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工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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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篇: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环境爱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X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X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仔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新修订的环境爱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为契机,以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和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综合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整治拆改燃煤锅炉、淘汰黄标车辆、治理扬尘污染、加强秸秆禁烧、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为重点,大力开展燃煤、工业

2、、机动车、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爱护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加强污染防治,加强执法监管,加强目标考核,努力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负责、企业施治、社会共治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绽开好局、起好步。二、工作目标X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超过13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超过8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190天以上,X市区和各县城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超过12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超过78微克/立方米

3、。重污染天气大幅削减,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主要任务(一)强化燃煤污染防治。 1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主动实行增加自然气供应和接受域外电力规模、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X年底,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限制在76%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X区管委会和市X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管委会)。2深化实施清洁能源战略。(1)推动实施气化X工程。X年引进各种自然气资源达到10亿立方米;依托国家干线输气管道,加快干线、配套支线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建设,X年底基本实现管道燃气通达县城(市区)、产业集聚区和接近具备条件的乡

4、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2)加快推动新能源示范市建设。重点推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农业大棚农光互补、鱼光互补、荒山荒坡光伏电站等光伏电站建设,X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1万千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协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3强化煤炭消费总量限制。(1)加强城市煤炭总量限制。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限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X1015号)要求,依据省下达我市的能源(煤炭

5、)消费限制任务,将煤炭减量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各管委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限制目标责任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2)严格执行X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暂行管理方法,在禁燃区域内禁止销售、燃烧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干脆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等)等高污染燃料,对生产、经营性单位或个人运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依据城市建设规模适时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协作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3)开展

6、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要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产业集聚区能源结构调整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看法(X发改能源X1548号)要求,大力推动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建设,加快完善配套供热管网,确保X年底前基本取消产业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4加强商品煤质量管控。X年6月底前,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X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方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探讨制定X市商品煤质量管理实施看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发改、工信、环保、质检、工商、商务、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各级政府对煤炭生产、加工、储运、购销、进口、运用企业的监管职

7、责分工等,切实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工作,对生产、销售、运用劣质煤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减轻冬季燃煤污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5实施燃煤锅炉环保综合提升工程。(1)加快城市供热管网配套建设。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进一步扩大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和面积,推动具备条件的县城(市区)实施集中供热,不断提高城市和县城集中供热率,削减市民取暖燃煤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2)实施燃煤锅炉集中整治。10月底前市建成区和

8、各县(市)集中供热供气范围内全部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可结合实际,扩大燃煤锅炉拆改范围。市域内全部燃煤锅炉实现达标排放,其中单台出力65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X)表1要求,单台出力65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X)要求。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3)大力推动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在确保全市电力平安稳定供应的基础上,X年10月底前,X发电厂1#、9#、10#机组、X发电厂1#、2#机组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

9、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对不能如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达不到排放限值要求的机组,一律停产。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机组)、热电联产机组须达到超低排放要求。责任单位:市环保局、X市政府、X发电厂。 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提升建筑品质。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绿色生态城区的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强制性标准;各类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强制性标准。加快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X年完成2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转变建立方式,推广绿色施工,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生产

10、和施工实力,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纳预制装配式技术建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 (二)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7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依据省定任务分解下达X年淘汰落后和化解产能目标任务,依法淘汰到位,并向社会公告。关停不符合节能减排和平安生产要求的独立炼铁企业(不包括国家认定的铸造企业)和独立转炉炼钢企业,淘汰450立方米以下高炉、40吨以下转炉和停运的电解铝产能、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的水泥熟料生产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协作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8完成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在深化开

11、展环保大检查、全面排查清理建设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关停一批、整改一批、完善一批,对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X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9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安排。(1)强化水泥粉磨站治理。6月底前完成全部水泥粉磨站烟尘提标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颗粒物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X)表1要求。无组织排放粉尘治理达到以下标准:生产车间全密闭并配备收尘设施;物料输送设备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物料堆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设施,并

12、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厂区出入口要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依法关停长期超标排放、污染严峻的水泥粉磨站。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2)强化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比照X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X)表1要求,10月底前完成对标准所涉及企业的炉窑进行烟气提标治理,完善治污设施,提高治污水平,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治污设施不完善、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其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并查封、扣押排污设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3)强化砖瓦行业窑炉废

13、气综合治理。6月底前完成砖瓦窑炉的废气治理,废气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X)表2要求。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4)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石化行业全面推行设备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加强生产、储存和输送过程无组织VOCs限制,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启动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VOCs整治,在表面涂装行业,通过源头、工艺、末端限制等手段,要求企业运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提高喷涂效率,安装末端废气处理设施;在包装印刷行业,推广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实施有机溶剂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

