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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1 文本 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2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发 展 目 标与 战 略.6 第三章 县 域 城 乡统 筹 规划.7 第一节 城乡统筹策略与内容.7 第二节 人口与城镇化.7 第三节 产业发展规划.8 第四节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11 第五节 县域村庄布局规划.14 第六节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15 第七节 县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17 第八节 县域环境保护规划.18 第九节 县域公用设施规划.19 第十节 县域综合防灾规划.22 第十一节 县域空间管制.23 第十二节 县域旅游规划.26 第四章 城 市
2、规 划区 城 乡统 筹 规划.31 第五章 城 市 性 质与 规 模.33 第六章 中 心 城 区空 间 结构 与 用地 布局 规 划.34 第七章 中 心 城 区综 合 交通 规 划.41 第八章 中 心 城 区绿 地 水系 与 景观 系统 规 划.44 第九章 中 心 城 区大 华 产业 园 区规 划.49 第十章 历 史 文 化保 护 与旧 城 更新.52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52 第二节 旧城更新规划.56 第十一章 中 心 城 区公 用 设施 与 环境 保护 规 划.58 第一节 公用设施规划.58 第二节 综合防灾规划.61 第三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62 第十二章 中心城
3、区地下空间开发控制.65 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67 第十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景发展构想.69 第十五章 规 划 实 施措 施.72 第十六章 附则.74 附表.75 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3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融入区域,对接西宁都市区 2030 年战略规划,促进湟源县社会经济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第2条 编制背景 1.为促进青海省东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构成东部城市群的 1 市(西宁市)7县(湟中
4、县、湟源县、大通县、平安县、乐都县、互助县、民和县)均应从落实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角度编制规划,以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2.西宁都市区 2030 年战略规划的编制对西宁三县之一的湟源县提出了转型发展、空间重构和特色彰显的发展要求,湟源县应修编总体规划落实西宁发展战略。3.走旅游业和现代农牧业主导的绿色产业发展道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生态保护意识,统筹县城和大华工业园区的功能和空间关系是当前湟源县发展的重点,总体规划的修编有利于湟源整合资源,明确定位与发展策略。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湟源发展新模式,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推动湟源从西宁
5、都市区边缘的农业县城向西宁-青海湖旅游圈重要旅游城市转变,促进湟源城乡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第4条 规划原则 1.生态保护原则:突出湟源作为湟水源头的生态涵养功能,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前提,重点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土地资源和山水环境,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积极防止工业污染和其它公害,实现可持续发展。2.区域协调原则:突出湟源作为青海省东部城市群和西宁都市区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对接区域,加强区域合作关系。3.绿色产业原则:以旅游业和现代畜牧业为核心,合理开发利用本地资源,发展低能耗无污染的绿色产业体系。4.城乡统筹原则:建立以旅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合理配置城乡空间资源,积极推进城镇
6、化,扶持重点城镇的发展,突出城镇对乡村发展的辐射带动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4 作用,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5.历史文化保护原则: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制定县域和县城历史文化保护策略,完整保护丹噶尔古城风貌和山水环境特色,构建特色城镇。6.集约用地原则: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第5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 146号令,2006);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4.青海省城镇体系规
