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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关于农夫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1 调查对象:村民、村干部及个体经商户 调查目的:了解农村普法现状,找出解决方法。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现场访谈 调查地点:侯寨乡所辖四个行政村 调查时间:20xx年10月11日-11月20日 前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与过去相比,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群众把握了一些法律学问,对如何依法爱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有关的法律学问有了肯定的了解,开头有了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觉悟,人们的法制观念初步形成。但是,这些成绩与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识仍旧处在较低
2、水平。特殊是是当前外乡的农夫法律意识,亟待仔细分析和总结。 调研中发觉问题及解决方法:当代中国,仍旧是一个有着9亿农夫的比拟典型的农业国家,塑造当代中国农夫的现代法律意识,推动其现代化进程,是社会主义事业,特殊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根底性工程。 关于权利意识的调查: 公民意识说究竟是一种权利意识政治权利意识。 问卷中设计了三个问题,以人身权为视角考察了村民们对自身权利的认知程度,答复状况见表1: 第一个问题要求较高,它考察村民们是否意识到了“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完全意识到这一点的人数为约40%,对这一点比拟模糊的也有约40%,有20%村民的理解与这条现代法治根本原则的内容恰好相反。看来村民权利
3、意识不段提高的同时,还留有“义务法”传统的烙印。 其次个问题中,只有1%的村民选择了“听父母的”,这说明几乎全部人已经意识到当事人拥有婚姻自主权,父母再也不能包办子女的婚姻了。但66%的“看谁有道理”的答案也告知我们:人情这个传统社会遗留的伦理因素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还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第三个问题说明绝大局部村民赞同“男女是公平的”。但约16%“各家状况不一样”的答案又一次提示我们“人情”这个因素的重要。虽然“人情”不必定与“国法”相冲突,但不能排解冲突的可能性,好在我们的调查中没有发觉种状况。 在遇到纠纷或麻烦时,农夫们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一般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方式往往是他们迫不得已的最终
4、一招。他们常常选择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内或是村内有威望的人调解。假如纠纷再大一些,就会去找村干部解决。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农夫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的。用法律来爱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在农夫的意识中仍旧是一片生疏的领域。总之,不到万不得已,农夫们一般不会直接选择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相较法律而言,它们好像更信任人的力气,只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通过法律解决。而且他们相不信任法律还另当别论。 当权利与权利发生冲突时,农夫们会毫不迟疑的保卫自己的权利。那么,当权利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呢?我们的问卷中还有这样的问题,表2是村民们
5、给出的答复:上面的分析告知我们农夫的政治权利意识总体较底,存在着不容无视的问题。那么,农夫的权利意识的其他方面的状况又如何呢? 关于诉讼意识的调查:“没有救济便没有权利。”在现代社会,诉讼是救济权利、解决纠纷的最正规途径。而在传统社会,人们习惯于一种“无讼”的社会生活,把到司法机构打官司的人视为“败类”,而把司法机构视为破坏既定和谐的不祥之物,是“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可见,人们对诉讼的认知度、评价度、参加度是反映其法律意识的重要方面。我们的问卷中有这样的问题,表3是答复状况: 从表中可以看出,侯寨乡的农夫,已经不认为打官司是不光荣的事了,有90%的人认为这是“正常的”和“值得鼓舞的”。同时,
6、70%以上的人认为“打赢官司主要靠自己恳求合理合法”,这说明了他们对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利的信任。二三两个问题说明在学问层面上,大多数村民对通过诉讼可以解决问题的范围以及刑事案件不能私了是比拟了解的。但只有48.1%的人认为亲友之间借钱需要写欠条,这说明村民们保存证据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绝大多数纠纷在非讼程序中得以解决的事实也是侯寨乡农夫对诉讼参加度不高的缘由。一般民事纠纷在诉讼开头之前,要经受基层调解(村调解主任或村长的调解)、镇调解(法律效劳所或综合治理、调解委员会领导小组的”调解)、法院庭外调解三个调解过程。越溪镇法律效劳所的老张不无骄傲的告知我们:去年他处理纠纷26起,只有3起
7、最终闹上了法庭。看来,几千年传统文化烙印在中国人心灵深处的“息讼”观念,就连这位有着法律大专文凭的法律工也不能从骨子里彻底抛弃。 总结: 目前,农村承受法律学问的渠道还较单一,法律学问面还较窄,主动学习法律学问的人还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轻人、老年人占较低的比例,农村普法的形式还停留在集市上的宣传单。上述状况说明,要提高农夫的法律意识必需多管齐下,既要政府主动安排,还要民间的积极组织,既要农夫主动去学,还要以案说法,通过多种形式使农夫有更多的时机接触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学问,用法律学问武装大脑,既要使农夫养成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识。因此,我们不仅要
