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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 团公司”或“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项目管理行 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力求建设单位对项目管理单 位的全面管控以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运行,保证工程建设的顺 利进行,确保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现结合集团公司建设工程的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 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 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项目管理考评的原则目标结合原则一以确保建设工程工期、安全、质量、效益等
2、目标的全面实现为原则;考评结合原则一以现场考核与阶段考评为原则;奖惩结合原则一以奖优罚劣,细化责任为原则。第三条项目管理考核主要内容本办法主要考核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履约情况、专 业技能、管理水平和职业道德行为等,对项目管理单位及其人员 行为、管理能力、工作态度等监督管理。O第四条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报送至部门负责人,经部门负责人联合集 团公司安全监察室、纪检监察室、审计部等部门形成月度考评结 果后,项目管理单位须在月度考评结果发出后的两个工作日内, 根据具体内容形成书面回复或整改方案提交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 人处,并在下一月度继续考评,以此循环,月度考评程序形
3、成闭 合。第四章 奖惩认定与落实程序第十二条奖励认定:1业主方应当对项目管理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 相应节省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由业主方与项目 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2以整体项目经市级主管部门评选并认定为“市级文明工地” 或整体项目经评选获得行业表彰、奖励等,经建设单位同意,可 对项目管理单位现场的有效管理结合合同的相关条款落实经济奖 励。第十四条处罚:(一)项目管理公司在履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过程中,如发 现施工方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时,在要求施工方返工 整改的基础上,另对施工方已实施的分部分项项目扣除5%10% 的工程款,同时在此扣除的工程款中提取1%2%作为项
4、目管理公 司履行义务的奖励措施;相反,因施工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 造成工程成本增加、质量受损、进度延迟等现象,需在造成的损 失额基础上扣除项目管理公司5%8%的管理费用。(二)项目管理公司需在各节点支付工程款时充分核算已完 成工程量及应付工程款,在支付工程款时不得超量上报实际完成 工程量及超额上报工程款,如存在此等现象,在驳回超量超额部 分的费用支付外,另根据项目管理公司核算偏差值采取延迟支付 管理费的处罚措施(延迟以一个月为基数,以此类推)。项目管理单位违反招投标法及国家相关法规规章的,项目管 理单位向业主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20%/次的违约金,同时赔 偿对业主造成的损失;业主有权单方面
5、终止合同,直至追究项目 管理单位的法律责任。(三)关于项目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建设管理人员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工程事故或向承包人索贿 或在工作期间徇私舞弊,业主未支付的项目管理服务费余额不再 支付给项目管理单位,并对项目管理单位处以项目管理服务费总 额1倍的违约金,给业主造成实际损失的,项目管理单位还应该 按给业主造成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项 目管理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因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的错误而造成质量事故,项目管理单 位除应免收受损失部份的项目管理服务费外,还应支付与直接受 损失部份费用相等的赔偿金,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项目管理单位若未按投标书承诺的人员派驻
6、项目或业主若 发现建设管理派驻的人员不称职,业主均有权要求更换。若项目 管理单位拒不接受,业主将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次的违约金。4项目管理单位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在 业主要求恢复原定人员3日内仍不执行时,业主将处以人民币壹 万元/次的违约金,同时给造成业主损失的,按实赔偿。5竣工时,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业主与施工单位约定的质量 等级的,对未支付的项目管理服务费,业主将不再支付;同时业 主直接扣除项目管理单位本合同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1倍的违约 金,项目管理单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采取措施,直至使该工程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项目管理单位还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连 带责任。6对除了不可抗力
7、和业主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以外,竣工日期 与业主与施工单位约定的合同工期比较,每延误1天,处以壹千 元的违约金。若延误超过30天,则每延误1天,处以五千元的违 约金;若违约金累计超过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50%,则业主确认 为将导致项目管理单位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继续履行本合同项目下 的管理服务工作,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项目管理单 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7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每死亡一人,项目管理单位除接受 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必须向业主承担人民币伍万元/人次 的违约金。8文明施工,项目管理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 工的要求实施,不得被有关职能部门处罚、负面通报或被媒体负
8、 面曝光。否则,每被有关职能部门处罚、负面通报或被媒体负面 曝光一次,项目管理单位向业主承担人民币壹万元/次的违约金。9项目管理单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未经业主同意将项目管理 服务的任何部份予以分包或转包,除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外,业主 有权终止合同,业主未支付的项目管理服务费余额不再支付给项 目管理单位,并要求项目管理单位退还已支付的全部项目管理服 务费,同时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10项目管理单位未能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 每拖期1天业主将扣除项目管理单位壹千元/次的违约金。11项目管理单位若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和国家现行的法规或规 范以及业主的管理要求和决议进行项目管
9、理服务,业主将每次按 本合同项目管理服务费的5%,直接扣除项目管理单位的违约金。12项目管理单位违反本合同义务及工作要求,拒绝执行业主 为工程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控制模式,拒绝执行业主合法的处 理决定,拒绝按业主合理要求进行工作和服务的,均构成违约。 业主有权对项目管理单位每次扣除本合同项目管理服务费5%的 违约金。半年内连续出现5次以上违约行为,或者违约行为情节 恶劣的,或者造成损失巨大的,业主都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要求 项目管理单位退还已支付的全部项目管理服务费,并且支付本合 同项目管理服务费50%的赔偿金。13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发生的,除了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以外 的,一切与工程质量、安全、进