7、划(2002-2020)5.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6.青海省东部城市群发展总体规划(20102030)7.青海省东部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8.西宁都市区 2030年战略规划 9.湟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10.湟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1.国家、青海省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律文件。第6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12年-2030年,其中:近期:2012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第7条 规划层次 1.县域规划范围:湟源县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 1509平方公里。2.城市规
8、划区范围:西至申中乡口子村,东至东峡乡新民村,南北各至湟水河谷两侧山脉。包括 1 镇 17 村,即城关镇,大华镇的池汉、拉拉口、拉卓奈、莫布拉、阿家图、大华、何家庄村,申中乡的立达、窑庄、星泉、韭菜沟、卡路、口子、庙沟、申中村,以及东峡乡的新民村,波航乡的纳隆村。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 109.85平方公里。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5 3.中心城区范围:西至申中乡卡路村,北至申中乡韭菜沟村,东至城关镇万丰村,南至城关镇董家庄村。总面积约为 31.58平方公里。第8条 规划效力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各项城市规划编制、进行规划管理和开展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
9、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本规划对县域范围内的城镇体系建设具有指导作用,县域城镇体系发展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必须与本规划相衔接。第9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第10条 规划实施 本规划由湟源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湟源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具体的规划管理。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6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 战 略 第11条 发展总目标 立足青海省东部城市群、西宁都市区、环青海湖地
10、区,建设青海省城乡统筹发展省级示范县、文化旅游名城、现代畜牧业示范县、高原河谷地带以生态山水为特色的宜居城镇。第12条 发展指标体系 湟源城市发展指标体系包括经济指标、社会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四部分,详见附表 1。第13条 发展战略 1.总战略 绿色经济、对接区域;文化湟源、特色彰显。2策略 区域发展策略:对接区域、融入轴心、提升定位。城乡发展策略:全域谋划、差异发展、培育中心。产业发展策略:绿色经济、生态主导、旅游驱动。空间发展策略:组团拓展、保护古城、山水特色。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7 第三章 县域城乡统筹规划 第一节 城乡统 筹策略与内容 第14条 城乡统
11、筹策略 1.全域谋划:统筹全县人口产业、空间布局、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农村居民点,适度调整村庄布局,适当撤并脑山地区农村,加快改造城中村;改善农村风貌,建设农村;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服务水平。2差异发展:根据湟源乡镇特点差异化分区发展,走特色产业化和城镇化道路,适度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的质量。3培育中心:构建以湟源县城为核心,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重点培育几个重点镇;协调河谷地带城镇发展关系,拉开城市框架,预留远景发展空间。第15条 城乡统筹内容 1统筹城乡产业发展 在区域实现协作共营的基础上,建立城乡产业统筹发展系统,将旅游业、农牧业生产加工、农蓄产品物流、农业信息服务相结合,
12、实现生产资料、资金、信息、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流畅循环,减少中间环节和浪费。2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与人口转化 统一平衡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为城市建设提供充足的劳动力和土地保障。3统筹村镇居民点布局,建设新农村 对现状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整合,建设规模化的村镇居民点,结合旅游业发展,以新农村建设要求规范村镇居民点的生活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4统筹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设施 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统筹城乡基础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农村集中饮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交通设施、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的枢纽站等。在城乡内统筹布局公益性公共设施,包括小学、医院、福利院等。第二节 人口与 城镇化 第16条 县域总人口 规划20
