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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北区山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目录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 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4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5 风险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1.6 森林火灾的分级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1 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错误!未定义书签。2.2 办事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2.3 扑救山林火灾前线指挥部错误!未定义书签。3监测预防错误!未定义书签。3. 1预防错误!未定义书签。4. 2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3. 3预测错误!未定义书签。4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4. 1预警分级错误!未定
2、义书签。4. 2预警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4. 3预警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5. 4预警变更与解除错误!未定义书签。5火灾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5.1 山林火灾报告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5.2 火灾报告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6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6.1先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6. 2分级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6. 3转移安置人员错误!未定义书签。6. 4救治伤员错误!未定义书签。6. 5保护重要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属地管理, 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山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山林消防专兼职队 伍建设和山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管 理
3、单位)三级山林护林防火体系,狠抓林区火源管理,按照职责 分工加强山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 单位或部门,夯实主体责任。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加强对山林防 火工作督导,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山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对重大 山林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发生 山林火灾的,依法追究其责任。3. 2监测依托山林防火视频监控、地面瞭望和人员巡护,及时发现林 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区政 府总值班室、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3. 3预测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根据山情、林情、 社情,结合气象因子变化以及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险综合分析
4、 研判,预测当前火险趋势,及时进行山林火险预警。4预警4. 1预警分级依据气象因子变化、山林可燃物变化以及引发山林火灾火源 发生状态,按照山东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暂行规定的统 一划分,山林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危险、中度危险、高度危险、极度危险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 色和红色加以标识。4. 2预警发布由区城市管理局组织,预警信息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 网站、微博、微信、电话、手机短信等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 众发布。涉险区域内的移动、电信、联通等电信运营商应优先发 布预警信息。经研判,达到黄色或橙色预警条件时,由区山林防灭火指挥 部办公室与或区政府发布,或上报市森林
5、防火指挥部,由市森林 防火指挥部发布。达到红色预警条件时,应立即上报市森林防火 指挥部办公室。4. 3预警响应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根据山林火险预警等级的 高低,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应对工作。5. 3.1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1)区、街道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应有1名副指挥在岗待命, 区山林防灭火办公室应做好应对突发山林火灾的各项准备。(2)带班领导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在位,网络设备、通信 指挥调度工具和传真等信息沟通手段保持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 火灾情况,及时处置各类火情。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做好赴火场 协助指挥扑救山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3)各山林防火主责单位开展各项防
6、火宣传工作。通过进山扫码、小喇叭滚动播放防火知识、及公共短信平台发布黄色预 警信息,提示民众注意野外用火。(4)各处山林悬挂蓝色、黄色预警信息标识,提醒公众注 意山林防火。增加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及时发现 和报告火情。(5)山林防火视频监控、瞭望台(哨)24小时值班,增加 观测密度。护林员延长护林巡查时间,营林单位和街道、社区防 火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及时掌握火情。1. )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险形势通报区消防救 援大队及其他专兼职山林消防队伍,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4. 3. 2橙色预警响应(1)区、街道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应有1名副指挥在岗待命, 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7、应全员备勤,进入戒备状态。(2)带班领导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在位,网络设备、通信 指挥调度工具和传真等信息沟通手段保持畅通,及时调度火情, 加强各级防火值班督查,及时收集报告本辖区防范和扑火抢险动 态。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做好赴火场协助指导山林火灾扑救的各 项准备工作。(3)各山林防火主责单位开展各项防火宣传工作。通过进 山扫码、小喇叭滚动播放防火知识、及公共短信平台发布黄色预 警信息,提示民众注意野外用火。(4)各处山林悬挂橙色预警信息标识,提醒公众注意山林防火。增加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及时发现和报告 火情。(5)山林防火视频监控、瞭望台(哨)24小时值班,增加 观测密度。护林员停
8、止轮休,延长护林巡查时间。营林单位和街 道、社区防火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及时掌握火情。(6)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险形势通报消防及其 他专兼职山林消防队伍,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7)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定期联合督导巡查或 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8)各山林防火责任单位对所辖山林防火重点部位采取喷 水增湿措施,降低火灾隐患。5. 3. 3红色预警响应措施(1)区、街道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应有1名以上副指挥在岗 待命,各级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全员进入高度戒备状态, 各级实行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2)带班领导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在位,增加值班人员数 量,
9、网络设备、通信指挥调度工具和传真等信息沟通手段保持畅 通,及时调度火情,加强各级防火值班督查,及时收集报告本地 区防范和扑火抢险动态。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做好赴火场协助指 导山林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3)各山林防火主责单位开展各项防火宣传工作。通过进 山扫码、小喇叭滚动播放防火知识、及公共短信平台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提示民众注意野外用火。(4)各处山林悬挂红色预警信息标识,提醒公众注意山林 防火。增加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及时发现和报告 火情。(5)山林防火视频监控、瞭望台(哨)24小时值班,增加 观测密度。护林员延长护林巡查时间,营林单位和街道、社区防 火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及时
