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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读后感(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学习劳动法心得今年夏天刚刚踏出校门的我,对这个社会还充满了新鲜感,更是无知,刚刚进入公司后,公司就组织我们学习劳动法,切身的保护属于我们自己的权利。对我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劳动者每天都在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智慧,为社会、为国家创造丰富的财富。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颁布了特别保护条列劳动法。在现实的劳动者中应该多多了解这部法律,更应该多多了解这部法律的内在含义,才不会蒙受本应该避免的损失。为此,劳动者应该认认真真学习劳动法,通过学习才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2、根据宪法,制定了本法。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再次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等其他劳动权利。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劳动者,保障劳动者权利不受损失,人人是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 再者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
3、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通过对劳动法的学习,使我们了解国家的政策方针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这充分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使劳动者有保障,这样才能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快速进步,快速发展。 学习劳动法之心得体会近日,我班响应上级的普法号召,组织了一次学习劳动法的活动。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与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息息相关,所以学习劳动法是非常具有必要性的。 通过学习,不仅让我认识到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是受保护的,也让我可以去公正地评判自己的企业。比如企业是
4、否为我们提供了合理的酬薪,是否安排了足够的休假天数,又是否让我们享受到应有的各项福利保险等等。我们知道法律是公平的,它在赋予你权利的同时也赋予了你各项义务。所以,作为一个守法的员工在享有各种权利的同时,也需要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企业为你提供薪水、福利等,你也该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发展出力。而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学习劳动法才能清楚自己的员工享有哪些权益,才能正确的对待每一个员工,依法为员工提供合理待遇,从而建设一个和谐的企业。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了解了劳动法,增强了法律意识,清楚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员工和企业的关系。这对我今后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学习劳动合同法的收获通过学
5、习劳动合同法。我对劳动合同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使我清楚地知道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确立劳动关系,及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等等。既然法律在这个社会无处不在,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去好好的学习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今后在工作过程中,更要懂得保护自己和不违反法律,而且做到这一条,学习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新的劳动法相对于旧的法律更加透明,对弱势群体的倾斜更多一些,就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劳动者的积极性自然高涨,能更好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我觉得这就是新法规给人民带来的积极的一面。新的劳动法的实施标志着我们的国家一步一步走上依法治国的正道,体现了“依法律为准绳
6、,以事实为依据,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应该说这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本学期的课程中学习了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在这里收获最大的是一下几个方面:在学习总则中我了解到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也就是说法律不承认被胁迫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是否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决定权,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在以下的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
7、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过这一章的学习也懂得了试用期的相关知识。我想这些对我以后的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帮助。 在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学习中老师特别的强调了加班费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
8、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务派遣那个章节主要的学习了有关劳务派遣的知识,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
9、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从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总之,学习劳动合同法有助于每一个人,不管是企事业单位还是
10、劳动者。都应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懂得不违反法律和保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认真学习、充分领悟劳动合同法,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本人通过这次深入学习劳动合同法,又进一步加深了对其的理解,下面谈几点学习心得。一、劳动合同法有效调整了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条就开宗明义:“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关系的新调整,主要体现在强调合法原则、强调用人单位建章立制、
