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集体合同汇总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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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集体合同汇总5篇集体合同篇1单位名称:单位住所:注册类型:职工人数:使用文本须知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 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 职工讨论通过。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 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 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 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

2、效;提出异议的, 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 报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出现重大问题,还应以书 面形式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第四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四十二条 本集体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甲方首席协商代表乙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 月日年 月日集体合同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建立

3、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工会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 业局的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经双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的主体是巴彦淖尔电业局和该企业的全体职工。电业局(以下简称企业)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该企 业的全体职工由 电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主席代表,签 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 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第三条 本合同草案应提交 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 双方应自觉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

4、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应遵 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 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工作,企业在制定各项涉及 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提前征求工会意见,企业在研究有关职 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工会主席和女职工代表应当参加或列席会 议,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企业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代 表,工会有义务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 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 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 使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第二章企业用工第五条 的企业用工制度以国家法律

5、、法规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为依据。第六条 企业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 同的标准文本由企业负责制作和提供,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的内容应符 合本合同的规定。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或职工 代表在场。第七条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 合同的规定。企业在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或解除劳动合 同时,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征得工会同意。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 根据劳社部发20xx8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 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的天数和 工作时间调整为20. 92天和167. 4小

6、时,即执行国家每日工作时间不 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九条工作时间具体按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职工工作时 间的实施意见执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内国家或有关部门对工作时间 的规定进行调整,按新规定执行。第十条企业和工会要合理组织和安排生产与职工休息,严格控 制加班加点。工会要主动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人员潜力, 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的完成企业分配的工作任务。 企业行政积极推广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 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学习新科技、新技术, 作合格的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如企业确因生产或经营需要延

7、 长工作时间的,经与职工及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 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 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十一条一次性加班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工休、节假日大范围 加班时,必须征得工会的同意。但在加班后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 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第十二条企业执行政府法定种类节假日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 带薪年休假制度。第四章劳动报酬第十三条企业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 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效益工资可依据企业经济效 益的变化而增减,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8、准。第十四条职工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 动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第十五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 口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第五章保险与福利第十六条企业应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如办好职工食堂、医 疗、托幼、单身宿舍、浴室及文体活动阵地等设施)。第十七条企业在经济效益较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逐年改善 和增加职工的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工会参与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 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企业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使用 情况向工会通报。第十九条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法规,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

9、失业、工伤、生育 等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筹,按时足额为职工交纳各项统筹基 金,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并按年度将缴纳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企业要支持工会举办各种 补充保险及互助互济活动。第二十条 业在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 业病和在疗养、治疗、残废、死亡时,企业应按劳动保险、福利政策 的规定支付费用和给予相应的待遇。第六章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第二十一条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安全 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保证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工作环 境和条件,防止、消除职业

10、病和职业危害。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特殊工种保 护工作,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第二十二条工会应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 监督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情况。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按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工种岗位需要,为 职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其他物品。集体合同篇3编号:甲方:乙方:合同签仃日期:一年月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盖章)地址: (盖章)法定代码:邮政编码:注册地址:甲方(用人单位)首席代表:法定代表人 姓名:(签章) 性别:族别:年龄:居民身份证

11、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章)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工会)首席代表:工会主席姓名:(签章)性别:族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章)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名单名单序号姓名年龄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说明:协议双方代表人数要求必须对等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集体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工资集体协议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工资集体协议合同所列条款。第二条本工资集体协议合同由用人单位(以下

12、简称甲方)与代表 全体员工利益的工会组织(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发布的当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 本预警预测信息,就工资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标准、职工年 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企业最低工资标 准、津贴、补贴、奖金等分配办法等事项,通过集体协签订的书面协 议。第三条甲方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所招用劳动者在订立 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工资集体协议合同 约定。第四条本工资集体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工资集体协议期限为 年。协议期满前30天双方应协商准备协商签订新的工资协议。第五条甲方