10、度有关的事故,项目管理单位都 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切招致相关职能部门追究或者处罚的与 建设管理行为直接相关的行为、事件,项目管理单位都应该承担 履约不当的相应责任,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保留单独处理(包括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业主支付的项目管理服务 费中,已经包括项目管理单位从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可能存在的 全部赔偿责任和风险的费用,项目管理单位必须预见并且承担以 上责任和风险。14当业主认为项目管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建设管理 义务时,可向项目管理单位发出处理或者处罚通知。若业主发出 通知后5日内没有收到答复或者执行,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10 日内发出终止委托建设管理合同的通知,
11、合同即行终止,项目管 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管理单位退回业主已支付的全部项目 管理服务费,未支付的项目管理服务费不再支付,同时,项目管 理单位还必须向业主承担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2倍的违约金。15若项目管理单位对其他单位予以管理,其他单位未整改,项 目管理单位应立即告知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由建设单位另行处置。第五章其他违约处置办法第十五条本办法未提及的违约情况处置办法本办法在基于常规考评奖罚基础上,未提及的违约情况均按 合同约定执行。第六章其他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项目管理日常考核表日期:年 月日工程名称:考核内容计划完成时间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下部计划考核结果策划决 策阶段项目立项
12、申请项目建议书及批复环评报告可研报告及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实 施阶段勘察设计 阶段选址勘察详勘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审查人防、消防.、绿色建筑、 防雷、白蚁、抗震、公 建配套等设计审查招投标管 理()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财审()工程招投标工程实施质安监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现场管理情况竣工验 收阶段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竣工验收 备案不动产权 证意见:项目负责人:日期:项目管理 月考核表日期: 年 月日工程名称:考核内容计划完成 时间完成情况未完成原 因下部计划考核结果策划决策 阶段项目立项进度投资质量合同项目实施 阶段勘察设计 阶段进度投资质量合同
13、招投标进度投资质量合同施工阶段进度安全投资质量合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竣工验收 备案建设单位考评意见: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日期:项目管理单位:考评人员签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监察室)(部门负责人)(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 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 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 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 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
14、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 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 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 工档案资料。第五条集团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其它有关建设管理办 法对本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第二章考核方式第六条日常巡查集团公司工程条线及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将在项目管理工作 进行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或行业规范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数量,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勤,以核实项目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并通过 施工现场日常巡查,掌握现场监理人员的基本工作状况。第七条 对项目管理部检查考核集团公司工程条线及相关部门就项目管理日
15、常工作进行随机 抽查和监督:项目管理单位必须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 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目标的实现,严格按照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业主的要求进行建设管理。不得越 权以任何形式干涉和影响业主对建设项目的实质性权力,包括业 主最终的决策权、决定权、财务控制权。项目管理单位不得进行 违法代理,以双方代理、自己代理、利己代理等等形式滥用代理 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进行代理,与项目利害关系人串通、共谋 获取不当利益,以各种形式弄虚作假欺骗业主或者政府部门,违 法转让、分包管理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业主和项目的利益。 以此通过工作抽查的形式,监督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同时对现场
16、人员开展工作的深度与处理问题的能力作综合考评。第八条定期考核在集团公司层面,定期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现场考核、阶段 考评(月度考评、项目考评),以考评结果作为集团公司后续项 目监理招标的参考依据。其中,若经考评认定项目管理单位资质 过硬、信誉优良、敬业负责的,集团公司可优先推选参与后续项 目的管理。若评分低于考评基本分,则至考评总分形成始,限制 低于基本分的单位参与集团公司的后续建设项目,为期一年。第三章考评实施细则第九条禁止违反的条款及处理办法,包括:(一)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 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
17、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 作。.(二)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选派 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配备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要 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 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三)项目管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1与受委托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 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在受委托工程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3将其承接的业务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将其承接的业务肢解 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4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 目管理业务;5与有关单位
