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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浦城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 1编制目的一4 一1.2 适用范围-4-1.3 应急预案体系-5-1.4 工作原则-5-2事故风险-6-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7-3. 1应急指挥部成员-8-3.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和职责-9-3. 3现场救援指挥部-9-3.4县直有关部门职责-12-3.5 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责-14-3. 6应急救援队伍构成和职责-14-3.1 7工作组职责-14-3.8 应急救援专家职责-15-3.9 事故发生单位职责-15-4预警与信息报告4. 1 预警-16 -5. 2 信一息报告- 16 - 行指挥长负责制。指现场救援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事
2、故 发生地政府(党委)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救护队伍负 责人和事故单位负责人等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 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的具体方案,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队 伍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发 展态势及救援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浦城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 挥部下设10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1.抢险救援组2.物资保障 组3.群众工作组.4.综合接待组5.安全保卫组6.医疗救护组 7.通讯保障组8.信息发布组9.事故调查组10.善后处理组。(1)抢险救援组:根据事故性质迅速研究制定抢险救援实 施方案和防止抢险救援过程中事故扩大的措施;根据抢险救援 过程中遇到
3、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方案及措施;准确、及 时向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汇报进展情况;调集并组织矿山救护 及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2)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医院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负 责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作;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 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协调血站、 疾控部门做好受伤人员供血和防疫工作。(3)安全保卫组:由公安、武警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 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维护现场治安, 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协助救援工作组组织-10 - 调动运输工具、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4)物资保障组:由工信、财政
4、、发改、交通运输、规划 建设和旅游、电力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事故处置工作中所 需物资、装备、资金、交通工具、电力、通信保障的调集和准 备工作;(5)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负责,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和 事故发生单位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 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6)信息发布组:由县委宣传部门人员组成,提出对内、 外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对内、外新闻发布工作,协调解决 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舆情,组织舆论 引导,最终信息经由总指挥确认后方可发布。(7)技术专家组:由有关的技术专家和事故单位技
5、术负责 人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讨和制定,对救援过程中遇 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技术指导,协同现场救援指挥部制定应 急结束后的恢复计划;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建议;参加事故的 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提高决 策的科学性和救险效率。(8)现场检测评估组:由县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 源等部门人员组成,组织相关部门技术办量及专业机构负责事 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 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11 -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9)事故调查组: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493号令)规定,依法成立县政府
6、事故调查组,查明生 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 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 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提出防范措施的建议;在规定时 限内向县人民政府提交经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的生产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增设其他工作组。3.4县直有关部门职责县直有关部门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非煤矿山事 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救援 工作:县委宣传部:配合指挥部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新 闻发布工作,组织指导新闻发布,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问 题,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
7、展对外 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等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监控、 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负责记者在事故现场的采访管理和服务。(2)人武部:根据救援工作需要,协调武警部队、民兵应 急分队等参加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3)县工信局:负责保障事故抢险所需电力供应;负责组 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负责指导、协调保障 事故现场的通信畅通。12 -(4)县卫健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组织协 调事故灾难应急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等。(5)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维 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保障交通运输的畅通和安全。(6)县民政局:指导、协调做好群众安置、生活救助等工
8、作,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7)县财政局: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应由县财政 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8)县人社局:负责指导事故中工伤职工、工亡职工和工 亡职工供养亲属等工伤待遇的善后处置工作。(9)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抢险矿山 相关地质资料等情况。(10)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中次生、 衍生环境污染、辐射事故应急处置。(1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组织提供运送救援人员、 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的公路运输保障。(12)县总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反映 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协调、组织当地工会开展事故中伤亡 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9、(13)县应急局: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导、协调、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4)县气象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气象监测和 气象预报,提供事故发生地气象预测预报的有关数据资料和技术支持。(15)县供电公司: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提供电力保障或控 制。(16)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救援工作要求, 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现场救援。3.5 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责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非煤矿山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与实施救援方案,组织开展应急 救援,核实遇险、遇难及受伤人数,协调与调动应急资源,维 护现场秩序,疏散转移可能受影响人员,开展
