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含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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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 济 法 期 末 考 试 含 答 案 1.下 列 法 律 事 实 中,属 于 法 律 事 件 的 是 单 选 题*A.拾 得 遗 失 物 B.签 发 支 票 C.爆 发 战 争 D.订 立 遗 嘱 答 案 解 析:法 律 事 件 是 指 不 以 当 事 人 的 主 观 意 志 为 转 移 的,能 够 引 起 法 律 关 系 发 生、变 更 和 消 灭 的 法 定 情 况 或 者 现 象:选 项 ABD,属 于 法 律 行 为。2.根 据 民 事 诉 讼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人 民 法 院 中,对 因 合 同 纠 纷 提 起 的 诉 讼 享 有 管 辖 权 的 是 单 选 题*

2、A.合 同 订 立 地 人 民 法 院 B.原 告 住 所 地 人 民 法 院 C.合 同 履 行 地 人 民 法 院 D.标 的 物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答 案 解 析:因 合 同 纠 纷 提 起 的 诉 讼,由 被 告 住 所 地 或 者 合 同 履 行 地 人 民 法 院 管 辖。3.根 据 会 计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不 属 于 会 计 核 算 内 容 的 是 单 选 题*A.销 售 货 物 B.存 货 盘 亏 C.制 定 年 度 计 划 D.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答 案 解 析:对 于 款 项 和 有 价 证 券 的 收 付,财 物 的 收 发、

3、增 减 和 使 用,债 权 债 务 的 发 生 和 结 算,资 本、基 金 的 增 减,收 入、支 出、费 用、成 本 的 计 算,财 务 成 果 的 计算 和 处 理,以 及 需 要 办 理 会 计 手 续、进 行 会 计 核 算 的 其 他 事 项,均 应 当 办 理 会 计 手 续、进 行 会 计 核 算。4.根 据 票 据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关 于 票 据 到 期 后 偿 付 顺 序 的 表 述 中,不 正 确 的 是 单 选 题*A.票 据 保 证 增 信 后 即 交 易 且 未 经 承 兑 人 付 款 确 认 的,若 承 兑 人 未 付 款,应 当 由 保 证 增

4、 信 行 先 行 偿 付 B.票 据 未 经 付 款 确 认 和 保 证 增 信 即 交 易,交 易 后 承 兑 人 未 付 款,由 贴 现 人 先 行 偿 付 C.票 据 经 承 兑 人 付 款 确 认 且 未 保 证 增 信 即 交 易 的,应 当 由 承 兑 人 付 款 D.票 据 保 证 增 信 后 且 经 承 兑 人 付 款 确 认 的,应 当 由 保 证 增 信 行 付 款 答 案 解 析:票 据 保 证 增 信 后 且 经 承 兑 人 付 款 确 认 的,应 当 由 承 兑 人 付 款;若 承 兑 人 未 付 款,应 当 由 保 证 增 信 行 先 行 偿 付;保 证 增 信 行

5、 未 偿 付 的,应 当 由 贴 现 人 先 行 偿 付。5.根 据 支 付 结 算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不 属 于 个 人 网 上 银 行 子 系 统 功 能 的 是 单 选 题*A.信 用 卡 的 购 物 明 细 查 询 B.网 上 购 物 电 子 支 付 C.B2B网 上 支 付 D.银 证 转 账 业 务 答 案 解 析:B2B属 于 企 业 网 上 银 行 子 系 统 的 功 能,B2c属 于 个 人 网 上 银 行 子 系 统 的 功 能。6.根 据 增 值 税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应 按 照“建 筑 服 务”税 目 计 缴

6、增 值 税 的 是 单 选 题*A.安 装 服 务 B.仓 储 服 务 C.研 发 服 务D.工 程 勘 察 勘 探 服 务 答 案 解 析:选 项 B,属 于 现 代 服 务 一 物 流 辅 助 服 务;选 项 CD,属 于 现 代 服 务 一 研 发 和 技 术 服 务。7.甲 公 司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2019年 6 月 销 售 一 批 商 品 取 得 含 税 价 款 113 000元,另 收 取 包 装 物 租 金 5 000元。已 知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3%,计 算 甲 公 司 该 笔 业 务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的 下 列 算 式 中,正 确 的

