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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贸易术语及商品的价格第二章 贸易术语及商品的价格2.1 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2.2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2.3 主要的贸易术语的运用2.4 正确制订价格2.5 合同中的定价方法2.6 常用贸易术语的价格2.7 合同中的价格条款2.1 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2.1.1 贸易术语的含义2.1.2 贸易术语的作用What is it?2.1.1.贸易术语的含义1.贸易术语的概念:在国际贸易中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交接过程中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的专门用语。2.贸易术语涵盖的内容 卖方何时完成交货;货物风险何时转移给买方;责任、费用如何划分:哪方负责办理运输、保险及通关手续,谁支付相关费用;应
2、交接哪些单据。表明了价格构成:成本、运费、保险费。完成交货 内陆?港口?目的地?交付单据提单 发票 产地证 装箱单 手续费用:许可证 商检 清关 租船订舱 保险 风险划分出口2.1.2 贸易术语的作用 1.作为准则,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洽商时间,节省交易费用。各项术语责任、费用、风险划分清楚,无需逐项商谈。2.方便比价,便于成本核算。各项术语 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关税、行政费用既定,且可换算。3.便于争议解决。对责任、费用、风险划分产生争议时,可以贸易术语为依据。It is really useful!2.2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2.2.1 国际贸易惯例的概念及性质2.2.2 1932 年华
3、沙牛津规则与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2.2.3 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2.1 国际贸易惯例概念及特点1.国际贸易惯例的概念:指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自发形成的,某一地区、某一行业中普遍接受和经常遵守的任意性行为规范。2.特点(1)由商业团体自发编制的,不受政府控制和干预;(2)得到经常遵守的惯常做法(custom and usage of practice),具有多次重复一致的特点;(3)肯定性(certainty),朝三暮四的做法非国际惯例;(4)国际普遍性(general),两国之间的习惯做法非国际惯例;(5)任意性(non-compulsory),可明示或默示适用
4、或排除。3.性质:非法律规定,只有法律或合同规定适用,才具有约束力。2.2.2 1932 年华沙牛津规则与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1932 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简介(1)编撰者:由国际法协会(ILA)于1928 年在波兰华沙根据英国相关判例制订的,1932 年牛津会议上修订为现名。国际法协会是个有关统一立法的世界性民间组织,成立于1873 年,总部设在伦敦,在50 多个国家设有分会。(2)规则的内容:关于CIF 合同性质、责任、费用、风险划分的规则,现已可被INCOTERMS 取代,故较少有人使用。2.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Revi
5、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 1941)简介(1)编撰者:美国商会、全国对外贸易协会等商业团体。(2)定义的内容:定义了Ex Point of Origin,FOB,FAS(free along side),C&F,CIF,Ex Dock 6 种术语,其中FOB,FAS 与INCOTERMS 相差较大。主要在美洲国家使用。知识链接 Incoterms 来自于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全称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它的宗旨是