10、医疗救治和疫情 防控,并组织做好伤亡人员赔偿和安抚善后、救援人员抚恤和 荣誉认定、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3.6 应急救援队伍构成和职责3.6.1 应急救援队伍构成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其它专业救援队伍和武警消 防等其它应急救援力量。必要时调用外地矿山救援力量。3.6.2 应急救援队伍职责接到调度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行动,携带专业救援 装备器材,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下开展救援处置工作。3.7 工作组职责工作组是根据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按照应急救援指挥 部的要求,成立并派往事发现场的临时工作机构,指导协助指14 挥部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成
11、员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 据工作需要确定,工作组的职责是:一般及以上生产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况 和初步原因;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及 事故发生单位核查核实并如实上报事故遇险、遇难、受伤人员 情况;根据前期处置情况对救援方案提出建议,协调调动外部 应急资源,指导事故应对处置工作,但不替代指挥部的指挥职 责;指导当地做好舆论和善后处理工作;起草事故情况报告, 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3.8 应急救援专家职责应急救援专家通常从市、县两级矿山救援专家库中抽调, 并报请南平市应急局同意后,分别由市、县应急局下达调度指 令,相关专家接到指令后应尽快赶赴指定地点或
12、通过网络、电 话联络等手段,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为 事故救援处置提供辅助决策建议。3.9 事故发生单位职责及时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 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的有关资料,提供救援设备和工具。事故发生单位要如实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或险情情况,接受 落实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 生产人员执行应急处置工作,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 据,积极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全力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预警与信息报告-15 -4.1预警一旦发现一般及以上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征兆或事故有 扩大迹象时,事发地监测、监控和公共信息接警主管部门要通 过分
13、析、研究判断、做出预警,并将预警信息报本级政府和县 非煤矿山应急办。建立健全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处理系统和预警 预测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各种专家评估系统和专门调查系 统,对突发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紧急处置提供指挥、决策依 据。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预警级别按 照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分为一般(iv级)、较重(in级)、严 重(H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按照事故级别依次发布 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由县非煤矿山应急办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 布。4.2信息报告4.2. 1信息接收与通报县应急局24小时值守电话0599-2822073o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
14、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 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县应急局及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 应急局接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 挥部,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通报应急救援小组成员。-16 -4. 2. 2信息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向南平市应急局上报事故应急救援情 况,上报时限为2小时。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6)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7)需要有关部门协助
15、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8)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事故速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或险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等基本情况;(2)事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3)事故或险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 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4. 2. 3信息传递如事故危及周边人员或居民,应及时向周边相关单位通报 事故情况,必要时组织人员疏散并转移财物。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本企业内重大危 险源和重大隐患进行监控,对可能引发事故灾害信息进行分析, 对可能造成非煤矿山一般及以上事故的信息,及时报告县应急 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17 -县政府安办和有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
16、要做好已经发生事 故的抢险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事态的监控工作。已经发生的一 般事故及其发展态势和抢救情况的信息,以及可能造成较大以 上事故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5. 3.事故报告的程序事故或突发情况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进 行先期处置,并立即报告所在地政府和县应急管理等有关部 门。中央、省属企业在浦城县辖区企业在上报县政府及有关部 门的同时应当上报其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或其安全监 督主管部门。(1)非煤矿山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 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
17、报告并经核实后,应迅 速组织救援,并立即向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和县应急管理等部门报告。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和事 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5 分钟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报县应急局,必要时可越级上 报。信息报告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 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 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18 -(3)对于已经明确发生一般事故以及因非煤矿山发生爆 炸、塌方等事故发生死伤人数一时不明、灾情一时无法核实的 突发事件时,县非煤矿山应急办接到信息报告后采用速报方式 在15分钟内上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同时应
18、急救援指挥部立 即按预案启动相应措施。(4)县应急局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报送至南平市应急 局。(5)县应急办公室值班室及值班人员接到一般事故信息 后,立即向局主要领导、带班局领导、分管局领导报告,由办 公室按照规定向县委、县政府、南平市应急局报告和续报。(6)县非煤矿山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定当班 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接受全县非煤矿山事故报告信 息,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为0599-2822073o-19 -4. 3事故报告的程序-18-5应急响应- 20-5. 1 分级响应-21-6. 2响应程序-22-7. 3处置措施-24-8. 4应急结束-25-6信息公开-26-7后期处置-