8、大力实施普法下村,还要使其成为一项制度加以落实。 农夫法律学问的欠缺是导致农夫法律意识水平低下的首要缘由。正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学问,所以农夫们才会对法律有许多的不解与迷惑。也导致了他们不信法、不用法。如此一来,便形成了很严峻的恶性循环:由于不懂法而不用法,越不用法则更加导致了农夫不去学法,不去了解法。农夫对于法律学问了解的有限性,即使有所了解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甚至根本了解的就是错误的信息。要在农村全面实行法治,必需将现代法律意识的培育、法治精神之建立,作为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关于农夫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2 一、实践背景及意义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形成,法律文明的重点也将
9、从以普及法律学问为根底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和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转变。城乡法制建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具有直接参加的特点。 这次我以隆尧县城及其所辖下的毛尔寨村作为缩影点。通过对隆尧县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学问状况的调查,了解现今隆尧县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学问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隆尧县城乡居民的居民法律意识,削减法盲。通过这次调查,使得法律学问得到普及,隆尧县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也在提高,进而使城乡居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此推动隆尧县的法制化进展的进程,推动我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 二、问卷分析与总结 本次调查
10、问卷共发放了二百份一共回收了二百份,回收率到达了百分之百。经过此次问卷调查我们发觉:虽然城乡居民的法律素养总体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1、绝大多数居民法律意识薄弱,法律学问匮乏 与以前相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整体而言仍旧是很薄弱的。现实生活,相当一局部居民对我国的法律体系了解不够全面,不习惯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力。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居民们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权,有的人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而有些人“以暴制暴”。在抽样调查中,设问“在平常的生活中,您是否留意运用法律手段来进展维权”时,答复“常常”的占29.5%,答复“很少”的占64.5%,答复“没有”的占6%。
11、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很少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反映我国城乡居民法律意识薄弱。在答复“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答复“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爱护自己”的占9.5%,答复“用武力解决”的占33%,答复“通过关系解决”的占38%,答复“感觉很委屈但是认为也是没方法的事”的占19.5%。由此可见,居民很少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制化过程中,人们对法律学问把握的多少,既影响对自己权益合法的维护,又影响自己对法律的遵守。在调查中,我发觉居民的法律学问很匮乏,绝大多数居民表示对法律学问,特殊是与平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学问完全不了解,而且也很少主动去了解法律学问,在“你对我国法律体
12、系了解吗?”这一个问题中,选择“特别了解”的占5.5%,选择“一般般(了解不全面的)”的占67%,证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完善,法律意识也渐渐地深入到城乡居民的心里。然而选择“一点都不了解”的占27.5%。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仍旧有些人对我国法律体系一无所知,试问居民法律学问匮乏,对自己享有的根本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不明确,怎么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2、居民猎取法律学问的途径比拟单一 随着国家的普法力度的增加,借助现代各种传媒手段,法律学问传播的途径越来越多,传播的范围越来越广,相应的居民可以借助多种方式快速便捷地猎取相关的法律学问。但是在我的调查中发觉,居民了解法律学问的途径比拟单一化
13、。从“你一般通过哪些方式猎取法律学问?”这一问题的答复中我了解到,通过媒体(电视、报纸杂刊、互联网)的方式猎取法律学问的比例是71.5%,通过通过阅读法律的书籍的方式猎取法律学问的比例是9.5%,通过和亲朋好友谈天的方式猎取法律学问的比例是11.5%,通过其他方式猎取法律学问的比例是7.5%。从数据上可以看出,媒体已经成了居民了解法律的主要工具,居民通过看电视、报纸杂刊,上网能够快速猎取国家的法律动态,但是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地居民了解法律的途径呈现单一化。居民猎取法律学问途径狭窄潜移默化中也影响着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学问的丰富。 通过这次调查,我对隆尧县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学问状况有了
14、更深的了解,城乡居民法律意识薄弱,法律学问匮乏,获得法律学问的途径单一,这种状况不利于我国“依法治国”根本国策的实施。为了让我们的国家变成一个法制化的国家,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首先,应当加强文化教育,提高居民文化程度。在调查中,我发觉文化水平低的居民要比文化水平高的居民法律意识弱、法律学问少。其次,加强法律学问的宣传。在调查中发觉,多数居民喜爱通过参与法律宣传活动来学习法律学问。 这样也就增加了居民们猎取法律学问的途径。也盼望司法机构能够实行更多有效的措施,让“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我国法制化的进程。 三、实践感言 通过这次实地的社会实践,让我受益匪浅。既加强了我的社会实
