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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保作业手册持有部门: 持 有 人: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受控状态: 序号文件编号管理作业规程版本号/修订号实施日期01AB-01安保中心交接班管理规程1/A02AB-02保安员消防员内务管理规程1/A03AB-03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规程1/A04AB-04封闭小区物品、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程1/A05AB-05交通管理规程1/A06AB-06停车场及临时停车管理规程1/A07AB-07保安警用器械管理规程1/A08AB-08治安巡逻规程1/A09AB-09突发事件处理规程1/A10AB-10备用钥匙管理规程1/A11AB-11消防培训实施规
2、程1/A12AB-12消防演习作业规程1/A13AB-13灭火预案作业规程1/A14AB-14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1/A15AB-15防火管理规程1/A16AB-16消防疏散、救援、逃生自救作业规程1/A17AB-17消防器材管理规程1/A18AB-18消防系统操作规程1/A19AB-19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1/A20AB-20消防系统维修保养作业规程1/A安保中心交接班管理规程1.0 目的规范各安保中心的各个岗位交接班制度,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小区内保安员各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3.0 职责3.1安保部主管、安保中心队长、队长助理负责对交接班工作的监督、检
3、查、指导工作。3.2当值班长负责组织交接班工作,上岗前提示应注意的有关事项和要求,下岗后有讲评。3.3当班保安员负责具体工作、物品等的交接。4.0 程序要点4.1安保中心队长每周日前编制完成下周安保中心岗位值班表,全体保安员依据安保中心岗位值班表进行执勤,安保中心对值班表要进行存档。4.2接班前集合。4.2.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不符合要求的须整理完毕达到标准后方可上岗。4.2.2所有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a)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闹;b)保持良好的站立姿势,不得蹲坐。4.2.3当值班长按有关规定对保安员的着装进行检查。4.2.4当值班长集合队伍,点名并统计
4、、做好记录,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4.3接班。4.3.1由当值班长统一带领列队进行交接上岗。4.3.2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并问好。4.3.3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物品,如发现损坏、丢失应立即向班长报告,并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说明物品的去向并做好记录。4.3.4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本,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和本班未完成的事 项,有无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4.3.5 检查本工作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如发现其他情况,要立即通知班长前来处理并做好记录。4.3.6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正式开始上岗执勤。4.4交班。4.4.1各岗位在交班前对岗位的卫生需进行清理:a)保持地面无
5、明显灰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b)灭火器排放整齐表面无灰尘,桌椅、门窗、墙面无积尘、杂物等;c)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4.2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记录和票据。4.4.3在接班人员来到时,主动向对方敬礼问好。4.4.4将本班未完成的工作详细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4.4.5带领接班人员系统地对岗位进行检查。4.4.6相互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后,方可离岗。4.5交班后讲评。4.5.1当值班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对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工作。4.5.2当值班长对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 见。4.6值班记录本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立即收回
6、安保中心统一保管,保存期限2年。4.7班长每天在上岗后,要对小区情况和所有岗位执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5.0 工作记录5.1保安值班记录本6.0 相关文件保安员消防员内务管理规程1.0 目的规范安保中心员工内务管理,确保员工具有良好的作息环境。2.0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保安员、消防员内务管理。3.0 职责3.1安保中心队长、队长助理、保安班长负责督促检查员工的内务生活。3.2宿舍管理员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4.0 程序要点4.1内务检查。4.1.1安保中心队长(助理)视情况每月至少安排1次内务管理检查:a)检查时由中心队长(助理)组织班长进行;b)检查时如发现有违反内
7、务管理的现象及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理;c)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作为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4.1.2 保安班长对本班次的员工内务卫生进行检查:a)班前检查个人卫生是否符合公司有关规定;b)班后检查员工是否按时作息等;c)将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保安员落实。4.1.3 宿舍管理员每天不定期地巡视宿舍内务情况:a)及时制止违反内务管理的行为;b)对于一些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应记录并向中心队长反映。4.2环境卫生标准。4.2.1宿舍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4.2.2床铺干净整齐、被子折叠放好、床面上无杂物和乱堆放的物品,床单、被褥干净无异味,鞋于床下摆放、干净无异味。4.2.