13、15 年,县域总人口达到14.4万人;2020年,县域总人口达到14.9万人;2030 年,县域总人口达到15.8万人。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8 第17条 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 2015 年,县域城镇化率达到 42%,县域城镇人口 6.1 万人;2020 年,县域城镇化率达到 51%,县域城镇人口 7.6 万人;2030 年,县域城镇化率达到65%,县域城镇人口约 10.3万人。第三节 产业发 展规划 第18条 产业发展策略 1绿色经济、生态主导:依托本地特色资源,实现低碳生态发展、凸显高原特色、拓展延伸产业链,走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道路。2旅游驱动:以打造
14、青海文化旅游名县为目标,确立旅游业为主导产业,围绕旅游业构建产业链,带动民族特色加工业发展。第19条 产业定位 构筑县域“3+2”现代产业体系:即三大主导产业、两大潜力产业。1.三大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旅游业、绿色加工业(农畜产品加工业、旅游工艺品加工业)、高原现代农牧业。2.两大潜力产业:培育商贸物流业、新能源产业(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产业)。3.限制发展冶金、建材、化工等重化工业。第20条 重点产业发展策略 1.旅游业:促进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坚持文化驱动和旅农结合,保持高原生态优势,树立文化旅游名县品牌,融入区域旅游圈,对接区域旅游线路,打造多样化特色化的旅游产品。2.绿色加工业:以粮油加工
15、、肉禽加工、蔬菜加工和乳制品加工等农牧产品加工业为重点,同时积极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陈醋深加工、毛纺织加工、皮革加工、服装制造、旅游工艺品加工业及其他轻型、劳动密集型、绿色环保型工业。3.高原现代农牧业:重点发挥现代农牧业示范园区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畜牧业和旅游观光休闲农业。4.商贸物流业: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交通区位优势建设仓储、分拣、流通加工、配送、信息服务等功能齐备的商贸物流园区,发展大型农畜产品屠宰、加工设施,促进农畜产品绿色加工及肉成品物流贸易。加强物流业同农牧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等产业之间的联动,依托丹噶尔古城建设集餐饮、旅游、民俗文化为一体的核心商业区,在和
16、平镇建设以大型交易市场。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9 第21条 现代畜牧业规划 1.发展策略 调整畜牧产业结构,坚持立草为业,推进“西繁东育”、“自繁自育”两大工程,大力扶持养殖基地(园区)建设,促进畜牧业生产向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形成以养殖园区为中心,饲草产业为辅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格局。2.发展定位 将湟源县打造成为青海省“农区现代畜牧业示范县”,同时成为引领全省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先导区和服务西宁乃至全省的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及流通集散地。3.生产布局 规划形成“三大分区、八类园区”的生产布局,重点发展八项产业,扶持畜牧业龙头企业,带动乡村“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
17、”的特色畜牧品种发展。表1:县域现代畜牧业园区分类及空间布局一览表 园区类别 发展重点及方向 重点布局区域 1 优质饲草种植及加工区 优先推广燕麦、黑麦、英红玉米三大优质饲草品种,引进毛苕子和紫花苜蓿进行试种,坚持“以农促牧”、“为养而种”,引导和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和畜牧业的规模化生产。加快草产业开发利用和牧草商品化双向发展,走“种草养畜赚钱致富”的互动双赢和“草多畜多肥多粮多”的农牧业循环经济之路。燕麦、黑麦主要分布在脑山地区即日月、寺寨、波航等,玉米主要分布在川水地区即城关镇、大华、和平、申中 2 奶牛养殖区 重点建设以城关、大华为中心的奶牛养殖园区,发展千头奶牛
18、养殖基地。提高高产奶牛的比例,配合省内外大型奶业公司的挤奶站建设,建立优质奶源基地。大华、波航、申中、城关镇、和平为主 3 肉牛育肥区 完善肉牛良种繁育体系,优化牛群结构,引进国内外种子资源,提高肉牛生产性能。引进皮尔蒙特牛、利木赞牛、鲁西黄牛等肉牛品种,通过纯种繁育和改良,形成优质肉牛基础母牛群。日月、大华、寺寨等乡镇浅山地区 4 肉羊育肥区 建立优质肉羊良种繁育体系,推行舍饲、半舍饲养殖,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肉羊产业。积极引进欧拉型藏羊对现有藏系绵羊群进行复壮提高。除藏系羊养殖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在做好小尾寒羊纯种繁育的基础上,可引进其他优良品种与现有羊种杂交生产商品肉羊,并形成优秀杂种母