6、为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或减少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它是国际商会制订的,几经修改,最新的版本是2000 年1 月1 日生效的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Incoterms2000。2.2.3 INCOTERMS 2000 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编撰者: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是世界上最早的商业团体,于1919 年在美国大西洋城成立,现总部设在巴黎。它在140 多个国家中有10000 多家会员,在63 个国家中设有国家委员会。1994 年,我国正式加入。该组织致力于贸易规则的统
7、一编撰工作,也是联合国法律委员会的最高咨询机构。2.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介:最早的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Terms,简称“INCOTERMS”)订于1936 年,经过历次修订,最新版本为INCOTERMS 2000。它是当今世界上影响最大的贸易术语,是 重要的国际惯例之一。3.INCOTERMS 2000 简介:(1)定义了13 种贸易术语,并将其分为E,F,C,D 四组。E 组(启运):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 F 组: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主运费未付)FAS Free
8、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 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C 组: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主运费已付)CIF Cost Insurance&Freight 成本、保费加运费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CIP Carriage&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费付至 D 组: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到达)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 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 DDU Delivered Du
9、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2)INCOTERMS 2000 对13 种术语作了定义,对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风险规定了10 各方面内容,一 一 相对,容易记忆:卖方义务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货物 B1 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核准文件和手续 B2 许可证、核准文件和手续 A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B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4 交付 B4 接收货物 A5 风险转移 B5 风险转移 A6 费用划分 B6 费用划分 A7 通知买方 B7 通知卖方 A8 交付证明、运输单据 B8 交付证明、运输单据 A9 检查、包装、标记 B
10、9 货物检验 A10 其它义务 B10 其它义务2.3 装运港交货常用的三种贸易术语2.3.1 FOB2.3.2 CFR2.3.3 CIF2.3.4 FOB、CFR、CIF 术语的法律特征Do you know that?2.3.1 FOB1.装运港船上交货(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的概念:是指卖方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装 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费用和风险。2.FOB 买卖双方主要义务:卖方主要义务 买方主要义务(1)按期装船并发通知;(1)接收货物与单据,支付价款;(2)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11、(2)办理进口清关手续;(3)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前风险和费用:(3)船舷后的风险和费用;(4)提供装运单据;(4)租船订舱,并发通知;(5)提供保险信息。3.卖方主要义务具体规定(1)按期装船并发通知 货物应符合合同规定。A 符合合同描述、或合同样品、或特定用途,卖方必须拥有物权。B 符合运输要求。包装方式应符合:按合同规定包装;按适当方式包装。运输标志应符合:按合同规定的标志;适当标志。危险品应按危规充分说明。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运。装到船上。即应支付装货费,船舷界限与此无关。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买方选港时更是这样)装运。及时通知以便买方办理保险。(2)办理出口手续 支付相关费用。承担
