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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模拟试题习题解析1.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刑事自诉案件,宣判认定了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李某的犯罪行为,并判处张某6个月的拘役和赔偿李某2000元的处罚。法院宣判后,自诉人李某不服,认为县人民法院对张某的判罚过轻,于是在上诉期限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在某些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致使调解失败。但是在人民法院决定要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的前一天,双方经过努力达成和解,请问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A.应当制作和解书,并撤销第一审判决B.应当制作和解书,第一审判决视为自动撤销C.裁定准许撤回自诉,第一审判决视为自动撤销D.
2、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答案】:D【解析】:刑诉解释第33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2.以下哪一(些)选项是对大陆法系特征的正确描述?()A.一般采用对抗制诉讼程序B.判例法是重要的法律渊源C.以公法和私法为法律的主要分类D.重视法典编纂【答案】:C|D【解析】:民法法系,又称为大陆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法典法系,该法系的影响范围主要是在欧洲大陆国家,特别是法国和德国,其特点包括:主要法律的表现形式均为法典;
3、法的正式渊源只是制定法,法院的判例是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属于演绎型思维,法官从法律条文出发,涵摄案件事实,推理出判决结果;民法法系国家一般都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础;与教会法的诉讼程序比较接近,均属于纠问制诉讼,法官在审判中处于主导性地位;主要发展阶段都有代表性的法典,比 如 法国民法典和 德国民法典等。普通法系,是指以英格兰中世纪所形成的普通法为基础和传统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由于它主要渊源于英国普通法,又称为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也被称为判例法系;由于在现代它是由英国法与美国法两大分支构成,又称英美法系。其特点包括:普通法系中制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属于归纳式思维,
4、注重类比推理,法官需要对以往的判例进行归纳,总结出一般性规则,需要对判例和待决案件进行比较,在总结其差异和共性的基础上进行裁判;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本分类,普通法处理一般案件,衡平法处理特殊案件;采用对抗制诉讼程序,法官在庭审中的地位相对消极和中立,律师的作用比较突出;虽然在近代以来制定法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但从总体上看,不倾向进行系统的法典编纂。3.依照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情形是应当对行为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A.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B.行为人在犯罪后自首又有一般立功表现C.行为人在犯罪后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因其如实供述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D.行为人构成犯罪,但犯罪时尚未达到1
5、8周岁【答案】:D【解析】:A项,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B项,刑法第6 7条和第6 8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又有一般立功表现的情形,立法并未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项,刑法第67条 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题中情形属于可以减轻处罚,而非应当减轻处罚
6、。D项,刑法第17条 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某,在他当选为代表1年后,迁入乙县居住,他应按照下列哪些项处理?()A.享有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到届满B.自然转任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C.按正常工作调动手续转任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被终止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答案】:D【解析】:A项,一般地,选民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并被选举为户口所在地的地方人大代表;如果户口迁出原行政区域,自动丧失作为原行政区域人大代表的资格,而不再保留。B C两项,乙县人大代表也是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张某就任乙县人大代表,必须经过选民选举,而
7、不能“自然转任”或 者“按正常工作调动手续转任二5.下列关于立法程序的说法中,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全国人大对法律案的审议分为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和立法机关全体会议审议两个阶段B.法律案审议的结果有两种,即提付表决、搁置C.我国公布法律的报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在中国人大网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D.法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环节【答案】:B|C【解析】:B项,法律案审议的结果有三种,即提付表决、搁置和终止审议。C项,我国公布法律的报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登
8、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6.海关总署,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正部级单位。关于海关总署的设立和编制管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它的设立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B.海关总署有权制定规章C.海关总署可以自行设立司级和处级内设机构D.海关总署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答案】:A|C|D【解析】:A项,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因此,海关总署的设立由国务院决定。B项,立法法第80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9、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可知,海关总署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有权制定规章。C项,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可知,海关总署的司级内设机构的设立应当由国务院来决定,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可以由海关总署来决定。D项,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
10、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可知,海关总署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最终决定。7.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B.1215年 的 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C.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答案】:B【解析】:B项,1215年 自由大宪章乃英国宪政之母,它是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虽经过历次修订至今仍是英国法的一部分。A项,成文宪法,又称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例如,我国是成文宪法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部统一宪法典。但我国现行宪法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
11、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外,还有四个宪法修正案。因此成文宪法并非只有一个书面文件,还包括宪法修正案或者宪法性法律。C项,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将宪法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协定宪法指由君主与国民或者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协定宪法往往是阶级妥协的产物。当新兴资产阶级尚无足够力量推翻君主统治,而封建君主又不能实行绝对专制统治的情况下,协定宪法也就成为必然。法 国1830年宪法是在1830年革命中,国会同国王路易 菲利浦共同协商后颁布的,故属于协定宪法。D 项,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最主要的划分标准就是制定修改的程序以及宪法的效力。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而且其效力