19、羊群。寺寨、日月及周边地区。5 生猪繁育区 以湟源县猪场为中心,引进瘦肉型种猪,为全县和周边地区提供瘦肉型种猪。以湟源县瘦肉型商品猪繁育基地为基础建立健全瘦肉型商品猪生产体系。推广杜洛克、三元杂交猪等优良品种,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种猪质量和供种能力,推广健康养殖、生态养殖技术。以大华、波航、申中、城关、和平等乡镇的川水地区 6 家禽养殖 以湟源县鸡场为中心,引进良种肉鸡和蛋鸡,引进 城关、和平养殖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10 区 培育适宜放牧的肉鸡,健全繁育体系,为全县和周边地区提供良种鸡。在小高陵村、大高陵村形成生态养鸡观光休闲产业园,推广舍饲与山地放养相结合的生
20、态鸡养殖技术,提高生态鸡的出肉率和产蛋率,主要提供绿色、无污染的高原特色山禽产品。基地 7 牦牛养殖区 以现有的日月牧场、草原牧场为主,辐射小茶石浪、日月山、大石头、黄茂村等地建设成牦牛养殖示范区,规模化养殖牦牛,逐步形成牦牛产业链。脑山地区,日月、寺寨 8 特种养殖区 以獭兔、藏香猪、七彩山鸡为主的特种养殖,探索肉驴和藏獒的养殖技术。川水地区,中心城区、东峡、和平 第22条 产业布局规划 规划县域形成“一核两带、三园四区”的产业布局结构。1.一核:湟源综合产业发展核。加快中心城区内大华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和结构提升,形成以农牧产品加工和轻工加工为主的绿色产业基地;以新火车货运站为契机,推进物流商
21、贸业的发展;拓展空间,整合中心城区旅游资源,提升旅游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2.两带:湟水河产业发展带和西倒线产业发展带。(1)湟水河产业发展带:依托河湟谷地形成,东接西宁西连青海湖,发展条件较好,规划充分保护和利用发展带的生态、历史文化资源,构建县域绿色加工业、旅游业、商贸物流业集聚的发展带,培育巴燕物流商贸园、中心城区(包括大华产业园)、东峡民俗旅游区等特色产业区。(2)西倒线产业发展带:依托西倒线一级公路形成,连接河湟谷地与县域南部农牧业与旅游综合发展区,规划利用交通优势,日月藏族镇与和平镇的旅游及农牧业资源,沿发展带培育日月特色产业园和和平物流商贸园。3.三园:大华产业园、日月特色产业园和
22、平物流商贸园。(1)大华产业园:县域主要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绿色加工业、农牧产品加工业、物流业、以农业观光、乡村民俗和休闲度假为主的旅游业。限制冶炼、建材、化工、金属加工等重化工业的发展。(2)日月特色产业园:依托日月镇区建设形成,发展畜产品加工、藏中药材、民族工艺品加工和旅游服务业。(3)和平物流商贸园:依托和平镇交通集散中心形成以商贸物流、过境交通配套服务业和石材加工为主的产业区。同时利用位于西倒线和华石山旅游区入口的区位特征建设自驾车旅游服务基地,发展旅游服务业。4.四区:湟水河谷绿色产业发展区、北部脑山农牧业旅游综合发展区、东南农牧业旅游物流发展区、西南农牧业发展区 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
23、2012-2030)文本 11(1)湟水河谷绿色产业发展区:包括湟水河以及两侧的川水区和浅山区,是县域主要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城镇发展带,由东峡、城关、大华、和平、波航、申中和巴燕的部分用地组成。重点发展以优质蚕豆、马铃薯、胡萝卜为主的特色种植业;以肉牛羊、奶牛和猪禽等高效生产为主的畜牧业;以绿色加工业和农牧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加工业;以古城旅游、农业观光、民俗风情、休闲度假、山地自行车、自驾游为特色的旅游业。(2)北部脑山农牧业旅游发展区:包括县北边缘地带的脑山区,主要位于巴燕、申中和东峡三个乡镇。该区加强退耕还林(草),发展以高山草食蓄的繁育为主的畜牧业;依托东峡乡大黑沟发展高原生态旅游和乡村
24、旅游。(3)东南农牧业旅游物流发展区:包括日月、和平的脑山区。实施退耕还林草与生态建设,加强饲草料种植和暖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畜牧业;依托日月和和平旅游资源发展以历史文化、乡村野炊、草原观光、山林探险为特色的旅游业;依托西倒线发展交通物流业。(4)西南农牧业发展区:包括寺寨、大华和波航的脑山区。加强生态建设,发展以马铃薯种植和高山草食蓄的繁育为主的高原特色农牧业。第四节 县域 城 镇体系 规划 第23条 城镇体系等级结构 规划建立“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三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表2:县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表 城镇等级 城镇名称 个数 中心城区 湟源县城(城关镇、大华镇区)1 重点镇 巴燕镇、和平镇
25、、日月藏族镇 3 一般镇 东峡乡、波航乡、申中乡、寺寨乡 4 第24条 城镇体系规模结构 规划形成“一级(8万人)、二级(0.51.0 万人)、三级(0.10.2万人)”三个层次的城镇规模结构。表3:县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一览表 规模等级 城镇名称 个数 城镇(集镇)人口 8万人 中心城区(8)1 8 万人 0.51.0万人 巴燕镇(0.8)、和平镇(1.0)、日月藏族镇(0.5)3 2.3 万人 0.10.2万人 东峡乡(0.15)、波航乡(0.15)、申中乡(0.2)、寺寨乡(0.1)4 0.6 万人 注:中心城区人口包括城关镇人口和大华镇区人口;乡集镇人口不计入城镇人口及城镇化率统计。湟源
