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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医疗纠纷预警及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篇:突发医疗纠纷预警及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医疗纠纷预警及应急处臵预案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正确处理各类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爱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平安,促进医院医疗技术的进展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医院投诉管理方法(征求看法稿),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其次条:本文所称医疗纠纷是指一切医疗活动中或与医疗有联系的相关活动中发生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是指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第三条;为加强医疗纠纷和事故
2、的预防和处理的组织领导,成立本院医疗纠纷及事故防范和处理领导小组, 由院长任组长,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医务处长及各科室上任为成员。主要负责对医院医务人员进行防纠纷、防事故教化,探讨制定预防医疗纠纷和事故的措施,并对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进行协调和处理。(名单附后) 第四条:对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应实行主动预防的原则。具体预防措施为: (一)医疗纠纷和事故的防范实行在院长领导下的科土任负责制,应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化,增加法律、法规意识。 (二医务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认
3、真履行岗位责任,严格执行核制度,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三)严格医务人员的准入、资格、资质审查 (四)严格驾驭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批。 (五)对重点高风险科室进行监控,特别是手术科室要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探讨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等。 (六)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照实告知,解答其询问,切实做好医患沟通并A时、精确、完好地记入病历。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应先完善知情告知等签字手续。 (七)医务人员应按规定书写并妥当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刚好书写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八医务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学问,不断提高业
4、务技术水平。对解决的纠纷和死亡病案应认真探讨、总结阅历,不断提高防范意识。 (九)建立危重病人的管理、诊疗,抢救流程和预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十)加强医疗环节质量管理和监督,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刚好觉察和纣正问题,提出改良措施。 (十一对违背医疗护理操作规程的人员,除指责教化外,严格执行医院有关奖惩规定,以资防微杜渐。 第五条:处理医疗纠纷和事故,应遵循公开、公允、公正、刚好、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看法,主动、热忱、刚好地进行协商解决,尽量避开事态扩大,一旦觉察或发生医闹或暴力冲突,刚好通知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到场。 第六条:医疗纠纷及事故处理程序 (一)医疗纠纷协商处理程序: l、
5、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觉察医疗纠纷、医疗过失行为和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隐患,应马上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科室负责人应刚好了解和协调处理本科室发生的医疗纠纷,并尽量缩小影响面 3、发生重点大医疗纠纷或科室负责人难以协商处理的事务应刚好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马上进行调查、核实,主动协作科室协商解决,并将有关状况照实向院领导报告。 4、对发生的重大医疗纠纷,经科室和医务处协调解决难以达成共识的,医务科应刚好报告院领导,由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 5、对不能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进入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程序。 6、在解决医疗纠纷过程中,应认真听取投诉人看法。耐性细致地做好说明工作,稳定投诉人心情,避开
6、冲突激化。对涉及医疗质量平安、可能危及患者健康的在院病人投诉,应马上主动实行有力措施,预防和削减患者损害发生。 (二)医疗事故鉴定处理程序: 1、医患双方协商困难,不能解决纠纷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双方应申请进行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将全部病历资料及药物、液体等实物、在医患双方在场的状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资料由医务处保管。 3、患者死亡,患方对死因有异议时,医方应依法向患方说明由第三方进行尸解的必要性,并由死者近亲属签字同意后,在48小时内进行尸解,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保持温度在零下20至零下18度),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单位由医患双方在有资质担当尸解任务的
7、机构中共同指定,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局指定,逾期不处理的,经医院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辖区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备案后,由医院按规定进行处理,患方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拒绝签字的,医院应照实记载,并由在场的其他非医院人员签字作证, 条件答应的,可请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 4、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医患双方再次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样看法后签定调解协议书。 5、对医疗鉴定结果的协商处理不能达成一样性看法的,即进入司法程序,由法院裁决。 6、若发生医疗事故、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卫生管理部门报告。 (三)医患发生争议并有以下行为之一,应刚好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向当
8、地公安机关报警。 1、在医院内寻衅滋事。 2、有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 3、羞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4、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5、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医疗活动。 6、在医疗机构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等,影响正常诊疗秩序。 7、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 8、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书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物证(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阻无效。 9、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 (四)发生患者不明缘由死亡且对死因有较大异议,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导致三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患者及家属10人以上到医院要求解
9、决争议的,扰乱医院医疗秩序,出现暴力倾向或者估计出现不行限制情形的,应当在3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马上向所在地政法委、公安机关、综治办、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报告。 (五)医院对患者及亲属不愿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程序进行争议处理的,应当向患者及亲属进一步做好政策宣扬、说明、疏导工作,患者或者家属应确定13名代表,在医院指定的接待场所依法解决争议,不得借机扰乱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医务人员和其它患者的合法权益。对在争议处理中可能引发治安事务或出现不稳定因素状况时,医院刚好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争议后,经医院专家会诊后认为可以出院者,患方及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让患