19、26-7. 1 污染物处理-27-7.2 生产秩序恢复-27-7.3 医疗救治-27-7.4 人员安置-27-7.5 善后赔偿-27-7.6 应急救援评估-28-8. 1 信息保障-28 -8.2指挥系统技术保障-28-8. 3现场抢险装备和物资保障-29-8.4应急队伍保障-29-8.5交通运输保障-29-8. 6医疗卫生保障-30-8. 7治安保障-30-事故发生浦城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5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原则 上按照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 重大(I级)四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响应。非煤矿山生
20、产 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的级别分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非煤矿山事 故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I级、n级、m级和w级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启动I级响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 事故的事态发展严重,国务院认为需要启动响应的矿山特别重 大事故。I级响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 案实施。(2)出现下列情况,启动n级响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 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
21、亿元以 下,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省政府认为需要启动响应的非煤 矿山重大事故。II级响应按照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非煤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21(3)出现下列情况,启动HI级响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 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 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南平市政府认为需要启动响应 的非煤矿山较大事故。III级响应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南平市非煤矿山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4)出现下列情况,启动W级响应:发生或者可能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非煤矿山事故时启动IV
22、级响 应。IV响应由县政府组织启动实施本预案。5. 2响应程序5.2. 1事故发生单位响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是第一响应者,应立即启动应 急预案组织救援,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自救和互救, 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县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 进展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5. 2. 2事故发生地政府响应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事故发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县应急局有关领导和人员, 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2 -赶赴现场处置人员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事故发展态势,确 认事故单位和现场现有处置力量无法完成事故处置时,提请县 政府立即成立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程
23、序,组织、指挥所属相 关部门全力以赴开展救援,并及时将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按有关 规定上报至县政府和应急救援指挥部。5. 2. 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响应(1)立即分别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应急救援指挥部 主要领导报告。(2)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副组长和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情 况。(3)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南平市应急局。(4)草拟工作组组成人员,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经批 准后立即组织相关专家与工作组人员一同赶赴事故现场,指导 应急救援工作。(5)事态发展到可能造成ni级以上事故的时,要及时报告 南平市应急局。(6)县政府启动IV级应急响应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进 入预警状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
24、急准备;并根据事故 或事态进展,按规定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通报其他部门、救 援队伍和专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5. 2. 4应急救援指挥部响应(1)研判是否启动本预案并作批示。(2)根据需要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23 -(3)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协调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 大队和外地矿山救护队伍。(4)根据事态发展的趋势,研判是否提高应急指挥级别、 扩大应急范围。县有关部门响应县公安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人社局、气象 局、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根据 工作安排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应急救 援工作。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
25、做好相关指导、协调 工作。5. 3处置措施5.3. 1事故现场一般处置措施发生非煤矿山事故,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下列(但不限于) 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1)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和现场实际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及 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 援无关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2)查明事故类型和发生地点、范围,同时查明被困人员 数量和位置,组织相关专业的应急救援专家参与救援;(3)根据事故类型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的进一步 发展,同时应注意防止救援过程中产生次生伤害事故;-24 -(4)尽快抢修被破坏的影响救援工作开展的道路、井巷工 程、供电系统、通风系统、供排水系统等各相
26、关系统,努力创 造事故救援的有利条件;(5)关闭或者限制使用事故场所及其影响区域,中止可能 导致危害扩大的各项活动以及采取相应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次 生、衍生事故;(6)迅速调集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医疗救援保障及食物、 饮用水,尽快向被困人员提供生存必需保障;(7)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收集,非救险工作所必需时不得 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现场及所有物证,尽可能进行现场拍照、录 像;(8)矿井井口、进入露天矿山的通道、火区灾区入口等重 要部位要实行专人值守,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9)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 通道畅通。5. 3.2不同事故类型非煤矿山事故常见类型为:边坡坍塌
27、事故、中毒和窒息事 故、火灾事故、放炮事故、放炮器材爆炸事故等。5.4应急结束当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后,经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 队伍撤离现场。-25 -对于继续救援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极易造成次生、 衍生事故等情况,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作出暂停救援 的决定。在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后,经指挥部组织研究,确认符合继续施救条件时,再行组织 施教,直至救援任务完成。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实施救援或救援任务完成,在经专家 组论证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指挥部提出终止救援的意见, 经应急救援指挥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
