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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客运站管理制度(篇) 书目 某客运站进站管理制度 客运站进站管理制度 为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平安源头管理,规范客运站站场秩序,立足从源头上保证道路旅客运输平安,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置车辆特地进站通道和进站值班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严格执行“三不进站”管理。即 “危急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 三、进站客运车辆必需严格根据其作业流程(落客洗车例检报班入库发班)规范作业,并保持车容车貌整齐干净,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四、严禁车辆逆向进出车场,值班工作人员必需确保进站通道畅通无阻,环境卫生整齐干净。 某客运站出站管理制度 客运站出站管理制度 为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平安源头
2、管理,完善客运站站务管理规章,落实道路旅客运输服务平安责任,立足从源头上保证道路旅客运输平安,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置车辆特地出站通道和出站值班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仔细搞好出站平安登记,严格执行“五不出站”管理。即“超载客车不出站、平安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三、出站登记检查工作人员必需亲自上车照实核对相关车辆证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车辆实载人数,确认无违反规定后,方可放行客车出站。 x县客运站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县客运站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一、客运站平安生产检查制度 (一)平安检查的目的 平安生产检
3、查是单位劳动爱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搞好平安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觉生产活动担心全隐患的一种重要方法。 其目的在于了解单位各部门的平安管理状况,发觉生产现场担心全的物质(设备、工具、附件等)、担心全的工作环境、担心全的操作行为和潜在的职业危害,以便实行措施,刚好订正,防止事故的发生。 组织平安检查,也是发动广阔职工重视平安,参加找寻担心因素;职工自己动手解决担心全问题,事实上也是做好平安生产的重要性过程之一。平安检查同时是推动单位做好劳动爱护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而又特别细致的工作,事前必需要周密地做好打算工作、按安
4、排、按要求切切实实地仔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总结,讲究实效。 (二)检查的组织领导和打算 1、依据检查的规模和要求。建立适当的检查组织,由站领导、工会、安委会和有关科室参与,深化现场进行检查,若规模不大则可由工会、安委会及工人、技术人员组成,进行检查。为使检查达到目的,应做好思想上的打算。 2、思想上的打算。主要是发动全站职工,开展自查活动,尽早发觉隐患,自己动手解决,以迎接上级检查,形成自查自改,边查边改的自觉行为。 3、业务上的打算。要确定检查的目的、步骤、方法和重点,分析以往事故资料,以往事故的次数、类型、主要缘由和实行的措施,以便加强各方面的检查,同时设计、汇制检查表格,以便做好
5、检查记录,避开遗漏查的项目。 (三)平安检查的内容 1、检查本单位平安管理工作是否贯彻了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及劳动爱护方针、政策和法规,单位领导对劳动爱护的重视程度;是否建立健全了劳动爱护组织和平安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如:编制平安措施、平安教化、平安操作规程等)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根据执行等。 2、检查找寻全站担心全因素。即检查车辆的平安例检、车辆报班、出站登记和三品检查等工作。 3、检查平安教化工作。查对职工的平安生产思想教化,平安生产学问教化,以及特别作业工种人员专业平安技术的培训;查特别工种操作证、上岗证。 4、检查职工有无担心全行为。如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四)平安检查的方式 平安
6、检查的方式大致分为四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连续检查和特种检查。 1、定期检查即列人安排,每隔肯定时间进行一次检查的叫定期检查。检查的间隔时间可以是一周、一季、半年、一年或其他相适应的时间。这种检查可以是全面的综合平安检查,如有些设备(消防设备、三产设备等)都应根据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2、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可以依据已发生事故,进行排队、分析的结果确定突击检查,通过检查可以发觉问题,从而解决问题。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前也可以突击检查。 3、连续检查,就是对某些设备运行进行长时间的视察和检查。对某种设备的运行状况、工作人员的操作状况、运用防护品的状况,进行连续测试检查。能刚好发觉问
7、题,刚好订正,以防发展成严峻问题和事故。 4、特种检查,由于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的采纳,往往会带来新的危急因素,因此,须要进行特种检查。 (五)平安检查结果处理 1、平安检查状况要仔细记录,做好台帐,并综合评定被检查科室的平安状况,作为平安奖惩的依据之一。 2、平安检查中发觉的事故隐患,应刚好报告,并做出整改通知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完成改。 3、平安检查中发觉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平安管理新阅历、新方法等要刚好总结、宣扬、推广。 二、平安生产检查操作规范 平安生产检查是确保平安生产的有力措施,通过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隐患,查组织,查教化培训,查事故处理等,做到常常
8、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给忽视平安生产的思想敲警钟,刚好订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冒险行为,把事故歼灭在萌芽状态。 (一)实行各级检查制。 科室、分站、班组实行班前后平安会,和开展平安活动,做到“班前有平安交底,班上有平安检查,班后有平安总结”。 (二)专业性平安检查。 依据平安检查状况和平安生产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可组织由专业人员参与的专业检查组。如设备平安检查,电气平安检查等。 (三)季节性平安检查。 季节性平安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及客流黄金周可能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平安检查。措施为主要内容:节前平安检查,由分管领导带队,平安领导小组以及有关技术人员参与,在元旦、春节、国庆等日前
9、的防火,三品、车辆平安的检查及节假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化和平安措施落实状况检查。 (四)常常性平安检查。站平安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应常常深化工作现场,对涉及平安的车辆平安例检、三品检查、车辆报班和出站平安登记等工作进行隐患排查。 三、平安生产教化制度 平安生产教化是提高职工平安操作技术水平,增加职工平安意识,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职工队伍素养,搞好平安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为此特制定本平安教化制度。 (一)干部平安教化内容:科室负责人以上的中层领导干部平安教化内容:1、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爱护意义、任务和内容的培训。2、本单位管理的平安生产制度、本职平安生产制度和本职平安生产岗位
10、责任制的详细内容。3、一般平安生产技术学问。4、明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限。5、工伤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6、平安值班留意事项和要求。7、如何搞好企业平安生产管理工作。 (二)安保人员平安教化内容:1、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爱护意义、任务和内容。2、本职平安岗位责任制的详细内容。3、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4、本岗位的平安生产技术要求。5、如何搞好生产技术的要求。 (三)后勤管理人员的平安教化内容:1、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爱护的意义、任务和内容。2、本职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详细内容。3、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4、一般平安生产技术
