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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集合间的基本关系说课稿1000字集合间的基本关系是数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为在数学中很多概念和证明都离不开这些基本关系。本文将分为三个方面,依次阐述集合间的三种基本关系:包含关系、相等关系和不相交关系。一、包含关系从字面意思来看,“包含关系”是指一个集合包含于另一个集合之中。数学中,若集合A中的所有元素都属于集合B,那么我们称集合A是集合B的子集,集合B是集合A的超集。用符号表示为A B(A是B的子集),或者B A(B是A的超集)。例如,集合A=1,3,5,集合B=1,2,3,4,5,则A B。包含关系有以下几个重要性质:1. 自反性:任何一个集合都是自己的子集,即A A;2. 反
2、对称性:如果A B 且 B A,则A=B;3. 传递性:如果A B 且 B C,则 A C。二、相等关系相等关系就是指集合A和集合B拥有相同的元素,即A中的所有元素都属于B,B中的所有元素也都属于A。若A B且B A,则称集合A与集合B相等,用符号表示为A=B。例如,集合A=3,5,1,集合B=1,3,5,则A=B。相等关系有以下几个重要性质:1. 自反性:任何一个集合都与自己相等,即A=A;2. 对称性:如果A=B,则B=A;3. 传递性:如果A=B且B=C,则A=C。三、不相交关系不相交关系指的是两个集合不含有重复的元素。换句话说,若集合A和集合B没有任何元素相同,则称集合A和集合B不相交,用符号表示为AB=,其中为空集。例如,集合A=1,3,5, 集合B=2,4,6,则AB=。不相交关系有以下几个重要性质:1. 自反性:任何一个集合与空集不相交,即A=;2. 对称性:如果AB=,则BA=;3. 传递性:如果AB=且BC=,则AC=。综上所述,包含关系、相等关系和不相交关系是集合中的三种基本关系,它们有着自己的性质和应用场景。掌握这些基本关系对于学习数学以及进行数学证明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