12、相关风险。例如,出口税增加,许可证改为拍卖或拍卖费增加。(3)负责货物装船前的风险和费用 风险转移与货物所有权转移无关。装运港贸易术语下的货物所有权转移具有特殊性。是指运输中的风险。货物内在缺陷、瑕疵不在此列。风险可提前转移。在装运期届满时风险可提前转移的情况有:A 买方未按 B7 项义务及时通知;B 指定的船舶未能按时到达;C 船 舶到达后不能装货;D 指定的船舶提前截止装货。可提前转移风险的必须是本合同的特定货物(goods ascertained),或称划拨货物(goods appropriated)。UN 公约32(1)条对特定货物的定义:货物上已标记;运输 单据上说明;发货通知;其它
13、方式说明。(4)提供装运单据和发票 装运单据应符合合同规定。转卖货物应提供可转让提单(Bill of Lading),否则可用海运单(Sea waybill).其它单证应符合要求。(5)提供与保险有关的船名、装卸港、开航日期、货量等信息。4.买方主要义务具体规定(1)接收货物,支付价款 货物越过船舷后,买方必须接收货物。买方不愿接受货物的情况:装船后工残;由于运输途中损坏,买方不卸货要求卖方处理。在非信用证支付形式下,必须接受符合的单据,支付价款。贸易术语与违约、补救及免责无关。货物装船后,风险已转移至买方,此时买方不可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接收货物。(2)办理进口手续 办理并承担与进口有关的一些
14、手续和费用,包括进口税及其它费用的增加。(3)负责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货物在此后任何阶段的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费用包括转船、意外事故后的转运等。(4)负责租船订舱并及时发出通知 将合适的船舶在规定的装运期派到装货港口。及时通知装货港(选港时)和抵达时间。5.按 FOB 成交应注意的问题(1)FOB 系装运港贸易术语,卖方交货义务在装运港完成。装运后如遇 进口国禁止进口,风险由买方承担。(2).“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 术语的真实含义是,船舷是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而卖方应负责支付装货费将货物装到船上。但卖方负责支付的只是主装或费。(3)FOB 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使用集装箱运输时
15、,应选用 FCA 术语。(4)关于船货衔接 买方应按义务 B7 条及时派船并发出派船通知,否则,卖方等船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为防止买方严重推迟派船,可在合同中规定,如买方没能按期派 船,卖方在装运期过后若干天有权租船运送货物,风险、费用由买 方承担。遇买方委托卖方租船时,应订明系代办性质,责任、费用、风险 仍由买方承担。否则,将改变 FOB 合同性质。(5)关于装船费用 装货过程还包括平舱(trimming)和理舱(stowing)、铺垫(dunnaging)和绑扎(lashing),这些工作的费用和风险 FOB 术语中没有规定。关于平舱和理舱费用分担,可用下列 FOB 术语变形解决
16、:FOB 吊购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即卖方负责将货物置于船舶吊 勾所及之处,装货费及平舱、理舱费由买方负责。FOB 包括理舱(FOB Stowed,FOBS):指卖方负责装货及理舱费用。FOB 包括平舱(FOB Trimmed,FOBT):指卖方负责装货及平舱费用。FOB 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指装船费用按班轮做法,即无需卖方支付。注意:上述术语变形只涉及费用分担,风险划分仍应以船舷为界。关于铺垫和绑扎的材料费和人工费应在合同中单独订明。(6)应规定装卸率,保障租船方利益。(7)应注意美国定义中的 FOB 术语的不同含义。2.3.2 CFR 1.成本加
17、运费(CFR,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的概念:是指卖方负责支付运费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内将货物装到船上运往指定目的港,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费用和风险。2.CFR 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 卖方主要义务 买方主要义务(1)租船订舱,支付正常运费。(1)接收货物与单据,支付价款。(2)办理出口清关手续。(2)办理进口清关手续。(3)按期装船并发通知。(3)负责船舷后的风险和费用。(4)负责货物越过船舷前风险和费用;(5)提供装运单据。(6)提供保险信息。3.买卖双方主要义务具体规定(1)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正常运费:租用适