18、串通,损害业主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四)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 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2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3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降低工程质量。4严禁泄露工程或建设单位的相关情况,损害建设单位利益或 对建设单位造成恶劣影响;5严禁与施工单位同吃同住,或向施工单位报销餐费、住宿费 等或索要加班费、补助费等直接索贿或变相索贿;6严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无故拖延的手段不予验收或在同 一时段内反反复复以多次告知现场存在问题的形式,故意刁难施 工单位;7其他情节严重的违约行为;项目管理单位在日常
19、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如经 建设单位认定存在违规情形,建设单位有权参照合同的约定与监 理单位直接解除合同,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索赔;(五)项目管理单位的义务:1项目前期办理项目前期的所有申请手续,直至施工许可证的取得。2勘察、设计阶段(1)参与项目设计全过程,对各阶段的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 包括向业主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设 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向业主提出具有专业性的意见。(2)负责对设计院进行设计联络,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业主汇 报。3招投标阶段根据国家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招标代理工作。4施工现场管理阶段(1)根据
20、业主签订施工合同(项目管理单位必须熟悉施工合 同),结合自身的经验和项目技术要求,向业主和施工承包人提 出合理化建议。(2)详细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方案、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等技术文件的完备性、经济性、合 理性、专业性,并就此发表建设性意见,在报业主批准后,负责 检查落实。(3)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督促施工单位 规范施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记录并及时作出处理。(4)根据业主批准后的工期进度计划,项目管理单位要随时 与总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对工期出现的偏差要及时分析原因,采 取措施,最终达到按期完成的目标。(5)严格按照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确定的
21、合同价 进行投资控制,除非业主认可的设计变更,不得增加任何投资费 用。(6)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施 工合同中的要求,检查承包商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督促承包商安全施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要 求整改并落实整改结果;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着手处 理,防止事态扩大,半小时内必须报告业主。(7)在文明施工方面,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标准执行 监督。5关于变更洽商签证及支付(1)关于变更洽商签证事项,项目管理单位在工程现场管理 中,按下述要求开展工作: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相关方 共同审核签字,报业主确认后方可实施。(2)审查施工单位的用款计划
22、。(3)处理各种索赔事宜,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批准。(4)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参与工程施工节点支付工程款时 的已完工程量和应付工程款审核。6现场日常管理(1)按期或者按业主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的规定自行组织项 目建设的会议,并且定期汇报会议决议和执行情况。按时派人参 加业主召开的有关项目建设的协调会议,具体落实会议确定的有 关意见。(2)按照项目信息管理的要求,按周、月向业主提交项目管 理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报表及施工合同执行情况报表,主要包括工 程完成情况、工程存在问题、问题解决方案和下一步工作安排。(3)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项目管理单位必须负责协调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市、县有关职能部门、当地街道
23、办事处、派出 所等对外关系。(4)根据业主与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以及业主的管 理办法,协调处理好工程总承包商和各分包商之间的关系,对违 反合同执行和业主管理办法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批准。(5)积极支持和配合业主委托的为项目服务的其他中介机构 的工作,协助其做好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款拨付和施工合 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6)履行现场管理必要的审查、签认手续。(7)根据业主要求,组织实施勘察、设计有关的论证会,以 及涉及规划、国土、建设、环保、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 查、招(评)标、报建、现场管理直至缺陷责任解除期的所有的 对内、对外的一切接洽、会议及活动等。8工程竣工验收与结
24、算(1)办理一切与工程竣工有关的手续,确保业主及时获得与 工程竣工有关的一切文件、证书,履行必要的签字确认手续。(2)审查、接收承包人归整的技术资料,复核其规范性和完 整性,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并将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工程验收备案 资料完整地移交给业主。(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做好对相关单位的通知与安排工作。(4)协助造价咨询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包含配合取得建设工程产权证 等)。9组织实施物业管理的前期准备及物业移交工作。10缺陷责任期内继续负责履行建设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及其他服务单位履行职责。n完成业主安排的其它工作。(六)项目管理公司在履行
25、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过程中,如发 现施工方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时,在要求施工方返工 整改的基础上,另对施工方已实施的分部分项项目扣除5%10% 的工程款,同时在此扣除的工程款中提取1%2%作为项目管理公 司履行义务的奖励措施;相反,因施工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 造成工程成本增加、质量受损、进度延迟等现象,需在造成的损 失额基础上扣除项目管理公司2%5%的管理费用。项目管理公司需在各节点支付工程款时充分核算已完成工 程量及应付工程款,在支付工程款时不得超量上报实际完成工程 量及超额上报工程款,如存在此等现象,在驳回超量超额部分的 费用支付外,另根据项目管理公司核算偏差值采取延迟支付管理 费的处罚措施(延迟以一个月为基数,以此类推)。第十条考核程序及明细条款与评分细则考核以项目管理日常考核表(详见附件)为依据, 项目管理单位必须每日按照考核表内容如实填写并上报,建设单 位项目负责人据此汇总形成月度考评及整体项目考评的原始记 录。在每日18时前上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第十一条月度评分考核表考核方式(一)项目管理单位月度评分考核表(总分100分,详 见附件)实行月度集中考评,整体项目考评汇总的形式。月度考评:月度考评程序:项目管理单位在每月25日前在对 照每月上报的项目管理日常考核表内容自查后,将月 度评分考核表报送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处,经初步评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