8、3帽子、皮带、口杯、水桶等物品均按指定位置摆放,衣服均在晾衣区域晾晒。4.2.4墙面、门窗、和其他区域无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4.2.5宿舍内卫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宿舍内害虫少,无杂物和臭气。4.2.6室内无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4.2.7床下脸盆摆放在两侧,毛巾对折好后搭在脸盆上,前沿下垂6公分,毛巾要整齐干净;床下鞋子摆放要齐,鞋头统一向外,从高到低依次摆放。4.2.8办公桌、床头柜上除放饮水杯、台灯、烟缸、台历外不得放其他物品。4.3作息标准。4. 3.1按规定时间起床,每晚零点前所有非当班员工必须熄灯就寝。4.3.2宿舍电视房的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17:3
9、0时至晚上23:00时,周六、周日每天8:00时至23:30时。4.3.3宿舍管理员在遇不遵守作息制度的员工应给予记录并上交其部门负责人处 理。4.3.4 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a)保安员在上班时间内因生病或特殊情况需请假时,请假时间在6小时以内,向班长请示,1天以内由队长批准,1天以上需报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出;b)消防中控室、治安中控室值班员外出请假(含上班和休息)时间在6小时以内向班长请示;一天以内由队长批准;3天以内需部门经理或管理处领导批准方可外出。4.3.5休息(假)期间,如发生情况,一经召唤,应立即返回公司,听候调遣。4.4宿舍管理制度。4.4.1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和公共财
10、物,不损坏或占为已有,保持公物完好。4.4.2不私接电源,不存放危险和色情物品,不在宿舍内私设集会、舞会,聚众喝酒、赌博。4.4.3未经许可不带外人进入宿舍,不留外人在宿舍住宿。4.4.4保持室内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不影响其他人员休息。4.5轮流值日的值日员应认真清扫责任区的环境,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4.6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4.4.7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随意动用他人物品、不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空床位。4.4.8洁身自爱,不传播庸俗、色情物品、画册、影碟等。4.4.9未经允许不准在宿舍内使用功率在100W以上的任何电器,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电热器等超负荷电器。5.0 工
11、作记录 6.0 相关文件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规程1.0 目的规范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小区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2.0 适用范围适用于辖区内所有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闲游逗留的“三无”人员的管理。3.0 职责3.1管理处主任负责对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相关证件办理审批工作。3.2安保中心队长负责对小区内的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3.3保安班长、保安员负责按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具体实施对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管理。
12、3.4服务中心人员协助管理处主任、安保中心队长办理有关证件及各类资料的存档工作。4.0 程序要点4.1基本原则。 4.1.1依法办事的原则。主管经理和安保中心在管理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时必须按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条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4.1.2文明服务的原则。安保管理人员在对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检查、管理时必须要文明服务,文明执勤。4.1.3时效性原则。保安管理人员在对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检查、管理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4.2小区内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4.2.1管理:a)安保中心各班长对小区内分管片区的出租屋暂住
13、人员的分布及流动情况要准确掌握并登记存档;b)保安班长、保安员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及暂住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保安员在对出租屋及暂住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时,必须经安保中心队长批准,并要求2人以上同时检查,严禁单独1人对被检查对象进行检查;c)保安班长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的搬迁情况要及时掌握:通过服务中心办理证件登记情况的反馈;通过各封闭小区岗亭保安员登记情况的反馈。d)协助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进行清查,对漏办的对象督促其办理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e)对出租屋的卫生、用电安全、租住人员变动、治安责任等实施管理,对租住人或暂住人员的活动情况要掌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4.3施
14、工人员的管理。4.3.1证件的办理:a)安保中心队长、保安班长通知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及人员在入驻小区的当天到物业办公室办理相关的证件手续;b)管理处主任审批当天,服务中心或工程中心人员办好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并作登记存档。4.3.2管理:a)安保中心队长对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施工地点、住宿地点、住宿情况的分布及流动情况要准确掌握,并作登记存档;b)对施工单位宿舍的卫生、用电安全、灭火器配备实施管理,对施工人员的活动情况要掌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c)小区门岗保安员在施工人员进出小区时要严格检查。 4.4对小区内闲游逗留的“三无”人员的管理。4.4.1安保中心按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对
15、小区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依法管理:a)将清查小区“三无”人员的工作作为安保中心日常巡逻工作中的一项基本任务;b)协助公安机关工作,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管理,将小区辖区内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三无”人员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4.4.2安保中心治安应急分队采取不定时或有针对性方式对小区内的主要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如停车场、娱乐场所、商业场所等)进行清查:a)对小区辖区内闲游、逗留的乞讨人员、精神病、醉酒闹事等妨碍小区治安秩序的人员彻底清查并将其驱逐出辖区外;b)对于在住宅小区内扰乱治安秩序、屡教不改或不听劝阻的“三无”人员, 将其带回安保中心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作记录存档。 5.0 工
