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调解调研工作报告(篇).docx

上传人:1868****340 文档编号:92668243 上传时间:2023-06-11 格式:DOCX 页数:99 大小:70.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调解调研工作报告(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9页
2023年调解调研工作报告(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调解调研工作报告(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调解调研工作报告(篇).docx(9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调解调研工作报告(篇) 书目 第1篇民商事调解调研报告 第2篇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第3篇少数民族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第4篇家庭纠纷调解的调研报告 第5篇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 第6篇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调研报告 第7篇完善大调解机制的调研报告 第8篇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第9篇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第10篇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模板 第11篇关于创新发展我市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第12篇对民事再审案件调解难的调研报告 第13篇2023高校生暑假社会实践报告:医患纠纷现状与调解方法调研 第14篇河源法院诉讼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第15篇乡镇人民调解状

2、况调研报告 民商事调解调研报告 日益纷繁困难,层出不穷的纠纷确定了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调解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重要方式之一,在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允正义方面日益发挥着不行代替的优越性,尤其在我国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制度的作用和功效显得尤为重要和契合时机。因此在和谐社会大力推动的过程中发挥诉讼调解制度的作用和功能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创建性地开展诉讼调解,充分发挥其价值功能和优势,以实现调解制度之公正、效率的终极目标,值得深思。前不久,依据市中院的支配,特地对法院民商事调解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案件状况及特点 1、从法院近三年审

3、结的民商事案件看,调解所占比例并不高。xx年xx年6月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251件,调解992件,调解率占审结案件的23.34%。 2、纵观分析,调解率每年处于上升趋势。 从上图分析,结案件数呈下降趋势,但调解的案件数略有所上升,特殊是调解案件占结案的比率上升较快。 3、从整体上看,我县法院的调解率并不高,通过走访部分法官,他们认为主要缘由是:、调解须要肯定的时间,在不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审限管理的同时,调解的力度相对被减弱;、案件数量的增加,使法官没有多少时间过多的去调解,客观上造成调解的不能;、调解须要当事人的同意,即须要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案件的性质确定了调解的概率,如离婚、债务

4、、相邻纠纷等案件易于调解,调解胜利率较高,而案情困难的案件调解胜利率相对较低,如交通事故、股权纠纷等。没有详细的给付内容,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破产案件等,则会因诉讼标的的特别性而无法进行调解。 二、法院的主要做法 从我院的调查状况看,法院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下,将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环节中,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静纠纷的目的。 1、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的送达调。对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收案后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即以打电话、就地审理等简便敏捷的方法通知当事人到庭或到当事人居处,在双方当事人同意且被告自愿放弃答辩期的前提下进行调解

5、。 2、询问被告答辩时的答辩调。即在被告向法院送达答辩状时,依据原告的起诉事实及被告的答辩看法,给被告做调解工作;如被告同意,便刚好通知原告马上到庭进行调解。 3、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即时调。 4、庭前打算阶段在交换证据时的听证调。 5、庭审阶段的庭审调。 6、发挥双方托付代理律师的作用,促使当事人庭外和解的庭外调。 7、定期宣判送达前,当事人行使恳求调解权的庭后调。 三、当前法院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法律规定调解必需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弊多利少。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依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晰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是

6、判决的前提条件,而调解的含义本身就包括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模糊不究,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当事人选择调解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提高效率,假如全部案件都要求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调解的优势就会丢失,还不如判决更简便、快捷。可见,一味要求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既不敬重当事人的自主处分权,耗时、费劲,又奢侈法院的审判资源。 2、调解监督机制不健全。虽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但在实践中,由于调解协议是当事人亲自签字,即使是违法调解,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