7、是 单 选 题*A.(113 000+5 000)X13%=15 340 元 B.113 0004-(1+13%)X13%=13 000 元 C.L113 0004-(1+13%)+5 000 X 13%=13 650 元 D.L(113 000+5 000)+(1+13%)X13%=13 575.22 元 答 案 解 析:包 装 物 租 金 作 为 价 外 费 用 应 并 入 销 售 额 计 征 增 值 税,价 款 与 价 外 费 用 为 含 税 金 额,需 要 进 行 价 税 分 离。甲 公 司 该 笔 业 务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113 000+5 000)+(1+13%)X1

8、3%=13 575.22(元)。8.某 商 业 银 行 2019年 第 三 季 度 销 售 一 批 金 融 商 品,卖 出 价 2 713.6 万 元,相 关 金 融 商 品 买 入 价 2 120万 元。已 知 第 二 季 度 金 融 商 品 转 让 出 现 负 差 68.9 万 元,金 融 服 务 适 用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6%,计 算 该 商 业 银 行 第 三 季 度 金 融 商 品 转 让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的 下 列 算 式 中,正 确 的 是 单 选 题*A.2 713.64-(1+6%)X6%=153.6 万 元 B.(2 713.6-2 120-68.9)4-

9、(1+6%)X6%=29.7 万 元 IC.(2 713.6-68.9)4-(1+6%)X6%=149.7 万 元 D.(2 716.3-2 120)X6%=35.78 万 元 答 案 解 析:金 融 商 品 转 让,按 照 卖 出 价 扣 除 买 入 价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转 让 金 融 商 品 出 现 的 正 负 差,按 盈 亏 相 抵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9.某 鞭 炮 生 产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2019年 12月 销 售 一 批 鞭 炮,取 得 含 税 价 款 26万 元,已 知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3%,消 费 税 税 率 为

10、 15%,计 算 该 鞭 炮 生 产 企 业 当 月 该 笔 业 务 应 缴 纳 消 费 税 税 额 的 下 列 算 式 中,正 确 的 是 单 选 题*A.26X 15%=3.9 万 元 B.26+(1-15%)X15%=4.59 万 元 C.264-(1+13%)+(1-15%)X15%=4.06 万 元 D.264-(1+13%)X15%=3.45 万 元 答 案 解 析:含 税 价 款 为 包 含 增 值 税 的 金 额,需 要 换 算 为 不 含 增 值 税 金 额,该 鞭 炮 生 产 企 业 当 月 该 笔 业 务 应 缴 纳 的 消 费 税 税 额=26+(1+13%)X15%=

11、3.45(万 元)。10.根 据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固 定 资 产 中,可 以 计 提 折 旧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前 扣 除 的 是 单 选 题*A.与 经 营 活 动 无 关 的 固 定 资 产 B.以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C.单 独 估 价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入 账 的 土 地 D 未 投 入 使 用 的 厂 房 H 的?答 案)答 案 解 析:下 列 固 定 资 产 不 得 计 算 折 旧 扣 除:(1)房 屋、建 筑 物 以 外 未 投 入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2)以 经 营 租 赁

12、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3)以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租 出 的 固 定 资 产;(4)已 足 额 提 取 折 旧 仍 继 续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5)与 经 营 活 动 无 关 的 固 定 资 产;(6)单 独 估 价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入 账 的 土 地;(7)其 他 不 得 计 算 折 旧 扣 除 的 固 定 资 产。选 项 ABC均 不 得 计 提 折 旧 扣 除。11.甲 公 司 2019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1 800万 元,减 免 税 额 为 20万 元,抵 免 税 额 为 25万 元,已 知 企 业 所 得 税

13、 税 率 为 25%,计 算 甲 公 司 2019年 度 应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额 的 下 列 算 式 中,正 确 的 是 单 选 题*A.(1 800-20-25)X25%=438.75 万 元 B.1 800X25%=450 万 元C.1 800X25962025=405 万 元 D.1 800X25%20=430 万 元 答 案 解 析: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额=应 纳 税 所 得 额 X税 率 一 减 免 税 额 一 抵 免 税 额=1800X25%20 25=405(万 元)。12.甲 公 司 为 小 型 微 利 企 业,2019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14、 税 所 得 额 为 120万 元,已 知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减 按 2096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计 算 甲 公 司 2019年 度 应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额 的 下 列 算 式 中 正 确 的 是 单 选 题*A.120X 20%=24 万 元 B.120X50%X20%=12 万 元 C.120X25%X20%=6 万 元 D.(100X25%+20X50%)X20%=7 万 元 答 案 解 析:自 2019年 1月 1 日 至 2021年 1 2月 3 1日,对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不 超 过 100万 元 的 部 分,减 按 25