10、掌握火情。(6)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险形势通报消防及其 他专兼职山林消防队伍,山林防灭火物资装背随时启动,护林员 携带装备巡查,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7)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加大联合督导巡查或暗访 密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8)各山林防火责任单位对所辖山林采取全面喷水增湿措 施,降低火灾隐患。4. 4预警变更与解除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当前山林火灾趋势, 格局危险程度变化,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山林火灾或危险已经解除,发布预警的 部门(单位)应立即宣布解除,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5火灾报告区城市管理局、
11、各有关街道办事处等山林防火主责单位要按 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根据山东省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办法规定,及时、准确、规范、逐级报告山林火 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信息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5. 1山林火灾报告制度1.1.1 山林火灾有火必报制度山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地山林防火主责单位以及山林经 营单位在开展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先电话后书面向区委、区政 府()、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电话报告时间不 得晚于火灾发生后10分钟,书面报告时间不得晚于火灾发生后 30分钟。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核实研判并在20 分钟内先电
12、话后书面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报 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山林火灾发生后50分钟)。紧急信息 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处 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发现邻近本辖区的山林火灾,在 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报告的同时,应当通报 相关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于山林火灾本身比较敏感, 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 生或衍生危害性的山林火灾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也 应在50分钟内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进行报 告。对于已上报正在扑救的山林火灾,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 室应当每2小时向市森林防火
13、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扑救进展情况;重要的火灾、敏感地区的火灾、发生人员伤亡或威胁重要 目标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生人员伤亡情况时,应当立即电话报告简要情况,并在 24小时内补报书面情况。对于上级部门特别要求报告的山林火灾信息,区山林防灭火 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按要求立即组织报送。对媒体(包括电视、微博等媒体)上已播发的山林火灾信息, 应当立即组织报送。1.1.2 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国家、省和青岛市森林防火指 挥部办公室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应当迅速通报所属山林防火主 责单位进行核查,涉及到的山林防火主责单位应立即组织核查, 无论是否
14、为山林火灾,都应当按照的山林火灾报告时限要 求规范上报。5. 2火灾报告内容包括山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信息来源、火情态 势、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山林火灾的初判级 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灾害、周边有无危险源、 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 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按规定先 电话后书面向区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处置进展情况及时续报、终报。接到国家、省、市、区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也应及时向区 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由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 室负责汇总
15、,分别向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区政府进行报告。6应急响应6. 1先期处置火灾发生后,事发单位、街道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疏散火 灾现场周边无关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区政府、区山林防 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报告。7. 2分级响应6.2. 1三级响应当发生一般山林火灾时,由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 建议,报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三级响应,组 织调动市北区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协调指挥:火灾发生后,区政府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主要领 导、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营林单位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协调处 置。对于发生在敏
16、感时间、敏感区域的一般山林火灾,区政府主 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处置措施: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并向市 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灾情况;加强监测研判,及 时调度了解山林火灾最新情况,视情况提高响应等级;设立前线指挥部,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 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立即就近组织基层应急队伍、森林消防专业队、国家综合性 消防救援队伍等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1)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 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2)在扑救山林火灾过程中,具体带队扑火指挥人员为安 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17、,负责掌握火场天气情况,察看地理环境、火 场态势和火情变化,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段,选定安全避险区 域和撤离路线,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准备,确 保扑火人员的安全。(3)应当设置安全员,负责扑火前检查参加扑火人员携带 防护机具和配备紧急避险装备情况,接近火场时观察可燃物、地 形和气象条件等情况,扑火过程中预判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征兆, 并及时报告。(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扑救山 林火灾,严禁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 山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二级响应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由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 报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
18、二级响应,调动本区应急 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并立即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1)山林火灾面积初判达到较大或以上山林火灾;(2)国有林场1小时、其他林区2小时山林火灾火势仍未 得到有效控制;(3)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场各种情况认为需要启动 二级响应的山林火灾。指挥协调: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 处置,对于较大山林火灾中的敏感火灾、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 火灾和财产损失较多的火灾等,区政府主要领导根据需要赶赴现 场或到市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处置措施:在三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1)视情况向青岛市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周边区请求 支援。(2)气象部
19、门根据火场气象条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4)根据需要,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加强伤员救治,组织 转移受威胁群众。(5)视情协调消防、人武部、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增援火灾 扑救工作。(6)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发生次生 灾害。(7)加强舆论分析,及时发布山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山 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6. 2. 3 一级响应6. 6维护社会治安6. 7应急联动.6. 8社会动员.6. 9扩大响应.6. 10火场清理.6. 11应急结束.,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7信息发布与舆情