15、践力量,又丰富了我的社会实践阅历,既培育了我关怀社会热点问题的兴趣,又提高了我今后融入社会的力量。同时也要特殊的感谢我的同学们,他们帮忙我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也是通过这次的社会调研,我从中了解到了作为一名通信专业的大学生对法律学问的了解还是很少的,法律意识也很淡薄。所以我以后的努力方向就是不仅要学好我的专业学问,还要更多地去了解法律学问,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通过这次关于我国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学问状况调研,也让我深刻熟悉到提高城乡居民法律意识以及普及法律学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我坚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肯定会在广阔农村结出累累硕果的。 关于农夫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3 一、调查
16、时间: 20xx年月日至月日 二、调查地点: 大坝乡沙庙村二队 三:调查对象: 大坝乡沙庙村常常外出打工的农夫 四、调查目的: 了解农夫工猎取法律学问及法律救济的途径,了解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五、调查方式: 采纳收集材料、电话、面谈等方式进展调查。 前言:农夫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定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夫成为缩小城乡差异,促进城乡统筹进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夫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害,其主要缘由是农夫工法律素养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xx年月日至月日,在大坝乡沙庙村的农夫工中进展了一次深入的调查。这份
17、调查涉及到该村200人,年龄涵盖1岁至岁之间,有效答卷1份。 通过调查了解到,外出的农夫工在外主要从事建筑业、餐饮效劳、批发零售、车辆修理、工厂干临时工等行业。 (一)农夫工猎取法律学问及法律救济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播送、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是农夫工猎取法律学问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猎取法律学问的农夫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学问的农夫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问题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局部农夫工有通过法律手段爱护自身利益的意识,而少局
18、部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的社会实际。 在农夫工是否了解法律救济详细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忙时很便利或比拟便利。 (二)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夫工分布较广、流淌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夫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肯定难度,特殊是外出农夫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拟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夫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形成制度化和标准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宣传形式单一,特殊是对外出农夫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方法,这应当是今后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重
19、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农夫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规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工作进展不平衡,局部用工单位对在农夫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熟悉缺乏,目前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较大的工厂等农夫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的个体商业、效劳业、私营企业的法制宣传工作比拟薄弱。 (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忙的农夫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夫工最需要承受法律帮忙,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夫工人员集中,有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忙。 在农夫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
20、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夫工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讨论,把握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消失的新问题、新状况。以引导农夫工法制教育适应形势的变化和进展。共同推动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将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发挥媒体作用。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相关单位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演讲;二是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舞法律工在承接