13、的权利和义务为:甲方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拟 订本单位工资分配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岗位工资标准及与工资支付 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根据确定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考核 兑现工资待遇。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乙方或协商代表应参与甲方有关工 资分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及工资标准等的拟订,并负责要求 员工按照本单位生产经营目标任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 经营或工作任务;员工按要求完成任务后,乙方要确保员工能及时领 取足额的工资报酬。第七条工资协议内容:1 .甲方基本工资制度;2 .甲方根据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形式等项目确定的岗位工 资标准(见甲方附件);3 .甲方工资支付办法:甲

14、方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确定每月 日支付乙方全 体员工当月工资。如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或推后至最近的工作日支 付员工工资,或按 支付员工工资;4 .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员工 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每月 元/月;5 .甲方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办法: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 年休假、生育假、产假等假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按照不低于 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基数为每月元或每日 元或每小时 元。甲方安排员工

15、加班、加点工作, 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而又不能 补休的,应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员 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应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基数200%的 工资报酬;甲方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基数300%的工资报酬;6 .员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办法;7 .甲方一年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 元/月;8 .员工待岗期间生活费标准确定为 元/月;9 .员工内退期间工资支付办法;10 .离岗学习或参加培训员工工资支付办法;11 .留用查看员工工资支付办法;12 .其他特殊人员工资或生活费支付办法:13 .

16、甲方设立 津贴项目,补贴项目,津贴、补贴标准分别确定为 元/月及 元/月;14 .甲方效益工资及奖金分配办法;15 . 甲方各项福利待遇为: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主动提出修订或变更本协 议。1 .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和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的;2 .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时;3 .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可提前终止或解除:1 .甲方被撤销、解散、兼并、改制或破产等;2 .协议双方发生重大对抗,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转;3 .甲方被依法解散;报送。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17、,以书面形式向全体 职工公布。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 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 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 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甲方:乙方: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规 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第一章劳动用工管理第一条 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

18、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第二条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 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4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第十条违约责任(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为: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 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当地劳动保障行政 部

19、门及甲方上级工会组织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使用说明一、工资集体协议合同书为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工会组织就本单位 有关工资问题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协议时参考使用文本。二、甲方与乙方协商使用本协议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 内容,协商确定后填写在相应条款中。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及修订、变更等内容在本 合同写不下时,可另附纸。四、本工资集体协议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 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及甲方上级工会组织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

20、甲方代为保管。集体合同篇4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 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位于中山市,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或国有),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 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甲方 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无产权争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二、转让范围及价款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XXXXXXXXX)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 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 次性向

21、甲方结清。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三、违约责任1、如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 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 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 赔偿金。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 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 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 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四、争议管辖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22、诉讼。五、标的物的交付年一月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 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六、本协议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表:代表:集体合同篇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协商行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和 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 解法等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 合同,适用本条例。第三条企业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本条例所称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与企业

23、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职工方与企业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意 见签订的书面协议。第四条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 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构建和发展和 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及时研究解决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 方面代表组织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 度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第六条地方总工会依法组织、

24、指导、协调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 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企业工会依法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 护职工合法权益。第七条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协会、商会等企业方面代表 组织协助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第二章集体协商第一节集体协商内容第八条职工方与企业可以就下列内容进行集体协商:(一)劳动报酬的确定、增减;(二)工作时间,主要包括工时制度、延长工作时间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三)休息休假,主要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 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和其他假期;(四)劳动安全与卫生;(五)保险和福利;(六)女职工、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

25、八周岁的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措施;(七)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八)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第九条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工资分配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 同酬。职工方与企业可以就下列内容进行协商:(-)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和其他工资分配事项及工资支付办 法;(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三)试用期、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四)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工资事项。第十条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二)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三)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 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四)当地