15、%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按 20%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对 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超 过 100万 元 但 不 超 过 3 00万 元 的 部 分,减 按 50%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按 20%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13.2019年 6 月,李 某 出 租 住 房 取 得 不 含 增 值 税 租 金 收 入 3 50 0元,房 屋 租 赁 过 程 中 缴 纳 可 以 税 前 扣 除 的 相 关 税 费 2 0 0元,当 月 支 付 房 屋 维 修 费 9 0 0元,已 知 个 人 出 租 住 房 取 得 的 所 得 按 10%的 税

16、 率 征 收 个 人 所 得 税,每 次 收 入 不 足 4 0 00元 的 减 除 费 用 8 0 0元,计 算 李 某 当 月 出 租 住 房 应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额 的 下 列 算 式 中,正 确 的 是 单 选 题*A.(3 5 0 0-8 0 0)X10%=270 元 B.(3 5 0 0-2 0 0-8 0 0-8 0 0)X10%=170 元 LC.(3 5 0 0-2 0 0-8 0 0)X10%=250 元 D.(3 5 0 0-2 0 0-9 0 0-8 0 0)X 10%=160 元 答 案 解 析:房 屋 租 赁 期 间 发 生 的 修 缮 费 用 准

17、予 在 税 前 扣 除,每 月 以 80 0元 为 限,李 某 当 月 出 租 住 房 应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额=(3 5 0 0-2 0 0-8 0 0-8 0 0)X 10%=170(元)。14.2019年 甲 公 司 拥 有 的 厂 房 原 值 为 1 0 0 0万 元,已 计 提 折 旧 6 0 0万 元,已 知 房 产 原 值 减 除 比 例 为 3 0%,房 产 税 从 价 计 征 的 税 率 为 1.2%,计 算 甲 公 司 2019年 应 缴 纳 房 产 税 税 额 的 下 列 算 式 中,正 确 的 是 单 选 题*A.600X(1-30%)X L 2%=5.0

18、4 万 元 B.1 000X(1-30%)X1.2%=8.4 万 元 C.(1 0 0 0-6 0 0)X(1-30%)X L 2%=3.36 万 元 D.(1 0 0 0-6 0 0)X 1.2%=4.8 万 元 答 案 解 析:从 价 计 征 的 房 产 税 应 纳 税 额=应 税 房 产 原 值 X(1扣 除 比 例)X I.2%=1 000X(1-30%)X1.2%=8.4(万 元)。15.甲 公 司 位 于 市 区,实 际 占 用 面 积 4 000平 方 米,其 中 生 活 区 占 地 1 0 00平 方 米,生 产 厂 房 占 地 2 500平 方 米,办 公 区 占 地 50

19、0平 方 米。已 知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适 用 税 率 每 平 方 米 税 额 为 3 元。计 算 甲 公 司 应 缴 纳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税 额 的 下 列 算 式 中,正 确 的 是 单 选 题*A.4 000X3=12 000 元 B.2 500X3=7 500 元 C.(1 000+2 500)X3=10 500 元 D.(2 500+500)X 3=9 000 元 答 案 解 析:甲 公 司 各 项 用 地 均 需 要 计 征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应 纳 税 额=实 际 占 用 应 税 土 地 面 积(平 方 米)X适 用 税 额=4 000 X3=12

20、 000(元)。16.根 据 资 源 税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关 于 资 源 税 税 收 优 惠 的 表 述 中,不 正 确 的 是 单 选 题*A.开 采 原 油 过 程 中 用 于 加 热、修 井 的 原 油 免 征 资 源 税 B.我 国 油 气 田 稠 油、高 凝 油 和 高 含 硫 天 然 气 资 源 税 减 征 30%C.纳 税 人 开 采 销 售 的 共 伴 生 矿 与 主 矿 产 品 销 售 额 分 开 核 算 的,对 共 伴 生 矿 暂 不 计 征 资 源 税D.对 实 际 开 采 年 限 在 15年 以 上 的 衰 竭 期 矿 山 开 采 的 矿 产 资 源