7、性规定的还好,要求当事人提出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证据,几乎是陷当事人于举证不能,一般没有造成严峻后果的,大都将错就错。而且人民检察对调解也无权提出抗诉,所以对调解的监督力度几乎为零。 3、调审合一影响司法公正。民事诉讼法对调解的程序未作独立、特地的规定,实行的是调审合一的调解模式。这种模式对降低诉讼成本、避开严格程序带来的对抗性,具有肯定的合理性和现实意义。但是,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它在审判实践中所暴露出来的弊端日益突出,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经常身兼调解者和审判者双重身份,势必造成法官在身份上的冲突,一旦调解不成,简单使当事人对法院的公正和判决的正义产生怀疑,有损司法权威。 4、片

8、面强调调解结案率的做法欠妥。调解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只是一种结案方式,虽然能够产生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它并不是一个终极目标。审判活动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公正和效率,不能为了完成调解结案的指标而久调不决,拖延时间;也不能违法调解,压制当事人,给当事人留下和稀泥的印象,让当事人心有不甘。 5、审限对调解的影响应引起重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来讲,因法官在同一时间段内审理的案件数量太多,导致实际安排到每一个案件上的肯定时间是不到3个月的,并且有些案件在调解过程中须要进行冷处理,因法律及司法说明未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9、案件的期限是否可以延长,导致有些原来可以采纳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最终却采纳了判决方式解决。 6、当事人恶意调解问题。调解协议的达成往往是权利人一方作出某种程度的让步以换取更大的主动权。由于社会诚信制度尚未建立,一些别有居心的人往往利用法院调解这个程序达到使对方让步的目的,等调解协议达成后却不按时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而对方为了达成调解协议往往作出肯定的让步。使权利人为了能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快的爱护而所作的牺牲就完全白废,也干脆影响了法院的权威与公信力。如何避开当事人自愿调解的风险也成了法院调解必需要解决的问题。 7、调解与防止虚假诉讼问题。实践中,一些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为了多分财产、有较多债务的特殊

10、是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的债务人为了少还债务,往往会与亲属、挚友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而此类案件双方当事人往往一起到庭,主动要求调解。在调解中,如何防止虚假诉讼是法院必需面对的问题。 (二)建议 1、确立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国家干预为辅的调解制度。首先,充分敬重当事人的自主处分权。在没有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状况下,当事人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自主处分的结果,法院应当认可。其次,全面落实调解的自愿原则。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是否调解的选择权在当事人,是否再次调解的选择权也在当事人,法院不得在事先未告知当事人进行调解的状况下通知其到庭进行调解,调解方案应

11、当由当事人首先提出等。再次,调解必需坚持合法性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重新架构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有条件的法院可以实行调解前置、推行调审分别。将调解放在庭前打算阶段,使其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诉讼阶段。这一方面可以刚好解决部分民事纠纷,削减进入审判程序案件的数量,化解法官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当事人在庭前打算阶段较为宽松的氛围下,通过对自己各种权益的衡量,更易于接受调整理文章由解这一和平解决纠纷的方式,这也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历史传统。推行调审分别,将法院内部的法官进行重新定位和分工,一部分法官专司调解,可以有效地防止法官

12、以拖压调、以判压调等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现象的发生,同时也可以避开现行诉讼机制下法官为了调解不得不与当事人庭下接触的尴尬。 3、建议简化调解书的制作。法律及司法说明对调解结案的案件法律文书如何简化没有明确规定。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涉及了该问题(即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须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情形下,制作法律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裁判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但也有其局限性。因为对调解书的简化作列举式规定不合理,应作原则性规定,使法官面对详细状况时可以敏捷驾驭。有条件的法院可以采纳格式调解书,如仅写明当事人与调解协议,当场制作并送达。另外,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简易程

13、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中,分不怜悯形规定了三种样式的民事调解书,但因其之间差异不是很大,没有必要。 4、建议建立托付调解制度 法院应当与政府机关,共同设立乡镇、社区、村调解委员会参加的覆盖全县的县乡村三级民事纠纷调解网络,并对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帮助。而后,法院可以将公民与公民之间传统的民事纠纷对外托付,也可以将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纠纷对外托付,在纠纷类型上,不仅将婚姻、家庭、相邻、债务等多发、常见的民事纠纷对外托付,还可以尝试将一般侵权等案件对外托付。现在当事人不情愿接受对外托付调解,主要是基于调解的法律效力考虑,故已经立案的案件,可由主方法官与被托付的调解委员会共同进行调