26、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12 第25条 县域城镇职能结构 县域城镇职能类型分为综合型、旅游服务型、物流农贸型、农牧型四种类型。表4:县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一览表 等级 名称 类型 主要职能 县城 中心城区(城关镇、大华镇区)综合型 县域公共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发展绿色产业、旅游、物流、商贸等产业。重点镇 日月藏族镇 旅游服务型 旅游服务、高原特色农牧业 巴燕镇 旅游服务型 旅游服务、特色农业 和平镇 物流农贸型 物流商贸、交通、旅游服务、特色农业 一般镇 东峡乡 旅游服务型 旅游服务 波航乡 农牧型 特色农牧业及农畜产品加工 申中乡 农牧型 特色农牧业及农畜产品加工 寺寨乡
27、 农牧型 特色农牧业及农畜产品加工 第26条 县域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三副,两轴四区”的县域空间结构。1一核:县域城镇发展核,包括湟源中心城区(城关镇、大华镇区)和申中乡集镇。2三副:三个县域中心镇,分别为巴燕镇、和平镇、日月藏族镇,带动县域发展。3两轴:湟水河城镇发展轴和西倒线城镇发展轴。4四区:四个发展分区,分别为湟水河谷综合发展区、北部生态保护发展区、东南部高原牧旅发展区、西南部农牧发展区。第27条 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控制 1.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规划中心城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 150平方米以内。2.乡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规划各镇区、乡集镇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50平方米
28、以内,严格控制镇区、乡集镇的增长边界。3.村庄建设用地指标控制:以非耕地为主建设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20150 平方米;对以占用耕地建设为主或人均耕地面积 0.7亩以下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120平方米。第28条 县域城镇发展指引 1.和平镇 定位:物流农贸型重点镇,县域发展核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农畜产品屠宰-加工-交易及物流商贸、交通、旅游服务、特色农业等职能为主。城镇建设发展指引:镇区主要位于 109国道以西。整合小高陵村和茶汉素村,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13 集中发展特色餐饮区,修建大型过境交通服务区;建设综合型的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商贸物流业;建
29、设大型农畜产品屠宰、加工设施,重点发展农畜产品物流交易。镇区建设用地标准:镇区建设用地控制在 0.75 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50 平方米。2.日月藏族镇 定位:旅游服务型城镇,湟源县南部的门户城镇。以旅游服务、高原特色农牧业等职能为主。城镇建设发展指引:镇区依托免尔干村主要向北发展,建设日月特色产业园区,结合镇区建设,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镇区建设用地标准:镇区建设用地控制在 0.45 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50 平方米。3.巴燕镇 定位:湟源县西部的门户城镇。以旅游服务、特色农牧业等职能为主。城镇建设发展指引:镇区依托巴燕村沿 315国道拓展,建立六大功能服务区,分
30、别为农畜产品加工区、商贸服务区、行政办公区、公共服务区、扎藏寺旅游区、教育卫生服务区。镇区建设用地标准:镇区建设用地控制在 0.6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50 平方米。4.申中乡 定位:农牧型城镇。以特色农牧业及农畜产品加工生产职能为主。城镇建设发展指引:集镇纳入中心城区范围,为大华组团的一部分,与城区共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 150平方米以内。5.东峡乡 定位:旅游服务型城镇,湟源县东部的门户城镇。以旅游服务职能为主。城镇建设发展指引:集镇主要沿 109国道往西发展,集中紧凑发展。集镇建设用地标准:集镇建设用地规模约 0.2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6.波航乡
31、定位:农牧型城镇。以特色农牧业及农畜产品加工职能为主。城镇建设发展指引:集镇依托纳巴县道往东西两侧拓展,集中紧凑发展。集镇建设用地标准:集镇建设用地控制在 0.2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14 制在150 平方米。7.寺寨乡 定位:农牧型城镇。以高原绿色农牧业及农畜产品加工等职能为主。城镇建设发展指引:集镇主要沿扎草公路两侧拓展建设,集中紧凑发展。集镇建设用地标准:集镇建设用地控制在 0.15 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50 平方米。第五节 县域村 庄布局规划 第29条 县域村庄整理分区(1)重点整理区域城市规划区、镇区(集镇)规划范围内
32、的农村居民点 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应分期并入中心城区,有特色的村庄可适当保留;镇区(集镇)规划范围内的村庄应合并建设新型农村社区。(2)次重点整理区域县域中部湟水河谷综合发展区范围内及各镇镇区(集镇)周围的农村居民点 鼓励该地区的村民往中心城区、镇区搬迁,严格控制该地区农村居民点的改、扩建;引导居民点向镇区有序集中,重点整理沿河沿路一带散布居民点。(3)边缘整理区域县域外围,包括北部生态保护区、南部高原牧旅发展区和西部农牧发展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 该区允许保留适当居民点作为生产生活区,但对过散、过小、景区范围内的村庄和脑山地区的村庄,原则上进行统一归并至镇区和中心村内划定的村民建房引导区。第30