21、,资 源 税 减 征 30%答 案 解 析:我 国 油 气 田 稠 油、高 凝 油 和 高 含 硫 天 然 气 资 源 税 减 征 40机 17.根 据 车 船 税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不 属 于 车 船 税 征 税 范 围 的 是 单 选 题*A.挂 车 B.电 动 汽 车 C.商 用 车 D.摩 托 车 答 案 解 析:车 船 税 的 税 目 分 为 6 大 类,包 括 乘 用 车、商 用 车、挂 车、其 他 车 辆、摩 托 车 和 船 舶。电 动 汽 车 不 属 于 车 船 税 的 征 税 范 围,不 征 收 车 船 税。18.根 据 税 收 征 收 管 理

22、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不 适 用 税 收 保 全 的 财 产 是 单 选 题*A.机 动 车 辆 B.家 庭 唯 一 普 通 住 房 C.豪 华 住 宅 D.古 玩 字 画 答 案 解 析:个 人 及 其 扶 养 家 属 维 持 生 活 必 需 的 住 房 和 用 品,不 在 税 收 保 全 措 施 的 范 围 之 内。个 人 及 其 所 扶 养 家 属 维 持 生 活 必 需 的 住 房 和 用 品 不 包 括 机 动 车 辆、金 银 饰 品、古 玩 字 画、豪 华 住 宅 或 者 一 处 以 外 的 住 房。19.根 据 税 收 征 收 管 理 法 律 制 度 的

23、 规 定,下 列 关 于 税 务 行 政 复 议 申 请 的 表 述 中,不 正 确 的 是 单 选 题*A.纳 税 人 对 税 务 机 关 作 出 的 加 收 滞 纳 金 的 决 定 不 服 的,可 以 直 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行 政 诉 讼 B.纳 税 人 对 税 务 机 关 作 出 逾 期 不 缴 纳 罚 款 加 处 罚 款 的 决 定 不 服,应 当 先 缴 纳 罚 款 和 加 处 罚 款,再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C.申 请 人 可 以 在 知 道 税 务 机 关 作 出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之 日 起 60 日 内 提 出 行 政 复 议 申 请D.申 请 人 书

24、 面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的,可 以 采 取 当 面 递 交、邮 寄、传 真 或 者 电 子 邮 件 等 方 式 提 出 申 请 答 案 解 析:选 项 A,属 于 征 税 行 为,纳 税 人 不 服 的,必 须 先 申 请 行 政 复 议,对 行 政 复 议 决 定 不 服 的,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行 政 诉 讼。20.2019年 5 月 7 日,甲 公 司 与 李 某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约 定 合 同 期 限 3 年,试 用 期 2 个 月,每 月 15日 发 放 工 资。李 某 6 月 10日 上 岗 工 作,则 甲 公 司 与 李 某 劳 动 关 系 建

25、立 的 时 间 是 单 选 题*A.5 月 7 日 B.8月 10日 C.6 月 10日 的 6 月)D.6 月 15 0答 案 解 析:用 人 单 位 与 劳 动 者 在 用 工 前 订 立 劳 动 合 同 的,劳 动 关 系 自 用 工 之 日 起 建 立。21.2019年 9 月,王 某 向 公 司 提 出 当 年 年 休 假 申 请,已 知 王 某 在 甲 公 司 工 作 5 年,累 计 工 作 18年,则 王 某 当 年 可 以 享 受 的 年 休 假 天 数 是 单 选 题*A.15 天 B.5 天 C 1 0 天(D.3 天 答 案 解 析:职 工 累 计 工 作 已 满 1年