28、府批准,由指挥部宣布 应急结束。6信息公开非煤矿山发生事故时,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一名事 故信息发言人,负责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全过程的信息发布。信息发布要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 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 作。事故信息发布要经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后 发布。信息发布应积极主动,准确把握,避免猜测性、歪曲性报 道。要加强与媒体的互动,提高引导把握舆论的能力。指挥部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登记核实举报情况,接 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或散布未经核实或 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和传言。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1)事故基本情况及应急救
29、援进展情况;-26 -(2)应急救援工作成效;(3)上级政府的批示;(4)下一步的计划;(5)需要澄清的问题。对于涉及部门较多、影响较大的非煤矿山事故,由宣传报 道组协调主流媒体及时开播指挥部提供的事故信息。7后期处置7.1污染物处理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或委托生态环境部门 协助进行处置,防止出现二次污染。7. 2生产秩序恢复在事故原因调查准确、采取措施后,指挥部安排企业组织 维修人员对受事故影响的设备、设施进行修理或更换,恢复正 常生产秩序。7.3医疗救治医疗救护组妥善安排救治事故中受伤人员;对员工进行心 理疏导,以消除恐慌心理。7. 4人员安置群众工作组妥善做好伤亡人员和家属、转
30、移人员的安置工 作,确保必要医疗条件。7. 5善后赔偿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周边社区生产生活影响的, 应积极主动与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受影响区域的人员进行沟通-27 -和协商,及时救助,善后处理组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依 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7. 6应急救援评估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 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 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 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 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结束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 告报县政府。8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
31、关预案做好非煤矿山事故 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非煤矿山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对非煤矿 山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 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8.1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 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 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预案中涉及到的 单位、部门、人员应保证相互间通讯、信息的畅通,县非煤矿 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定期调度,保证预案的及时启动。8. 2指挥系统技术保障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的有线、无 线、图像监控等指挥和调度信息能力资源,保证迅速有效。所-28 -有非
32、煤矿山必须绘制有安全规定的各类图纸资料,并且根据实 际情况及时更新。8. 3现场抢险装备和物资保障各乡镇(街道)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 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各非煤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 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建立全县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信息库,掌握全县各非煤矿山抢险 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种抢险所需的车辆、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 材料、通风设施、灭火设施等型号以及匹配用途,与涉及应急 救援设备生产的厂家建立信息联系。8. 4应急队伍保障县非煤矿山成立应急救援队,并始终做好救护准备。值班 的救护小队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出动,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开 展抢险救
33、护工作。预案中涉及的部门及人员,要与有关部门保持工作联系, 如发生工作变动,应及时补充相应的人员,保证预案的有效实 施。8. 5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 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抢险救灾物 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8. 8资金保障-30-8.9宣传教育-30-9预案管理-30-9. 1 培训与宣传-31-9.2 预案演练-31-9.3 预案修订-31-9.4 预案实施-32-10. 附件-3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联系方式-33-2 .县各非煤矿山单位联系方式-34-浦城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建立紧急
34、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 用程序。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8.6医疗卫生保障卫健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 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保 证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及时、有效、安全。8. 7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重点区域、重要物资和设备 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 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8. 8资金保障所有非煤矿山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确保事故应急处理所 需资金;鼓
35、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进行捐赠和援助。8. 9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专栏、专报、讲座、网络等多种 形式,加强对非煤矿山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矿区群众的法律 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 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9预案管理-30 -9.1 培训与宣传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 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 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 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
36、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 日常培训内容。9.2 预案演练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非煤矿山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 期组织预案演练和评估工作。9.3 预案修订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和评审。在下列情况下,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修订完善本 预案:(1)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 发生变化的;(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 重大调整的;(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9.4预案实施本预案发至
37、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 门,由县政府安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0附件-32 -附件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分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县应急管理局2822073县公安局2875063县自然资源局282266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22171县卫健局2822430县总工会2829000县纪委2822383县交通运输局2826976县生态环境局2880220县消防救援大队6022161县武装部2822281县武警中队2848566-33 -附件2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习 总书记“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