16、作记录5.1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6.0 相关文件封闭小区物品、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程1.0 目的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小区,规范物品、车辆的出入管理,保障小区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2.0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封闭小区人员、物品及车辆出入管理。3.0 职责3.1安保中心队长负责监督、指导,并检查执行情况。 3.2当值班长负责组织对小区出入人员、物品、车辆的出入管理工作当值保安员具体负责实施。4.0 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客户进入小区时,当值保安员应敬礼,并主动问好;4.1.2当陌生人进入小区时:a)值保安员立即起立、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一栋,哪一座?”b
17、)当来人说明是住户时,当值保安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业主证或临时出入证,经核对证件无误后,将证件交还来人(从验证到将证件交还来人应在30秒内完成),并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谢谢您的合作,请进!”c)当来人说明是业主或租客,但没有携带业主证或临时出入证时,当值人员应立即报告班长前来处理:如来人能出示有效证件,应礼貌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登记完毕后放行,登记应在1分钟内完成;如来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或不愿办理来访登记手续时,当值班长应礼貌陪同来人共同进入小区内,直到证实来人确是业主或租客时,当值班长方可离开。d)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值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或房间号
18、,探访谁: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则应礼貌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小区;e)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有无有效的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如有,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再放行;如没有施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内部员工或上级领导进入小区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值人员应主动问好,并做好记录。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客户及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保安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内。 4.2.2当值保安员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小区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4.2.3客户
19、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当值保安员应礼貌检查 放行手续:a)如已经办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与外运单列明的物品是否相符,不相符只放行外运单列明的物品;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客户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值保安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4.2.4物品放行后,当值保安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放行登记表上。 4.3车辆出入管理。4.3.1机动车辆:a)车辆驶入小区,由值班人员发放车辆出入凭证,值班人员按规定填写好有关内容交给客户,并主动问好;(对已实行自动道闸系统的小区,车辆凭卡进出,不再发放机动车出入凭证)b)所
20、有驶入小区的车辆凭有效停车证停放到指定位置;(地下车库的车辆凭出入卡进出)c)临时出入车辆,按照值班人员指定的位置停放到小区临时车位;d)车辆驶出小区,请主动交出车辆出入凭证,由值班人员将出入凭证收回,并填写相关的内容。值班人员对临时出入车辆按照管理规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然后礼貌放行;e)驶入小区的所有车辆,请严格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和车辆凭证注意事项;f)对车辆出入凭证丢失的车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4.3.2非机动车辆:a)对进入小区的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在进入小区时,要求其出示小区非机动车辆出入卡,并发放机动车出入凭证;b)对无出入卡的车辆,严禁进入小区;c)对无车辆出入卡
21、的客户在进入小区时,应礼貌向客户解释,劝其到物业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d)当车辆离开小区时,当值保安员应将车辆出入凭证收回,并填写整齐,对无车辆出入凭证或出入凭证丢失的车辆要做好相关记录。 4.4当值保安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管理处员工服务规范的规定进行工作。 4.5每班下班前,当值保安员应收集所有车辆出入凭证、物品外运单交给当值班长,车辆出入凭证由安保中心统一存档,保存期限为1年,物品外运单交服务中心统一保管,物品放行登记表及外运单保存期为3年。 5.0 工作记录 5.1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 5.2物品放行登记表 5.3物品外运单 5.4机动车出入凭证 5.5车辆出入凭证丢失登
22、记 6.0 相关文件 6.1管理处员工服务规范 6.2停车场及临时停车管理规程交通管理规程 1.0 目的规范物业管理公司所管辖区内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道路畅通。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管辖区内的所有道路上的车辆及交通设施的管理。 3.0 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交通管理文件、报告的审批及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3.2安保中心队长负责制定大型文体活动的交通管理方案,组织监督和指导车辆及交通设施管理工作。 3.3保安班长负责具体实施交通管理工作。 3.4停车场保安员负责交通安全、道路畅通的疏导和指挥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交通管理的原则。 4.1.1依法办事的原则。 交通法规是
23、道路交通管理的依据和准绳,只有严格执行交通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才能保障交通安全与道路畅通。 4.1.2规范管理的原则。 保安员按管辖区内各路段的交通设施要求,对辖区内的车辆进行规范停放及行驶管理,保安员必须按交通管理的正规指挥方法指挥。4.1.3文明服务的原则。 保安执勤人员在维护交通秩序、纠正违章停车或行驶时,必须以礼待人,文明服务。具体工作时按管理处员工服务规范的要求执行。 4.1.4时效性原则。 当值保安员在接到交通事故求助时,按突发事件处理规程的时效原则进行。 4.2车辆行驶和停放管理。 4.2.1监督进入辖区的车辆不超过5km/h慢行、禁鸣喇叭,并指挥车辆按规定方向靠右行驶,停
24、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以便于车辆停放整齐。 4.2.2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2.3巡检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 4.2.4留意进入辖区内的一切车辆情况,对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人辖区,对非小区内的两轮摩托车严禁进入辖区。 4.2.5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4.2.6对进入辖区内出租车的上下客进行管理:a)指挥出租车到指定位置上下客或靠道路的右则停车上下客; b)在纠正司机乱停乱放时,应面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地要求司机将车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置。 4.2.