10、者滞留或遗弃在医院内,发生上述状况经院方与患方沟通无果的,医院应报告当地卫生行政土管部门,经同意后由医患双方所在地公安机关协作医院护送病人回家。对无医疗争议,患者滞留或遗弃在医院内,院方与患方沟通无果的,院方应报告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经同意后由医患双方所在地公安机关协作医疗机构护送病人回家。 第七条医疗纠纷补偿 (一)发生医疗纠纷,医方无过错应坚持原则,合理说明。 (二)医方无重大过错,但对患方造成确定程度的损害,家庭经济确有困难,赐予确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经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为医疗事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执行。 第八条 对发生医疗纠纷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按医
11、院有关规定执行。 附:医疗纠纷及事故防范和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其次篇: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兰州辅仁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精确、依法妥当处理医疗纠纷,爱惜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平安,维护医疗秩序,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其次条 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活动和结果及其缘由、责任在相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医疗纠纷处置,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允、
12、刚好便民、依法妥当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精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医务科是医疗纠纷患方接待场所,指定专人接受患方询问和投诉。 第五条 医院保卫部门应当落实平安责任制,完善平安防范措施,在门急诊大厅、输液大厅、抢救室、手术室、收费挂号处、药房库和宝贵设备、危险物品存放处,以及易发生聚众闹事的场所安装报警、电视监控等安防设备或配备相应设施。 第六条 医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医疗纠纷的投诉登记、医疗纠纷场所的平安保卫、报警工作。对患方的违法行为进行劝服教化和制止。 2、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答复、处理和报告。 3、业务部
13、门护理部、药剂科负责医疗纠纷相关问题的调查、答复、组织会诊、专家探讨。 4、企划部负责医疗纠纷的媒体采访工作,负责纠纷现场的取证工作。 5、后保部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负责人全程关心处置。 7、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协作做好相关工作。 其次章 医疗纠纷风险分级 第七条 根据患方的人数、心情、看法、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 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拒绝在危重病人通知单、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材料上签字;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
14、少于10人,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平安构成威胁;患方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经说明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的等情形。 - 2 要领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计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 医疗纠纷经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行政调解的、卫计医调会调解的、以及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自解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医务科负责向主管卫计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医疗纠纷简要状况、处理经过、赔款数额、会诊探讨看法以及整改和责任追究等状况。 第四章 处 置 第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当马上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实行以下应急限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1、在接到医务科的通知后,各相
15、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置要求刚好赶赴现场。 2、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马上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有关状况照实向医院领导,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实行有效措施,避开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说明相关状况。 3、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状况下,业务部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4、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医务科应按规定建议家属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申请尸检。 5、保卫工作人员或保安马上赶赴现场,实行有力措施,维护现场秩序,爱惜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平安和医院公 - 4 秩序的义务,禁止
16、停尸闹丧、打砸医疗机构和损害医务人员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 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和业务部门应刚好组织调查、核实。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应当主动协作,实事求是反映医疗经过,并供应书面状况说明,重大疑难的医疗纠纷应当组织院内或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第十七条 医务科应刚好将专家会诊看法和处理看法向患方通报和说明,答复患方的询问和疑问。患方仍有异议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方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第十八条 患方依法提出要求复印复制病历资料、对相关药物注射物品等实物进行检验、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规定予以协作和支持。 第十九条 经专家探讨可
17、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且患方索赔额少于0.5万元的,由医院与患方协商处理,协商胜利签订协议书。 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医疗机构专用接待场所进行,并告知患方推举不超过3名代表参加协商。 其次十条 患方索赔金额超过0.5万元的;或院方认为存在重大过失,估计患方索赔金额可能超过0.5万元的,医务科应当刚好向卫计医调会和理赔中心报案。 其次十一条 卫计医调会和理赔中心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之后,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向其介绍基本状况、争议焦点及专家讨 - 6 第三篇: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坡头区人民医院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精确、依法妥当处置医疗纠纷,爱惜患者、医院及
18、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平安,维护医疗秩序,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其次条 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缘由、责任在相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医疗纠纷处置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允、刚好便民、依法妥当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精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医患沟通和平安责任等制度。 第五条 医院后勤部门应当落实平安责任制,完善平安防范措施,在门急诊大厅、抢救室、手术室、收费挂
