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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监测服务项且 采购文件且 采购文件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 定的条件并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 型和微型企业。3. 3节能环保政策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 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
2、)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 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 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本次采购的货物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供应商须提供获得节能产品认证 的货物,并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将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 4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 “制造精品
3、”的,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4.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变更的,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 间内,招标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 网(http:/zfcg. czt. zj. gov. cn/)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采 购公告版块(http:/www. sxyc. gov. cn)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告中没有注明 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 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
4、5. 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更正公告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 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上述途径通知投标人。5、参考品牌本采购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人也可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 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 化。三、投标文件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货币单位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专业术语和外文 证明材料除外。1.1 投标文件以人民币元报价或以下浮率(优惠率)报价,具体详见开标一览 表。2 .投标文件的
5、组成(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 成:2.1 “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 1. 1投标声明函;2. 1.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 L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需经营者参与投标,不得授权);2. 1. 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2. 1.5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 1. 5.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1.5. 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注:“资格文件”需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2.1.4-2. 1.5均 为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图片,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 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6、无需提供纸质资 格审查资料。2.2 ”商务和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 2. 1项目明细清单;2. 2. 2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 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缘由。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注 明无偏离或正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 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 将被追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2. 2. 3商务响应表(需对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等商务要求进行逐一答 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2. 2. 4项目实施方
7、案;2. 2.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2. 2. 6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2. 2. 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采购清单中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 能产品的,必须填写相关对应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节能产品)(附证明材料)。2. 2. 8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2. 2. 9按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重要);2. 2. 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投标人简介等,格式自拟。注:“商务和技术文件”可在采购文件格式的基础上适当调 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供应商自有的各类证书、业绩等证 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标项内另有规定的除 外),加盖供应商CA签章。无需提
8、供纸质证明材料核验。2.3 “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 3. 1开标一览表;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 3.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 4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注:”开标一览表”需按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的要求制作,未 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作无 效投标处理。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 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所有盖章、签字部分仅需联合体 牵头人盖章和签字。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 zcygov. cn/web/sit
9、e_2/2018/12-28/2573. html?utm=a0017. Ib5152f3. cll2.1. 6a74a560d9ddlle9943b71555d71591e )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上传,未按“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府 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将无法上传和解密。3. 2投标文件须为PDF格式文档。3. 3投标文件需做好“标书关联”(即设置关联点),未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失分或作 无效投标处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 4投标人需在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便在 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加密投标文件。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在解
10、密失败后发送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4. 5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 (盖章)。友情提醒: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过程中,花费时间较长,预计需要10-20分钟时间, 请供应商耐心等待,不要关闭电子交易客户端。5. 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以对投标文件 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最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不接受其他途径的补充和修改。6.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 件。5.
11、2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开评标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需与投标人书面协 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5.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5. 4投标文件不予退还。6.投标文件的保密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前处于保密状态。6.2解密成功后,“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自处于数 据隔离状态,各部分信息只有在相关环节评审时可见,不受解密影响。、开标评标1 .开标出席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准时通过“政采 云平台”在线参加开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无法在线询标等。1.1 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出席现场开标会议,