26、不 满 10年 的,年 休 假 5 天;已 满 10年 不 满 20年 的,年 休 假 10天;已 满 20年 的,年 休 假 15天。22.根 据 劳 动 合 同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关 于 劳 动 合 同 履 行 的 表 述 中,不 正 确 的 是 单 选 题*A.用 人 单 位 拖 欠 或 者 未 足 额 支 付 劳 动 报 酬 的,劳 动 者 可 以 依 法 向 当 地 人 民 法 院 申 请 支 付 令 B.用 人 单 位 应 当 严 格 执 行 劳 动 定 额 标 准,不 得 强 迫 或 者 变 相 强 迫 劳 动 者 加 班C.劳 动 者 拒 绝 用 人 单 位

27、管 理 人 员 违 章 指 挥、强 令 冒 险 作 业 的,视 为 违 反 劳 动 合 同(正 确 答 案)D.用 人 单 位 发 生 合 并 或 者 分 立 等 情 况,原 劳 动 合 同 继 续 有 效,劳 动 合 同 由 承 继 其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用 人 单 位 继 续 履 行 答 案 解 析:选 项 C,劳 动 者 拒 绝 用 人 单 位 管 理 人 员 违 章 指 挥、强 令 冒 险 作 业 的,不 视 为 违 反 劳 动 合 同。劳 动 者 对 危 害 生 命 安 全 和 身 体 健 康 的 劳 动 条 件,有 权 对 用 人 单 位 提 出 批 评、检 举 和 控 告。

28、23.根 据 社 会 保 险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关 于 工 伤 保 险 的 表 述 中,不 正 确 的 是 单 选 题*A.职 工 所 在 用 人 单 位 未 依 法 缴 纳 工 伤 保 险 费,发 生 工 伤 事 故 的 不 享 受 工 伤 保 险 待 遇(正 确 答 案)B.职 工 在 两 个 用 人 单 位 同 时 就 业 的,各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分 别 为 职 工 缴 纳 工 伤 保 险 费 C.由 于 第 三 人 的 原 因 造 成 工 伤,第 三 人 不 支 付 工 伤 医 疗 费 用,由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先 行 支 付 D.工 伤 职 工 拒 不

29、 接 受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的,停 止 享 受 工 伤 保 险 待 遇 答 案 解 析:选 项 A,职 工 所 在 用 人 单 位 未 依 法 缴 纳 工 伤 保 险 费,发 生 工 伤 事 故 的,由 用 人 单 位 支 付 工 伤 保 险 待 遇。用 人 单 位 不 支 付 的,从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中 先 行 支 付,由 用 人 单 位 偿 还。24.根 据 劳 动 合 同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关 于 试 用 期 的 表 述 中,不 正 确 的 是 单 选 题*A.非 全 日 制 用 工,试 用 期 不 得 超 过 3 天 B.以 完 成 一 定 工 作 任

30、务 为 期 限 的 劳 动 合 同,不 得 约 定 试 用 期 C.同 一 用 人 单 位 与 同 一 劳 动 者 只 能 约 定 一 次 试 用 期 D.劳 动 合 同 期 限 1年 以 上 不 满 3 年 的,试 用 期 不 得 超 过 2 个 月 答 案 解 析:选 项 A,非 全 日 制 用 工 双 方 当 事 人 不 得 约 定 试 用 期。二、多 项 选 择 题(本 类 题 共 15小 题,每 小 题 2 分,共 30分。每 小 题 备 选 答 案 中,有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符 合 题 意 的 正 确 答 案。多 选、少 选、错 选、不 选 均 不 得 分。请 使 用 计

31、 算 机 鼠 标 在 计 算 机 答 题 界 面 上 点 击 试 题 答 案 备 选 项 前 的 按 钮“口”作 答。)25.根 据 仲 裁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关 于 仲 裁 裁 决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有*A.仲 裁 不 公 开 进 行,当 事 人 协 议 公 开 的,可 以 公 开 进 行,但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除 外(正 确 答 案)B.裁 决 书 经 双 方 当 事 人 签 收 后,即 发 生 法 律 效 力 C.当 事 人 达 成 和 解 协 议,撤 回 仲 裁 申 请 后 反 悔 的,可 以 根 据 仲 裁 协 议 申 请 仲 裁 确 答 案)D