19、号处、药房库和宝贵设备、危险物品存放处,以及易发生聚众闹事的场所安装电视监控等相应设施。 第六条 医院成立医疗纠纷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坡头区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黄玉君院长 副组长:麦小青书记、副院长 1 梁亚杰副院长、医务科科长 莫美婷副院长 邓瑞雄副院长 成 员:陈少勇 陈卫华 许 富 陈小明 郑其安 万贵章 吴丽英 柳孔军 陈观炎 王 喜 林卫东 王炳春 吴学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梁亚杰副院长兼任。 二各相关部门职责: 院务办公室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处理、答复和报告。 后勤科负责医疗纠纷场所的平
20、安、后勤保障工作。 其它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协作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 医院应当制定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置培训制度和支配,激励各科室接受各种方式进行培训。全部行政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基础学问培训和考核,考核成果与考核挂钩。新支配医务人员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加强对医疗纠纷处置专职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和考察调研,提高医疗纠纷处置的实力和水平。 其次章 医疗纠纷风险分级 第八条 根据患方的人数、心情、看法、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 2 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拒绝在重危病人通知单、
21、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材料上签字;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10人,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平安构成威胁;患方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经说明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等情形。 三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超过10人,聚众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严峻干扰医院工作;羞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扰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停尸闹丧,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殡仪馆,在医疗场所设灵堂、摆花圈,拉横幅等行为;患方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财物损坏等情形。 第三章 报 告 第九条
22、发生一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当事医务人员应当马上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应当马上到位,刚好了解状况,同时向医务科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向行政总值班报告,必要时医务科工作人员赶赴纠纷现场处置纠纷。 第十条 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接到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后,应当马上向分管院长必要时向院长汇报,同时赶赴现场组织调查。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发生医疗纠纷,行政总值班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尽快到位,并通知医务科工作人员刚好到位,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3 第十一条 发生三级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应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并向110报警,同时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驾驭基本状况后,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
23、二条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导致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务科应当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 医疗纠纷经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医调会调解以及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自解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医务科负责书面对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纠纷简要状况、处理经过、赔偿数额、会诊探讨看法以及整改和责任追究等状况。 第四章 处 置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马上启动本预案,实行以下应急限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置要求刚好赶赴现场。 二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马上进行初步调
24、查、核实,有关状况照实向医院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实行有效措施,避开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说明相关状况。 三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状况下,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患者在医院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申请尸检。 五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院应向医调会申请调解或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患方所在单位村、社区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请求参与医疗纠纷处理或请公安机关关心联系。 六发生三级风险医疗纠纷刚好报警,并向警方供应有关人员违法闹
25、事的证据。医院工作人员受到损害的,应当马上组织抢救伤情允许送其他医院救治,并保存相应证据。 七公安机关民警到达后,由医务科负责向民警介绍纠纷基本状况,与民警共同做好患方的沟通疏导工作,引导患方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公安机关依法强制移尸的,医院后勤部门应协作公安机关强制移尸。 八觉察新闻媒体介入纠纷的,医院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介绍状况,与医务科工作人员共同审核新闻稿。 第十五条 医院工作人员应热忱接待患方的询问和投诉,耐性听取患方陈述,虚心征求患方看法,认真做好笔录和说明说明工作。 一级风险纠纷原则上由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沟通协调。 二级风险纠纷以医务科工作人员为主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其他科室及部
26、门协作,必要时分管院长、院长出面接待。 三级风险医疗纠纷应由院长出面协调,报告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到现场协调处理。 第十六条 医院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患方有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复印复制有关病历资料、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5 权利;应当告知患方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义务,禁止停尸闹丧,打砸医院和损害医务人员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应刚好组织调查、核实。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应当主动协作,实事求是反映医疗经过,必要时供应书面状况说明,重大疑难的医疗纠纷应当刚好组织医院内专家会诊。 第十八条 医务科应刚好将医院专家会诊看法和处理看法向患方通报和
27、说明,答复患方的询问和疑问。患方仍有异议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方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第十九条 患方依法提出要求复印复制病历资料、对相关药物注射品等实物进行检验、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协作和支持。 其次十条 经医院专家探讨院方存在明显过失或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且患方索赔少于1万元的,由医务科代表医院与患方协商处理。协商胜利签订协议书。 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医院专用接待场所进行,且双方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名。 其次十一条 患方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的,医务科应当向医调会书面报案。医调会负责纠纷的受理、告知、调查、答复、评估、调
