 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危险低于原有判断时,可降低预警级别。(2)预警解除当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得到控制,突发环境事件条件已经消除,且污染危害己 彻底消除,无继发环境污染的可能时,原预警发

35、布政府或其授权政府部门应及时 宣布预警解除。3.4 预警支持系统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支持系统,重点进行环境污染的警源分析、警兆辨识、 警情判定、警度预报、警患排险工作,为预警发布提供技术支持。(1)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系统、区域 环境安全评价科学预警系统。(2)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突发事件专 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3)建立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根据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有关类别突发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 通讯技术保障系统。4应急处置4.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36、当以下条件成立时,需启动建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在建宁县范围内发生依靠企业、园区管委会或者区/县政府能力无法处 置的突发环境事件或由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时;(2)发生在建宁县外,但对建宁县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跨 越建宁县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协调工作;(3)其他需要由建宁县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协调、指导的突发环境事 件发生时。4.2 信息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 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 污染危害的单

37、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县应急管理局等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建宁县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 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 境事件发生情况。4.2.1 信息监测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要积极开展对市内环境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和危 险品(环境风险物资)生产、储存、运输的综合分析及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 生在市外、有可能对建宁县造成环境影响的信息收集与传报。环境监测站要充分 利用现代化的监测技术手段,有计划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 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各种因素。4.2.2 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突发环境事

38、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 施,并立即向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 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表421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一序号.信息报送部 门事件等级或类 型时限要 求报告方 式报告对象依据1设区市、县级 生态环境部 门一般4小时电话(紧 急情况 初报)书 面本级人民政 府、上一级生 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 事件信息报 告办法(环 保部令第17号)较大2设区市、县级 生态环境部 门重大特别重大 一时无法判明 等级(6类)2小时本级人民政 府、省级生态 环境部门、生 态环境部3省级生态环 境部门1小时生态环境部4省、市、县

39、级 生态环境部 门较大以上15分钟政务网、 电话、短 信、传真上一级政府和 生态环境部门省政府办公 厅关于建立 突发事件信 息速报机制 的通知(闽 政办(2013)80号)i时无法核实 的较大以上 一时无法判明 等级(6类)10分钟电话、短 信、传真本级人民政 府、上一级生 态环境部门省环保厅关 于建立突发 环境事件信 息速报机制 的通知(闽 环保应急 2013) 32号)1小时书面5省级生态环 境部门涉及社会稳定 事件、可能或 已经形成舆论 热点的事件、 影响可能波及 多地或省外的 事件,可能或 已经引发重大 突发事件15分钟电话省委总值班室省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局 性突发性敏 感性事

40、件信 息报送工作 的通知(闽 委办发明电2021) 73 号)1小时书面3小时上午7 点 晚上十 点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6类情况为:(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3)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重金属等污染的;(4)涉及放射性物质泄漏、污染的;(5)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6)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核与辐射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按照核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执行。4.2.3 报告方式和内容市、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以正式报告为准。 情况紧急时,可

41、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先行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进展情 况及时补充正式报告。信息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初报简要说明事件概况。(1)说明信息获悉渠道及响应情况;(2)事件基本情况:简要说明事发时间、地点、基本过程,事发点周边环 境敏感点分布等;(3)应急处置情况;(4)应急监测情况;(5)下一步工作;(6)所涉化学品理化性质;(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8)附件、示意图:事发初期如时间紧,可采取手绘等方式,标注事发点、 主要河流分布、环境敏感点、监测断面等点位信息及距离。2、续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 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

42、、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 施等基本情况。(1)简述工作开展情况;(2)处置进展;(3)应急监测;(4)态势研判;3、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 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 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 件等详细情况。(1)事件概况;(2)事件环境影响;(3)处置完毕;(4)后续工作;4.2.4 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共享系统,在可能发生或者发生突发环境事 件时,除另有保密规定的,要及时互通情况,通报所采取的措施和对策。信息共享系统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3、牵头建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通过电信、移动或联通公司构建建宁县内各部门之间短信平台,通过平台 进行群发短信共享以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利用网络平台,建立各应急电子邮箱通讯录,通过电子邮件向区域内各部 门共享或通报相关信息;各应急成员部门单位之间通过建立内部局域网或互联网群、互联网微信 群,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建立传真库,通过传真向相关部门共享或通报相关信息。因生产安全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公安局、交通运 输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接报后应当及时通报 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其他单位在大气、水体、土壤监测过程中获得环境污染 事件信息的,应当向同级生

44、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 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 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4.2.5 跨区域信息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涉及或者可能涉及相邻县的,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应当 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县环保局,并向建宁县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 的建议。接到通报的生态环境局应当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突 发环境事件信息。4.3 分级响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II级、 III级和IV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I级、 II级应急响应

45、,由福建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启动ni级应急响应,由建宁县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 件,启动w级应急响应,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当发生特别重大(I级)或重大(H级)突发环境事件时,由福建省人民政 府成立的省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I级、II级应急响应。在福建省环境应急指挥部 未赶赴现场前,建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救援 行动,并协调现场应急工作,直到福建省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开始承担并履行职 责为止。当发生较大(in级)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建宁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ni级应 急响应。在建宁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未赶赴现场前,县人

46、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应负责 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救援行动,并协调现场应急工作,直到建宁县环境应急现场 指挥部开始承担并履行职责为止。当发生一般(W级)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w 级应急响应,并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救援行动及后续应急处置的指挥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 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 应不足或响应过度。4.4 应急响应程序建宁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接到有关环境事件的报告后,由县长宣布启动 本预案,由建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迅速了解、 掌握事件发生的具

47、体地点、时间、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 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 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具体响应流程如图4,4.1和图4.4.2 所示。图441应急响应流程图具体应急响应过程如下图所示。图442应急响应过程图5.3 恢复重建385.4 保险385.5 总结评估386应急保障386.1 资金保障386.2 装备、物资保障396.3 通信保障396.4 人力资源保障396.5 技术保障396.6 应急资源的管理406.7 宣传、培训与演练407监督管理407.1 预案管理与修订407.2 监督考核工作机制407.3 奖励与责任追究418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8.1 名词术语定义438.2 预案解释438.3 预案实施时间439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建宁县行政区划图44附件2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45附件3应急专家组46附件4单位联系方式47附件5建宁县基本概况48附件6应急响应流程图53附件7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内容54附件8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程序55附件9应急物资储备清单56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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