38、为代 价”的红线意识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全 面提高应对浦城县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 调健康发展。为切实履行对浦城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综 合组织和协调职责,做到反应迅速、有序,进一步增强政府应 对矿山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 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浦城县非煤矿山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浦城县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生产应急救援工 作:1.非煤矿山事故;2.矿山企业、当地乡镇(街道)级应急救 援力量和资源不足,需要增援的
39、事故;3.上级领导有重要批示, 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4.县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有关 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事故(1) 一次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一 4 一(2) 一次造成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 业中毒);(3) 一次造成1亿元以上(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2 .重大事故(1) 一次造成1029人死亡;(2) 一次造成509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 一次造成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3 .较大事故(1) 一次造成39人死亡;(2) 一次造成1049人重伤(包括急性
40、工业中毒);(3) 一次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4 . 一般事故(1) 一次造成12人死亡;(2) 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 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1.3 应急预案体系预案体系构成情况: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 术支持系统、相关保障系统等组成。本预案向上与南平市非 煤矿山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浦城县安全生产 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相衔接,向下与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把保障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 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和社会影响。
41、(2)分级负责。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分 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 和权限,落实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单位 是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响应者。(3)协调配合。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协调 有序,紧密配合。(4)依靠科学。遵循科学原理,积极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 伍和专家的作用,依靠先进设备,科学决策,科学施救。(5)资源共享。建立健全联动联防机制,合理有效利用社 会各种救援力量,实现资源共享。(6)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坚持应急准备与应急救援相结合。2事故风险我县在生产和在建地下矿山目前共有4家,主要
42、分布在忠 信镇、富岭镇、古楼乡、盘亭乡等四个乡镇。每个班次井下作 业人员均为10人以下。我县地下矿山主要事故风险为冒顶片 帮、中毒窒息、透水、火灾爆炸、坠罐跑车、触电、高处坠落、 职业病危害等,容易造成多人被困、人员伤亡,构成一般及以 上生产安全事故。露天矿山目前共有3家,主要分布在永兴镇、莲塘镇、山 下乡。我县露天矿山主要事故风险有边坡坍塌、滑坡、物体打 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爆破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 容易构成人员伤亡生产安全事故。尾矿库目前共有6座,其中四等库4座、五等库2座,目 前因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生产状况等原因,6座尾矿库均处于 停止运行状态,主要分布在临江镇、富岭镇、忠信
43、镇、山下乡、 古楼乡等5个乡镇,我县尾矿库主要事故风险有洪水漫坝、坝 体局部垮塌、排洪系统堵塞、库区内山体坍塌滑坡和泥石流等, 对下游区域人员或建构(筑)造成严重危害,构成生产安全事 故。根据我县非煤矿山分布区域、矿山生产规模,尾矿库等别、 尾矿库和排土场下游情况等条件分析,可能引发非煤矿山生产 安全事故的地区主要有忠信镇、富岭镇、临江镇、永兴镇、莲 塘镇、山下乡、古楼乡、盘亭乡等8个乡镇;其它乡镇(街道) 目前无在产在建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 可能性相对较小。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浦城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应 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救援指挥部、县直有关部门
44、、事故发生 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组、应急专兼职救援队 伍、应急救援专家和事故发生单位等构成。成立浦城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浦城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负责浦城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 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工作。3.1 应急指挥部成员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安全生产工 作的领导担任。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局、县 自然资局及县直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非煤矿山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矿山应急办),办公 室设在县应急局,主任由县
45、应急局分管副局长兼任。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 导担任。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人武部、工信局、发科局、卫健 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 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和规划局、气象 局、总工会、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通信部门、 县医院等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 .按照本预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统一领导、集中指 挥、组织协调等工作;2 .组建专家顾问组,为事故应急救援的科学决策提供技术 指导与服务;3 .负责紧急调用急需的各类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4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遇有危及周边人员和居民险情
46、时, 及时组织、指挥人员疏散、撤离,做好物资转移工作;5 .参与矿山事故的调查处理,向上级机关报告事故情况;6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7 .迅速、如实发布事故消息。8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和职责3. 2.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主任 由县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 产的领导担任。4. 2.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在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管理, 加强与县政府应急办的联系;组织、协调县非煤矿山事故指挥 部成员单位加强应急联动,共同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处置与救援;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会议的召集、文件起草与 办理;做好有关信息传达、收集、分析、报送、发布;加强应 急救援专家和应急预案的管理;做好文书资料整理与归档等工 作;完成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 任务。3. 3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救援指挥部是发生非煤矿山事故后由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成立的临时机构,接受县应急指挥部领导,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