20、引导错误!未定义书签。7. 1信息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7. 2舆情引导8恢复与重建8. 1火灾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8. 2工作总结错误!未定义书签。8. 3恢复重建.9应急保障9. 1队伍保障9. 2物资储备保障9. 3通信保障9. 4资金保障.9. 5后勤保障.10预案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10. 1编制与实施错误!未定义书签。10. 2宣教培训10.3预案演练11责任追究12附则12. 1预案管理12. 2预案修
21、订12.2预案实施附件附件1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启动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由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 公室提出建议,报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一级响应。 必要时,区政府直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组织调度全区应急救援 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1)山林火险达到橙色或黄色预警等级,发生在敏感时段、 敏感区域的山林火灾;(2)国有林场2小时、其他林区4小时山林火灾火势仍未 得到有效控制;(3)发生在区交界地区需要协调扑救的山林火灾;(4)发
22、生威胁居民区或重要目标的山林火灾;(5)发生山林火灾时出现人员伤亡情况;(6)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场各种情况认为需要启动 一级响应的山林火灾。指挥协调: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处置措施:在二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已下措施:(1)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 救治,视情组织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2)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发 生次生灾害。(3)协调消防、人武部、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增援火灾扑救工作。(4)组织通信、电力、公路等单位,抢修基础设施,保障 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5)根据需要,请求市、省或国家调派专业力量和
23、森林航 空消防飞机支援扑救,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6)决定山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采取其他 应急措施。6. 3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区、人员密集区受到山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 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和受 威胁人员,确俣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 确保群众有基本生活保障和必要的医疗保障。6. 4救治伤员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 将其送医院治疗,对重伤人员及时实施异地救治。必要时卫生部 门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 点,实施现场救治。6. 5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危险化
24、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油气管道、电 力、通信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 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通过开设隔离带、设置消防障碍 物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6. 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 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 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 社会稳定。6. 7应急联动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健全与属地中央、省、市大型企业应急 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 资调动程序等,确保山林火灾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7. 8社会动员山林火灾
25、发生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 过广播、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 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 急救援处置工作。8. 9扩大响应当上级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应立即进 行指挥权移交,配合其开展山林火灾扑救工作。9. 10火场清理火灾得到控制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继续组织人员做好余 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48小时。经 区山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 火人员方可撤离。10. 11应急结束(1)引发山林火灾的隐患、条件已经消除,现场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己无必要继续时,可视为
26、应急状态结束。由分级响 应启动单位负责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参与处置各有关单位, 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平台同时向社会发布 应急结束信息。7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7. 1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启动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经上级部门同意后第 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山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上级启动应急响 应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布新闻通稿、组织报道、 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不 实、虚假火灾信息,违者依法追究责任。11. 2舆情引导山林火灾发生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及时启动舆情引导机 制,安排专人负责,通过新
27、闻媒体、网络搜索和专业舆情监测等 渠道,及时掌握山林火灾舆情状况,并进行分类整理;对重要山 林火灾舆情及时进行核实和报告,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对群众 关切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回应,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忧。8恢复与重建12. 1火灾评估由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对山林火灾的发 生原因、肇事者、受害山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森林防灭火指 挥部提交评估报告。8. 2工作总结一般山林火灾处置结束,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 部门及专家实施总结,对火灾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 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一般山林火灾由区山林防灭火指挥
28、部于15日内书面报区政 府、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上山林火 灾的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8. 3恢复重建山林火灾处置结束,区政府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和可利用 资源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9应急保障9. 1队伍保障扑火力量由市北消防救援大队、各山林防火巡护队伍及有关 志愿者队伍和群众性消防队伍组成。扑救火灾应以受过专业培训 的消防专业队为主,其他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机关干部 群众及志愿者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扑救过程中,应注意确保扑 火人员的安全。需跨区(市)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由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 向市政府森林防灭火
29、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市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 部总指挥或者副总指挥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跨区(市)增援时以综合消防、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主,以就近 增援为主,以低火险区调集扑火力量为主。当需要调动驻青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增援扑 火时,由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由市政府负责会商北部战区 海军、青岛警备区和武警青岛支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9. 2物资储备保障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区级山林防灭火物资储 备库,储备必要的山林防灭火物资装备。各山林防火主责单位都 应建立山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 性能良好。9. 3通信保障各山林防火主责单位要建立山林防