25、7指导行人走人行道,自行车靠右侧道路行驶。 4.2.8对辖区内路面的一切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a)单车、摩托车必须统一存放在小区的车棚或指定的位置; b)汽车必须统一在规定的车位线内停放; c)其他任何未画线路段和消防通道前、斑马线、人行道上一律禁止停放车辆。 4.3大型活动交通管理。 4.3.1安保部主管制定活动交通管理计划(方案): a)制定观众、宾客的出入路线; b)制定辖区需封闭时间与解封时间; c)组织落实车辆行驶及停放的管理。4.3.2主管领导对交通管理方案(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审批:a)对计划停放车辆的位置及停放数量是否满足来宾或观众的车辆停放需求进行复核;b)复核所封闭的道路及
26、封闭的时间是否与辖区的正常交通有抵触;c)对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4.3.3主管经理向公司各有关部门的驾驶员、辖区客户进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规、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4.4交通设施的管理。 4.4.1保安班长在每班交接班前对辖区各道路上的限速、禁鸣喇叭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等交通标志牌、减速线、停车线、让行线、人行道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安保中心队长处理。 4.4.2安保中心队长对班长报告的交通标识的损坏进行核实,并报服务中心按报修管理规程处理。 4.4.3保安班长负责检查交通设施的状态,当发现有损失、歪斜移位和风化变色时,应及时报告安保中心队长以便工程中心
27、修复或更换。 4.4.4安保中心队长应对整个辖区内的交通设施的效能和合理性作出评价,报主管领导以便为改进和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系统提供依据。4.4.5保护各种交通设施不被破坏:a)交通设施的管理,除保安班长进行系统管理外,还应将此项内容纳入当班保安员的责任范围。b)对有意或过失造成交通设施损坏的责任人,要按公司员工手册奖罚条款进行处罚。 5.0 工作记录 6.0 相关文件 6.1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6.2管理处员工服务规范 6.3员工手册停车场及临时停车管理规程1.0 目的确保停车场内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管理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及
28、临时停车收费工作。 3.0 职责 3.1安保中心队长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保安班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 3.3当值保安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3.4收费员负责临时停放车辆费用的收取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车辆进场停放。 4.1.1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客户、公司职员及前来小区办事的客人开放,其他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值保安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门车窗,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有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小区车辆检查登记表上作
29、详尽记录。 4.2车辆离场。 4.2.1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指挥车辆离开车位。 4.2.2在车辆离开小区,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收回小票,并填写出场时间,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及时通知班长或队长前来协助处理。 4.3收取车位使用费 4.3.1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保安员应要求车主出示车位证。 4.3.2对其他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依照北京市政府规定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a)当车辆停在出口需离开; b)收费员走到司机面前、立正、问好、收回小票; c)按规定收取费用,先收钱,后给发票。 4.4巡视。 4.4.1当值保安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1
30、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长处理。 4.4.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规程处理。 4.4.3协助保洁员维护好车场卫生。 5.0 工作记录 5.I小区车辆检查登记表 5.2小区固定车辆停放车位证 6.0 相关文件 6.1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6.2安保中心交接班管理规程 保安警用器械管理规程1.0 目的 保证警用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安保部所有警用器械的管理。 3.0 职责 3.1安保部主管负责警用器械的申购、发放、送检、保养。 3.2保安班长负责警用器械的保管,并
31、监督保安员对器械的使用。 3.3当班保安员负责对器械的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 4.0 程序要点 4.1对讲机维护与管理。 4.1.1安保中心队长负责建立对讲机通讯器材台账。 4.1.2对讲机只供当值保安员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工作需要时须由安保中心队长同意方可。 4.1.3在当班期间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对讲机,使用人严禁私自拆御、拧扯或改调其他频率。 4.1.4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4.1.5保安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2警棍的使用。 4.2.1保安员要
32、爱护使用警棍,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4.2.2所配警棍只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4.2.3严禁将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安保中心队长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4.2.4交接班时,对警棍进行检查并记录于值班记录本上。 4.3手电、雨衣的使用。 4.3.1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雨衣,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已用。 4.3.2对雨天用过的雨衣要及时用干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值班长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将电池卸出。 4.3.2交接班时,对雨衣、手电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发现问题及
33、时报告队长处理。5.0 工作记录 5.1保安值班记录本 6.0 相关文件治安巡逻规程1.0 目的规范治安巡逻工作,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保障辖区内工作生活秩序正常。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的治安巡逻工作。 3.0 职责 3.1安保中心队长负责抽检、指导治安巡逻工作。3.2保安班长负责治安巡逻检查、监督工作,协助队长处理突发事件。3.3保安员负责具体实施治安巡逻工作。4.0 程序要点 4.1治安巡逻的基本要求。 4.1.1治安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4.1.2检查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4.1.3巡查
