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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P公司高处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高处作业分级、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治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来施工人员在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 二、引用文件 GB/T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6095安全带 GB7059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12142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JC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GB30871-2023化学品生产单位特别作业安全标准 三、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纳以下术语和定义。 1
2、、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展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坠落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4、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状况下进展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气温低于5。 5、带电高处作业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修理中实行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展的高处作业。 四、公司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3、: 高处作业高度在2h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h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l5h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h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五、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1.进展高处作业时,应对作业内容,进展危急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式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进展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3.作业部门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
4、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展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惫过度、视力不佳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展高处作业。 5.从事高处作业的部门或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前方可作业。 6.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命路线和抢救方法,现场应配备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接预案的内容。 9.在紧急状态下(
5、有以下状况下进展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 1)遇到6级以上的强风、浓雾等到恶劣气候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接近的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展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10.高处作业前,作业部门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展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时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抢救方法。 11.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前方可作业。 12.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爱护用品,安全带条符合GB6095的要求,作业前要检查。 13.高处作业前部门负责人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
6、证内。 14.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1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依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坚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备是否结实、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分的照明。 1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到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牢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40531.和GB40532.要求,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7059和12142的要求。 1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
7、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牢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底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坚固,并应有牢靠的拉撑措施。 六、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展进展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2.作业时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作业内容相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坚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坚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锋利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3.作业场
8、全部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实行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阻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洁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准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丢弃。 4.雨天和雪天进展高处作业是,应实行牢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准时去除。对进展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到恶劣所候,不得进展
9、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觉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马上修理完善。 5.在接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展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实行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6.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46的有关要求。 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依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急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四周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
10、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8.不得在不结实的构造(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结实的构造(如彩刚瓦、石棉瓦、瓦棱板结等经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意所承载人负荷,应铺设坚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休息。 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穿插进展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假如需要垂直作业时应实行牢靠的隔离措施。 11.在实行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时方式进展带电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服。 1
11、2.发觉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准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顿作业。 13.因作业必需,临时撤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实行相应措施,作业后应马上恢复。 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戒备区,并派专人监护。 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假如发觉状况特别,应发出信号,并快速撤离现场。 七、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洁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2.脚手架、防护棚撤除时,应设戒备区,并派专人监护。撤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3.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撤除。 4
12、.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作业部门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 八、高处安全作业证的治理 1.一级高处作业和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 2.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以下情形的高处作业由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安环部负责人审批。 3.特级高处作业及以下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安环部负责人审核,生产厂长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状况下进展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展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展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展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纳人工照明进展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
13、触带电体条件下进展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展的悬空高处作业。 4.作业证最长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工程,在作业期内,作业部门负责人应常常深入现场检查,发觉隐患准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安环部保存,保存期为2年。 篇2:P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P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1.根本要求 1.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设备检修理中的受限空间作业。 1.2.本制度所称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安康
14、和生命安全构成威逼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响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污水处理水池、厌氧塔、氧化槽、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1.3.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展的作业。 1.4.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依据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急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本公司判定苯醚甲环唑原药生产装置区、灌区、桶区、库区、乳油生产装置区。 1.5.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别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分工与职责 2.1.公司安全科是受限空间作业的监视治理部门,负责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方案
15、及措施落实状况的监视、检查。 2.2.公司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催促、协调受限空间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公司设备科,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催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加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交底工作。 2.4.车间(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受限空间作业人职责 2.5.1.作业人应持经批准、有效