11、学问。5、如何做好平安生产保障工作。 (四)员工的平安生产教化内容:1、平安生产的重大意义。2、国家平安生产方针、政策、规定。3、发生事故如何抢救、如何报告、如何爱护现场。 (五)事故班组平安教化:1、本班组平安生产历史,平安生产特点,当前平安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及教训等。2、常常工作的地点和环境卫生要 求。3、常常运用的设备平安装置,工具,仪器的平安运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4、班组平安管理制度和平安活动要求。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运用维护学问。 (六)特别作业人员平安教化:特别作业人员平安教化按国家交通行业管理标准执行(如,车辆平安例检人员)。 (七)教化与学习要求: 1、参与平安生产教化后
12、,必需进行考核,考核成果登记备案不合格者接着教化,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与相关职业工作。 2、站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要做好常常性的平安教化工作,大小会议讲平安,支配任务讲平安,技术交底讲平安,沟通阅历讲平安,使平安教化工作贯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3、站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要督促施工队每月利用半天时间进行平安学习。 4、平安教化形式:1、集中培训。2、个别辅导新领导、新工人等上岗之前的平安教化。3、组织参观。 四、平安生产教化操作规范 平安教化的内容: 1、想政治教化。主要是通过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扬教化,奠定思想基础,提高职工对平安生产重要意义的相识,认清平安生产与生产、与
13、家庭的华蜜、与社会稳定、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要留意平安教化的成效教化的重点应放在强化职工平安意识的思想教化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装置、设备、机械的平安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职工平安意识是劳动爱护宣扬教化的第一任务。 2、劳动纪律教化。进行劳动纪律教化,使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平安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职工遵章守纪,就小、削减和避开事故,否则,就简单发生事故。 3、平安技术学问教化。(1)平安技术学问教化包括生产技术学问,平安技术学问检测以及专业平安生产技术学问。(2)平安技术学问是生产技术学问的组成部分。平
14、安技术学问用于生产技术中,对职工教化培训时,必需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3)平安技术教化包括:本单位在生产过程中的担心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平安防护基本学问、岗位工人平安操作规程、消防学问、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4、法律法规和平安规章制度教化。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正确认定和处理玩忽职守的若干看法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者的惩罚条例,通过对广阔职工的宣扬教化培训,增加法制观念,做到学法、遵守法律、执法。平安生产劳动爱护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法令效力,必需严格遵守,主要学习平安生产法、道路交通平安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汽车客运站平
15、安生产规范、江西省汽车客运站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本岗位的平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5、典型事例教化。平安生产的先进阅历和典型事故案例教化,是学习推广先进阅历,取长补短的好方法。不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在平安工作中创建的好阅历,都值得学习借鉴。上述平安教化内容,在实施时可依据不同现、不同形式将内容详细并各有侧重,力求深化浅出,富有针对性,讲究实效。 五、消防平安制度 坚决贯彻执行全民消防“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平安工作,实行有效措施,杜绝一切火灾上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 1、科室负责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科
16、室目标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坚决落实。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依据客运站的工作特点,发动科室、班组制订和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公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状况。 3、深化进行平安思想教化,普及消防学问,教化职工发扬主子翁精神,人人关切消防工作。 4、开展防火大检查,刚好消退火灾隐患,仔细总结阅历教训。 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觉隐患刚好整改,如发生火灾,要狠抓事故“三不放”。 (二)、全面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防火平安责任制,单位负责人每年与下属科室签订一次“消防平安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 (三)、消防平安逐级检查制,单位
17、负责防火的平安人员每季度对单位消防平安状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对发觉的火险隐患马上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专职监督员每周对单位消防平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巡查,并对一般部位定期进行抽查,每月对单位消防状况进行一次大检查。 (四)、消防设施的配备及应急演练。在停车场、候车室、办公区、第三产业等场所,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和消防栓等设施。站应急小分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地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实力。 某县客运站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县客运站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保证客运站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 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
18、员必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仔细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平安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全部设备的修理、保养必需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仔细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娴熟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解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全部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
19、觉重大或紧急状况时,值班人员应马上通知站领导并刚好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需具有剧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闲聊、玩耍;不准随意摆布机器设备。 7、非修理、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马上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解除故障。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状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 1、客运站支配一名熟识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
20、中获得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务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须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需做好记录。 4、须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状况,安保人员应刚好报告站领导,热忱做好接待工作并赐予主动协作。 5、涉及刑事、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依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视频信息时应当照实供应。运用属于敏感的信息和涉密的信息须经相关领导审批。 三、监控报警存储备份责任制 1、我站的全部
21、监控探头对相关区域进行不间断连续录像,监控信息15天全天候存储。监控室存储设备需支持20天或以上的存储量。 2、对监控过程中获得的属于案件现场或案件线索的信息资料,应刚好固定证据。实行备份存储,妥当保管监控图像信息资料。凡监控范围内发生的事务,经查核,将有价值录像资料进行固定证据,刚好备份单独存储。填入单位制定的zz客运站重要视频信息录制状况登记表,并记录时间、地点、类型、运用探头、储存位置、储存人签名等基本信息。 3、任何人不得变更、删减监控存储信息;发觉有信息丢失或保存时间达不到15天(或7天)的状况,马上向单位领导汇报;任何人员不得人为中断录像和将录像资料删除,更不得强行将设备关闭或者中