21、农夫工法律效劳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提倡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夫工举办各类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及法律救济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救济、法律效劳相结合,准时调处农夫工因工伤、劳资、人身损害等引发的各类冲突,为困难群众供应法律救济,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组织农夫工参加法律学问竞赛、征文竞赛、法制文艺汇演等活动;五是准时总结推广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阅历,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夫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抓好企业主和经营治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进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局部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夫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
22、加强企业主和经营治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把握宪法、根本法律以及标准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加依法经营、依法治理的观念,到达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夫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一些有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治理、金融、税收、劳动社保等相关的法律;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4、进一步抓好农夫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属地治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夫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规划生育、卫生治理于一体的治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
23、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根本学问;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聘请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习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治理培训、市场培训、使农夫工在承受业务培训过程中承受法律学问,使农夫工把握与自身工作、生活亲密相关的法律学问,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忙的渠道和方法。满意农夫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夫工的维权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调查中发觉,农夫工的法律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比拟大。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
24、与其切身利益亲密相关的法律学问,使普法教育常常化。建立工地民调组织,积极引导农夫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加大法律学问掩盖面,在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内容上加大与农夫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在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上,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农夫工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还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夫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此次农夫工的法律学问的调查,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状况暂不严峻,在确保农夫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进展的同时,加快新农村建立。同时这是我们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过程中遇到的
25、新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稳妥解决,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持续较快进展。 关于农夫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4 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沟通,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农村的今日,法律开头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夫的生活,那么,农夫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爱护意识和民办法识的状况又如何呢?这些都是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急迫想了解的问题,于是趁着暑假的时机,在我的家乡韶关市的几个乡镇绽开了此次的社会调研。 一、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图 现在,我国已进入了法制社会的时代,农村的日常生活不仅涉及到经济,还涉及到文化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而全部的这些都必需用法律来