18、航、适货的船舶,但不接受买方对船籍、船龄限制;航行通常航线,不受直航限制;买方不得单方面改变目的港口。支付正常运费,不负责发生共损时的转运费用及驳船费用。(2)买方必须提供合适的运输单据 提单必须是“运费预付”,不得将运费支付义务通过提单转给买方。必须提供“已清洁装船”提单,货物必须装在货舱内。提单应包括全程运输。提单应列名选择港口,防止买方随意选港吃水不足。(3)双方其它义务同 FOB.4.按CFR 成交应注意的问题(1)也是装运港贸易术语,卖方在装货完毕时完成交货义务。(2)CFR 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集装箱运输应选用CPT 术语。(3)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保险。(4)
19、关于卸船费用 本术语A6 中规定卸船费由卖方支付,但多数港口规定由买方支付,故应在合同中通过下列术语变形明确规定。CFR 班轮条件:指卸货费由承运人支付,实际上由卖方支付。CFR 舱底交货(CFR Ex ships hold):指买方负责卸货费用。CFR 吊勾交货(CFR Ex tackle):指卖方负责将货卸离船舶吊勾。CFR 卸到岸上(CFR Landed):指卖方负责将货卸到岸上。与 的区别:2.3.3 CIF 1.成本加运费、保险费(CIF,Cost Insurance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的概念:是指卖方负责支付费用租船订舱和办理保险,
20、在合同规定的装运和装运期内将货物装到船上运往指定目的港,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费用和风险。2.CIF 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 卖方主要义务 买方主要义务(1)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正常(1)接收货物与单据,支付价款。运费和保险费。(2)办理出口清关手续。(2)办理进口清关手续。(3)按期装船并发通知。(3)负责船舷后的风险和费用。(4)负责货物越过船舷前风险和费用;(5)提供装运单据。3.买卖双方主要义务具体规定(1)关于卖方保险义务 必须与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卖方必须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例如:如实告知、支付保费、事故通 知等。只需投保伦敦保险协会(Institute of Londo
21、n Underwriters)的 ICC(Institute Cargo Clause)条款中最低责任险,即 协会 C 条款。或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平安险投保。保险期间应覆盖全部运输期间,应采用“仓至仓”条款。保险金额按发票金额投保并应增加10%。卖方投保属代办性质,卖方应背书转让,出险后由买方直接索赔。(2)双方其它主要义务同 CFR 术语。4.按CIF 成交应注意的问题(1)也是装运港贸易术语,卖方在装货完毕时完成交货义务。(2)CFR 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集装箱运输应选用CIP 术语。(3)关于卸船费用 本术语A6 中规定卸船费由卖方支付,但多数港口规定由买方支付,故应在合同中通过下
22、列术语变形明确规定。CIF 班轮条件(CIF Liner terms):指卸货费由承运人支付,实际上由 卖方支付。CIF 舱底交货(CIF Ex ships hold):指买方负责卸货费用。CIF 吊勾交货(CIF Ex tackle):指卖方负责将货卸离船舶吊勾。CIF 卸到岸上(CIF Landed):指卖方负责将货卸到岸上。2.3.4 FOB,CFR,CIF 术语的法律特征 1.合同的特征 贸易术语不但确定了商品的价格构成,还规定了买卖双方的主要责 任、风险划分原则,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买卖合同的重要特征。加之此三 种术语都为装运港贸易术语,别具特征,故使用该三种术语的合同被分 别称为 FO
23、B 合同、CFR 合同和CIF 合同。2.“象征性交货”特征(1)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概念:指在CFR、CIF 两种术语下,卖方在装运港装货后,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单据,就完成了交货义务的法律特征,也称“单据买卖”。(2)象征性交货的特征:在装运港完成交货。既要完成实体交货,又要完成单据交付,两者同等重要。3.理解“象征性交货”应把握的问题(1)卖方在装运港装船后就完成交货义务,此后货物的任何损坏和灭失 都与卖方无关,但卖方必须按着合同规定交货,这是卖方最基本的合同义务。(2)卖方必须向卖方交付合同规定的单据,否则视为严重违约,或称违反合同条件条款。这将导致合同无