14、解,已确立调解的效力。对外托付调解一方面可以削减法院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也比较简单达成调解协议,因为被托付的调解委员会的委员一般来说在当地具有较高的威信或者在某一专业上具有特长,能够较好的与法官形成互补。 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加强人民调解 化解冲突纠纷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多年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冲突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冲突层出不穷,大量新状况、新问题

15、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须要,如何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化思索和细致探究。最近,我们深化各县(市、区)及部分乡镇就全市加强人民调解化解冲突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状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状况综述如下: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强化冲突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排查在前,防范在先,在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群体性突发事务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

16、献。 (一)人民调解预防、削减和化解了大量社会冲突纠纷。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遵循“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料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大力开展“调解冲突纠纷,创建平安_”和“冲突纠纷调解年”活动,刚好有效地排查化解和预防削减了大量民间冲突纠纷。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每年平均调解各种纠纷一万余件,胜利率在98%以上。据统计,20xx年一季度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冲突纠纷1853起,调处胜利1833起,胜利率达98.9%。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械斗33起,涉及670人;避开群体上访22起,涉及22

17、4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件。20xx年1月,苏仙区白露塘镇观山洞村两个组的村民为争鑫源矿业运输权发生纠纷,将运矿车停在矿口主要运输道路上,使矿方采矿运输工作停滞,同时致使矿业工人无工可做而与当地村民又发生冲突,双方手持铁棒对峙,群体械斗不堪一击。镇里接报后,马上组织司法所、综治办和派出所人员火速赶到现场,一方面做好双方的疏导工作,避开冲突升级;另一方面组织村民代表和矿方代表协商调处。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处,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避开了一起群体械斗的发生,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环境。20xx年3月,永州市蓝山县新墟镇一妇女邹某在嘉禾县城关镇一房东李某家突然死亡,几十名死者亲属心情特别激烈与房

18、东李某发生争吵,并到嘉禾县城关司法所报案,要求追究李某责任,并扬言假如处理不好就扣押嘉禾来住蓝山的车辆。司法所的同志意识到状况紧急,快速将状况上报镇里和县司法局。镇里立组织纠纷协调处理小组奔赴现场维护秩序并深化调查状况,同时通知法医验尸确定死因,并联系蓝山县新墟镇干部一起到嘉禾县城关司法所共同处理。经法医鉴定,邹某属正常死亡。调查中发觉,邹某与李某同居生活了两年。事实清晰后,城关司法所召集纠纷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方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跨市、县的突发性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由于防范机制不断健全,全市民间纠纷发生率近几年来呈下降趋势。统计数字表明, 20xx年全市共排查出各种冲突纠纷14830

19、起,20xx年为11350起,20xx年为8992起,20xx年比20xx年下降了23.5%,20xx年比20xx年下降了20.8%。人民调解把大量社会冲突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大大削减了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群体斗殴事务,成为党委、政府化解社会冲突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市的人民调解阅历在20xx年4月9日湖南日报头版头条进行了报道。 (二)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建设逐步健全。目前全市建立了县、乡、村、组、联户五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661个。其中县(市、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1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257个,村民调委会2974个,社区调

20、委会207个,厂矿、企业及各类特地调委会212个;有人民调解员1.3万人,义务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3.8万人,并在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了调解庭(室)。各乡镇成立了以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国土所、林业站和水管站等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调解委员会,构筑了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遍布城乡、厂矿企业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实现“六统一”(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和“五有”(有标识牌、有办公场所、有印章、有调解回访记录、有统计台帐。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持证上岗、纠纷登记、统计、文书档案管理等十多项管理制度;实 行纠纷

