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劳动保障规章制度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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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5篇 202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5篇 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2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2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精选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

2、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3、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协作劳动保障监察。 第七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留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

4、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嘉奖。 第二章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订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5、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 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隐秘。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第三章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第十三条

6、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详细方法。 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根据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准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

7、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实行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实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行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

8、实清晰、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订正。 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惩罚的,依法作出行政惩罚决定; (

9、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稍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准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惩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 人单位的陈述、申辩;作出行政惩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

10、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根据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法律责任

11、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根据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元以上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四)安排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天的; (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

12、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 (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元以上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酬劳、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13、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根据应付金额以上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酬劳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

14、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一)阻挠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筹建工会的; (二)无正当理由调动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劳动者因参加工会活动而

15、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工会工作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第三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隐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属于本条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惩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精选篇2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方法;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第三条公司状况介绍;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的权利

17、和义务;第五条员工务必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第六条员工务必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 ;第七条员工务必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方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专心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育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心性和制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状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

18、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务必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务必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 我为公司,公司为我 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务必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务必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一样意见的推举,能够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判、推举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19、。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公司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资料,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聘请,按聘请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纳,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贴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

20、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能够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住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 身份证 、 外来人员务工 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务必高度集中精力,专心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惜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礼貌生产、礼貌办公的制度规定,常常持续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

21、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务必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第二十五条考勤资料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一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正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务必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务

22、必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确定实施方法。执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执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方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详细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

23、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进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详细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齐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带给宿舍,住宿员工务必遵守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附后)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将随着经济进展,实力增强,在承受潜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状况下获得帮忙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全部员工均需理解本公司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24、。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公司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第八章平安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职责人的有关领导的职责,并予以必要的经济惩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各项平安操作规程,爱惜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平安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

25、、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平安管理和平安教育,建立平安职责制度,开展定期的平安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务必立即查找原因并实行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打算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根据 三不放过 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职责不追职责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格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

26、应准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平安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全部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

27、厂区四周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执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嘉奖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的方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经济惩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务必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

28、的惩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9、。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到达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

30、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状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任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平安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状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平安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损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职责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

31、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对于已经触犯治安管理惩罚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准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

32、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公司、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听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职责,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 手册 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 202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精选篇3 为了规范医院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益,统一

33、会议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形式 (一)院办公会 由院长主持,全部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围绕党组会决定的重大事项,讨论部署贯彻落实的详细意见和措施。 (二)科主任例会 由医院主要领导主持,全体院领导参加,全部职能、临床科室负责人参加。贯彻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讨论部署和沟通医院各科近期重点工作。 (三)全院大会 由院长主持,全体人员参加(值班人员除外),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决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和部署全院工作。 以上会议均由院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若职能科室需召开全院大会时,应报院领导批准,会议由该职能科室负责安排。 (四)部门会议 各部门召集召开的会议,由

34、各会一边召集部门统一负责安排。 二、会务工作 1、会场布置,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包括总务科打算音响、话筒、矿泉水等;网络信息科打算PPT、LED院办公室打算开水、纸杯等。根据会议要求,由院办公室打算鲜花、水果、横幅等;总务科打算盆栽等;宣传营销科打算指示牌等。 2、会议的通知,会议负责部门需提前与院办公室联系,协调会议场地,并且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通知形式可实行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 3、会议考勤,会议负责部门需提前打算签到表,并提前15-20分钟开头签到,开会前2分钟停止签到工作。严格记录会议迟到及早退人员。 三、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提前到会,科室一

35、般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科主任请假,并报分管职能科室,经同意后方可请假。科主任分因故不能到会,报分管院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根据要求派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专心做好记录,确保会议效益。根据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补充修正条款规定,参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100元,30分钟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小时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会议议程 1、院歌播放,根据会议类型大小,会前播放院歌,例如质量通报会暨经济运行分析会要例行播放院歌。 2、会议内容,由会议负责部门做好会议内容打算。 3、会议结

36、束,待公布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方可离开。会议结束后会议负责部门工作人员清理未到会人员,并根据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补充修正条款相关制度对迟到、早退、缺席人员予以通报、惩罚。 202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精选篇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全部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平安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

37、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聘用员工执行男女公平、民族公平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聘用员工执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聘请的原则,不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执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育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8条单位招用员工执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

38、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1条单位与员工协商全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全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酬劳、违约责任等。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

39、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被劳动教养的; (5)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6)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

40、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

41、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7条单位执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18条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1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的详细介绍。由此可见,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制定的内容是详尽的,便利劳动者了解与此有关的问题,而且对于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一定的保障和约束力。通过上述的介绍,想必大家已经了解到了关于劳动保障的相关内容,假如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询问找法网的专业的律师

42、为您答疑解惑。 202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精选篇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内全部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平安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

43、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员工执行男女公平、民族公平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执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聘请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执行职前培训、职

44、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育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 员工执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1条单位招用员工执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劳动合同统

45、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3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4条单位与员工协商全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全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酬劳、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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