12、也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在柔性宪法国家中,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一机关根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它们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并无差异,故柔性宪法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8.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办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经营房地产。因急需周转资金,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合同,以某宗国有土地作抵押贷款。典当期满后,丙公司未按约定回赎,某典当行遂与丁公司签订协议,将土地的使用权出售给丁公司。经丁公司申请,2011年 4 月 1 7 日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丙公司未参与变更土地登记过程。2018年 3 月 3 日甲公司查询土地抵押登记情况,得知该土地使用权已变更至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向
13、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oA.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B.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2018年 3 月 3 日起3个月内起诉C.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审理对象D.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答案】:A|D【解析】:A项,行诉解释第16条 第2款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B项,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
14、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在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时,丙公司未参与,属于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情况。因此,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的6个月内起诉。C项,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甲公司对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而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D项,行政诉讼法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9.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单位可以成为走私、贩卖
15、、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主体B.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较大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C.运输毒品罪既包括在境内运输毒品,也包括从境外运往境内和从境内运往境外D.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以走私毒品罪和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答案】:A【解析】:A项,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单位犯第2、3、4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据此,单位是可以成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主体的。B项,第1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
16、不是必须达到“数量较大”。C项,运输毒品罪和走私毒品罪中的“运输”的含义是不相同的,前者不包括从境外运往境内和从境内运往境外。D项,行为人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行为,只是作为本罪的加重情节,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这一点和 刑法第3章规定的走私罪是不同的。10.甲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A公司,乙与甲约定在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第二天,乙 的B公司向A公司借款50万元。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由甲经手将A公司50万元借给B公司。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虚报注册资本罪B.虚假出资罪C.抽逃出资罪D.无罪【答案】:D【解析】:A项,根 据 刑法第158条 第1款的规定,虚报注册
17、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甲虽是向乙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的A公司,但为真实的出资,并未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B 项,根 据 刑法第 159条的规定,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案中,甲向乙借款以实际出资,不构成虚假出资。C D 两项,根 据 刑法第 159条的规定,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
18、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甲向乙借款5 0 万元注册成立A 公司,借钱出资合法,先有甲乙的自然人借贷关系,再成立法人借贷关系,不存在抽逃情形,甲的行为无罪。11.甲因走私武器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 年;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5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 年;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选项符合 刑法规定?()A.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3 5 年,没收财产2 5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8年B.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8 年C.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25年,没收财产5 万元,罚金20万
19、元,剥夺政治权利6 年D.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23年,没收财产5 万元,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8 年【答案】:D【解析】:有期徒刑的数罪并罚,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数罪中的最高刑罚为基础,数刑的合并刑期以下,依法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根 据 刑法第 69条 第 1 款的规定,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 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本题中,甲所犯各罪的刑期分别为有期徒刑15年、14年、10年,根据限制加重原则,应 该 在 15年以上2 5 年以下量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之间的并罚,主刑与附加刑之间、不同种类的附加刑之间,是并科原
20、则。刑法第 69条第3 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刑之间不得吸收,而应当分别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数罪并罚,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对甲的剥夺政治权利5 年 和 3 年 应 该“合并执行”,即并科为 8 年。12.下列关于行政诉讼撤诉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A.行政诉讼中的撤诉共有三种:自愿申请撤诉、视为申请撤诉以及按撤诉处理B.当事人申请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同意,法院不准许,当事人应当到庭参加诉讼C.上诉人经传唤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D.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
21、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答案】:B【解析】:A项,按撤诉处理也即视为申请撤诉。B D两项,行诉解释第7 9条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发生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可见,原告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必须经法院批准,法院未批准的,应当到庭参加诉讼,无法定事由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审判。第三人不到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程序。C项,行政诉讼法第5 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