32、.调 解 书 经 双 方 当 事 人 签 收 后,即 发 生 法 律 效 力 答 案 解 析:选 项 B,裁 决 书 自 作 出 之 日 起 发 生 法 律 效 力。26.下 列 关 于 法 的 分 类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有*A.根 据 法 的 创 制 方 式 和 发 布 形 式 分 为 成 文 法 和 不 成 文 法 B.根 据 法 的 内 容、效 力 和 制 定 程 序 分 为 根 本 法 和 普 通 法 C.根 据 法 的 内 容 分 为 国 内 法 和 国 际 法 D.根 据 法 的 空 间 效 力、时 间 效 力 或 对 人 的 效 力 分 为 一 般 法 和 特 别 法

33、答 案 解 析:选 项 C,根 据 法 的 主 体、调 整 对 象 和 渊 源 分 为 国 际 法 和 国 内 法;根 据 法 的 内 容 分 为 实 体 法 和 程 序 法。27.根 据 会 计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属 于 会 计 职 业 道 德 的 有*A.坚 持 准 则(正 确 答 案)B.廉 洁 自 律 C.提 高 技 能 D.参 与 管 理;倘 答 案)答 案 解 析:会 计 职 业 道 德 主 要 包 括 爱 岗 敬 业、诚 实 守 信、廉 洁 自 律、客 观 公 正、坚 持 准 则、提 高 技 能、参 与 管 理、强 化 服 务 等。28.根 据 支

34、付 结 算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属 于 伪 造 票 据 行 为 的 有*A.涂 改 票 据 金 额 B.假 冒 保 证 人 名 义 签 章C.剪 接 票 据 改 变 票 据 记 载 事 项 D.假 冒 出 票 人 名 义 签 章:答 案 解 析:票 据 伪 造 是 指 无 权 限 人 假 冒 他 人 或 者 虚 构 他 人 名 义 签 章 的 行 为,选 项 AC,属 于 票 据 变 造。29.根 据 消 费 税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应 税 消 费 品 中,实 行 复 合 计 征 消 费 税 的 有*A.卷 烟(正 确 答 案)B.小 汽 车 C.成

35、 品 油 D.白 酒 答 案 解 析:选 项 AD,卷 烟 和 白 酒 采 取 从 价 定 率 和 从 量 定 额 相 结 合 的 复 合 计 征 办 法 征 收 消 费 税;选 项 B,小 汽 车 采 取 比 例 税 率 从 价 征 收 消 费 税;选 项 C,成 品 油 采 取 定 额 税 率 从 量 征 收 消 费 税。30.商 业 企 业 一 般 纳 税 人 零 售 下 列 各 项 物 品,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有*A.服 装 B.卷 烟 C.劳 保 鞋 D.白 酒 答 案 解 析:商 业 企 业 一 般 纳 税 人 零 售 烟 酒 食 品、服 装、鞋 帽(不

36、 包 括 劳 保 专 用 部 分)、化 妆 品 等 消 费 品 的,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31.根 据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收 入 中,应 计 入 收 入 总 额 的 有*A.转 让 财 产 收 入 B.利 息 收 入 C 国 债 利 息 收 入 k 询 备 案)D.租 金 收 入答 案 解 析:企 业 收 入 总 额 是 指 以 货 币 形 式 和 非 货 币 形 式 从 各 种 来 源 取 得 的 收 入。包 括:销 售 货 物 收 入,提 供 劳 务 收 入,转 让 财 产 收 入,股 息、红 利 等 权 益 性 投 资

37、收 益,利 息 收 入,租 金 收 入,特 许 权 使 用 费 收 入,接 受 捐 赠 收 入 以 及 其 他 收 入。选 项 C,国 债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收 入 总 额,因 为 其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从 收 入 总 额 中 减 去 免 税 收 入。32.根 据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企 业 缴 纳 的 下 列 税 金 中,在 计 算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准 予 扣 除 的 有*A.企 业 所 得 税 B.消 费 税 C.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D.印 花 税 答 案 解 析:允 许

38、 扣 除 的 增 值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不 允 许 在 计 算 企 业 所 得 税 时 扣 除。33.根 据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不 属 于 工 资、薪 金 性 质 的 补 贴、津 贴,不 予 征 收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有*A.独 生 子 女 补 贴 B.托 儿 补 助 费 C.岗 位 津 贴 D.误 餐 补 助 一 答 案 解 析:下 列 项 目 不 属 于 工 资、薪 金 性 质 的 补 贴、津 贴,不 予 征 收 个 人 所 得 税:(1)独 生 子 女 补 贴;(2)执 行 公 务 员 工 资 制 度 未 纳 入 基 本

