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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管理法律制度东南大学医学人文学系东南大学医学人文学系邵永生邵永生第一节第一节 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一、执业医师法概述一、执业医师法概述l9898年年6 6月月26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9999年年5 5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l(一)执业医师法的含义(一)执业医师法的含义 执业医师法是为了调整在执业医师法是为了调整在加强医师队伍的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
2、康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活动中产生的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l(二)立法宗旨(二)立法宗旨l1 1、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l2 2、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障医师的合法权益l3 3、保护人民健康保护人民健康 l(三三)调整对象调整对象l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资格,经经注册注册在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医务人员。l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
3、助理医师l(四)对医师工作的管理(四)对医师工作的管理l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二、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制度l是国家实行是国家实行执业准入控制执业准入控制的一种制度,是医疗质的一种制度,是医疗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量管理的关键环节 l(一)参加考试的条件(一)参加考试的条件l包括包括学历、专业、资历、地点学历、专业、资历、地点四个方面四个方面l1 1、执业医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资格考试条件l(1 1)具有高等学校)
4、具有高等学校医学医学专业专业本科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在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中试试用期满一年用期满一年的;的;l(2 2)取得)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学校医学专科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工作满二年满二年的;具有的;具有中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满五年的的l2 2、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资格考试条件l具有高等学校医学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专
5、科学历或者学历或者中等中等专业学校医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期满一年l3 3、传统医学、传统医学师承师承医师资格考试条件医师资格考试条件l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医术确有专长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考核合格并推荐。l师承人员申请师承人员申请执业医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的,应资格考
6、试资格考核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l(1 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l(2 2)具有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l师承关系合同,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指导老师承关系合同,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指导老师具有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师具有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有丰富、独特的学术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有丰富、独特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经验和技术专长,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应聘在医疗机构坚持临床誉,得到同行公认;应聘在医
7、疗机构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继承教学任务;同一指导老师实践,能够完成继承教学任务;同一指导老师在同一时期内带教学生不得超过两名。在同一时期内带教学生不得超过两名。l(3 3)取得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取得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出师合格证书。出师合格证书。l(4 4)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的。期满二年的。l申请执业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的,除具考试资格考核的,除具备上款(备上款(1 1)至()至(3 3)项条件外,还应当在执业)项条件外,还应当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
8、期满一年期满一年。l申请考核申请考核确有专长确有专长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1)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经地级以上中)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经地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医(药)主管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格的;(2 2)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经省级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的。医(药)主管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的。l(二)考试类别、方式、时间(二)考试类别、方式、时间l类别类别: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
9、: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l方式方式:实践技能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医学综合笔试。l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l时间:时间: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提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提前前3 3个月向社会公告。个月向社会公告。三、三、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执业注册制度l(一)(一)注册注册程序程序l1 1、取得医师资格、取得医师资格l2 2、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申请l3 3、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受理申请的卫
10、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答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答复复l4 4、可集体办理注册手续、可集体办理注册手续l(二)(二)注册的目的注册的目的l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师执业活动l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机构中按照注册的地点、类别、范围地点、类别、范围执业,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l(三)(三)不予注册不予注册的规定的规定l1 1、不具有、不具有完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能力的;
11、l2 2、因受、因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l3 3、受、受吊销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的;l4 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规定不宜从事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三十日内书面通知
12、申请人,并说明理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由。申请人有异议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l(四)(四)注销注册注销注册的规定的规定l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回医师执业证书:l1 1、死亡死亡或者被或者被宣告失踪宣告失踪的;的;l2 2、受、
13、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的;的;l3 3、受、受吊销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l4 4、暂停执业活动期满,、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仍不合格的;l5 5、中止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l6 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规定不宜从事医疗、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异议的,可以自收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l(
14、五)(五)变更注册变更注册的规定的规定l医师医师变更执业地点、类别、范围变更执业地点、类别、范围等注册事项的,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l(六)(六)重新注册重新注册的规定的规定l中止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不予注册情形不予注册情形消失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受县级以上人民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并重新注册。并重新注册。l(七)(七)个体行医个体行医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l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申请个
15、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注册后后在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中执业满五年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审批手续;未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经批准,不得行医。四、四、执业规则执业规则l(一)(一)医师的医师的权利权利l1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l2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
16、的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医疗设备基本条件;l3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体;l4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l5 5、在执业活动中,、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人身安全不受不受侵犯;侵犯;l6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福利待遇利待遇;l7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