14、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商务局。10深化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根据X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安排,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涉汞、涉铅、高毒农药等行业实施一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我市省控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X年下降2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11实施工业领域煤炭高效清洁利用行动。以焦炭、煤化工、工业炉窑、工业锅炉等工业用煤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编制XX年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推动行政区内相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优化产品结构,综合提升区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

15、: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2接着推动油气回收治理。10月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接着开展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全面完成辖区内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新建加油站、油库及新购油罐车须装有油气回收装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平安监管局。 13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治理。针对部分区域燃煤、工业、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状况,依据空气质量排名,对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16、(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14接着推动黄标车淘汰。8月底前完成省定黄标车、老旧机动车辆淘汰任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协作单位:市财政局。15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10月底前,达不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含农用车和摩托车)一律不得在市内销售。11月1日起,新购置的对达不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机动车,不办理注册登记证、不予核发环保标记、营运车辆不办理营运手续。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16加强机动车平安环保检测。全面实

17、施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检验,对不合格车辆开展治理,主动探究安检标记和环保标记两标合一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 17加大机动车污染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X市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工作方案,根据规定区域和时限要求,对于黄标车、无标车、冒黑烟车辆等高污染车辆实施限行管理。查处违规行驶车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18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实力建设。根据X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统一部署,完成机动车区域数据平台搭建,实现机动车环境监管信息联网报送,系统评估机动车减排效果

18、。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19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状况摸底调查,探讨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和管理措施,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进行强制治理或淘汰,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开展施工作业,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运用、转让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20主动发展绿色交通。X年,新增公交、出租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运用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四)强化

19、扬尘污染防治。21加大建筑、道路扬尘监管治理力度。(1)深化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建设单位要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加装视频监控、监管人员到位、经报备批准后方可开工。加强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须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运用散装水泥;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一般砂浆运用散装预拌砂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2)削减城市道

20、路扬尘。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清扫化率,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X年,X市城市建成区快速路以及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县级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对城市周边道路开展综合整治,查修破损道路,对道路两侧袒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严格渣土车运营管理,制定渣土运营管理方法,整治运输车辆物料抛洒和扬散问题。建立城市周边道路巡查制度,刚好发觉解决渣土车抛洒等道路扬尘问题。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3)治理国省干线和高速马路扬尘。落实X省交通运输行业马路扬尘污染治理暂行方法要求,增加机械化清扫设备,加大国省干线马路特殊是X、

21、安楚路、北外环、东外环、X马路、X马路、X线、X高速大道等重点干线马路和高速马路清扫保洁力度。完成省定国省道和高速马路扬尘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马路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22开展工业堆场扬尘专项治理。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原料堆放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措施,建设防风抑尘墙、防风抑尘网,并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物料输送设备要进行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露天装卸应采纳湿式作业,严禁装卸干燥物料。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23.开展露天料堆扬尘专项治理

22、。根据辖区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要组织当地公安、国土、交通、马路、行政执法、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辖区内违法占用马路用地和农田等场所露天堆存或晾晒水渣、煤泥、砂石、渣土等物料的储存和经销的单位或个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协作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马路局、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执法局。24.加强运输扬尘管理。制定运输扬尘管理方法,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车辆,要实行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25开展非煤矿山扬尘专项治理。开展非煤

23、矿山、石料加工企业扬尘专项整治,治理露天开采、石料加工、运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五)强化农业和其他大气污染防治。 26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理。 推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大对废弃物综合处理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限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环保局。27削减农业生产过程大气污染。探讨制定农业施肥方面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削减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

24、作单位:市环保局。 28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进一步完善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建立“市(县、区)督导为主、乡(镇)和村详细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市、县、乡、村四级限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和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禁烧管理责任体系,特殊是夏收、秋收期间,各县(市、区)要严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指标任务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实现X年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同比下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29加强餐饮油烟治理。 严

25、格治理餐饮业排污,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10月底前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加装集气罩,建设密闭的油烟排放管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X)要求,禁止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从严查处擅自停运设施和超标排放行为。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0严禁垃圾露天焚烧。仔细执行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方法,严禁在市区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枝、树叶、垃圾或其他杂物。对焚烧行为刚好制止,依法查处。责任单

26、位:市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31限制烟花爆竹燃放。X年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管理方法,明确禁燃禁放的时段和区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平安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 (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32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国家部署和要求,实行与X相同的应急响应标准,修订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预警、响应标准,科学确定不同响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依据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细化完善各县(市、区)部门、单位应急预案,实行更具针对性措施,科学确定细化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措施和工地停工范围,为依法依规做

27、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供应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33建立预料预警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环保、气象部门空气质量联合会商机制,在科学预料研判的基础上,确定预警等级并刚好发出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后,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实行健康防护措施。要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刚好启动应急方案,实行应急减排措施,把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34加强重点时段管控。X年11月1日至X年3月31日,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的全部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