26、调整。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意识也盼望通过了解,能加强和增进农夫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的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地 调查对象分别是韶关市犁市镇、长来镇、北乡镇在农村生活的居民,所被调查的人员也许在1865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小学至本科之间,无文盲。所以,可以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性,以及答复我访问时理解问题的力量。 三、调查的程序 此次调查主要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问相结合的调查方法。不过仍是以调查问卷为主,访问为辅的调查方法。 四、调查问卷的根本状况 由于考虑到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
27、主要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尽可能做到浅显易懂。在爸爸的帮忙下,这次的调查共发问卷60份,每个村各20份。采纳当场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没按要求填写,所以,最终的有效问卷为56份。 关于农夫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5 第一章调查的主要说明 1.1调查工程背景 调查当前中国农夫法律意识的一般状况及其特征,提高农夫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终就农夫相对落后的法律意识与当前法律的冲突等提出一些建议。农夫法律意识状况任何是衡量农村法制建立的重要标志。本次调查报告以河源地区农夫为调查对象。通过调查,分析该地区农夫法律意识的现状,以利于提出了推动农村法制化进程的思路,为解决“三农
28、”问题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 1.2调查目的 在遇到纠纷或麻烦时,农夫们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一般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方式往往是他们迫不得已的最终一招。他们常常选择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内或是村内有威望的人调解。假如纠纷再大一些,就会去找村干部解决。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农夫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的。用法律来爱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在农夫的意识中仍旧是一片生疏的领域。总之,不到万不得已,农夫们一般不会直接选择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相较法律而言,它们好像更信任人的力气,只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通过法律解决。而且他们相不信任法律还
29、另当别论。 全社会要树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气氛。根据闻名法学家苏力的观点,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表达为一个过程,或者说是在一系列社会活动、阅历、感受之中而到达的“皈依”。我们不能仅仅靠论辩、靠灌输“法律必需信仰”,“对法律应多些敬重、多些崇拜”,而使人们信仰法律,而必需以实际的法律运作使他们感受到“还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敬重和崇拜。详细到农夫的法律意识,决不是靠法律的严酷与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强迫、压制与威逼。它们只能使村民产生敬畏感,关键是我们的农村、农业立法要表达农夫的情感,维护农夫的利益。“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根底,就总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要使普法下村成
30、为一项制度予以贯彻执行。目前,农村承受法律学问的渠道还较单一,法律学问面还较窄,主动学习法律学问的人还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轻人、老年人占较低的比例,农村普法的形式还停留在集市上的宣传单。上述状况说明,要提高农夫的法律意识必需多管齐下,既要政府主动安排,还要民间的积极组织,既要农夫主动去学,还要以案说法,通过多种形式使农夫有更多的时机接触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学问,用法律学问武装大脑,既要使农夫养成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识。因此,我们不仅要大力实施普法下村,还要使其成为一项制度加以落实。 1.3调查范围与方法 (一)抽样范围 本次调查针对本区农村各年龄
31、人口,被调查的对象主要为我身边的朋友,家庭,同事,村民等进展调查。 (二)抽样方式调查方法农夫法律意识问卷调查实行了简洁随机抽样方式。 农夫法律意识问卷实行了留置问卷、个别访谈的调查方式。 调查表(见第14页) 其次章农夫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2.1引言 农夫法律意识是指农夫对法律的思想、观点、学问、心理的总称。农夫法律意识的状况表达为农夫学习、理解、把握和遵守的心理状态和行动。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强,广阔农夫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熟悉愈来愈明确,整体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尽管法制建立在农村中收到很多成效,但这与依法治国和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要求