17、理。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二)(二)医师的医师的义务义务1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2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3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4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平;5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l(三)具体的执业规则(医师义务)三)具体的执业规则(医师义务)l1
18、1、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l医师不得医师不得出具出具与自己执业与自己执业范围范围无关或者与执无关或者与执业业类别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l2、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紧急措措施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施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处置。l3 3、医师应当医师应当使用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
19、批准使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除正当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l4 4、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属同意同意。l5 5、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
20、他不正当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利益(廉洁的义务廉洁的义务)。)。l6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服从县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调遣。l7 7、医师发生医师发生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发现或者发现传染病传染病疫情疫情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及时向所在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医师发现患者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涉嫌伤害事件或者或者非正
21、常非正常死亡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五、五、考核和培训考核和培训l(一)考核(一)考核l1 1、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l2 2、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备案。l3 3、对对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医师,县级以上
22、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并接受培训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不合格的,由县级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收回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证书。4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l(二)(二)奖励奖励 l医师有下列情
23、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励:l1 1、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的;l2 2、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著贡献的;l3 3、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表现突出的;l4 4、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长期在边
24、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5 5、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l (三)(三)培训培训六、六、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 1 1、以以不正当手段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l2 2、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该法规定,有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该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25、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师执业证书:l(1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l(2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l(3 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l(4 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
26、、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l(5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书及有关资料的;l(6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剂和医疗器械的;l(7 7)不不按按照照规规定定使使用用麻麻醉醉药药品品、医医疗疗用用毒毒性性药药品品、精精神神药药品品和和放放射射性性药药品品的的;l(8 8)未未经经患患者者或或者者其其家家属属同同意意,对对患患者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l(9 9)泄泄露露患患者者隐隐私私,
27、造造成成严严重重后后果果的的;l(1010)利利用用职职务务之之便便,索索取取、非非法法收收受受患患者者财财物物或或者者牟牟取取其其他他不不正正当当利利益益的的;l(1111)发发生生自自然然灾灾害害、传传染染病病流流行行、突突发发重重大大伤伤亡亡事事故故以以及及其其他他严严重重威威胁胁人人民民生生命命健健康康的的紧紧急急情情况况时时,不不服服从从卫卫生生行行政政部部门调遣的;门调遣的;l(1212)发发生生医医疗疗事事故故或或者者发发现现传传染染病病疫疫情情,患患者者涉涉嫌嫌伤伤害害事事件件或或者者非非正正常常死死亡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不按照规定报告的。(二)民事责任(二)民事责任1 1、
28、医医师师在在医医疗疗、预预防防、保保健健工工作作中中造造成成事事故故,给给患患者者造造成成损损害害的的,依依法法承承担担赔赔偿偿责责任。任。2 2、未未经经批批准准擅擅自自开开办办医医疗疗机机构构行行医医或或者者非非医医师师行行医医,给给患患者者造造成成损损害害的的,依依法法承承担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1 1、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 2、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 是指未取得行医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是指未取得行医资格的
29、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重的行为 第二节第二节 护士管理办法护士管理办法一、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l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以及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者,以及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l获得其他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获得其他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申请护士执业考试。毕业文凭者,可以申请护士执业考试。l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30、。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举行一次。l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卫生行政部门发给护士执业证书。二、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l(一)注册程序(一)注册程序l获得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获得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册l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l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
31、证书;(二)身份证明;(二)身份证明;(三)健康检查说明;(三)健康检查说明;l(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l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审核不合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l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l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
32、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册。l(二)(二)不予注册的情形不予注册的情形l1 1、服刑期间;、服刑期间;l2 2、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l3 3、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l4 4、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三、三、护士执业规则护士执业规则l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并
33、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所能及的急救措施。l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l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术规范。l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泄露在执业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泄露在执业中得悉的就医者的隐私。得悉的就医者的隐私。l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必须服从卫
34、生行政部门的的紧急情况,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四、四、罚则罚则l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由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l非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由卫生非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缴销。行政部门予以缴销。l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规范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册。l非法阻挠护士依法执业或侵犯护士非法阻挠护士依法执业或侵犯护士人身权利的,由护士所在单位提请人身权利的,由护士所在单位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处罚;情节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