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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篇 书目 第1篇某某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2篇水泥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3篇a水泥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4篇某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a水泥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某水泥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平安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安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赐予资金保证。 3、加强防尘措施。实行密闭、通风、防尘的方法削减和杜绝作业工人接触粉尘的机会,加强对司机室的防护,做好运输
2、过程中的防尘。 4、为工人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供应个人运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爱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运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要制定本公司的防治安排、实施方案,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 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赐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7、对不相宜接着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当安置。 8、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照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9、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方供
3、应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10、不得支配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职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职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2、职业健康检查必需到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各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职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14、公司要定期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结果在案,并要在做好职业卫生监测的
4、同时要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检查纪录。 15、公司职业病防治专职或兼职人员应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定期与认证的职业卫生部门取得联系,组织人员进行体检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16、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建立健全有关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对于离退休或调离职业危害岗位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要封存保管,保存期限一年。 17、职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管理人要照实供应。 某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限制和消退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爱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
5、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探讨,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当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照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记、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
6、病危害限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实行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主动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供应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状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刚好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觉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刚好调离原岗位,并妥当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化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
7、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当保存。 十、定期托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刚好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一、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某某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限制和消退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爱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探讨,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
8、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当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照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记、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限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实行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主动改善劳动条件
9、。向劳动者供应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状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刚好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觉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刚好调离原岗位,并妥当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化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当保存。 十、定期托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
10、价结果刚好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水泥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水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限制和消退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爱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
11、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管办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
12、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状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管办职责: 5.2.1宣扬、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帮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缘由,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限制效果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化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学问,提高自救
13、、互救实力。 5.3人力资源部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相宜接着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当安置。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管办依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刚好照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状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
14、爱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化、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实行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供应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运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指责、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加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看法和建议权力。 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
15、噪) 7.2.1 预防措施 7.2.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探讨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需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运用。 7.2.1.3要依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平安技术措施安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退尘、毒、噪危害。 7.2.1.4进入有
16、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需事先进行防毒学问教化,驾驭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学问、防护器材的运用学问,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限制 7.2.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纳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实行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2.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2.2.4若变更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实
17、行牢靠的预防性措施,根据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2.2.5防尘防毒设施,必需加强修理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2.2.6对尘毒危害严峻、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刚好赐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需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常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运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用。 7.2.2.7要仔细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实行综合措施,消退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平安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2.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需符合平安要求。 7.2.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 因素的员工配备相宜有效的个
18、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运用。 7.2.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急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2.3 职业卫生管理 7.2.3.1 必需贯彻执行有关爱护妇女的劳动法规,支配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2.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2.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须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管办和人力资源部供应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状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2.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19、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2.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状况,应马上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实行相应处理措施。 7.2.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平安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平安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2.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2.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马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