32、还有较大距离,特殊是在一些经济欠兴旺地区问题还相当严峻。据媒体先后报道:在河源市某村的村委会换届中,有的村民以10元的单价出卖自己的选票;在白水县有个别果农因讨不回果款而自寻短见;在龙川县有两位农村妇女捡到一万二千元现金,因安排不公而跑到乡派出所要求明断的。凡此种种事实,都暴露了农夫在法律意识上的欠缺,这已成为制约农村法制化建立和经济进展的瓶颈,是影响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难题之一。 2.2农夫法律意识现状及分析 农夫的法律意识问题始终是法律界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热点之一。为了切实了解当前农夫法律意识的状态,讨论农村法制化进程中的难题,我于20xx年1月对河源地区进展了农夫法律意识专项
33、调查。调查问卷以法律常识为主,设置了16个根本问题,主要调查农夫对法律性质,法律维权的途径,以及对一些根本法律现象的看法。本次调查有以下特点: 1.调查问卷的题目设计简洁明白,符合农夫的实际。 2.参与调查时走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夫家中,获得的资料信息牢靠,听到了农夫朋友真实的诉说和心声。 3.参与调查的学生走遍了5个县市,深入到50多个村庄,接触了200多位农夫,调查的掩盖面较广。 4.调查的筹划和安排始终在教师的指导下进展,整个调查过程有始有终,成效显著,调查结论对当前解决“三农”问题有肯定的参考作用。 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95份。通过统计分析,我们认为当前农
34、夫法律意识的根本现状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阔农夫对法律的需要特别剧烈,急需学会用法律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每一种社会现象产生都和社会的需要分不开的,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也不例外,其产生以后也是为肯定社会生活效劳的,评价一个法律部门的实际价值关键在于它是否为社会所需要。调查农夫法律意识现状必需了解农夫对法律需要的程度,为了此问题的调查,我们设置了两个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一:你认为日常生活是否需要法律?统计结果:近60%的人认为很需要,22.5%的人认为需要,还有13%的人认为不需要,约4.5%的人认为无所谓。 调查内容二:你认为农夫最需要了解什么法律?统计结果:12%的农夫认为需要民法,5
35、%的人认为需要合同法,约6%的人认为需要刑法,约13%的人则选婚姻法,近70%的人认为都需要。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广阔农夫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迫切需要法律学问,大多数农夫已熟悉到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熟悉到日常生活与法的关系,他们渴望了解各种法律,渴望用法律解决日常生活的各种纠纷。消失这一可喜变化的缘由有:一是中心和各级政府多年来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的结果,使法律根本深入人心;二是农村改革使农夫接触和遇到很多简单问题,使他们体会到必需有大家共同遵从的“嬉戏规章”,法律便是最重要的规章之一;三是随着公众媒体的普及,农夫朋友的视野也不断开阔,他们也能看到和听到外面的世界,从
36、这中间也感觉到法律在人们生活中的公正和权威。这种现象说明,我国农夫对于法律的不再是一种茫然,不再是认为法律可有可无。 2.现实中农夫对法律知之甚少,法律意识现状令人担忧。从以上的调查中,我们知道法律已经成为农夫迫切需要,但现实中农夫对法律了解的程度的确不入人意,很难适应社会和经济进展的需要,很难正确地在生产生活中运用法律来标准自己的行为,以致在实际中陷入熟悉的误区和行动的逆境。 调查内容三:法律的职能是什么?统计结果:53.2%的人认为是打击犯罪;30%的人认为是爱护人民;16.8%的人认为是其它。 调查内容四:你认为现实生活中最严峻的犯罪是什么?统计结果:62.1%答复杀人,7.6%的人答复
37、贩毒,27.5%答复是贪污、受贿,2.8%认为是其它。 调查内容五:你认为谁最应当守法?统计结果:33.6%的人答复是干部;27.6%的人选择党员;33.3%的人选择公民,6.4%的人选择大学生、军人。 调查内容六:当你的亲人犯罪后,下面哪个做法是你选择的?统计结果:7.4%答复检举揭露,1.6%答复帮忙其赶快离开,73.9%答复劝其自首,7.1%答复任其自然。 调查内容七:你认为男女双方进行结婚仪式之后是否是合法的夫妻?统计结果:43.2%答复是,56.8%答复不是。 从调查结果看,农夫对法律的职能熟悉还不到位,有相当一局部简洁认为法律就是打击犯罪,这只看到了法律惩处性的一面,而对爱护人民的
38、本质属性还熟悉不清。大多数农夫对于守法的主体熟悉模糊。在调查中,一些农夫朋友讲:“领导干部手中有权有势,应当带头守法,”这话有肯定的道理,但并完全正确,由于,法律面前人人公平,守法应当公平,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对于最严峻犯罪的答复,虽然有62.1%的人答复的杀人,但是,他们推断的标准只是靠道德和人之常情,而不是现行的法律,他们也没有熟悉到贩毒,贪污、受贿给社会和人们带来的更大的危害。至于亲人犯罪该实行什么方法和合法夫妻是否要结婚证的问题,农夫存在的糊涂观念和错误做法主要还是受落后愚昧观念的影响。 农夫法律意识淡薄有其自身的缘由,但也和政府没有深入地宣传、推行法律有很大的关系。从19xx年以来
39、,国家已经开展了4个普法的5年规划,其成果是显著的,但是对于农夫来说,只是粗略了解了法律的作用和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款,但对于法律究竟是什么,法律的详细内容如何他们并不了解。在最根本的婚姻问题上,他们知道有婚姻法,但并不知其详细内容,甚至有些连最根本的结婚年龄的规定也不知晓,相当一局部人认为只要进行了传统的结婚仪式,就是合法夫妻。对于法律熟悉的误差,导致在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他们很难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大多数农夫对法、权关系熟悉有所偏差,法制观念淡薄。中国两千年的封建人治社会,使得“权力至上”的观念在中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农村社会过去主要是靠权力(如长老