21、情报信息月报制、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跨地域联谊联调制度、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等制度;加强了联络互访机制、冲突纠纷预防机制、冲突纠纷排查机制、冲突纠纷调处机制、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人民调解工作督办机制等冲突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了管理有章程,考核有标准,办事有程序,监督有依据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提升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领域逐步拓展。为了有效整合和强化化调解职能,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结合实际逐步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连接协作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北湖区成立了三

22、调解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详细履行牵头、协调、督办、考核、问责等10项工作职责,并配备流淌调解车一台,设立“流淌调解庭”,建立了由“一个三调联动班子、一套规范工作机制、一支综合调解队伍、一台流淌调解专用车、一条人民调解热线”“五个一”构成的冲突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贯穿于民事案件的诉前、诉中、诉后各个阶段,明确了与行政调解对接工作范围。对重大疑难纠纷和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冲突纠纷,由办公室指派相关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气组成“流淌调解庭”,赶赴纠纷现场进行集中调解。资兴市对涉及有关人身、财产权益的民间纠纷和简易经济纠纷起诉到法院的,由法院妥当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解

23、决纠纷。资兴、北湖还主动在城区派出所设立调解室,由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派人到调解室值班,协作派出所现场调解纠纷或受理派出所移交的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民事纠纷,实现了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的优势互补。资兴、北湖在城区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实现了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的优势互补。临武县在交警大队设立调解室,有效调处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汝城县分别在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设立了司法调解协调中心、治安调解协调中心和人民调解协调中心。安仁、桂阳、苏仙、嘉禾等司法局通过“三调联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胜利化解了多起疑难纠纷和群体性纠纷。20xx年1月,同新建材市场一门面的产业主曹某一纸诉状将租赁其门面的江某告上法庭。在此之前

24、,双方因门面归还时间产生分岐发生打斗,都被公安机关治安惩罚过,双方积怨较深。北湖区三调联动工作办公室获知这一信息后,主动介入调处,经过几个回合的协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握手言和,既削减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消退了当事人的积怨。据统计,北湖区自流淌调解庭成立以来,共组织和参加调处重大冲突纠纷79起,调处胜利77起,其中胜利调处跨区县边界纠纷36起。 二、对当前我市主要社会冲突纠纷的简要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安排方式等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群体性事务不断发生,涉法信访问题越来越突出,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

25、生活秩序,对社会稳定形成较大的压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一些新状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冲突纠纷诱因困难、类型多,冲突纠纷主体呈多元化。过去调解冲突纠纷集中在婚姻家庭、宅基地、邻里、债务等方面,诱因相对简洁,只要刚好调处,一般都能化解平静,对社会危害不大,已经不再是民间主要冲突纠纷。而当前的人民内部冲突纠纷大多与当地经济发展、宏观调控、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有关,涉及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资纠纷、矿产资源、企业改制、村务管理、土地承包、职工下岗、军转干部待遇、复员军人就业和党群干群关系等引发的冲突纠纷不断增加。从冲突纠纷的主体来看,过去以单一的自然人之间的冲突纠纷居多,现在冲突纠纷的主体涉

26、及企业、社会团体,甚至涉及到政府部门。 (二)突发性纠纷增多,易发群体性纠纷。新时期的人民内部冲突纠纷的发生绝大多数与经济利益有关,如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改制纠纷等。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冲突纠纷当事人往往给对方施加压力,或借助媒体将冲突纠纷社会化、公开化,使冲突纠纷更为困难。有的冲突纠纷当事人甚至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想法,动辄越级上访、甚至到当地政府“闹事”,试图通过“闹事”来引起政府的重视,以求问题的解决。一些地方群体性纠纷参加人数动辄数十人,甚至上百人,而且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甚至有的群体性纠纷事务,背后有组织者操纵指使,事前和事中都有较为严密的组织领导和周密

