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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发放管理办法(2005年10月10日三届四次董事会通过)根据董事会制定的xxx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如下:一、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指标主要包括:(一) 实现净利润总额(二) 净资产额(三) 总资产额; (四) 销售总额;(五) 创汇总额;(六) 净资产增长率(七) 利润增长率;(八) 净资产利润率。(九) 公司员工收入增长率(十) 安全、环保,主要包括人身伤亡和重、特大事故,违反环保法规和由此导致的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及污染超标排放等;二、高
2、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综合年薪=基本薪金十效益奖励及风险收入十其它收入。三、公司总经理岗位具体考核基数及挂钩系数如下: 1、基本薪金:是年度经营的基本报酬,基本薪金主要是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分管工作、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效益及薪金基数确定;2004年度总经理岗位基本薪金考核基数为:以2003年净利润23228万元为利润考核基数,完成该利润考核基数发放的基本薪金为32万元,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2、效益奖励及风险收入:效益奖励及风险收入是年度经营效益的具体体现,根据当年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及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核定,具体规定为:(1) 交纳风险抵押金:效益奖励及风险收入应体现奖惩结合,公司高级管理
3、人员必须根据分工及工作性质,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并缴纳相应额度的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总额应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收入中实际发放现金总额的40%。(2) 效益奖励及风险收入的计算: 考核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前两年净利润的加权平均数(前一、二年权重分别为80%、20%)时:年度风险薪金增加额=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前两年净利润的加权平均数(前一、二年权重分别为80%、20%)1%当考核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前两年净利润的加权平均数(前一、二年权重分别为80%、20%)时,按差额利润的1%扣减当年的基本薪金及交纳的风险抵押金,直到当年交纳的风险抵押金扣完为止。年度风险薪金扣减额=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前两年净利润的加权
4、平均数(前一、二年权重分别为80%、20%)1%(3) 效益奖励及风险收入的发放:完成相应的考核指标后,效益奖励及风险收入采用现金发放管理方式。公司在当年业绩经中介机构审计并召开董事会后的三个有效工作日内,由公司财务部门计算出效益奖励及风险收入,并予以兑现。效益奖励及风险收入可以采取根据公司当月经营情况预计发放、挂帐处理、年终通算的方式。(4)交付的风险抵押金,在存续期间,公司可按当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向风险抵押金缴纳者支付利息。若当期经营亏损,不得计算利息。3、其它收入: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内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按国家、省、市、公司有关规定应给予的一次性奖励;或由于贡献突出,经董事会
5、综合评定后给予的个别一次性嘉奖。四、 其他挂钩指标的考核:1、公司总经理在任职期内,销售总额、创汇总额、总资产(由于减少负债而减少总资产除外)必须保证增幅为正,在此基础上上述三项指标与考核指标每差1%,扣减当年薪酬总额的1%;同口径公司员工收入增长率必须保证为正,在此基础上实际指标与考核指标每差1%,扣减当年薪酬总额的2%;净资产增长率、利润增长率必须保证增幅为正,在此基础上上述二项指标与考核指标每差1%,扣减当年薪酬总额的2%;年度加权净资产利润必须保证高于6%,在此基础上,每降低1%,扣减当年薪酬总额的3%。2、 安全生产的考核奖罚(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凡属责任事故,除按xx集团有关规
6、定进行处罚外,每死亡一人,扣除其当年薪酬总额的5%;每重伤一人,扣除其当年薪酬总额的3%;当年累计发生两起或以上轻伤事故的,从第二起事故起(含第二起),每发生一起扣罚其当年薪酬总额的1%。(2)、由于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和生产调度规程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在查明原因和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视经济损失大小,扣罚当月薪酬总额的25%。(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紧急处理,并按规定报告。对未按规定处理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扣罚当月薪酬总额的25%。(4)、凡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xx集团主管部门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体系审核中发现的严重不符合项和一般不符
7、合项未按要求采取纠正措施的,每一项视情节轻重扣罚其当月薪酬总额的25%。3、 环境保护的考核奖罚(1)、对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扣罚当月薪酬总额的25%。(2)、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和由此导致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事故,根据危害程度,扣罚当月薪酬总额的25%。(3)、当月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发生污染物排放超标,排污单位除按xx集团规定缴纳排污费外,从第二次起,每发生一次扣罚当月薪酬总额的12%(4)、分管的单位,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体系考核中发现的严重不符合项和一般不符合项未按要求采取纠正措施的,扣罚
8、当月薪酬总额的12%。(5)、拒绝安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xx集团主管部门行使监督管理权的,扣罚当月薪酬总额的25%。五、2004年度以后的总经理岗位年度基本薪金的确定:按照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净利润,作为考核年度的考核挂钩净利润;按照公司上一年度的综合年薪作为考核年度的基本薪金计算基数。2004年度以后的总经理岗位效益薪金及风险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挂钩指标的考核办法同上。六、 任期未满而主动要求离开时,可按一定比例扣减效益奖励及风险收入。七、 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可以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若有潜亏或损害公司的遗留问题,将对潜亏或损失额按2%的比例从风险抵押金中抵扣,直到扣完为止。八、 在任期内,由于工作上的失职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形象损失、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应视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另外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 公司的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管人员可参照对总经理的考核内容,按总经理综合薪金的6025%的系数、由公司相关部门及总经理考核后予以执行。十、本考核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xxx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