12、但除电子交易技术指导外,现场 不接受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2 .开标大会程序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2.2宣读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名单。2. 3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视情)。2. 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登记的手机号发出解密指 令,投标人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 件,解密成功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 密失败,上传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并解密。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
13、A。解密时间截止后仍未解密 成功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2. 5采购机构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发布资格审查结果。2. 6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发布评审结果。注:评审期间的询标、澄清都将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2. 7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分。2. 8汇总技术商务分、价格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公布评审结果。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参与本 项目进口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3. 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 数。预算
14、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成员人数为七人及以上单数。3. 3采购人代表不担任评审组长。3. 4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由于专家库无相应专业专家或技术复杂等原因允许采购 人自行组建或推荐抽取评审专家,相关操作规则需符合法律规定。4.评审1评审程序:4. 1.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对 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5. 1.2 ”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 应了采购文件要求,审查范围包括实质性响应条款、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 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的对采购文件构成重大偏差的内
15、容。6. 1.3商务技术评分: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4. 1.4“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审查范围包括报价有效性、准确性等。4.1. 5报价评分:根据评审价格和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价格分。4. 2评审委员会不负责解释投标人的得分高低和失分情况。4. 3评审委员会不得依据投标文件(包括样品、演示)以外的资料评分。4. 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在政采云平台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中完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1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 人提出的主动澄清。4.5评审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5 .报价修正规则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6.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 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
17、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 .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双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6.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单一来源采购除外);6. 3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 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6.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不实信息的;6. 5投标文件制作出现如下情况:1. 5. 1未按采购文件
18、要求制作“资格文件”的;6. 5. 2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7. 5.3 “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 报价的(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8. 5. 4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 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9. 5. 5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属 于重大偏差的;10. 5. 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 6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项目不符或内容严重不全的;6. 7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
19、,经评审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6. 8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 9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 10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等采购文件 规定的各类限价)的;6. 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的;6.12评审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
20、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6. 13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6. 1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6. 1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证书;6. 14.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6. 14.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项目实施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6. 14.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6. 14.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 1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6. 15.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 15.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 15. 3不同投标
21、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9. 15.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 5.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 15. 6法律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6. 16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 形的,其投标无效;6. 1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 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 18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19违反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6 .定标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 人中
22、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6.1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认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与采购公告发布网址一致。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7 .中标通知书的申领本项目采用的电子版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中登陆后领取(社 会中介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另行规定)。8. 2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发出。8.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 弃中标。8.4 中标通知书的领取不妨碍相关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置,中标结果在法定情形内 允许改变。在处理完针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或投诉前,原则上不签订采购合同。9、中止电子交易的情形采购