33、条 县域村庄整理分类 将村庄分为原址建设、完全搬迁(脑山地区)、迁村并点等三种类型进行规划引导。(1)原址建设型 指已开展新农村建设或现状村庄条件较好、在规划期内不需要搬迁,属于行政保留的村庄。该类村庄进行以整治环境、完善设施建设为主,可分为一般整治保留村和特色旅游整治保留村两种形式。特色旅游整治保留村确定原则:位于旅游风景带或者景区,交通便利;村庄建设有一定的规模,有一定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具有一定文化、历史价值,需进行保护的村庄;交通条件、自然条件、资源条件优越,具有发展旅游的潜力。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15(2)完全搬迁型 指地处脑山区、交通不便、设施不全的村庄
34、。该类村庄可分为近期整体搬迁和远期逐步搬迁,引导往县郊或镇区(集镇)异地安置。(3)迁村并点型 指农户居住分散、布局不合理的村庄或距离相邻、有条件合并的村庄。该类村庄应结合实际条件选址合并,整理土地。第31条 县域村庄布局 规划村庄分为中心村一般村二级。规划中心村 27处,中心村人口规模为 1000人以上。一般村人口适度集聚,数量、规模不做硬性规定。表5:县域规划中心村一览表 所属镇乡 中心村 个数 大华镇 拉拉口、三条沟、阿家图、塔湾 4 和平镇 茶汉素、小高陵村、白水 3 巴燕镇 巴燕、上胡丹、下胡丹、莫合尔 4 日月藏族镇 兔尔干、哈城、莫多吉、尕庄药水 4 申中乡 申中、卡路、大路 3
35、 东峡乡 石崖庄、兰占巴、下脖项 3 波航乡 波航、纳隆、胡思洞 3 寺寨乡 上寨、草原、西扎湾 3 总计 27 第32条 新农村建设要点 贯彻新农村建设标准,提高村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改善农村生活水平,重点加强村庄整治。按照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原则,加强农民建房的规划引导与控制,配套完善相应设施,引导农民集中建房。继续推进偏远村庄及脑山村向日月、大华、和平、巴燕等集镇和 109、315 国道沿线集中,在国道两侧建设宜居型高标准新农村。着力培育乡村主导产业,以集镇为中心,按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使用、产业集中发展的“三集中”原则,建设新型产业村,使条件艰苦、致富困难的村庄实
36、现易地致富,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第六节 县域综合 交通规划 第33条 综合交通发展策略 1.加强区域联系与对接 加强湟源和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方向等区域中心城市的联系,强化湟源县城在东部城镇群中“进藏入疆”的交通节点地位;推进高等级公路的升级改造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16 或建设工程,与大西宁环线连接;加快往南对接国家交通大动脉。2.完善县域完善交通网络和交通设施建设 加快县域高速公路出入口、客货运站等设施建设,加强各乡镇之间以及各乡镇与中心城区的公路联系,并与东部城镇群规划路网衔接,形成以高速公路、省道为骨架,乡县道路为补充的完善的县域交通体系。3.加快旅游公路建设
37、,构建旅游环线 结合景区开发和游线组织,加快建设旅游公路;提升部分县、乡道道路技术等级,构建县域旅游环线。第34条 铁路规划 老青藏铁路:近期保留,远期关停使用。新青藏铁路:原线保留。青藏滇铁路:预留青藏滇铁路选线用地。站场设施:新青藏铁路站位于中心城区,各设一个客运站和货运站。老青藏铁路货运站近期保留,远期关停使用。第35条 公路规划 1.高速公路规划 规划新建 G6 京藏高速公路,在现状西倒一级路的基础上升级改造,规划期内完成湟源县城至倒淌河镇的路段建设,在中心城区以东、日月藏族镇各设有一个出入口。规划新建 S2011湟西高速公路,自湟源县城至西海镇,为 G6与S20的联络线。近期内开始建
38、设,在中心城区设有两个出口,在巴燕镇设有一个出入口。2.公路规划 完善县域公路系统网络,形成“主轴+网络”主骨架公路。主轴公路达到一级路标准,骨架网络道路达到二、三级路标准。旅游公路重点建设大黑沟公路、宗家沟公路。提升S201、S206、S202至二级公路标准。县域其他县乡公路应提升至三级或四级公路标准。加强县城与各镇乡的交通网络。第36条 公路站场建设 1.客运站 中心城区设置 1个公路客运站,为一级站。将巴燕镇、和平镇、日月藏族镇的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17 客运站提升为二级站。除申中乡外,其他乡各设一个三级站。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设候车室。1000人至2000人
39、的行政村设立客车停靠点。2.货运站 至规划期末县域共规划 3座货运站,其中中心城区设2 座,和平镇设1座。第七节 县域社 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37条 商业服务设施规划 将特色农贸产品交易、旅游服务业作为湟源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有地方特色的产品交易市场,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第38条 教育科研设施规划 规划到 2030 年全县 6 至 15 周岁人口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 80%以上,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18 至 22 周岁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25%以上。每10 万人口在校大学生人数达到 2700人以上,基本满足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级各类专业人才的需