24、效,买方可以拒收到岸的货物。(3)FOB 合同下的交付单据与 CFR 合同和 CIF 合同下同等重要。尽管国际贸易理论界和法律界没有将 FOB 合同称为“单据买卖合同”,但英国的法院已将FOB 合同下的单据不符判为违反了条件条款。当采用信用证或托收方式结算时,交付合格的单据就更显重要。总之,在BOB、CFR、CIF 合同下,一要重视交货,二要重视交单。2.4 装运地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2.4.1 FCA 2.4.2 CPT 2.4.3 CIP 2.4.4 FOB、CFR、CIF 与 FCA、CPT、CIP 的比较2.4.1 FCA1.货交承运人(FCA,Free Carrier-named p
25、lace of shipment)概念: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启运地和时间内,将已清关货物交给买方指定 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双方责任、费用、风险在货交承运人时 划分的交货方式。1.卖方所在地;2.出口国其它地点。1.实际承运人;2.无船承运人;3.运输代理人。2.买卖双方主要义务 卖方主要义务 买方主要义务(1)按期交货并发出通知;(1)接收货物与单据,支付价款;(2)负责出口清关手续及费用;(2)负责进口清关手续及费用;(3)负担货交承运人前的风险和费用:(3)卖方交货后的风险和费用;(4)提供装运单据;(4)租订运输工具,并发通知;(5)提供保险信息。FCAFCA 3.FCA 术语的有关问
26、题(1)该术语适用于在出口国内陆交货,适合多式联运方式,可以陆海联运,也可以陆陆联运。(2)买卖双方的风险、费用划分界限从装货港延伸至出口国内陆,不宜使 用 FOB 术语。(3)如交货地点在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将货装上买方指定的运输工具时 止的费用和风险;如交货在出口国其它地点,卖方负责将货物交给买 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时为止的费用和风险。(4)双方都负有及时通知责任,延误通知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5)卖方所交单证应严格符合合同规定。(6)其它义务项目与FOB 术语相似。2.4.2 CPT 1.运费付至(CPT,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
27、ination)概念:指卖方负责费用租订运输工具,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装到运输工具上运往合同规定的目的地,但责任、费用、风险仍以货交第一承运人时划分。2.买卖双方主要义务 卖方主要义务 买方主要义务(1)租订运输工具,按时装货并发通知;(1)接收货物与单据,支付价款;(2)负责出口清关手续及费用;(2)负责进口清关手续及费用;(3)负担货交承运人前的风险和费用:(3)卖方交货后的风险和费用;(4)提供装运单据;(5)提供保险信息。3.CPT 的有关问题(1)该术语适用于在出口国内陆交货,适合多式联运方式,可以陆海 联运,也可以陆陆联运。(2)买卖双方的风险、费用划分界限从装货港延伸至出口
28、国内陆,不宜使 用 CFR 术语。(3)除非运输合同另有要求,买方需负责支付货经第三国的过境税及目的 地的卸货费。(4)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保险。迟发通知将承担运输 风险。(5)具有象征性交货性质,故卖方所交单证应严格符合合同规定。2.4.3 CIP1.运费、保险费付至(CIP,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概念:指卖方负责费用租订运输工具及保险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装到运输工具上运往合同规定的目的地,但责任、费用、风险仍以货交第一承运人时划分。2.买卖双方主要义务 卖方主要义务 买方主要义
29、务(1)租订运输工具,按时装货并发通知;(1)接收货物与单据,支付价款;(2)负责出口清关手续及费用;(2)负责进口清关手续及费用;(3)负担货交承运人前的风险和费用:(3)卖方交货后的风险和费用;(4)提供装运单据;(5)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3.CIP 的有关问题(1)该术语适用于在出口国内陆交货,适合多式联运方式,可以陆海 联运,也可以陆陆联运。(2)买卖双方的风险、费用划分界限从装货港延伸至出口国内陆,不宜 使用 CIF 术语。(3)如运输和同要求,需负责支付货经第三国的过境税及目的地的卸货 费。否则,应由买方支付。(4)卖方须与信誉良好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不低于 ICC