28、解等事宜,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应当主动协作。 其次十二条 必要时,医院可请求医调会人员到现场进行调处,医调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向其介绍基本状况、争议焦点及专家探讨会诊看法,关心其查阅病历资料必要时向其提 6 供病历复印资料等,但须办理登记并签名手续和接待患方。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应当出具书面状况说明,关心医调会工作人员与患方进行协商处理。 其次十三条 医调会受理后,医疗纠纷的责任程度和赔偿数额等由其工作人员负责调查评估和协商调解,医院任何人员不得再作责任程度、赔偿数额的判定和承诺,也不得私自赐予赔偿,以避开医患冲突冲突和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十四条 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根据医调会与
29、患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及医院证明由指定保险公司向患方支付赔款如有医疗欠费等应当扣除,但在签订协议前必需告知医调会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五章 责任追究 其次十五条 经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院应当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当事医务人员和患者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在规定期限内可以请求医院申请省医学会再次鉴定。 其次十六条 医疗纠纷处置完毕后,医院应当依据医院专家会诊看法和医调会反馈看法,刚好组织探讨,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完善相应制度措施,责令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组织整改,并按医院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追究当事人责
30、任。 其次十七条 当事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追究状况应当在院内公示。 第六章 附 则 其次十八条 医院对医疗纠纷处置中成果突出的科室及个人应赐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嘉奖;对违背本预案规定,未履行职责,造成人员损害、财物损失和事态扩大等严峻后果的,将按医院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其次十九条 本预案由医院负责说明并自发布之日实施。本预案报区公安局备案。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 二0一三年六月一日 第四篇: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黎溪镇卫生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 为依法妥当处理医疗纠纷,爱惜患者、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平安维护医疗次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医疗事故
31、处理条例和清远市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方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其次条 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院的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缘由、责任在相识伤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医疗纠纷的处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允、刚好便民、依法妥当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精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医院设立医疗纠纷患方接待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接受患方的询问和投诉。 第五条 成立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理,医院办公室、医务科、门诊部负责医疗服务投诉和纠纷的接待,并进行必要的调查、答复、处理和报告;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协作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根据患方的人数、心情
32、、看法、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 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护人员诊疗行为的真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例;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 1 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10人,患方对卫生院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占据卫生院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次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平安构成威胁;经说明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的等情形。 三级风险:患方来投诉的人数超过10人,聚众占据卫生院诊疗、办公场所,严峻干扰医院工作;羞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扰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的;患方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财物损坏
33、等情形。 第七条 发生一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当事医务人员应当马上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当马上到位,刚好了解状况,同时向医务科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向行政总值班报告,必要时医务科工作人员赶赴纠纷现场处理纠纷。 第八条 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接到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后,应当马上向分管院长汇报,同时赶赴现场组织调查。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发生医疗纠纷,行政总值班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尽快到位,需医务科协调处理的,应通知医务科工作人员刚好到位。 第九条 发生三级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应同时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向110或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状况紧急时, 2 医务人员或医务科工作人员干脆报警
34、,驾驭基本状况后,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条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导致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务科应当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马上启动本预案,实行以下应急限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一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理要求及 时赶赴现场。 二 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马上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有关状况照实向医院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实行有效措施,避开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说明相关状况。
35、三 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状况下,按医疗事故处 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 患者在医院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殡仪 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尸检。 五 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院办公室应按医 务科工作人员请求,负责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3 解或者向患方所在单位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求参与医疗纠纷处理或请公安机关关心联系。 六 保安要马上赶赴现场实行有力措施,维护现场秩 序,爱惜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平安和医院公共财物的平安。三级风险医疗纠纷时负责报警,并向警方供应证据。 七 公安机关民警到达后,由医务科负责向民警介绍 纠纷