39、工 资 总 额 的 补 贴、津 贴 差 额 和 家 属 成 员 的 副 食 补 贴;(3)托 儿 补 助 费;(4)差 旅 费 津 贴、误 餐 补 助。34.根 据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纳 税 人 需 要 办 理 汇 算 清 缴 的 有*A.在 两 处 或 者 两 处 以 上 取 得 综 合 所 得,且 综 合 所 得 年 收 入 额 减 去 专 项 扣 除 的 余 额 超 过 6 万 元 B.取 得 劳 务 报 酬 所 得,且 综 合 所 得 年 收 入 额 减 去 专 项 扣 除 的 余 额 超 过 6 万 元c.纳 税 年 度 内 预 缴

40、税 额 低 于 应 纳 税 额 的 D.纳 税 人 申 请 退 税 的 答 案 解 析:选 项 A B C D,均 需 办 理 汇 算 清 缴。35.根 据 契 税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属 于 契 税 纳 税 人 的 有*A.抵 押 住 房 的 张 某 B.购 买 商 铺 的 王 某 C.受 赠 住 房 的 李 某 D.出 租 房 屋 的 赵 某 答 案 解 析:契 税 的 纳 税 人,是 指 在 我 国 境 内 承 受 土 地、房 屋 权 属 转 移 的 单 位 和 个 人。选 项 A D,未 涉 及 房 屋 权 属 转 移,不 属 于 契 税 的 征 税 范 围

41、。36.根 据 环 境 保 护 税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暂 免 征 收 环 境 保 护 税 的 有*A.纳 税 人 综 合 利 用 的 固 体 废 物,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的 B.规 模 化 养 殖 所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C.机 动 车 排 放 的 应 税 污 染 物 D.依 法 设 立 的 城 乡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场 所 排 放 的 应 税 污 染 物 答 案 解 析:选 项 B,农 业 生 产(不 包 括 规 模 化 养 殖)排 放 应 税 污 染 物 的,暂 免 征 收;选 项 D,依 法 设 立 的 城 乡 污

42、水 集 中 处 理、生 活 垃 圾 集 中 处 理 场 所 排 放 相 应 应 税 污 染 物,不 超 过 国 家 和 地 方 规 定 的 排 放 标 准 的,暂 免 征 收。37.根 据 税 收 征 收 管 理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各 项 中,属 于 征 税 主 体 权 利 的 有*A.税 务 检 查 权 B.税 款 征 收 权 C.税 收 监 督 权 D.上 诉 权 答 案 解 析:选 项 C,属 于 纳 税 主 体 的 权 利。38.根 据 劳 动 合 同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劳 动 争 议 中,劳 动 者 可 以 向 劳 动 仲 裁 部 门 申 请 劳

43、动 仲 裁 的 有*A.解 除 劳 动 合 同 争 议(正 确 答 案)B.工 伤 医 疗 费 争 议 C.劳 动 保 护 条 件 争 议 D.社 会 保 险 争 议 答 案 解 析:该 题 针 对“劳 动 争 议 及 解 决 方 法”知 识 点 进 行 考 核 39.根 据 社 会 保 险 法 律 制 度 的 规 定,下 列 关 于 社 会 保 险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有*A.用 人 单 位 应 当 自 用 工 之 日 起 30日 内 为 其 职 工 向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申 请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B.职 工 应 当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由 用

44、 人 单 位 代 扣 代 缴 C.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在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出 现 支 付 不 足 时,给 予 补 贴 D.社 会 保 险 基 金 不 得 用 于 兴 建、改 建 办 公 场 所 和 支 付 人 员 经 费 答 案 解 析:该 题 针 对“社 会 保 险 费 征 缴 与 管 理”知 识 点 进 行 考 核 三、判 断 题(本 类 题 共 10小 题,每 小 题 1分,共 10分。每 小 题 答 题 正 确 得 1分,答 题 错 误 扣 0.5分,不 答 的 不 得 分 也 不 扣 分,本 类 题 最 低 得 分 为 零 分。请 使 用 计 算 机 鼠 标 在