26、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发布的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 数;(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地区、行 业的职工工资平均增长率;(六)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第十一条职工方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可以提出工资增长、 不增长或者负增长的协商要求。职工方可以根据企业年度利润增长情况、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 资指导线、本地区职工工资增长率、本企业在同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 等因素,提出增长工资的协商要求。企业可以根据年度严重亏损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物价、政府工 资指导线等因素,提出工资不增长或者负增长的协商要求。第二节集体协商代表第十二条开展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应当选定本方集体协商代 表。

27、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称协商代表)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每方协商代表三至九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协商代 表。企业规模较大和职工人数较多的,经职工方与企业双方同意,可 以适当增加协商代表的人数。双方可另行选派适当数量的列席代表。企业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第十三条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首席协商代表 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企业其他 管理人员担任。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或者工会组织职工民主推选产生。首 席协商代表应当由工会负责人担任。企业未建立工会的,由企业所在 地地方总工会组织职工民主推选协商代表,并经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 同意

28、;首席协商代表由参加协商的代表推选产生。协商代表的更换和替补,按照协商代表产生的程序进行。第十四条协商代表履行以下职责:(一)参加集体协商相关活动,提出协商意见;(二)收集、掌握和提供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三)听取和收集本方人员意见,接受本方人员对集体协商有关问题的询问,向本方人员及时通报或者反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乙 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 当的,有权向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甲方采取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第三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以

29、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 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 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企业的规 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第五条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日将理由通 知工会,工会应在日内及时反馈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 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因此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二章劳动报酬第六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 配

30、和支付制度时,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第七条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 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 行协商。经协商确定,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 元,工资总额增长 幅度不低于% (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 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职工工资总额增长%)年度工资总额增量按以下办法分配第八条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 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事 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

31、单位同岗位百分 之九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1、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2、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3、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第九条本单位对从事 工作的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津贴名称发放标准补贴名称发放标准第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 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 济费。第十一条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方法是.第十二条 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 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

32、最低工资标准的%)第十三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 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 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 资。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四条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十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本单位在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在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十六条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 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 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

33、作时间,每日不得超 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 班加点工资。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当 在日内支付加班工资。第十七条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双方商定本单位的带薪 年休假办法是第四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十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 伤保险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 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 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劳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 规程。第十九条甲方应落实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

34、对职工进行劳动 安全培训,其中从事 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 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检查。第二十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 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 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 的职工应当每年安排次职业健康检查。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 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机构,监督和支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教育 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 见。甲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第二十二条甲方应根据季节

35、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 防寒保暖工作。对工会或者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第五章女职工特殊保护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 定、原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实施女职工 特殊保护。第二十四条甲方在组织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 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女职工参与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竞聘 标准。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 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 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六条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

36、职业 特点,对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对 怀孕、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和从事禁忌劳动。对怀孕七个 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 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应的产前假、哺乳假,甲方确定女职工休假 期间月工资的方法是.第二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按照女 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组织全体女职工参加一次妇女病、乳腺病 普查普治,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甲方按标准定期发放女职工卫 生保健费。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当支持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 在单位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 则。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

37、利第二十九条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养老、医 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 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每年次向乙方公布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情况。工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监督。第三十条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双方商定年度住 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第三十一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等情况,为职工 办理以下保险和福利事项(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疗休养等)第七章职业技能培训第三十二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提取 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职业 技能培训。甲方制定的职业培训经费使用方

38、案和培训计划应经职工代表大 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其中用于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高于总 额的%,用于生产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低于总额的%.第三十三条 甲方在 年度对从事 岗位(工种)的职工进行职业 技能培训。第三十四条甲方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 培训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订立专项协议,约 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第八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 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续订集体合同。第三十六条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程序。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

39、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 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订或者废 止;(2)不可抗力;(3)双方约定;(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章其他第三十八条甲方尊重工会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支持 工会依法开展工作,每月 日之前按规定向工会拨缴经费。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正 常劳动。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个人有严重违 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 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 务、降低职级。第四十条甲方应当将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 或职工大会报告 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或 者相应附件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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