28、特殊排放限值。冬季采暖期主动开展钢铁、水泥等行业错峰生产,尽可能削减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下力做好夏收、秋收、冬季采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削减污染峰值。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七)强化政策科技支撑。35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宣扬贯彻。全面实行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行专家讲座、专题培训、巡回宣讲、开办媒体专栏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优势,加大宣扬贯彻力度,提

29、升公众参加、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自觉性、主动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6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修订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法,对大气污染较重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以及重点区域(园区),实施生态补偿金扣缴措施,以经济手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37仔细执行VOCs相关产品税费政策。严格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将VOCs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在部分行业开展VOCs收费试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38贯彻

30、执行环保新标准。切实做好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X)、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X)、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X)等有关行业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符合新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39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是实施蓝天工程行动安排的主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

31、位要做到“管行业必需管环保”,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依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于X年3月底前报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办备案,每月20日前,向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点任务落实状况,X年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责任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40加大资金投入。市、县两级财政要主动统筹支配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涉及民生的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散煤燃烧限制、黄标车淘汰、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和大气环境治理实力建设。各县(市、区)要逐年增加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并加强对

32、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运用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协作单位:市环保局。 41加强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持续深化开展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惩罚,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小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合督导检查。市环保局对“散、小、乱、差”企业整治状况、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治理和污

33、染物排放状况、高污染禁燃区监管状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对销售运用油品状况和油气回收设施建设运用状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扬尘污染限制状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市行政执法局对城市道路扬尘和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限制状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市公安局、市马路局对机动车超载和对国省干线马路扬尘防治状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市公安局对黄标车、无标车限行禁行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对生产、流通领域的燃煤质量状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34、、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市马路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42实行信息公开。建立全市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公开制度,每月在X日报、X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公布空气质量排名。并在主要媒体上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要依法依规安装运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43严格考核奖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方法(试行)和X市蓝天工程行动安排考核方法(试行)实施细则,对

35、对市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实施年度考核。把环境质量“不降反升”作为刚性约束条件,对未完成蓝天工程行动安排年度任务的进行通报指责和责任追究,对当地政府实施生态补偿扣款,必要时实行区域限批“一票推翻”,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的有关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对达不到治理要求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或依法取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作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第2篇:乡镇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体化减排建设,推广利用清洁能源;抓实、抓好除尘、脱硫、脱硝改造,强化城市及矿山扬尘治理;有效淘汰黄标车,加

36、快油品升级,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3年,*县城区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日均值为毫克/立方米,自然降尘年月均值为吨/平方公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未检出。2023年底,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降为毫克/立方米,自然降尘年月均值降为吨/平方公里,蓝天工程各项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2023年,全县全年环境空气 1 二级和优于二级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让全县人民呼吸到更清爽的空气。三、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孟广华担当,副组长由副县长尹红炜担当。成员单位由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城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2 -

37、2 (二)城区低空污染综合整治1.将中心城区、北江园区、西江新城划为烟尘限制区,严格限制燃煤低空污染,取缔燃散煤茶炉、散煤大灶。2023年,完成城区内浴池锅炉改造。2023年,取缔县职教中心、城郊林场、熊场等单位的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责任单位:县环保局)2.严格限制工业企业燃煤污染,加大对企业检查管理力度,确保烟尘限制区内工业企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3.2023年底,取缔街道两侧及居民区露天烧烤,防止污染扰民。完成城区内60余家餐饮业户油烟整治,城区内餐饮业油烟净扮装置安装率、运行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环保局)(三)建设扬尘污染限制工程1.严格限制城市建成

38、区道路扬尘污染,加大环卫设备、设施的投入。20234 - 建筑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需实行硬化处理,防止施工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中产生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要用水泥进行硬化铺装,长度应达到15米以上,限制施工现场扬尘。同时,建筑施工现场出口处内侧设置刷车槽和排水沟,并配备清洗设施。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车辆进行清理或刷洗,杜绝车辆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综合执法局)。4.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工作投入力度。以建设*县大森林公园为核心,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坚持把“森林引入城市、把园林引入街道、把花园引入小区”的生态理念,重点加大沿江沿河、新建道路两旁和公园、广场周边等绿化力度,打造城林相依、

39、绿树掩映的绿色县城。到2023年,新增绿化面积980万平方米,种植乔木33万株、灌木163万墩、花卉150万株、草坪653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人均拥有绿地面积达到平方米,建成区全面消退袒露6 - 县共有出租车642台,其中轿车482台、松花江160台,城市公交车61台。2023年底,将有400余台出租车须要更新,一律采纳液化自然气等新能源车。在2023年底,力争*县出租车全部实现运用双燃料,今后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在具备条件的状况下,一律采纳液化自然气等新能源车。(责任单位:县交通局)(五)工业提标淘汰工程严格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书目(2023年本)要求,淘汰落后产能。2023年