27、的行动安排。统计数字表明,全市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组织因利益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发生率逐年上升,20xx年度为19.7%,20xx年度为21.5%,20xx年一季度达到了28.3%。 (三)冲突纠纷调解难度大,反复性强。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学问水平提高,无理取闹或无原则纠缠的现象削减了。现在,冲突纠纷主要趋向是自我爱护和维护自身权益,冲突纠纷的内容由简洁趋向困难。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有的群体性纠纷往往与少数人行为偏激违法纠缠在一起,在有关部门处理之后,由于个别别有专心的人从中作祟、唆使,导致纷争再起。一些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纠纷不断增多,解决起来难度很大。 以上特点说明,冲突纠纷中出现的新状

28、况、新问题对人民调解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调解工作的内容增多,涉及面更广,工作的难度增大,因此须要更加重视和实行切实措施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三、当前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总的状况是好的,在化解冲突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新形势的发展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通过对各县(市、区)和部分乡镇的走访调查发觉,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有些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实践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及其职能的发挥。 (一)一些地方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相识不足。一是有的基层领导认为人民调解“职能软”,可有可无

29、,对人民调解在化解冲突纠纷上的作用持怀疑看法,未能把人民调解工作提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重治理,轻防范,从而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力,舍不得投入;二是对人民调解工作宣扬少,致使调解的作用与社会大众的认知程度不相符合;三是一些地方各有关部门没有形成共同参加、齐抓共管的局面,对人民调解工作支持协作不到位。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纠纷过程中,要求有关部门赐予协作和参加时,存在着回避的现象,调解人员孤军作战,无法处理涉及面广的困难冲突纠纷。 (二)人民调解工作缺乏必要的保障。一是组织保障不到位。由于受利益驱动,在涉及基层政府、集体经济组织与群众之间的利益之争,甚至涉及到一些政策的贯彻执行时

30、,一些基层组织的硬性干预,损害了人民调解的中立性质。二是经费保障不到位。有些乡镇(街道)没有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乡镇(街道)财政预算,或虽列入预算却不能做到专款专用。村居(社区)调委会的经费更是没处落实。这样既不利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不利于纠纷的刚好妥当解决,也不利于调动广阔调解员的工作主动性。经济条件相对好些的村,调解主任有肯定的工资性补助,但经济较差的村,调解主任连工资性补助都不能很好地落实,更不能保障其为调处纠纷而支出的费用。 (三)调解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有待提高。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加之人民调解协议与民事诉讼相连接后,调解的程序、文书等规范性要求不断提

31、高,因此对调解员的综合素养及调解技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素养、技能与新形势的要求相比还有肯定的差距。一是一些地方在产生人民调解员时,只注意个人的品德和威望,忽视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造成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调解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特殊是村、居(社区)调解员文化程度明显偏低。二是教化培训力度不够大,大多数调解员,特殊是村(社区)调解组织中的调解员没有经过较系统的法律学问学习,专业学问欠缺,在工作中难以做到依法调解。三是一些有肯定文化程度和法律学问的年轻调解员因缺少基层工作阅历,面对一些较疑难的冲突纠纷,无从下手,从而影响了冲突纠纷的刚好有效化解。 (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程

32、度还不高。目前,我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工作规范化程度还很欠缺。部分人民调解委员会没有严格根据规范操作,文书不齐,调解协议书表述不清,要件遗漏,装订不规范等问题大量存在。有些村的调委会主任虽有工作热忱和工作阅历,并具有肯定的威望,但由于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下,法律学问贫乏,很难达到依法调解的要求,且无法独立制作规范的调解文书,从而严峻影响了人民调解效力的发挥。此外,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普遍存在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状况,还有些村的调委会组织涣散,形同虚设,不能发挥村级调解组织应有的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看法和建议 为促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使人民调解工

33、作在化解和预防削减社会冲突纠纷构建和谐_中充分发挥作用,现提出如下看法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相识,加强领导。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冲突,是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的重大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记,也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执政实力的重大考验。各级党政领导在正确处理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冲突纠纷调处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的同时,要相识到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相识到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中的重要作用。把人民调解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要严格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

