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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汇编15篇)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甲方(委托方):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2、装饰施工地点: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3、住户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5、承包方
2、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6、本工程由设计。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税金(%)。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元。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一)甲方工作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
3、宅装修许可单。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二)乙方工作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四、材料的供应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
4、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
5、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五、安全生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
6、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
7、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八、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价的
8、1支付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价的1。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九、工程保修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十、纠纷处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9、。(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2、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乙方: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地址:委托代理人: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开户银行:帐号:税号:年月日附件一:施工内容表(略)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略)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略)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略)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略)附件六:工程保修单(略)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略)补充条款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商定,下列条款作为号台州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以下简称主
10、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墙面乳胶漆,墙砖,窗洞口减半计算)三、工程验收后若发生漏水情况,如果是乙方施工原因,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如果是甲方原因,乙方不负责任。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五、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主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主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工
11、程巡检。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工程巡检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指挥和管理。六、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和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鉴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热水器等设备)。七、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八、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
12、实际进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九、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十、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灯具等,均须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十一、凡砂灰墙面料(包括混合砂浆,麻刀灰等墙面),轻质量隔墙及外墙内保温墙面均存在较多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豆包布的确良布处理,严重的部分还需加贴石膏板,以保证墙面不开裂,以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砂灰墙面不能直接贴砖,须打掉面层,重新抹灰打
13、底后,方可贴砖。遇见此情况,另行增加费用。十二、工期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或安装地板、橱柜、电器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十三、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的,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只得自己承担。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十四、合同签订后,甲方减项超过总工程款的5%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变更项目3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施工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十五、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
14、改造煤气,暖气,天然气管线,楼宇对讲,可视电话,红外线,监控系统,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与乙方签订“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期内和维修责任,不负责其他赔偿责任。十六、距离市中心五公里以内的施工地点,乙方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吃住。五公里以外和偏远客户,乙方加收工程造价10%15%的远程费。如装修房屋内有家用或住人,工程需分阶段进行,乙方加收工程造价3%的复杂施工费用。十七、由于各个物业小区收费的标准不统一性,乙方只承担出入证工本费,其他均不负担。十八、工期过半,油漆材料进场前,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收及二期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及水、电工程量的核实)。甲方
15、应在二期预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二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将工程中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验收,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十九、甲方自行安排工程项目不计在工期内。(如地暖、中央空调等)二十、甲方应在工期内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各项分段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到场验收则视为对工程的验收合格。二十一、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一天按其所欠款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
16、甲方七日内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二十二、合同签订后,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对方。二十三、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诉电话:二十四、以上各条款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属主合同的补充规定,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年月日年月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2发包方(甲方)名称(业主姓名):_甲方现居所地址:_身份证号:_联系电话:_手机号:_承包方(乙方):_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法人办公地址:_法定代表人姓名:_联系电话:_建筑资质证编号:_资质专业等级:_委托代理人姓名:_办公处所:
17、_联系电话:_设计负责人姓名:_办公处所:_联系电话:_施工负责人姓名:_办公处所:_联系电话: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2.房屋结构:_结构_层(式)_室_厅_厨_卫_阳台;(1)、_室,建筑面积分别为:_平方米;(2)、_厅,建筑面积分别为:_平方米;(3)、_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_平方米;(4)、_卫生间,建筑面积分别为:_平方米;(5)、_阳台,建筑面积分别为:_平方米;(6)、其他(注明部位),
18、_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1-3.工程内容及做法(参见附件一、二和施工图纸);1-4.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三、四)(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所有材料(见附件三)。1-5.工程日期:开工日期_年_月_日,竣工日期_年_月_日。1-6.合同金额:本工程合同金额为_(人民币):(金额大写)_元,其中: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其他费用:。双方约定:如施工图纸变更,造成材料、人工费用调整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第二条工程监理本工程可由甲方直接聘用专业监理公司实施工程监理,与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
19、程监理合同。监理公司名称、职责,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方式等,甲方应于_年_月_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第三条工程施工图3-1.工程施工图包括效果图和施工详图,其中工程效果图_张,施工详图_张,分别由_方提供,并交对方二份(必须提供水、电线路平面图)。3-2.所有图纸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设计规范要求。3-3.提供图纸一方,应向对方作完整的技术交底,所有图纸必须由甲方签字认可。3-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4-1.开工_日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便于施工为原则。4-2.提供施工期间安全合格的水源、
20、电源。4-3.负责到物业管理部门告知家装工程开工事宜,办理相关手续。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以及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4-6.不得有下列行为:(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对室内楼地面加载超过设计承载标准的荷载,如铺贴较厚石材、砌筑墙体等。(4)、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5)、其他违章施工行为。4-7.凡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经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出具书面证明和施工图纸后,交