23、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 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中止电子 交易活动:8.5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完成采购活动的;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6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 应当重新采购。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 .合同签订采购人和
24、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 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 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1 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2 采购人和中标人需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采购合同。投标有效期允许延长,但需 征得中标人同意。2 .履约保证金2. 1采购合同签订的同时,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2 . 2供应商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验收 不合格的,不予退还
25、履约保证金。3 . 3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4 .合同备案中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 机构备案存档。5 .履约验收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 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2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 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5. 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
26、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6. 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 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7. 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4 . 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 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 .履约检查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 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服务不达标等情形, 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或有违采购合同的,一经查实,由政府 采购监
27、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前附表5二、采购文件6三、投标文件9四、开标评标11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6第三章采购需求18一、服务清单及要求18二、商务要求23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24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0第七章询问、质疑及投诉50一、供应商询问50二、供应商质疑50三、供应商投诉51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服务清单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绍兴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垃 圾分类工作高质高效落地落实,决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委托第三方考评机构 对全区城镇范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日常监测。二、监测服
28、务范围及要求1、服务范围:对越城区居住小区、城中村、商业街、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 位、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农贸市场、邮政快递行业、银行保险通 讯行业、公共场所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监测考核。在完成指派任务的基 础上,每月还应按采购人分派的任务要求,完成重点突击监测的指定任务。2、人员要求:序 号名称最低人员 数量要求项目要求1项目经理1名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要求有三年以上环卫、垃圾分 类、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工作考评经验,专职负责审查垃 圾分类实施情况评价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要求有责 任心,领导能力、业务能力强,并做好垃圾分类宣传、 指导、督查工作。2统计分析人 员1名
29、全日制专科或以上文化,熟练运用数据分析统计应用软 件,能熟练操作EXCEL、WORD、PPT等办公软件,负责 对分类实施情况评价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中的数据进 行科学整理和分析。3现场监测人 员10名现场检查人员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专或以上文 化水平,热心于社会管理工作,能适应早晚班工作时间, 能适应室外工作条件,有较强的沟通能力。3、设施要求:供应商需配备必要的外出监测设备和日常办公设备,其中现场监测人员应配有 必需的考核设施设备,信息分析员应配有日常办公设备等,保证项目顺利开展。项 目所需车辆由供应商提供,至少配备2辆车用于日常监测,涉及设施设备的所有费 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时自行考虑并
30、承担相应费用。4、售后服务网点要求:供应商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有服务机构或分公司 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成立服务机构或分公司。三、监测频率要求(1)居住小区、城中村要求每月完成40%的覆盖监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 单位、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农贸市场、邮政快递行业、银行保险 通讯行业、公共场所等相关单位每季度完成一轮全覆盖监测,月度考评大类场所的 监测覆盖率均达100%;商业街每月监测区域全覆盖,每条商业街沿街商铺每月监 测数不少于5家。每月最后一周抽查当月监测的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上述各类 监测名单由采购人提供,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2)每日现场监测内容
31、,要求附有详细的文字和清晰的影像记录(有水印), 及时完成对监测结果统计、整理、汇总、分析及应用,并将监测结果于次日上午10 点前上报至越城区垃圾分类办(含检查照片,特殊问题及时上报),每月出具一份当 月分析报告(含情况分析、分数、整改率、相关对策等数据),于当月25日前上报 至分类办。上述时间节点遇休息日、节假日等情况需提前。(3)供应商原则上每个自然日均需开展监测。重大节假日、灾害性天气适当调 整监测力量,无法监测时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停止。如遇临时或专项监测任务时,供 应商需及时增加相应人员以确保本项目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完成相关监测视同完成 当日工作量。四、监测内容围绕组织管理、源头减量、设
32、施设备、监督检查、宣传引导、分类成效等开展 检测考评。(具体按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镇街年度考评表和生活垃圾分 类达标(示范)镇街月度考评表的评分标准实施)3. 2.1.组织管理:建立达标(示范)镇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配齐专 职监测督查人员;制定创建方案,健全涵盖小区、商业街等十大类型场所的垃圾分 类管理制度;建立月度检查通报问责机制和社区(村)的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机 制;充分运用“大综合一体化”开展常态化执法;健全经费保障机制。4. 2. 2.设施设备: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按照不同场景功能需 求,规范小区、商业街及各行业场所垃圾分类硬件设施配置。5. 2. 3.运维管
33、理:加强对分类标志标识、投放点环境卫生、清运车辆合规收运 等指标监测,强化日常运维管理。6. 2. 4.源头减量:围绕“不主动或免费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文明餐饮”“塑 料污染治理”等方面,在各行业场所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行动。7. 2.5.宣传引导:结合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实践活动、垃圾分类 培训和专题学习等载体,分发垃圾分类宣传手册,推广“越分越美”小程序,造浓 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提高群众分类意识,促进分类习惯养成。8. 2. 6.分类成效:通过垃圾分类知晓率、垃圾分类参与率、垃圾分类满意率和 垃圾分类准确率,对镇街垃圾分类成效开展评价。五、权利与义务1、采购人权利与义务9.
34、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全面、高效、优质的履行合同规定的要求以及供应 商承诺的义务。10.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合同履约和实施情况、质量、效果进行全面的技术 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供应商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并限期予以整改。11.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进行合同款项扣罚及经济处 罚,情节严重的,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12. 采购人应按时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如出现有合同款项扣罚或经济处罚 的情况,将在扣罚相关金额后进行余额的支付。13. 采购人需积极协助配合供应商开展相关工作,协助供应商解决问题、使之 顺利开展工作。14. 采