16、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作业。 2.5.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2.5.3.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证的安全措施。 2.5.4.听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制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劳动爱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得作业。 2.5.5.对违反本规定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状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公司安全科或公司领导报告。若发觉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马上停顿作业。 2.5.6.在作业过程中如发觉状况特别或感到不适时,应马上向监护人发出信号,快速撤离作业现场,
17、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2.6.监护人职责 2.应参与由公司安全科组织的监护人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司安全科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监护。 2.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状况进展检查,发觉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制止作业。 2.掌握、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觉特别状况,应马上停顿作业,实行相应措施。 2.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2.7.作业负责人职责 2.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到达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
1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2.在受限空间及其四周发生特别状况时,应停顿作业。 2.检查、确认应急预备状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2.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展劝阻或责令退出。 2.8.审批人员职责 2.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状况。 2.催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 3.作业分级 3.1.凡属以下状况之一者,为特别受限空间作业。 3.1.1.无氧、缺氧状态下的作业。 3.1.2.进入与污水排放系统相连的下水井、下水道等部位的作业。 3.1.3.经主管部门确认,要求按特别受限空间作业掌握的(如进反响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污水处理水池、
19、厌氧塔、氧化槽、坑(池)等的作业)。 3.2.除特别受限空间作业以外的,为一级受限空间作业。 4.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4.1.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的制定和审查:受限空间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组织对作业现场进展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受限空间生产处理、盲板加拆等相关方案,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等专业部门负责审核。特别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由企业负责人批准,一级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由分管生产(技术)或设备的负责人批准。 4.2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审查、批准后,作业所在车间安全人员负责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见附件2),由作业所在单位负责人向作业单位(人员)进展任务交底和风险告知。 .43.受限空间安全作业
20、证办理:任务交底和风险告知后,由作业所在车间的负责人负责填写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见附件1),填上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受限空间名称、作业内容、受限空间原有介质、监护人姓名、危害辨识等。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填写作业单位负责人、作业人员姓名等。 4.4.安全措施确认:1-5项由作业所在车间的设备治理人员确认签字;6-10项由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11项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作业单位负责人依据现场实际,分别补充作业安全措施。 4.5.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审核、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安全等部门负责人审核。特别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公司生产副总批准,一级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厂长批准。
21、 5.受限空间分析及合格标准 5.1.公司建立气体取样检测分析操作规程,明确取样分析工程和标准、取样及检测方式、检测仪器的使用范围和完好性。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展分析,选配检测设备要与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特别受限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 5.2.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展监测分析。 5.3.分析与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2h分析一次,特别受限空间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展
22、监测。 54.分析合格标准: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c)氧含量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d)有毒有害介质浓度应符合工作场全部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规定。 5.5.分析报告单必需填写到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或黏贴存根正面左上方。 6.作业安全要求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急、有害因素进展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作业前,应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展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
23、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急、有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留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命、自救及互救等学问; e)相关的事故案例及阅历、教训。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展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意安全作业要求; b)对放射源实行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d)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意要求的照明装置; e)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识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熟识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
24、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展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洁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坚固,实行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实行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并采纳安全电压。 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讯和照明设备、脚手架或临时作业平台、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开工具等,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开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爱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爱护”。 .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
25、理,全部与受限空间相连且存有或可能存有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必需有效隔离,并对受限空间进展吹扫、蒸煮、置换合格,加设盲板并挂牌标识。 .受限空间作业应实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实行强制通风,但严禁向内充氧或富氧空气。 .受限空间作业的个人防护装备要求: a)特别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必需佩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隔离正压防护面具,使用前必需认真检查其气密性,供风设备及受限空间出入口必需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确保紧急状况下能准时将作业人员撤出; b)特别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c)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
26、作业,应穿戴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及护目镜等; d)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e)在有或产生粉尘的受限空间作业,应佩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f)在高、低温受限空间作业,除应佩戴相应的防高温、低温防护器具,还应佩戴通讯设备。 .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 a)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b)在潮湿容器内,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牢靠; c)使用的全部电器设备必需根据漏电爱护器,漏电起跳电流不大于30毫安,其中照明和手持电开工具的漏电起跳电流不大于15毫安。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中。
27、.受限空间作业过程监护要求: a)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 b)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c) 从事无氧、缺氧等状态下的特别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应与作业人员规定必要的联络方式或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便于受限空间内外之间的联系。 .受限空间作业的其他要求 a)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b)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工器具带出; c)在有毒、
28、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d)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实行轮换作业方式; e)当生产装置消失特别,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马上通知作业人员停顿作业,快速撤离;当作业现场消失特别,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顿作业,快速撤离,作业单位应马上通知生产单位; f)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准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洁净; g)作业完毕后,受限空间所在车间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前方可封闭受限空
29、间。 7.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治理 .受限安全作业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其次联由作业现场负责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监护时随身携带;第四联存放在受限空间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掌握室或岗位。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24h。特别状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 .特别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公司安全治理部门存档;一级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所在车间存档。保存期限为1年。 附件 1.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样式 2.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卡样式 篇3:P公司动火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P公司动火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1.根本要求 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区及其禁火范围内的设备检修理中的动火作