11、强调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三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法强调合法原则。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原则。”劳动合同法将合法原则作为订立劳动合同首先要遵循的原则。二是劳动合同法强调用人单位要建章立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法律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必须达到:内容合法、程序民主和公开、公示三个要件。三是劳动合同法强调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2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12、”。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立法追求公正的最高境界,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所必须的。二、劳动合同法有效保护了弱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未出台前,由于劳动法律、法规不完备,一些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艰难,劳动者处于极为弱势的地位。劳动领域主要存在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有:一是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后,不承认与劳动者有事实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非常严重;三是有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有的用人单位设立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
13、;五是有的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目的是不交或少交社会保险,降低用工成本。对此,劳动合同法采取了积极有力的应对措施,主要保护措施有:一是劳动合同法强调订立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以前的劳动立法及相关政策,尽管也提出了建立劳动关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但对于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却未规定相应的制裁或补救措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及时填补了这一漏洞。劳动合同法在强调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于劳动合同的种类尤其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了明确规定,以充分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二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期限和工
14、资标准及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前的劳动立法及政策均有试用期的规定,却对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给付标准未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致使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和给付试用期工资非常随意,甚至不发工资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劳动者的利益受损就可想而知了。劳动合同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
15、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第20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就以法律的规定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再也不能以任何借口不发或少发劳动者试用期间的工资报酬,曾经大量存在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偿服务、利益受损的现象将成为历史。同时,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进行了规范。劳动合同法第21条明确规定:“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
16、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有力限制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彻底弥补了先前劳动立法的不足。三是劳动合同法加重了用人单位违约的经济责任。劳动立法无一例外地体现了对劳动者利益保护的人性关怀,均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义务时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规定,与以前的劳动法律、法规相比,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用人单位未足额、及时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或未依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须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支付赔偿金的标准,远远超过了以前百分之二十五的赔
17、偿标准,可见其对劳动者利益保护更甚,对用人单位的经济惩罚更重。劳动合同法还对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了须以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对那些随意中止劳动者合同的单位起到了震慑作用。四是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等其他内容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三、劳动合同法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维稳工作近年来,来自劳动领域的不稳定因素有增多趋势,
18、成为维稳工作的一大重点。一是工资支付不够规范,无故拖欠工资现象高发。拖欠职工工资现象在一些私营企业依然存在。在建筑、装饰装璜行业中,没有做到按月足额发放。一些企业不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甚至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支付职工工资最高标准。有些企业虽然职工总收入超过了最低标准,但剔除加班加点报酬,仍然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劳动条件比较差,工伤事故易发。有的企业经营者为了减少成本,对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岗位的职工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不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让职工长期在劳动条件较差的环境中工作,导致工伤事故频频发生,劳动者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职工由此陷入追讨伤残补偿和贫困之中。三是超时
19、加班加点现象严重,影响职工身心健康。少数企业,用加班加点的办法来获取额外利润,每天加班2、3个小时,没有任何的节假日、休息天是常事,更有甚者每天都工作15小时以上,且加班不加薪。职工劳动强度非常大,最基本的休息权不能得到保障。四是部分职工缺乏社会保障,职工有后顾之忧。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被称为职工的“安全防护网”,社会的“稳定调节器”,但社会保险参保率在非公企业普遍较低。部分企业受利益驱使,只为少数管理人员和经营者的亲戚朋友投保,相当一部分务工人员没有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当发生疾病、工伤事故时,往往无钱医治,生活艰难。五是因劳资纠纷导致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每年,因拖
20、欠职工工资、工伤等劳资纠纷到各级政府上访、上街游行的群体性事件屡屡发生,有的更以跳楼自杀、胁迫老板、打架斗殴等极端方式讨要工资,牵制了各级政府领导大量精力,处理不当,极易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测事件。劳动合同法是民生工程,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有效解决了以上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一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动者、用人单位产生的最大影响在于,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重了对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劳动合同法所具有的鲜明特色,决定了它实际上是一部劳动者利益保障法。二是根据我国目前的用工现状,劳动合同法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应享有的权益,制止、杜绝违法用工,惩治侵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也适应了我国劳动力