40、求。整合教育资源,建设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农村中小学达到双高标准,扩大优质高中教育的供给。发展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普及度。各镇区根据规划人口规模相应新建和扩建教育设施。第39条 文化设施规划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全面发展体育事业,发展广电和新闻出版事业。同时配套建设各项相关设施。重点镇和一般乡镇:建设一定规模的文化设施,面积不小于 500平方米,争取达到县级标准,成为小区域文化活动的中心。中心村:建设农村文化站(文化站里要设老年活动中心),多功能影剧院、图书室等。第40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1.布局要求 建立完善的适应人民健康需求的卫生服务体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达100%。城市居民
41、建档率达 95%,农村居民建档率达 90%。2.医疗机构设置布局 县级医疗机构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标准,乡镇中心卫生院甲级率 100%,一般卫生院甲级率 80%,行政村卫生室无空白村,一体化管理率 100%,甲室率90%以上。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18 3.镇村卫生院(所)原则上各一般镇、乡集镇设置 1 个卫生院,各中心村设置 1个卫生所。第41条 体育设施规划 建设完善的体育设施,推广全民健身运动。各个镇各建设 1处体育运动场地。提高体育设施普及面。第42条 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组织健全、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社区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社区服务
42、功能及服务水平。在各镇区配置中学、小学、医院、农贸市场等设施。结合农村居民点的调整,逐步配套完善农村居民点的公共服务设施。健全村级卫生网络,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村级卫生室的装备和整建工作,采取乡村联办、村医自办等形式恢复和整建村卫生室。第八节 县域环 境保 护规划 第43条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功能达标率达到 100以上;各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和疗养地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其它地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县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率达 100。第44条 环境功能区划 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规划大华水库库区等地表水水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
43、II类标准;规划拉拉河城区上游段、药水河日月段上游执行 II 类标准,其余河流包括湟水河、药水河等执行 III标准。规划县域大华水厂地下水等承担水源功能的地下水执行地下水 III类标准。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一类功能区:日月山自然风景区、大黑沟森林公园;二级功能区:县域内除一类功能区以为的区域为二类功能区。缓冲区:一类功能区周边 300米以内的区域为该功能区的缓冲区,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相邻功能区最高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噪声在城镇区域昼间60dB(A),夜间50dB(A);农村地区昼间55dB(A),夜间45dB(A);保护区噪声昼间50dB(A),夜间40dB(A);湟源县城市总
44、体规划(2012-2030)文本 19 交通干线区域噪声70dB(A)。各功能区噪声不超过各类功能区标准限制。第九节 县域公 用 设施规划 第45条 县域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规划 1水资源利用和配置 规划确定县域生活生产用水主要以地表水为水源,就近利用水库水,地表水取水不便区域可利用地下水。规划灌溉用水以地表水为主,加强节水灌溉的建设。规划限制工业用水新水取用量,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2水资源保护规划(1)功能区划 县域主要划区河流水域为湟水河、药水河、拉拉河,规划药水河日月镇上游段划分为保留区,湟水河、药水河其余河段、拉拉河划分为开发利用区。规划主要划定拉拉河大华水库、大华水厂地下水保护区,
45、拉拉河作为湟源城市的水源河流,主要承担水源涵养的作用。(2)保护措施 规划限制拉拉河和药水河沿岸的开发建设,保护拉拉河、药水河水质环境。规划县域加强植被覆盖,特别是各河流源头和沿岸,改善河流本底水质。县域内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减少对于水体环境的相关污染。第46条 县域给水工程规划 1水源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巴燕镇、东峡乡、波航乡、和平镇水源为大华水库。规划日月镇水源为寺滩河。农村地区可就近取清洁地表水作为水源,地表水取水困难的可使用地下水作为水源。2用水量预测 规划远期中心城区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为 0.4 万 m/(万人日),各乡镇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为 0.15-0.