34、响大、干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纠纷,各级领导要亲自出面协调处理,防止因处理不刚好、方法不当引起冲突激化和事态扩大,酿成群体性事务或刑事案件。同时,加大社会宣扬力度,利用各种宣扬媒介,大力宣扬人民调解的性质、意义、作用和独特优势,形成全社会关切、支持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使调解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解决冲突纠纷的第一选择。 (二)大力推行“三调联动”,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新形势下,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多主体的冲突纠纷越来越多,成因越来越困难,调处难度很大,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各自为政的局面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须要,人民调解常常出现力不能及、工作协调连接难的状况,严峻影

35、响了调解职能的充分发挥。主动整合调解资源,实行冲突纠纷归口管理、综合协调、统一调度,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 “三调联动”冲突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有利于取长补短,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和功能,刚好有效化解涉及面广、成因困难的重大冲突纠纷。全面推行北湖区“流淌调解庭”的胜利阅历和“一个三调联动班子、一套规范工作机制、一支综合调解队伍、一台流淌调解专用车、一条人民调解热线”的“五个一”做法,尽快形成“党政牵头、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加”的调解工作新格局。 (三)预防和削减冲突纠纷要在“调防结合”上下功夫。人民调解一方面要主动调解,刚好化解民间

36、纠纷,努力把可能激化的冲突纠纷削减到最低限度。做到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延长到哪里,刚好地去化解这些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要把动身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科学地把握民间纠纷产生、演化、发展的规律,增加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料、限制实力,加大预防工作的力度。要深化到人民群众中去,刚好发觉有可能导致冲突纠纷的潜在因素,防止冲突纠纷特殊是群体性事务的发生。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优势,主动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处理冲突、防范激化供应刚好的信息。同时,要把人民调解工作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调解的过程就是法制宣扬的过程。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的

37、优势,坚持在调解工作中开展法制宣扬和道德教化,增加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削减冲突纠纷的发生。 (四)加强保障力度,切实保证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是搞好新时期调解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力度。一是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既要当好组织指导者,又要赐予调委会足够的独立性,确保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中能保持一种中立地位,以增加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二是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县乡两级应当有特地的调解工作经费和指导经费,并列入年初财

38、政预算。要制定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补贴标准,特殊要重点落实好村调解主任的酬劳,这是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主动性、确保调解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要把人民调解员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如资兴市人民调解经费由20xx年的2万元增加到20xx年的10万元,其中7万元用于对全市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强化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一是要严格把好人民调解员的入口关,将一些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有肯定专业学问的人员以及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吸纳进调解员队伍,建立起一支专职调解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调解队伍。二是要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作为一项制度常抓不懈。确立初任调解员的上岗培训及调解

39、员的年度在岗培训制度。使调解员刚好了解和驾驭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阅历、新方法,强化调解方法和技能训练,不断适应工作发展的须要。三是必需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削减培训工作的盲目性和形式主义,增加培训的实效性。同时,要建立人民调解激励机制,对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要刚好赐予表彰、嘉奖,激发他们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荣誉感和骄傲感,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民调解工作光荣、化解冲突纠纷有功的良好氛围。 少数民族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少数民族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状况 _乡毗邻_镇,辖14个村委会,总面积 233平方公里,总人口 40309 万人,有乡调委会1个,村调

40、委会14个、有调解小组 152个,调解主任15人,纠纷信息员153 人,聘请人大、政协委员为兼职调解员62人。自20xx年以来,共举办调解员培训5 次,到村调委会现场指导60多次。共调处纠纷362件,胜利调处351件,调处率达100,调处胜利率达95%以上。 二、主要做法和主要成效 (一)提高思想相识,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冲突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因此,_乡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了“五个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多年来,_乡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摆上全乡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保障和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为加强对人民调解

41、工作的领导,调整充溢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部门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共37人组成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以党委书记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共36人组成的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各村委会也相继调整充溢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建立健全了乡、村、组三级调解网络。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常常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工作会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探讨、分析、部署和检查总结。由此,在全乡作到了机构长抓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村委会、各乡直单位详细抓,层层有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