30、 的 C 条款,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条款的平安险,包括运输全程,保险金额应最低为发票金额的110%,保险单应背书以转让保险权利。(5)除FCA 外,具有象征性交货性质,故卖方所交单证应严格符合合同 规定。YOUR ATTENTION PLEASE!2.4.4 FOB、CFR、CIF 与FCA、CPT、CIP 的比较1.两组术语的相同点:(1)都在出口国交货,属装运合同,除FOB,FCA 术语外,具有象征性交 货性质;(2)费用、风险都在装货时划分,(3)都要各自清关,相互通知。2.两组术语的不同点:(1)运输方式不同。前者适于海运与内河,后者可适于所有运输形式;(2)运输区间不同。前者是港口
31、区间,后者是“门到门交货”;(3)交货地点和风险、费用划分点不同。前者是将货交到船上,以船舷 为划分点。后者是在内陆约定地点交货,划分点是货交承运人;(4)运输单据不同。前者是提单或海运单,提单代表货物所有权,可以 背书转让。后者可是多式联运单据,可以背书转让,也可是各种运 单,都不代表货物所有权,不可以转让;(5)装卸费用负担不同。前者不管何方租船,卖方负责装货费,买方负 责 卸货费,后者则视运输工具租用方式及交货方式而定。2.5 EXW 与 FAS 2.5.1 EXW 2.5.2 FASWHATS THAT?4.5.1 EXW 1.工厂交货(EXW,Ex works-named place
32、)概念:指卖方负责在其所在地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未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即完成交货义务,双方责任、费用、风险在交货地点交货时划分,买方需承担费用和风险办理出口清关和全程运输的术语。2.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 卖方主要义务 买方主要义务(1)通知货已备妥并交付合同货物。(1)接收货物,支付价款。(2)协助提供文件及办理出口清关。(2)自费办理出口清关。(3)提供发票及货物合格的证明。(3)自费租订运输工具。(4)支付装船前的检验费。EXW 3.EXW 的有关问题(1)该术语买方责任、费用、风险最大,如需办理出口手续,不宜使用。但可用于关税自由区内贸易。(2)交货地点不仅限于工厂(Works),可以是
33、双方同意的仓库、及出口国 的其它地方。(3)交货时的装货风险及费用也由买方承担。(4)卖方应通知货已备妥。买方应通知运输工具抵达时间,否则将按B7 条规定提前转移风险。4.5.2 FAS1.船边交货(FAS,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概念: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已清关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边完 成交货义务,责任、费用、风险以货交船边时划分的术语。2.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 卖方主要义务 买方主要义务(1)在船边交付合同货物并通知。(1)接收货物,支付价款。(2)承担货交船边前的费用和风险。(2)交货后的费用风险。(3)承担费用和风险
34、办理出口清关。(3)办理进口清关。(4)提供运输单证及发票。(4)自费订立运输工具并通知(5)支付装船前强制检验费。3.FAS 术语有关问题(1)该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2)船边是指承担主运输任务的船舶,不包括驳船。故如果船舶无法靠岸,卖方应承担费用和风险将货物运送至船边。(3)卖方应及时通知货已交送船边,以便买方办理保险。否则,应承担货物风险。(4)买方应及时通知和接收货物,否则,装运期过后的货物风险将提前转移给买方。2.6 D 组贸易术语 2.6.1 DAF 2.6.2 DES 2.6.3 DEQ 2.6.4 DDU 2.6.5 DDP2.6.1 DAF 1.边境交货(DAF,Delive
35、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概念:指卖方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已清关货物运至边境指定地点在该运输工具上交货,并承担货交买方处置前的费用和风险的术语。2.卖方主要义务 买方主要义务(1)将合同货物运送至边境(1)接收货物,支付价款。指定地点,并发通知。(2)承担货交买方前的费用和风险。(2)接货后的费用和风险。(3)交付运输单据及其它单证。(3)负责后续运输。(4)出口清关。(4)进口清关。3.术语的使用:(1)此术语适合除海运外的任何形式运输。(2)如需卖方办理联运,应在合同中订明。2.6.2 DES 1.目的港船上交货(DES,Delivered Ex Ship-
36、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概念:指卖方负责租订运输工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已清关货物运抵指定的目的港,在目的港船上交货并承担交货前的费用、风险的术语。2.卖方主要义务 买方主要义务(1)提交合同货物。(1)接收货物,支付价款。(2)租船订舱,运送货物,并发出通知。(2)通知交货时间和地点。(3)承担交货前的费用和风险。(3)承担交货后的费用和风险。(4)办理出口清关。(4)办理进口清关。(5)交付有关单证。(5)及时卸货。3.术语的使用:(1)该术语为目的港交货,卖方应办理货物保险。(2)交货时间应规定一个稍长的期间。(3)合同种应订明卸货速度和滞期费率,并应与租船合同