30、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 通信保障系统,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 联网等进行有机结合,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作用,为扑救火灾 工作提供及时、通畅、可靠的通信保障。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 公室应建立山林火灾应急通信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处置扑 救山林火灾的指挥要求。9. 4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应在部门预算中安排扑救山林火灾应急经费,山 林火灾灾害发生后,按需及时拨付专项资金。9.5后勤保障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建立山林火灾扑救生活保障应急供 应机制,负责统计并落实所有参战人员的饮食、饮水、保暖等问题。应在火场成立保障调运小组,根据前方扑救工作需要提供有 效保障。10预案管理10. 1编制
31、与实施本预案由市北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编制,区人民政 府批准后实施。山林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 修订,并按原程序报批。各山林防火主责单位根据本预案组织编制本部门、本街道所 辖山林的山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10.2 宣教培训区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经常组织开展面向社 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预防、避 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并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 工宣教培训工作力度。预案发布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有计划地对各级 各类山林防灭火指挥部人员、专业消防队员、专业工作人员和志 愿者进行预案解读、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使其熟悉应急
32、 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消防、 民兵等组建的应急森林消防队,应经常性进行防火实战训练,熟 悉掌握扑火机具及扑救山林火灾的业务技能。10.3 预案演练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要结 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应急演练 包括准备、实施和评估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发现和解 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 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的程序,评价应急准备状态,培训和检 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修订完善。本预案至少每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部门(单位)和街道山 林防火相关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
33、行1次应急演练。真正使演练成 为发现问题、锻炼队伍、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的重要载体,全面提 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 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 归档备查。11责任追究对山林防灭火应急管理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信息报告 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火灾扑救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 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 的人员,应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12. 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北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编制、解释,并具体 组织实施。各街道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山 林火灾应急预案。12
34、. 2预案修订根据市北区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 合应急处置及演练中所发现的问题,由市北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 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适时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12.2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市北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北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根据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青岛市森林防 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要求,明确我区山 林防灭火工作机构及职责。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山林灭火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 评估与管理;负责组织山林火灾高火险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火险 火灾信息和山林灭火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山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建 设、训练工作;统筹
35、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山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工 作;根据响应级别,协调市北消防大队及其他救援力量开展救援 工作;负责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区 级山林火灾综合救援演练工作;调度重要山林火灾案件调查和督 办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山林防火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火灾发生后,配合有关部门、属 地街道做好紧急转移群众安置期间的生活救助以及其他善后救 助工作。提请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召开全区山林防火工作会 议。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区内国有山林火灾的预防和先期处 置工作,指导有关街道开展集体山林火灾的预防和先期处置工作。 编制山林、草原(地)和城市绿地防火规划
36、并指导实施;组织、 指导开展山林、草原(地)和城市绿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 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火灾综合风险评估、督1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应对市北区可能发生的山林火灾,建立健全山林火灾应 对工作机制,保护山林资源,提高山林火灾防御能力、处置能力, 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工作,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应急指挥机 制和应急处置程序,确保高效有序、准备充分、措施有力、迅速 及时地扑灭突发山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避免人员伤 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 省实施森
37、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山 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青岛市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市北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青岛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制 订本预案。1.3 工作原则山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 主、防灭相结合,统一领导,协同处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以专为主、科学扑救的原则。1.4 适用范围促检查等工作;组织区内国有山林防火队伍建设、训练和防火专 项演练工作,以及防灭火物资装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各有关 街道开展集体山林防火队伍建设、训练和防火专项演练工
38、作以及 防灭火物资装备和使用管理工作;协助山林火灾扑救前指做好相 关工作。区委宣传部:指导新闻单位对山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宣 传报道,根据灾情,按照指挥部安排组织新闻发布会,指导配合 有关单位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区委统战部:配合市级宗教团体做好林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山 林火灾预防工作。团区委:负责对全区青年团员山林防火工作宣传教育;配合 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山林防火知识宣传。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区山林防火体系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 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区属学校、幼儿园山林防火安全知识 宣传教育工作