40、底,完成*县晶峰硅业有限公司关停工作。(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5 篇2:南阳市蓝天工程2023年实施方案南阳市蓝天工程2023年实施方案为仔细实行南阳市蓝天工程行动安排,努力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2023年,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可吸8 -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刚好清运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不能刚好清运的要用密目网进行覆盖。房屋主体拆除时要实行喷淋洒水抑尘措施。2.全面推行标准化施工。对没有执行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办理规划、土地、施工等相关许可手续。对施工期不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一律吊销施工许可手续,并责令其停工整改,整改任务完成前不得开工。3

41、.主动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领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技术和设备。市城管局1.道路扬尘管理根据南阳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中心城区49条道路要确保每天“三洒一10 - 主干道绿地率达25%以上,次干道绿地率达15%以上。市环保局1.深化开展工业锅炉深度治理。6月底前,完成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勘探局五一社区服务中心等企业的6台20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烟气综合治理,二氧化硫、氮氧化

42、物、烟尘排放浓度按要求分别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全面开展工业堆场专项整治。11月底前,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普光电力有限公司等4家燃煤电厂,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河南仙鹤特种浆纸有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自备电厂和南阳市天泰水泥有限公司、南阳中联卧龙水泥有限公司、唐河泰隆水泥有限公司、天瑞集团南召水泥有限公司、内乡宝天曼水泥有12 - 峡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唐河金晖水泥有限公司、天瑞集团南召水泥有限公司、内乡宝天曼水泥有限公司、中国石

43、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南阳石蜡精细化工厂、桐柏银洞坡金矿有限公司、桐柏银矿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市凌宝珠光颜料有限公司、南阳星港涂料有限公司、内乡乌克生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等11家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化工、石化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上企业不能根据规定时限完成治理任务的,要根据新环保法有关规定,一律停产整治。4.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和环保标记管理制度,对平安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记的车辆,予以强制报废。12月底前,在用汽车环保标记发放率达到90%以上。市公安局1.实行有效措施强力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3月1日起先实行黄标车限行

44、管理,逐步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以限行14 - 建立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公布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地点,监督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开展黄标车的回收拆解工作。市交通运输局1.主动推广环保节能车辆。年底前,公交、出租、物流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运用率提高到60%以上。2.加强对从事油料运输油罐车的管理,督促油罐车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对未根据规定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的油罐车,不予办理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并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加强对穿越中心城区马路施工工地的管理。对料堆、沥青燃制和拌料排放的烟尘安装除尘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市发展改革委1.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全市

45、不再新增水泥、铁合金、钢铁等产能严峻过剩行业产能,并严格限制电石、耐火材料、铸造等“两高”行业项目。仔细清理“两高”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尚未开工建16 - 任。市政府应急办严格落实南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主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务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刚好实行应对措施,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市规划局优化城市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限制要求,严格限制城市上风向的建筑高度和密度,规划预留生态通风走廊,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市林业局落实城郊生态林规划。郊区

46、属山区的林木森林覆盖率达40%以上,属平原的林木森林覆盖率达18%以上,属丘陵的林木森林覆盖率达25%以上。加强生态廊道网络工程建设,通过新建、抚育和改造把生态廊道建设和城乡绿道建设相结合,18 - 根据南阳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要确保每天“三洒一冲”;遇干旱天气,要增加洒水频次。6月底前,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50%以上。严格城市垃圾、渣土、粉状物料等运输车辆监督管理。责任范围:七一路的人民路至车站路段、人民路至滨河路南段,梅溪路,中州路的人民路至北京路段,广场南街,滨河路的淯阳桥至四坝段,人民路的七一路至张衡路西段,工业路,范蠡路的人民路至工业路段,张衡路的人民路

47、至车站路南段,文化路,红庙路,车站路,馆前路,八一路,卧龙路,北京路的中州路至雪枫路段,武侯路,新华路的人民路至车站路段,永安路,建设路的人民路至百里奚路段,光武路的人民路至百里奚路段,信臣路的金阳光酒店至飞龙电器大门中心线段、液化气站至北京路段,百里奚路,孔明路的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围墙至独山站段。3.加强拆迁工地管理。拆迁工地要根据南阳市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20 - 未经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的,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6.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依据中心城区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在本区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

48、,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非成型生物质燃料;已建成的运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必需于5月底前拆除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未按期限拆除或改造的,将强制拆除或者没收。7.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建立和完善限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对出现焚烧行为的将严格追究当地政府责任。宛城区政府1.严格限制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扬尘。根据南阳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要确保每天“三洒一冲”;遇干旱天气,要增加洒水频次。6月底前,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50%22 - 及渣土,不能刚好清运的要用密目网进行覆盖。房屋主体拆除时要实行喷淋洒水抑尘措施。3.加大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力度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时以下燃煤、重油、渣油及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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