37、一致或者稍高。2.6.3 DEQ 1.目的港码头交货(DEQ,Delivered Ex Quay-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概念: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已清关货物运抵指定的目的港,将货卸到岸上交货并承担交货前的费用、风险的术语。2.卖方主要义务 买方主要义务(1)提交合同货物。(1)接收货物,支付价款。(2)租船订舱,运送货物,并发出通知。(2)通知交货时间和地点。(3)承担交货前的费用和风险。(3)承担交货后的费用和风险。(4)办理出口清关,交付有关单证。(4)办理进口清关。(5)负责卸货。3.术语的使用:(1)该术语为目的港交货,卖方应办理货物保险。
38、(2)交货时间应规定一个稍长的期间。(3)应规定船舶延滞费率,如买方不接收或延迟接收货物,可索赔。2.6.4 DDU 1.未完税交货(DDU,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概念:指卖方负责租订运输工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已清关货物运抵指定的目的地,在运输工具上交货并承担交货前的费用、风险的术语。2.卖方主要义务 买方主要义务(1)提交合同货物。(1)接收货物,支付价款。(2)租订运输工具运送货物,并发出通知。(2)通知交货时间和地点。(3)承担交货前的费用和风 险。(3)承担交货后的费用和风险。(4)办理出口清关,交付有关单证(4
39、)办理进口清关及缴纳关税。3.术语的使用:(1)该术语为进口国内陆交货。适用于多式联运方式,但责任、费用、风险划分界限与CIP 不同。卖方应办理货物保险。(2)买方应承担卸货费。4.6.5 DDP 1.完税后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概念:指卖方负责租订运输工具,按时将已清关货物运抵指定的目的地,缴纳进口税后在运输工具上交货,并承担交货前的费用、风险的术语。2.卖方主要义务 买方主要义务(1)交付合同货物。(1)接收货物,支付价款。(2)租订运输工具运送货物,并发出通知。(2)通知交货时间和地点。(3)承担交货前
40、的费用和风险。(3)承担交货后的费用和风险。(4)办理出口、进口清关并缴纳费用,交付有关单证。3.术语的使用:(1)该术语为进口国内陆交货,卖方责任最大。适用于多式联运方式,但责任、费用、风险划分界限与CIP 不同。卖方应办理货物保险。(2)买方应承担卸货费。2.7 贸易术语的运用 2.7.1 13 种贸易术语归纳对比 2.7.2 各组术语特点总结 2.7.3 选用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2.7.1 13 种贸易术语归纳对比 术语 交货地点 风险转移点 出口清关 进口清关 适用运输方式EXW 卖方所在地 买方处置时 买方 买方 任何方式FCA 出口内地、港口 交承运人时 卖方 买方 同上FAS 装
41、运港口 货交船边时 卖方 买方 水上运输FOB 同上 越过船舷时 卖方 买方 同上CFR 同上 同上 卖方 买方 同上CIF 同上 同上 卖方 买方 同上CPT 出口内地、港口 交承运人时 卖方 买方 任何形式CIP 同上 同上 卖方 买方 同上DAF 边境 买方处置时 卖方 买方 同上DES 目的港口 船上交货时 卖方 买方 水上运输DEQ 同上 码头交货时 卖方 买方 同上DDU 进口内地 买方接货时 卖方 买方 任何形式DDP 同上 同上 卖方 卖方 同上 2.7.2 各组术语的特点总结 1.E 组术语(EXWS)只有一种,卖方责任、费用、风险最小。买方承担接货后包括出口清关在内的一切责
42、任、费用、风险;2.F 组术语(FCA、FAS、FOB)不同点:交货地点、费用、风险划分点。相同点:出口运输责任和费用都由买方承担。因此,货与运输工具衔接非常重要;都在出口国交货,故称“装运合同”。3.C 组术语(CFR、CIF、CPT、CIP)不同点:CFR、CIF 适用于海运,交货地点在港口;CPT、CIP 适用于任何形式的运输,交货地在出口内地,也可一端在港口;责任、费用、风险划分点不同。相同点:出口运输责任和费用都由卖方承担;都在出口国交货,故称“装运合同”。4.D 组术语(DAF、DES、DEQ、DDU、DDP)不同点:DES、DEQ 适用于海运,DDU、DDP 适用于任何形式运输;
43、责任、费用和风险划分点不同。相同点:卖方都需在国境或进口国港口或内地交货,属“到达合同”,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风险比其它组术语都大。2.7.3 选用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 1.考虑运输条件 如能控制运输(运力、运价),应争取我方安排运输。出口选用CFR、CIF、CPT、CIP,进口选用FCA、FOB、FAS;否则,与上述选法相反。2.考虑货物特点 如货物难于运输(特种货),应争取对方安排运输。3.考虑运输途中风险 如运输途中风险较大,不宜选用 D 组术语。4.考虑进出口清关难易程度 如清关容易,可考虑出口选用 DDP,进口选用 EXW,但一般不宜这样选用。End of Chapter 4 2.