45、计 算 机 答 题 界 面 上 点 击 试 题 答 案 备 选 项 前 的 按 钮“O”作 答。)40.行 政 复 议 的 举 证 责 任,由 申 请 人 承 担。判 断 题*对 错(正 确 答 案)答 案 解 析:行 政 复 议 的 举 证 责 任,由 被 申 请 人 承 担。41.国 有 的 和 国 有 资 产 占 控 股 地 位 或 者 主 导 地 位 的 大、中 型 企 业 必 须 设 置 总 会 计 师。判 断 题*对(正 确 答 案)错 答 案 解 析:该 题 针 对“会 计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与 总 会 计 师”知 识 点 进 行 考 核 42.单 位 内 部 会 计 监

46、督 的 对 象 是 单 位 的 会 计 机 构 和 会 计 人 员。判 断 题*对 错(正 确 答 案)答 案 解 析:内 部 会 计 监 督 的 主 体 是 单 位 的 会 计 机 构、会 计 人 员,内 部 会 计 监 督 的 对 象 是 单 位 的 经 济 活 动。43.单 位 不 以 骗 取 财 物 为 目 的 签 发 空 头 支 票 的,由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处 以 票 面 金 额 5%但 不 低 于 1 0 0 0元 的 罚 款。判 断 题*对(正 确 答 案)错 答 案 解 析:该 题 针 对“结 算 纪 律 与 法 律 责 任”知 识 点 进 行 考 核 44.纳 税 人

47、 进 口 货 物,其 增 值 税 纳 税 义 务 发 生 时 间 为 发 出 货 物 的 当 天。判 断 题*对 错(正 确 答 案)答 案 解 析:纳 税 人 进 口 货 物,其 增 值 税 纳 税 义 务 发 生 时 间 为 报 关 进 口 的 当 天。45.个 人 取 得 的 房 屋 转 租 收 入,按 照“财 产 转 让 所 得”税 目 计 征 个 人 所 得 税。判 断 题*对 错(正 确 答 案)答 案 解 析:个 人 取 得 的 房 屋 转 租 收 入,按 照“财 产 租 赁 所 得”税 目 计 征 个 人 所 得 税。46.纳 税 人 自 行 申 报 缴 纳 车 船 税 的,纳

48、 税 地 点 为 车 船 登 记 地 的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所 在 地。判 断 题*对(正 确 答 案)错 答 案 解 析:该 题 针 对“车 船 税 征 收 管 理”知 识 点 进 行 考 核 47.存 在 税 收 违 法 行 为 且 拒 不 接 受 税 务 机 关 处 理 的 一 般 纳 税 人 不 得 领 购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判 断 题*对(正 确 答 案)错 答 案 解 析:该 题 针 对“发 票 的 开 具 和 使 用”知 识 点 进 行 考 核 48.用 人 单 位 应 当 在 解 除 或 者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时 出 具 解 除 或 者 终 止 劳

49、 动 合 同 的 证 明,并 在 1 0日 内 为 劳 动 者 办 理 档 案 和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转 移 手 续。判 断 题*对 错(正 确 答 案)答 案 解 析:用 人 单 位 应 当 在 解 除 或 者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时 出 具 解 除 或 者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的 证 明,并 在 1 5日 内 为 劳 动 者 办 理 档 案 和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转 移 手 续。49.失 业 人 员 领 取 的 失 业 保 险 金 的 标 准,不 得 低 于 当 地 最 低 工 资 标 准。判 断 题*对 错(正 确 答 案)答 案 解 析:失 业 人 员 领 取 的

50、失 业 保 险 金 的 标 准,不 得 低 于 城 市 居 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标 准,一 般 也 不 高 于 当 地 最 低 工 资 标 准,具 体 数 额 由 省、自 治 区、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确 定。四、不 定 项 选 择 题(本 类 题 共 12小 题,每 小 题 2 分,共 24分。每 小 题 备 选 答 案 中,有 一 个 或 者 一 个 以 上 符 合 题 意 的 正 确 答 案。每 小 题 全 部 选 对 得 满 分,少 选 得 相 应 分 值,多 选、错 选、不 选 均 不 得 分。请 使 用 计 算 机 鼠 标 在 计 算 机 答 题 界 面 上 点 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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