21、乙方存档实施。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处所部分居室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4-9.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供应等其它义务。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5-1.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等,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5-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未经许可,不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对楼地面施加较大荷载,未经许可不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2)、不扰民,不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3)
22、、承担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停水、停电、管道堵塞、渗漏等事故的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存放于甲方指定地点。5-3.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技术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第六条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议定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第七条材料供应7-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产
23、品合格,并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验收后由乙方承担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乙方可收取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7-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四),到施工现场前应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质量、环保标准共同进行验收,并确认备案签字。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7-4.双方所提供的合格材料、设备,以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
24、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为准。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提出方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最终责任方承担。第八条工期延误8-1.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2.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签字认定的
25、文字约定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第九条质量标准9-1.本工程执行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18680-gb186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b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_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9-2.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执行gb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检测认证;其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
26、方承担。第十条工程验收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若干阶段(不少于三次)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6)。10-2.各阶段工程完成,乙方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天内不能按期参加验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乙方
27、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10-4甲方不能如期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如甲方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_日内既不组织验收也不通知乙方提出异议,视同验收合格。期间甲方应另外承担乙方所发生的看管以及其他相关费用。10-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使验收不能正常进行,耽误甲方按时居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
28、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_年。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1-1.本合同工程款采用银行委收委付的支付方式。既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进度先后分批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给乙方,然后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帐户,将合同价款的30%存入银行,并向银行出具委托监管存款申请书。11-2.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时间进行验收后,向乙方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乙方持付款通知书到银行取得工程款。工程款付款比例与时间表批次形象进度时间预期时间付款比例金额1对公司认可后_
29、年_月_日定金(不超过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2签订合同之日(预付款)_年_月_日30%元3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_年_月_日20%元4工程进度过半,油漆工进场前_年_月_日20%元5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当天_年_月_日30%元6增加项目签订项目变更单时(现金支付)100%元备注:除合同尾款为银行划拨外,其余为现金支付。11-3.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1
30、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12-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_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_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
3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全部价款。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或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直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第十四条附则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按甲方意愿决定是否到协会备案登记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违法转包。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14-4.因第三方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第十五条其它约定:第十六条合同附件附
32、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附件二:工程报价单;附件三: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附件四: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附件六:阶段验收通知单;附件七: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八:工程结算单;附件九:工程保修单;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住址: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地址:邮编:邮编:签订日期:_年_月_日签订日期:_年_月_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3发包人:_承包人:_说明1此合同文本是根据_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
33、文本发布时止。3发包、承包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当地各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发包、承包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4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5住宅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的电气回路、上下水、煤气、地热等管线工程)结束时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6本合同施行之日起,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专业市场自制的家装合同同时废止。7本
34、合同文本条款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发包人(甲方):_委托代理人(姓名):_民族:_联系电话:_手机号码:_承包人(乙方):_营业执照号码:_经营场所: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人:_联系电话:_规范服务达标证号:_本工程设计师:_联系电话:_施工队负责人:_联系电话:_依照_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施工地点:_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13工程户型:_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_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
35、:(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o(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16工程期限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_年_月_日竣工日期_年_月_日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金额大写)¥:_(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
36、质量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第四条发包人义务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47不得有下列行为:(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
37、和承重结构。(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第五条承包人义务51施
38、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53发包人为_的,承包人在
39、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第六条材料供应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62承
40、包人提供的材料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o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第七条质量标准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_)的标准执行。第八条工程
41、验收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
42、式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款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