46、3万m/(万人日)。3水厂规划 规划县域分为中心城区、巴燕镇、和平镇、东峡乡及附近农村大型集中供水区,日月镇及附近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区,其余地区为分散供水区。规划中心城区保留现状大华水厂,远期关停;新建1座湟源二水厂,远期规模达到3万吨/日。新建1座再生水水厂,远期规模达到0.8 万吨/日,主要供应工业用水。规划日月镇新建 1 座集中供水站,规模为 800 吨/日,水源取自寺滩河。农村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地表水源或者地下水源取水进行处理后供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20 应生产生活用水,推广农村小型净水设施的使用。第47条 县域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湟源排水体制宜采
47、用分流制。2污水量预测 城区日变化系数采用1.5,乡镇日变化系数采用1.7,污水量产污系数采用80%,地下水渗入量按照 5%。3污水处理厂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扩建现状污水处理厂至 1.2 万吨/日;并新建 1 座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 1.3万吨/日。规划和平镇、巴燕镇纳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日月镇新建 1座污水集中处理站,规模为400吨/日。农村地区引导农民建设排水设施,普及化粪池,逐步改善农村居住区的水环境。规划各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4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雨水排水应充分利用湿地、自然水道、河岸缓冲带、土壤渗透、天然植被带,
48、以自然消纳为主。第48条 县域电力工程规划 1电量电负荷预测 规划湟源县域远期用电量约为19.11亿千瓦时,远期最大用电负荷约为344MW。2电源规划 规划湟源远期电源为 330kV湟源变。3变电站及电网规划 330kV变电站:规划远期湟源 330kV 变电站增容一台240MVA 变;110kV变电站:规划保留现状 110kV 变电站,新建尕庄、卡路 2座110kV变电站,每座变电容量为 250MVA,每座占地 0.3公顷。35kV变电站:规划近期新建巴燕、波航 2座35kV变,每座远期皆达到 25MVA;规划远期对 35kV变电站进行扩容,每座皆达到 22MVA 或者25MVA。4高压走廊规
49、划 330kV和 110kV架空线路,要求采用大容量、紧凑型、同塔回路的输电线路。规划330kV 架空线走廊35-45m控制,110kV架空线走廊 15-25m控制,35kV架湟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文本 21 空线走廊 15-20m控制。第49条 县域通信工程规划 1电信规划 湟源中心城区扩建现状电信母局并新建 1 座电信母局;确保每个乡镇或者两个乡镇有1 座电信模块局提供服务规。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信息资源数字化、信息传输网络化、信息技术应用集成化。2邮政规划 中心城区新建 2座邮政支局4座邮政所;至规划期末,各镇均设有 1座邮政局所。3广播电视规划 规划
50、期末,广播、有线电视传输人口覆盖率达 95%以上。建设以中心城区、湟源个工业园区为主的有线电视光纤铜线混合网(HFC),实现广播电视与信息传输的宽带化、综合化、数字化、智能化。第50条 县域燃气工程规划 1规划目标 全县远期城镇燃气用户普及率达 90,管道燃气用户普及率达 70。农村采用清洁能源燃料(电、沼气、太阳能)和生物质能。2气源规划 规划湟源县气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天然气主要来自倒淌河分输站。3设施规划 规划县域推动倒淌河分输站至湟源门站的高压长输管线的建设。规划保留湟源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站;规划县域结合高压输气管线新建湟源门站,结合布置储配设施。规划县域内根据需要进行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