34、小区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1.4 对在小区内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辖区,属“三无”人员按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规程的要求对“三无”人员进行处理。4.1.5 对小区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4.2治安巡逻的基本任务。4.2.1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a)预防和制止以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扰乱小区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不能正常进行;扰乱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捏造或歪曲事实,故
35、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小区生活工作秩序的;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b)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 c)预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
36、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写恐吓信或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胁迫或者诱骗不满18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的邮件、电报的。 d)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的; 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其他公用设施的; 违反小区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违反小区规定,在住宅小区内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
37、的工作休息,不听制止的。 e)预防和制止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碍消防通道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沟、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埋压、圈占或损毁消防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f)预防和制止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出租屋管理的行为: 假报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 故意涂改户口证件的; 出租屋或床铺供人住宿,不按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
38、的。 4.2.2保护各类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4.2.3维护小区内交通秩序。 4.2.4协助小区内客户报警。 4.2.5为行人、客户指引带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伤残病人、老人和儿童。 4.2.6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管理处。 4.2.7巡视小区内的安全防范情况,提示公司的有关部门、商铺、住户,清除隐患。 4.3治安巡逻工作的检查。 4.3.1治安巡逻员对小区内的违章停车、违章行驶进行检查。 4.3.2治安巡逻员对管辖区域的治安死角、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4.4巡逻工作的记录存档。 4.4.1治安巡逻员将巡逻中发现或处理的情况认真详细地
39、记录在巡逻记录本上。 4.4.2当班班长在本班次的保安巡逻记录本上签字。 4.5.3保安巡逻记录本用完后由安保中心统一保存,期限2年。 5.0 工作记录 5.1保安巡逻记录本 6.0 相关文件 6.1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规程。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1.0 目的规范安保中心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火警、火灾除外),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小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2.0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火警、火灾除外)。3.0 职责 3.1服务中心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2安保中心队长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3.3保安班长负责落实中心队长
40、下达的命令,具体处理突发事件。4.0 程序要点 4.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4.1.1快速反应原则。 a)当值保安或班长接警后:4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1分30秒钟以内从1楼跑到12楼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b)安保中心队长在当值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4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1分30秒钟内从l楼跑到12楼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c)安保中心队长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1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4.1.2统一指挥原则:a)处理突发事件由主管领导负责统一指挥;b)在特殊情况下,由安保中心队长负责统一指挥;c)保安班长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4.1.3服从命令的
41、原则:保安班长需无条件服从中心队长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做详细记录。 4.1.4团结协作原则: 安保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行使公司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应干预。在安保部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安保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4.2盗窃。 4.2.1当保安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安保中心队长或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出现场: a)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b)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
42、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漏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队长或班长,请你速到X X楼XX单元等”(或使用特殊频道报告); c)保安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向队长或班长报告。 4.2.2安保中心队长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保安班长及保安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与当值保安班长联系,要求保安班长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 b)安保中心队长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询问笔录),根据案情需要作出布置:向被盗窃的当事人或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离方向后,视情况立即组织保安员去抓获犯罪嫌疑人;安保中心队长将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资料进行识别;安保中心队长将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后向主管领导汇报,请示作出下一步工作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