22、断设备电源。严禁有意隐匿、篡改和毁弃视频监控系统采集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资料。假如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的,除要承但所损坏设备的经济费用外,还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4、对监控工作中发觉的有价值视听资料,要实行双备份的方式进行储存,即在服务器自动存储的同时要备份资料,有必要的可分类刻盘存储。 四、监控报警定期检查责任制 1、每日检查内容: 检查系统外场设备反馈到监控屏幕相应终端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有无视频丢失);检查监控系统各种数据是否正常;检查录像机、监视器等及相关的显示设备是否正常(是否在录像);对监控室内的限制台、计算机等设备表面及室内地面予以清洁。 2、每周检查内容: 对监控
23、室内的监视器屏幕、监控电脑进行除尘清洁;保安科每周支配人员对站内监控镜头状态巡检。检查监控镜头是否出现损伤和非法更换,刚好清理监控镜头四周的蜘蛛网等遮挡物;刚好与安装施工单位联系并签定相关协议做到每月对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3、每月的检查内容: 每月应进行一次除尘清洁;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觉隐患刚好处理;对计算机系统文档进行整理,清除系统软件的垃圾文件;检查机房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将每月检修内容和巡查状况,作好记录。 4、每季度的检查内容: (1)除完成每月检查内容,还要对室外摄像机防护罩进行清洁,确保图像效果;每季度视状况对机柜内部做一次除尘清洁,检查各部位的紧固及电器接触是
24、否良好,并检查机柜内及机柜外线缆有无损伤及鼠害迹象;检查机房电源柜的主要开关元件是否良好。 (2)行政办应每季检查一次站内监控系统的运行状况,对不落实系统运行管理职责、发觉摄像头故障不修理,系统运转不正常不报修,信息资料管理不妥和值班管理不到位的岗位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监控报警运行维护责任制 1、我站的监控设备根据“谁运用、谁管理”的原则;电子监控系统中运用的监控设备由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我站应常常检查摄像机电源电压是否正常,转动是否有跳动,视频图像是否稳定,有无丢失,发觉问题刚好通知相关技术人员维护修理。 3、监控室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的防毒和杀毒工作,并常常为服务器
25、及其设备进行病毒检查。 4、硬盘录像机和交换机等设备无特别状况不得随意关闭。 5、对监控室的监控设备派专人专管,非监控人员禁止操作,对监控设备常常擦拭保养。 6、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由监控室值班人员快速向站领导汇报,并向维护安装单位反映设备故障的详细状况,以便支配人员到达现场抢修。 7、遇下列状况之一时应刚好上报专管员,不得私自动手处理:异样发热;发出异味;有异样噪声;监控图像发生异样;其他无法处理的异样状况。对盗窃、有意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对肇事者赐予相应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 客运站场管理规定方法 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确定 交通运输部确定
26、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包车客运标记牌,根据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不得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其次款修改为:客运包车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省际、市际客运包车的车籍所在地为车籍所在的地区,县际客运包车的车籍所在地为车籍所在的县。 删除第三款。 二、第六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其次款,内容为:从事省际包车客运的企业应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一要求,通过运政管理信
27、息系统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运用包车标记牌。 原其次款变为第三款。 三、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三)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记牌进行经营的,不根据包车客运标记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同时,对附件10省际包车客运标记牌的样式和附件11省际包车客运标记牌的制式规范进行相应调整。 本确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依据本确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管理规定 (2023年7月12日交通部发布;依据2023年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确定第1次修正;依
28、据2023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确定第2次修正;依据2023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确定第3次修正;依据2023年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确定第4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平安,爱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29、 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输旅客、为社会公众供应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根据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一般班车客运。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意须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输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支配运用,供应驾驶劳务,根据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途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输旅游
30、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供应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 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平安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允、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意广阔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恳信用,公允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 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激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客运
31、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详细实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其次章 经营许可 第七条 班车客运的线路依据经营区域和营运线路长度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二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三类客运班线:非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四类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县境内的客运班线。 本规定所称地区所在地,是指设区的市、州、盟人民政府所在城市市区;本规定所称县,包括县、旗、县级市和设区
32、的市、州、盟下辖乡镇的区。 县城城区与地区所在地城市市区相连或者重叠的,按起讫客运站所在地确定班线起讫点所属的行政区域。 第八条 包车客运根据其经营区域分为省际包车客运和省内包车客运,省内包车客运分为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和县内包车客运。 第九条 旅游客运根据营运方式分为定线旅游客运和非定线旅游客运。 定线旅游客运根据班车客运管理,非定线旅游客运根据包车客运管理。 第十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外廓尺寸、轴荷及质
33、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从事高速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本规定所称高速马路客运,是指营运线路中高速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马路里程占总里程70%以上的道路客运。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