44、8 商品的价格US 200/MT CIF LONDON 2.8.1 正确制订价格 2.8.2 合同中的定价方法 2.8.3 常用贸易术语的价格换算 2.8.4 合同中的价格条款2.8.1 正确制订价格 2.81.1 盈亏核算 2.8.1.2 确定成交价应考虑的主要因素2.8.1.1 盈亏核算 1.出口商品成本核算(1)出口总成本 概念:指出口企业为出口商品支付的国内总成本。计算公式:国内总成本=进货成本+国内费用+出口税(2)出口成本价 概念:以出口总成本计算出的单位成本价格 计算公式:出口成本价=出口总成本 出口商品数量(3)出口成交价 概念:出口商品的卖价 计算公式:出口成交价=出口成本价
45、+国外费用+利润 2.出口外汇净收入与出口换汇成本(1)出口外汇净收入 概念:指出口外汇总收入扣减非贸易外汇收入后的外汇收入。计算公式:出口外汇净收入=出口外汇总收入(国外运费+保险费)例题:某公司出口100 吨钢材,价格为USD220/MT CIF Bangkok,其中海运费为每吨15 美元,海上货物保险费为每吨5 美元,试计算该笔业务的出口外汇净收入。解:根据出口外汇净收入=出口外汇总收入(国外运费+保险费),该笔业务的出口外汇净收入=100 X(220 15 5)=20,000 美元(2)出口换汇成本 概念:指某商品出口净收入一个单位的外汇所需要的人民币成 本。如换汇成本高于银行牌价,说
46、明出口人民币亏损。计算公式: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总人民币成本 出口外汇总净收入(FOB 价)例题:某公司出口100 吨钢材,价格为USD220/MT CIF Bangkok,其中海运费为每吨15 美元,海上货物保险费为每吨5 美元,每吨国内进货成本、国内费用、出口税分别为1,300、250、160 元人民币,试计算出口换回成本。解:根据出口总成本计算公式,出口总成本为:1,300+250+160=1,710 元人民币 根据换汇成本计算公式,出口换汇成本为:1,710(220 15 5)=8.553.出口盈亏额与盈亏率(1)出口盈亏额:出口人民币净收入与总成本的差额。正数为盈利,负 数为亏损。(2
47、)出口盈亏率:出口盈亏额与出口总成本的比率,反映出口盈亏程 度。计算公式:出口盈亏率=出口盈亏额 出口总成本 4.上述指标运用:定价时,依次考虑换汇成本、盈亏额;两种商品都赢利 时,考虑盈亏率。2.8.1.2 确定成交价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1.宏观考虑:供求关系、垄断、竞争、政策、投机、自然灾害、罢工、战争等。2.微观考虑(1)质量差价:包括质量、档次、装潢、样式、商标和品牌知名度。(2)数量差价:量大价格优惠,量小提高价格。(3)交货期差价:交货期长优惠;反之则高。(4)交货季节:旺季畅销,价高;淡季滞销,价低。(5)运输距离差价:影响运输成本和保险成本。(6)交货条件和地点:采用的贸易术语,
48、责任、费用、风险不同。(7)支付条件:电汇、信用证支付,价格优惠;托收、寄售等价高。(8)客户差价:长期客户、开辟新市场的新客户优惠,一般客户正常价。2.8.2 合同中的定价方法 2.8.2.1 固定价格 2.8.2.2 非固定价格 2.8.2.3 滑动价格 How to fix the price?2.8.2.1 固定价格 1.固定价格的含义: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明确定死具体的价格。2.固定价格的好处:减少价格纠纷。3.固定价格的弊端:(1)合同双方面临价格变动损失。(2)买方观望不前,缺乏成交积极性。4.注意问题(1)正确判断价格变化趋势,制定合理价格。(2)了解买方资信,慎重选择成交对
49、象。2.8.2.2 非固定价格 1.非固定价格种类(1)后定价:即在合同中规定以后的作价时间或规定以后的作价时间和作价方法。例如:“Price to be fixed as per the closing price of Dalian Commodity Exchange on the date 30 days prio to the date of shipment”.(2)暂定价格:即暂定初步价格,作为开立信用证的依据,最终价格以某日的商品交易所收盘价为准。适用于大宗远期交货合同。(3)待定价:即先规定合同交易条件,价格待定。适用于:紧急订货;节令、鲜活食品先投放市场等。价格确定:按英国
50、、美国、UN 公约规定,应按交货时的合理价格。2.非固定价格利弊(1)好处:解除价格风险顾虑;促进成交;(2)弊端:易产生价格争议,甚至失掉合同效力。3.采用非固定价格成交时应注意的问题(1)明确规定作价标准。可以商品交易所价为准;以国际市场价为准(该商品主要集散地价格);以进口地市场价为准;按双方协商价为准。(2)慎重规定作价时间 装船前若干天作价;装船时作价;装船后若干天作价。2.8.2.3 滑动价格 1.滑动价格的概念:指签订合同时先规定一个基础价,交货时再按工资、原材料价格变动指数对基础价做出调整,确定最后价格。2.滑动价格的计算方法:滑动价格=基础价 x 管理费比例+(工资比例x现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