35、购人可要求供应商调整不合格项目组成员及员工,并要求供应商在限定 期限内及时调整到位。15. 提供给供应商本合同所列第三方考核的范围及资料。16. 对供应商生活垃圾第三方考核工作等进行监督和考核检查。2、供应商权利和义务供应商应全面、高效、优质的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以及供应商承诺的义务。(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开展工作,如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计划或方案 变更情况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并在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实施。(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合理确定各项目组的工作人员并及时调整到 位。(4)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管理、监督、检查及指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 问题应及时地纠正并向采购人进
36、行通报。(5)供应商应维护采购人的声誉和利益,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在工作期间 不得发生任何冲突性情绪化行为,如:肆意辱骂、互相推操、吵架斗殴等。(6)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和规范进 行作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在服务期间,供应商须自行负 责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的所有事故、法律纠纷及一切费用。任何原 因造成的事故及赔偿或法律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且供应商须保证合同的正 常履行。(7)供应商在详查及制定方案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由供应 商原因造成的事故及赔偿均由供应商负责承担。(8)供应商应做好监测结果的整理工作,
37、项目结束后统一移交给采购人立卷、 归档。(9)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负担。(10)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 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供应商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 相关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1)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由采购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 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 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六、考核办法1 .采购人根据越城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履约评分表按 月对
38、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结算并支付费用。2 .考核实行倒扣分制,每月考核一次,考核总分100分。月考核得分90分(含) 以上,不扣罚当月的服务费,80-90 (不含)的,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 0.5%。当合同期内累计扣分达到60分(含)以上时,“90分以下每下降1分扣0.5% 变为“90分以下每降1分扣1%,直至扣完当月服务费。3 .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供应商 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七、附件附件:越城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检查服务项目履约评分表附件越城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检查服务项目履约评分表序 号考核项目(100分)考核内容考核标准高效
39、高质 完成任务车辆、人员、监测设备 等配备到位。作业车辆、作业人数、监测设备未满足实际要 求的,缺一车扣2分,缺一人扣2分,缺一设 备扣2分,车辆、人数、设备等未在规定时间 内调整到位的,扣10分;当月人员流动率超过 20%的,扣2分;考核人员未经上岗培训的,每 人扣5分;考核人员没有熟练掌握各项考核标 准或未按考核标准考核的,每人扣5分;作业 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完成工作任务、减量完成 的,每人次扣2分。根据采购人要求,供 应商按时完成工作。供应商无特殊原因未完成每日工作量的,每次 扣1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针对监测范围进行监 测全覆盖的,每次扣10分;未开展专项监测和 示范创监测查或开展不及时
40、,每次扣10分。完整、准确、真实开展 业务监测工作。有明显问题未采集或采集的信息质量低、不真 实客观的,每件(次)扣3分;监测成绩与采 购人检查考核成绩差异在10%以上且无特殊原 因的,每次扣10分。供应商及时提交事关 检查结果的日报、周 报、月报等各类报表、 资料等。各项资料未按时提交的,每次扣5分;提交的 资料发现信息记录不全、错误、不真实等问题 的,每次扣5分。建立检查、培训、员工每月未如实建立的,未于次月5日前提交的,奖惩等各类台账资 料。每次扣5分;未按时提交的,扣3分;台账资 料不完整的,每缺少1项扣3分。业务考核过程不得发 生争吵、投诉或媒体 曝光等。考核过程中作业人员服务态度恶
41、劣,与监测对 象、管理方发生争吵、矛盾、打架的,每次扣 5分;被投诉、媒体曝光或对采购人造成影响, 每次扣10分。后续整改及时有效。对领导批示、上级检查、采购人指出的问题等 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每次扣5分;整改落实 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出现二次错误的,每 次扣10分。供应商在收到异议后 1个工作日内完成异 议答复。未按时完成异议答复工作,每件(次)扣2分。供应商需全力配合应 急检查、上级迎检等 相关重大检查活动不服从采购人对于重大活动期间统一安排的, 每次扣10分;遇上级检查、重大活动期间或应 急检查期间,因供应商方责任造成失分的,每 次扣10分。-一职业自律保持监测公正性。在未经采购人授权
42、或同意的情况下,与被监测 对象发生影响检查公正性接触的,发现1次, 扣10分。不发生与工作相关的 吃、拿、卡、要等问题, 不发生有责纠纷,不 发生弄虚作假的行 为。每发现1次,扣10分。二、商务要求2.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2个月2.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10%;余款每月20日前根据考核结果 结算上个月的服务费用,按季度分4次支付款项(每实际监测3个月后支付一次)。 付款前必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具体支付 时间和费用在合同中明确)。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合同编号
43、: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为 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标准(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二、服务价格(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三、技术资料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 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 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
44、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 0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 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1 .履约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服务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2 .服务期限:12个月3 .实施地点:用户指定地点。八、付款付款方式: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违约责任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违约金。2
45、.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 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 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 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 .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 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5 .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合同管理办法向财政备案。十一、不
46、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2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 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 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2 .采
47、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 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 年 月 日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特别条款:A.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 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 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 人。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 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开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2.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幽分,价格分组分。下述所列为评分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