34、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
35、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规、机动车修理和旅客急救基本学问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本规定所称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有健全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平安生产操作规程、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平安生产管理的制度。 (四)申
36、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详细要求根据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执行;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平安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平安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平安生产责任制、危急品查堵、平安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根据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
37、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供应下列材料: (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托付书; 4.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
38、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假如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供应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供应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见附件2);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供应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
39、诺书。 第十五条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供应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供应下列材料: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假如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供应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
40、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托付书。 第十六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供应下列材料: (一)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见附件3); (二)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三)拟聘请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四)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托付书; (五)业务操作规程和平安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客运运力投放、客运线路布局、主要客流流向和流量等状况。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便利群众等因素。 第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及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客运经营、道路客运班线经营和客运站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确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确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确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确定书(见附件4),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范围、车辆数量及要求、客运班线类型;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告知
42、被许可人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确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确定书(见附件5),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主体、班车类别、起讫地及起讫站点、途经路途及停靠站点、日发班次、车辆数量及要求、经营期限;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见附件8),告知班线起讫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属于跨省客运班线的,应当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确定书抄告途经上下旅客的和终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客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确定的,应当出具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确定书(见附件
43、6),并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者名称、站场地址、站场级别和经营范围;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确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确定书。 其次十条 受理跨省客运班线经营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后7日内发征求看法函并附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传真给途经上下旅客的和目的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征求看法;相关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10日内将看法传真给受理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同意的,应当依法注明理由,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相关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跨省客运班线经营申请持不同看
44、法且协商不成的,由受理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过其隶属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各方书面看法和相关材料报交通运输部确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交通运输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确定,并书面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受理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规定第十九条、其次十二条的规定为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其次十一条 被许可人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其次十二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实被许可人落实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且车辆符合许可要求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属于客运班车的,应当同时配发班车客运标记牌(见附件7)。正式班车客运标记牌尚未制作完毕的,应当先配发临时客运标记牌。 其次十三条 已取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须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按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申请。 其次十四条 向不同级别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由最高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注明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经营范围,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再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上级道路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