39、,负责指导、督促区属学校、幼儿园组织野外活动 时落实山林防火责任。区科学技术局:负责火场通信畅通,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 供通信保障。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公墓的山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负责 林区墓地的殡葬管理工作;负责山林火灾影响范围内特殊群体的 疏散安置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山林防火经费保障工作,并做好经费使用的 监督管理。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山林防火宣传工作,负 责旅游景区受灾游客的疏导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卫生部门参与医疗救护工作,做好 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队参与山林火灾扑救工 作。公安市北分局:负责维护山林火灾周边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
40、, 疏散受影响的居民群众;负责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山林火灾 涉嫌犯罪案件。市北消防大队:负责向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山林火灾扑 救实施方案;统一指挥山林火灾救援队伍,实施山林火灾扑救工 作。交警市北大队:负责维护山林火灾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负责 应急物资车辆优先通行保障。生态环境市北分局:负责山林火灾灾后环境监测工作。各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集体山林防火工作,包 括火源管理、防火巡护、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集体山林防火队伍建设、训练和防火专项 演练工作以及防灭火物资装备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集体 山林火灾预防和先期处置工作,在山林火灾扑救前指介入后协
41、助 前指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山林火灾影响区群众疏散工作;完成区 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本预案适用于在市北区范围内发生的山林火灾或周边区市 发生火灾可能影响我区山林防火安全的应对处置工作。1.5 风险评估市北区辖区内孤山、北岭山、嘉定山、浮山等山林密布,共 16处6938.8亩。市北区山林多规划为开放性公园、开放性旅游 景区,人员流动频繁,不确定性因素多,加之秋、冬、春季干旱 少雨,大风天气多且持续时间长,山林火灾风险较为突出。山林 火灾烧毁林地,破坏山林结构,破坏山林郁闭度,导致山林保持 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作用降低,甚至威胁山林附近居民生 产生活安全。1.6 山林火灾的分
42、级标准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规定,按照受 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将山林火灾分为一般山林火灾、较大山 林火灾、重大山林火灾和特别重大山林火灾:(1)一般山林火灾:受灾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 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下同)3人 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 以下的。(2)较大山林火灾:受灾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 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 人以下的。(3)重大山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 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 上100人以下的。
43、(4)特别重大山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 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1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2. 1.1指挥部人员组成(1)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2)副总指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区人武部部长、公安市北分局副局长、市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3)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团区委、区人武部、 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民政局、区 城市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湖岛街道办事处、水清沟街道办事处、海伦 路街道办事处、双山街道办事处、辽源路街道办事处、合肥路街
44、 道办事处、区消防救援大队、青岛交警市北大队、青岛生态环境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北大队、浮山生态园管理中心、市北区园林 绿化一公司、市北区园林绿化二公司。各部门职责见附件。2. 1.2指挥部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 火条例、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以及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 条例等法律法规,分析、研究本区山林火灾防范与处置工作重 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2)组织、协调做好山林防火和山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山林火灾或 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 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4)根据山林
45、火灾的发生、发展趋孰决定启动、终止应急 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5)分析总结全区山林火灾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 工作计划。(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2. 2办事机构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主任由区应 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分管 副局长担任。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承担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2)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政策、上级森防指的决定、调度命 令以及区委、区政府指示。(3)负责组织落实本级指挥部决定,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 案和职责开展山林防火和火灾应急处置工作。(4)及时掌握山林防灭火有关情况,
46、为区山林防灭火指挥 部领导决策服务。(5)建立健全火灾监测预警机制,在上级森防指指导下发 布山林火情监测预警信息。(6)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7)负责组织山林火灾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8)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9)完成区山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扑救山林火灾前线指挥部2.3.1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组建前 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 展趋势,制定火灾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山林火灾;向 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参加前方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应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前指主要职
47、责:(1)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统筹火场组织扑 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2)副总指挥由总指挥指定,负责协助总指挥落实各项具 体工作任务。(3)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 战区,成立分指挥部,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前指的统一部署, 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战区指挥员由前指总指挥指定。2.3.2 前指设总调度长,在前指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总 调度长根据火情级别,一般火情由区城市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 较大及以上火情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总调度长主要职责:(1)负责前指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前指的有关指令、各项 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2)负责调度各方专业救援队伍参加山林火灾救援。(3)负责救火物资的调拨调派。(4)负责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 报告。(5)负责配合区委宣传部组织有关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 起草新闻发布稿件,适时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2.3.3 前指视情成立综合协调组、扑救指挥组、火情侦察组、 通讯信息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火灾调查组、救护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