21、市场从过去无限劳动供给、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形势,向现在劳动力需求增长强劲、正从无限供给走向有限剩余的新形势。三是劳动合同法具有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作用,有助于校正初次收入分配的市场失败,有利于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有关社会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总之,劳动合同法是一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通过学习,要领会掌握新法实质,做到学以致用。司法考试劳动法口诀一、劳动争议范围 口诀:黎明初她夫沛公先护此驴退 表面意思:天刚亮时她丈夫沛公先保护这头驴撤退 对应法条 黎:即离,离职纠纷 公:即工,工资纠纷 明:即名,除名纠纷 先:即险,保险纠纷 初:即除,开除纠纷 护:劳动保护纠
22、纷 她:其他情形 此:即辞,辞职纠纷 夫:即福,福利纠纷 驴:即履,劳动合同履行纠纷 沛:即赔,赔偿纠纷 退:辞退纠纷 二、不适用劳动法的主体 口诀:叫工农军保飞禽 对应法条 叫:即交,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工:即公,公务员及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人员 农: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及进城务工经商者除外) 军:现役军人 保:家庭保姆 飞禽:即非勤,与机关、事业组织、团体间无劳动合同关系的非工勤人员 三、得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 口诀:违是刑条 表面意思:违反了这个刑法条文 对应法条 违:严重违反了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是:即失,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刑: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条:使用期被证
23、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四、可解除合同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情形 口诀:盛情唤 表面意思:热情呼唤 对应法条 盛:即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换岗仍不胜任的 情:缔约时的客观情况变化并未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唤:即患,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在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新安排工作的 五、不得解除合同情形 口诀:他女病逝期 表面意思:他女儿病逝的日子 对应法条 他:其他情形 女: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病逝:即病失,患职业病或工伤且部分或完全失去劳动能力的 期:患病或非工伤在医疗期内 六、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 口诀:抽条破旗 表面意思:抽了一条破烂的旗子 对应法条 抽:即酬,未按约支付报酬 条:
24、未按约提供劳动条件 破:即迫,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强迫劳动的 旗:即期,在试用期内 七、获取物质帮助的情形 口诀:是老公生病 对应法条 是:即失,失业。 老:年老。 公:即工,工伤。 生:生育 .病:患病 八、劳动法 *不适用劳动法的范围:公务员,和农民(进城打工除外),家庭保姆与军人 *劳动合同:无效合同有两种:违反法律法规,欺诈/威胁手段;十年以上任签,试用不过半年(6个月) *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合同(第25条):试用不合条件,严重违反纪律,失职重大损害,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解约,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第26条): 医疗期满不能干,培训调整不胜任,客观情况大变化,履行/变更
25、不可能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第29条):丧失劳动力,病伤医疗期,女工孕产哺 *劳动者随时解约的情形(第32条):试用期内,强迫劳动,报酬/条件,不按合同 *加班规定:日不超8h,周不过44h,加班一般日不超1h,特殊日不超3h,月不超36h激活组织读后感近日认真阅读了陈春华教授撰写的激活组织一文,文中陈教授提出的一段话让我思考颇多:无人能左右变化,唯有走在变化之前,只有将领导变革视为己任的组织,才能生存发展。通过陈教授从个体价值到集体智慧的解析描述,给我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和受教,让我懂得了集合个体智慧,才能成就组织未来。现将本人读书心得总结如下:激活一个组织,就是要追随组织的本质进行系统
26、化的持续努力。组织设计是重中之重,因为涉及到公司未来是不是能够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激活公司组织,我们需要坚持六个原则:1、客户导向。我们在进行组织结构设计的时候,第一个思考的出发点一定是客户导向。请记住:你的目标为什么能实现?是因为有客户,不是因为有大家。我们一定要知道我们的目标是谁贡献的,是市场贡献的,所以它必须是客户导向,这是一个原则。2、简化经营管理。 让经营过程管理简化、流程要最短。就是当工作中有一个安排的时候,要向上请示资源时,一定要是要有一个最快的回馈。3、多平台、多机会。一个人的能力和绩效取决于平台,你不给他平台,天大的本事都是没有用的。所以在设计组织结构的时候,一定要设多
27、平台、多机会。不用担心大家能否胜任,当一个平台被拆分后,新的细分平台给了大家,他就会被逼着调整自己,由对问题单项思维就变成多维思维。 4、赛马而非养马。人不是培养出来的,人是选拔出来的,人是竞争出来的。放在你身边的人培养不出来,反而会加大管理成本;更重要的是让人变懒了,PPT给别人做了,文章也由别人写了,甚至连业务分析也由由别人代做。组织结构设置必须把平台设出来,让大家在平台上竞争、竞选,你不行就下来,但是先给你一个机会。5、淘汰机制。不能只讲怎么激励,要能上能下。设计一个时间单位,来进行考核、调整和淘汰。激活组织,没有淘汰机制的设计一定不会成功。一个好的组织一定是能上能下的。6、价值评价。无
28、论是美的、还是华为,价值创造、价值评价、价值分享就是他们的三个原则。价值创造,就是让业绩说话。整个资源投放给你,就需要你的产出,这就是价值创造。同时陈春花在书中指出,优秀企业的成长,主要是要有好的组织思维习惯、驱动改革的文化、符合规律,以及管理的能力。做一个激活组织的动作,实际上改了七个东西,结构、文化、激励、工作习惯、绩效检验、价值共同体、领导者角色。 因此我们得出结论,激活组织,要坚持做好三件事:一、让竞争流动成为企业动力源如果薪酬体系形成,但我们没有按照评价,升优降劣;如果我们不能够有效的将那些做成事,有潜质的员工选拔出来,不断給予机会,他怎么成长,如果我们组织结构中岗位的主体员工不能有
29、更优秀的员工流入,或它的能力不断提升,我们的组织能力就没法提升。因此,竞争流动是动力机制的那个“决口”,没有竞争流动机制,整个组织就像一个“平湖”一般,死气沉沉。二、干部的表率胜过一切管理管理不仅仅是流程、制度、机制等,更重要的是管理者的领导。企业小的时候,有什么制度、流程和机制呢?不就是企业家的领导吗要达到什么目标,如何达到,如何分配任务,这个过程有什么问题,与大家一起讨论如何解决,最后做得怎么样,如何分配等等。如果企业家充满激情,把企业当着自己的家, 他们自己非常务实,就在一线,身先士卒;他们自己就是精益求精。不断创新改进;不断地追求成功。三、一切为了前线的胜利在组织的成长过程中,由于组织、人员越来越复杂,管理功能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多的管理越来越远离经营,越来越不明白自己的工作为争夺市场、服务客户、提升能力、激发活力有何意义,许多人的工作就是在相互制造工作。强大的组织需要强大的的个体,使得组织更有影响力,而强大的个体也同时需要连接在一个强大的组织上,才能释放最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