42、实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为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相识到位。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刚好化解冲突,维护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通过组织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现场进行业务指导等形式,教化和引导乡、村、组干部,特殊是人民调解员要深刻相识搞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崇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努力、踏实工作,主动参加各种纠纷的处理和化解,最大限度地解决冲突,调处纠纷,维护稳定。 三是指导到位。近年来,_乡从提高人民调解队伍业务素养入手,不断加大了对调解人员的业务指导。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和部分业务精通、调解阅历丰富的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

43、作者参与的业务指导小组,定期组织村组干部和调解人员进行调解业务培训,每季度进行调解工作检查督促,总结调解阅历,实行分类指导,帮助调解人员合情、合理、合法进行调解。 四是措施到位。20xx年至今,_乡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以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如在选配调解主任时,要求把政治坚决、作风过硬,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肯定的法律学问水平的优秀青年选为专职调解主任,调解主任要求人员要相对固定;我乡强化调解主任管理制度,分别制定出台了_乡调解员、治保员管理方法和_乡调解员、治保员管理方法,由乡“创安”办对调解员、治保员工作状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调解员予以辞退,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迈入规范化

44、管理轨道。 五是监督到位。_乡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自觉、主动、主动争取和接受乡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的监督,除定期不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外,乡人大常常组织人大代表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监督和检查,每年区政法委、区司法局都组织人员到我乡对法治村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各调研检查组对取得的成果赐予了充分确定和高度评价。乡“创安”办每年组织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人员对各村调委会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优秀的调委会和个人进行嘉奖,对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的调委会和个人在全乡进行通报,同时肃穆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增加各调委会抓好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同时,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今年又聘

45、请了58位乡人大代表和 4位区政协委员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参加人民调解工作,为我乡顺当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供应了强有力的法制理论和组织保障,保证了我乡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当实施。 六是经费到位。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为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村调解主任的工作主动性,_乡在乡财政比较困难的状况下,将村调解主任的工资列入了乡财政预算,村调解主任工资做到按月发放,实现了每个村的调解主任每月不低于300元的工资酬劳。此外,乡里拨出专项经费30000余元,改善了村级调委会的办公条件,真正把调处室建设成了“庭室”调处室,真正作到了“五有”“四落实”。加大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46、的投入力度,在司法所建盖办公用房的基础上,乡党委、政府无偿划拨建设用地442.205平方米,政府还将支持建设资金60000元,目前正在建设中。 (二)强化工作措施,促进人 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 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_乡不断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先后建立了联系制度、培训制度、冲突排查和信息反馈制度、疑难纠纷探讨等制度,有效地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一是建立联系制度。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7位工作人员分别联系两个调委会,规定每名联系人员每月到所联系的调委会开展工作不得少于1次,在指导业务工作的同时,主动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有效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了培训制度。为提

47、高调解员、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我乡坚持每年组织调解员和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制和业务培训2次,由区司法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培训,使他们驾驭调解工作的方法、技巧和途径,由调解主任再对调解小组人员进行培训,从而形成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网络。 三是建立了冲突纠纷排查和信息反馈制度。将各村调解小组明确为兼职纠纷信息员,对有冲突激化苗头或其他纠纷状况,由信息员刚好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是建立了疑难纠纷探讨制度。在处理疑难纠纷,信访案件时都要召开专题探讨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处理看法和处理方案按步骤进行调解。同时,我乡每年对辖区内的冲突纠纷都要开展集中排查与调处工作。通过我乡的不懈努力,大多数纠纷被刚好地化解在了萌芽状态,从而确保了全乡社会的稳定 (三)调解普法两结合,标本兼治见效果 通过工作实践,我乡深刻地体会到,领导重视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保证,加强调解队伍培训,提高业务实力,是搞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做好民间纠纷调解,刚好化解人民内部冲突,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但更深刻地相识到:调处已发生的冲突和纠纷,调解工作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是治“本”工作,则要通过抓好公民的普法学习教化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