40、权力、政府权力)来统治治理的,因而,法律对农村的较大介入,首先便要遇到权力的挑战,要了解农夫对法律的评价,不行避开地要涉及到农夫对法律与权力二者的态度。 调查内容八:你认为权利与法律的关系如何?统计结果:约44.7%的人认为法大于权,21%的人认为权大于法,约32.3%的人认为权法并重,1%的人认为互不干预。 从调查结果来看,有局部农夫对于权与法的关系有了正确的熟悉,但仍旧有相当一局部人不能熟悉到权力是法律给予的,必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问题是我国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方面。依法治国要求法律至上,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人治思想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广阔农夫思想观念中,权大于法
41、的思想难以铲除。这些问题不仅发生在一般的农夫身上,更严峻的是我们一些国家基层工作人员和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根本不能依法行使权力,往往是以政代法、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一个村的治保主任在处理一起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之一提出了相关法律依据,此治保主任竟声称:“什么是法,我就是法。”从这一实例足以可见,在民众内心深处,法律远远不如权力在他们意识观念中的地位。四.农夫法律上的权利熟悉模糊,权利和义务意识较差。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可以说,法律就是以为主体设定权利和义务为目的,从对于权利与义务的熟悉状况,以及对于权利和义务的态度上,可以看出农夫法律意识的状况。
42、调查内容九:你认为法律与权利的关系任何?统计结果:34.6%答复保障权利,32.7%答复限制权利,8.9%答复没有关系,23.8%答复不知道。 调查内容十:你认为拣了别人钱包要酬劳做法如何?统计结果:83.4%的受调查认为不合理,13.2的认为合理不合法,没有人认为是合理的。 调查内容十一:社会生活中以下什么事最重要?统计结果:68%答复孝敬父母,27.1%答复抚养子女,4.9%答复其他,没有人认为敬重权利和自由。 从调查结果看,农夫对法律和权利的关系熟悉较为模糊,有相当一局部人没有把法律看作人们行使权利的保障,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法律是对人权利的一种限制和剥夺。在实际生活中,他们还习惯于运用传
43、统的道德标准来推断自己的行为正确与否。尽管他们对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种田纳税都有肯定的熟悉,但还没有上升到法律意义上,只是停留在一般的道德要求上。 比方,在以往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有局部农夫并不能熟悉到选举是自己的一项合法权利,不能很好正确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使选举过程往往受宗族和血缘、邦族或者黑恶势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到达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不仅对于民主权利如此,对于其他的权利他们也不能正确的熟悉和行使。对于拣了别人钱包要酬劳做法,他们有83.4%认为不合法,13.2%的认为合理不合法,没有人认为是合理的。显而易见,他们对于这一问题评判的标准完全是道德操纵下,并没有人问及法
44、律对它作出了什么样的规定,自然不能依据法律标准此行为了。对于权利的熟悉尚且如此,在义务的熟悉上农夫更加模糊。比方,在农夫减负问题始终是我国目前农村问题的一个重点。但是,从我国法律的规定中来看,农夫合法的负担并不是许多,但是,通过层层增加,到了详细的交费人身上就显得难以承受,面对难以承受的费用,很少有农夫对其收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只是在自己难以承受的时候恳求能否缓交,他们并不了解法律对自己纳税义务作了那些规定。他们履行义务的标准日常生活中是道德,国家义务上是行政命令,不能对法律义务产生一个正确的熟悉,这样就导致他们难以正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权意识冷淡,法律还没有完全成为解决纠纷途径的有效
45、途径。权利意识的模糊必将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力量减弱,致使有时遇到纠纷时并不能准时的运用法律途径解决争端,化解冲突,爱护自己。 调查内容十二:当别人侵害你的权利,你选择什么方式爱护自己?统计结果:31.6%答复起诉,6.3%答复报复,34.5%私下和解,26.3%公家调解,1.3%答复其他。 调查内容十三:你认为被别人告上法庭如何?统计结果:42.2%答复丢人,31.8%答复正常,18.6%答复无所谓,5.4%答复其他。 调查内容十四:你对私了有什么看法?统计结果:11.7%的农夫认为合理,约11.2%的人认为不伤和气,约27.5%的人认犯难公正,约27.3%的人认为不影响名声。 从调查结果
46、看,农夫尽管对法律的作用有肯定的熟悉,但真的在生活中消失了冲突和纠纷,又不情愿到法院去打官司,有的宁愿去选择“私了”来解决问题。造成这一结果的缘由主要有:一是传统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在农夫心里形成一种“上法庭太丢人”的落后思想,总认为好人就不打官司;另外中国传统文化的“吃亏”思想和“和为贵”思想还有肯定市场,错误地认为宁可自己权益受点损失,也不愿损害相互的和气,求得相安无事。二是诉讼本钱过高,农夫难以担当。诉讼本钱不仅包括相关的诉讼费用,还包括时间上的消耗。从我国目前的诉讼制度来看,民事案件一般在6个月内结案,对于一些简洁的民事纠纷,当事人不情愿消耗过多是时间。加上社会上的不正风气,使农夫可怕
47、打官司。在调查中有的农夫说:“公检法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打官司难”的问题使农夫不情愿或者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有的选择缄默,有的选择私了,有的甚至选择报复,做了对社会、对家人、对自己不行挽回的损失。 3.农夫获得法律学问途径少是农夫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缘由。 调查内容十五:“对于报纸上公布的法律,你读过吗?”统计结果:64.2%的调查对象答复没有读过,还有11.4%的答复从来不读,只有23%的答复有些读过。 调查内容十六:你了解法律的途径是那种?统计结果:55.3%答复电视,18%答复报纸,12.4%答复政府执法,6.6%答复法院判决,7.3%答复其他。 法律制定的目的就是效劳于社会生活,那么,要让法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个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