36、的基本状况,与民警共同做好患方的教化疏导工作,引导患方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八 觉察新闻媒体介入纠纷的,医院办公室统一负责 接待,介绍状况,与医务科工作人员共同审核新闻稿。 第十二条 医院工作人员应热忱接待患方的询问和投诉,耐性听取患方陈述,虚心征求患方看法,认真做好笔录和说明工作。 一级风险纠纷原则上由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沟通协调。 二级风险以上纠纷以医务科工作人员为主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其他科室及其他职能部门协作,必要时分管院长出面接待。 第十三条 医院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患方有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同时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义务。禁止违法行为。 4 第十四条 患方反
37、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应刚好组织调查、核实。当事医务人员即可使应当主动协作,事实就是反映医疗经过,必要时供应书面状况说明。 第十五条 医务科应刚好将医院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的的处理看法向患方通报和说明,答复患方的询问和疑问。如患方仍有异议,告知其他相关处理方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第十六条 患方依法提出的各种要求,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协作和支持。 第十七条 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且患方索赔额少于1万的,由医务科代表医院在医院接待场所与患方协商处理双方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协商胜利签订协议书。 第十八条 对于超越医院处理权限的医疗纠纷应马上报告医调委。根据患方意愿可以申请
38、医调委调解,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院有关人员应当主动协作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评估、处理。 第十九条 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医院应当依据院内会诊看法、医调委反馈看法刚好组织探讨,分析存在问题,责令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组织整改,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其次十条 医院对医疗纠纷处理成果突出的科室及个人应给如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嘉奖;违背本预案规定,未履行职 5 责,造成人员损害、财物损失和事态扩大等严峻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英德市黎溪镇卫生院 二0 一四年五月九日 第五篇: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医院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削减医疗纠纷及医疗事
39、故的发生,妥当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方法泸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方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特制定本防范及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 二、定义 一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吵。 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三医疗隐患: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四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
40、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行抗力而发生难以意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医院成立医患纠纷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组另见文件。 二职责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2、实行医疗平安隐患零报告制度,催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平安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开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状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关心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的工作。 7、负责对死因不明确患者的家属动员尸检
41、工作。 8、负责向泸县卫计局报告工作。 9、负责召集医疗平安管理委员会会议,认真记录,并向医患双方当事人传答会议探讨结果。 10、负责医疗纠纷在县、市医学会鉴定中的资料提交、人员组织、结果处理等工作。 11、关心法律顾问就医疗纠纷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二科室医患关系协调小组可由质量管理小组兼任 1、组成 科室主任任组长,组员包括科室副主任、护士长、护士长助理、科室质控人员以及科室业务骨干。 2、职责 1组织本科室的员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规范,依法执业。学习状况做记录。 2执行医患沟通制度,敬重并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各种告知、知情同意。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医院举办的医疗
42、纠纷处理及医患沟通技能培训或讲座,并加以应用。 3负责科室的医疗平安检查工作,觉察隐患,刚好整改,刚好报告。 4接待科室内部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工作的投诉,协调医患关系。 5重大医疗纠纷刚好上报,协作医务科妥当解决。 6协作医务科做好科内纠纷在医学会的鉴定和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四、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一实行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科室定期自查医疗隐患,登记、制定整改措施,向医务科报告。 2医务科检查工作,汇总觉察的医疗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当事科室马上整改,并跟踪整改良展状况,刚好向分管院长报告。 3医务科总结阶段性整改效果,向全院通报。 4对科室不落实自查隐患、
43、觉察隐患不整改、不报告的行 为予以惩处。 5检查记录本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存五年。 2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1科室每月最终一周,由科主任带着医患关系协调小组成员进行医疗平安自查,将觉察的隐患逐一登记,召开医疗平安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对上个月的整改状况进行总结。 2医务科每月末将当月工作检查中觉察的医疗隐患及实行的整改措施进行汇总,同时对上个月的整改效果进行总结,具体记录,向分管院长汇报。对高风险科室外科系统、妇产科等作为医疗平安工作检查的重点,对纠纷高发科室加大监管力度。 二加强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和落实 每年组织医务人员进行1次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与考核,每季度对科室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状况检查1次。 三开展医务人员三基训练 将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与提高医疗质量和加强医务人员三基训练相结合,每年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1次诊疗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与考核,并检查执行状况。 四加强行风建设 协作纪检监查和服务督导部门,进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化,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五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中维护患者权益的制度 1敬重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各种权益,针对生理心理社会的差异性,在医疗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