30、业。 1.2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酷热外表的特别规作业,主要包括: 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开工具。 1.3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依据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急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本公司判定苯醚甲环唑原药生产装置区、灌区、桶区、库区、
31、乳油生产装置区。 1.4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别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分工与职责 2.1公司安全科是动火作业的监视治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治理方案及措施落实状况的监视、检查。 2.2公司生产(技术)治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催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公司设备(工程)治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催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加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2、。 2.4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动火作业人职责 2.5.1动火作业人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2.5.2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见附件1)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2.6动火监护人职责 2.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识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消失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力量。 2.应参与由公司安全科组织的监护人培训,
33、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司安全科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2.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监护人应在本部门安全员和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状况。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应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暂停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发觉特别状况应准时实行措施。 2.发觉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符合,或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消失特别状况时,有权停顿动火;对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马上停顿动火作业,并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安全科报告。 2.7动火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2.负责办理用火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全
34、面负责; 2.应在用火作业前全面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和作业环境,参加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留意事项; 2.作业完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种遗留前方可离开现场。 2.8动火部位负责人的职责 2.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加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连接。 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准时制止动火作业。 2.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特别状况,应马上通知停顿动火作业。 2.9动火分析人的职责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依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
35、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检测分析数据报告附动火证后归档。 2.10动火作业审批人的职责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状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2.10.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10.2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四周状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分级 3.1本公司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别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夜间或特别状况,动火作业升级治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根底上升一级。 3.2特别动火作业: 3.2.1在公司正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苯醚甲环唑原药生产装置区、乳油生产装置区)、
36、储罐区、容器等部位上或其他特别危急场所进展的动火作业; 32.2.节假日期间或特别状况(如夜间)进展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区域除外); 3.2.3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3.3一级动火作业: 3.3.1在易燃易爆场所(如正在运行的苯醚甲环唑原药生产装置区、乳油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容器、带压不置换等)进展的除特别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3.3.2危急化学品库、桶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 3.3.3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的与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系统隔绝的工艺设备管线。 3.4二级动火作业: 3.4.1除特别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3.停工检修经吹扫、置换处理、化验分
37、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 3.4.3从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或系统撤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 3.4.4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 3.4.5固体产品包装区域、仓库等非禁火区; 3.4.6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用火作业。 3.5公司内,除特别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范围以外,修理间范围内为固定动火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动火区域内,严禁设固定动火区。 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4.1动火作业前,由动火所在车间(或装置)安全员组织生产车间负责人及工段长(班长)、动火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
38、急、有害因素进展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展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安全员负责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见附件2)。 4.2特别、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安全员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公司安全负责人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进展检查,并签署意见,经公司主管生产(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发后,方可动火,原则公司上不签发特别、一级动火。 4.3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安全员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公司安全治理人
39、员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进展检查,并签署意见,由动火所在单位(生产部)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发后,方可动火。 4.4固定动火区的设定由动火所在车间提出申请,经公司涉及生产(技术)、设备(工程)、安全等专业治理部门审查合格,由公司分管生产(技术)或安全的负责人批准。 4.5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确实认,需在与本次动火作业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划“”。其中,1、2、3项由动火所在车间工艺技术人员确认签字;4、5项由动火所在车间的安全员确认签字;6、7项由动火所在车间当班班长确认签字;8-11项由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其他补充安全措施根据分工范围分别由动火所在车间安全人员和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
40、。 4.6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相邻车间或部门区域时,由所在相邻车间或部门区域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审查合格后,在“相关单位意见”一栏会签,并有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监护人,按动火级别审批后,方可动火。 4.7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公司设备科必需对作业方案进展确认,对带压设备、容器、管线进展测厚,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8作业完毕后,动火人和监护人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并由动火所在车间安全员现场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 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5.1.公司建立气体取样检测分析操作规程,明确取样分析工程和标准、取样及检测方式、检测仪器的使用范围和完好性。使
41、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展分析,选配检测设备要与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特别动火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进展拍照记录,分析单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 5.2.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展监测分析;在较长物料管线上动火,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内进展分析。 5.3.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展动火分析;特别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展监测。 5.4.动火
42、分析合格标准: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c)动火设备、管线及作业环境内,氧含量不应大于235.%; d)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进展监测分析。浓度超过工作场全部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规定的,应实行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其他安全措施”一栏注明。 5.5.分析报告单必需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或黏贴在存根正面左上方。 6.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急、有害因素进展
43、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作业前,应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展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急、有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留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命、自救及互救等学问; e)相关的事故案例及阅历、教训。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展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意安全作业要求; b)对作业现场地下隐藏工程进展交底; c)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d)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意要求的照明装置; e)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识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熟识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展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洁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坚固,实行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实行有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