22、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13.王某育有二子,因王某行动不便,王某长子王大拿着王某的遗嘱去公证处办理王某的遗产公证:仅由其长子王大一人所继承,公证员李某为其公证。此后,王某次子王二认为公证书与事实完全不符,向公证处提出复查申请。根据公证救济制度,以下选项正确的是()。A.对于王二的申请,公证处指派原承办公证员李某进行复查B.公证书与事实完全不符,则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C.公证员李某因过错造成王二损失,则王二可以找公证员李某进行赔偿D.公证员李某为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吊销其执业证书【答案】:D【解析】:A 项,公证机构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以外的其他公证员进行复查。复
23、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B 项,若公证书与事实完全不符,公证处“应当”而非“可以”撤销公证书。C 项,公证法第 43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D 项,根 据 公证法第 4 2 条的规定,公证员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执业证书。14.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军人出租枪支的,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和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法条竞合,应以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论处B.武力阻止军人履
24、行军务,造成职务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仍然定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C.盗窃武器装备后又将其出卖、转让的,以盗窃武器装备罪和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数罪并罚D.指挥人员因为害怕牺牲,违抗命令,消极作战,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违令作战消极罪【答案】:A|B|C|D【解析】:A 项,刑法第 437条规定,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是,特殊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因此,该军人应以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论处。B 项,刑法第 4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
25、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因此,武力阻止军人履行军务,造成职务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仍定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C 项,刑法第 436条规定,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 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439条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 3 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1 0 年以上
26、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行为人既盗窃武器装备,又将其出卖、转让,两个行为侵犯了两个不同的法益,应当数罪并罚。D 项,刑法第 428条规定,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指挥人员因为害怕牺牲,违抗命令,消极作战,造成严重后果的,适用本条,符合违令作战消极罪的犯罪构成。15.廖某在监狱服刑,因监狱管理人员放纵,被同室服刑人员殴打,致一条腿伤残。廖某经6个月治疗,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有()oA.医疗费B.残疾生活辅助具费C.残疾赔偿金D.廖
27、某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答案】:A|B|C【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 4条 第1款 第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16.林某是某出版社的负责人,在审核某本书的过程中,林某发现书中有几行反动内容,涉及煽动分裂边疆某地区的言辞。但
28、考虑到出版社即将获得的经济利益,林某仍然将该书予以印刷出版。下列表述正确 的 是()oA.因篇幅较小,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B.林某的行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构成犯罪C.林某的行为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D.林某的行为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答案】:B|D【解析】: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表现为行为人以怂恿、鼓动、号召等方式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林某的行为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17.“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类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
29、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意愿。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oA.契约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B.各个时期的法都不得不规定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和它们获得财产的新方式C.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既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关系的属性,又有物质关系制约的属性D.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国家的意志【答案】:A|C【解析】:A项,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形成法律行为的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
30、主体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社会关系,契约关系就属于法律行为形成的法律关系。B项,只有社会发展一定到阶段,才由公司法、保险法等法律对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进行规范。C项,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一方面反映社会生活条件,即客观性;一方面体现主体的意志,即主观性。D项,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从实质上看,法律关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正在于它体现国家的意志性。18.根据 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民族自治地方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监督B.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首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实行首长负责制C.民族自治区的
3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批准后生效D.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决定本地区人口政策,不实行计划生育【答案】:A|B【解析】:A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46条 第2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监督。B项,宪法第114条的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我国各级行政机关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包括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也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C项,宪法第116条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D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44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提高各民族人口素质。民族自治地方
32、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办法。据此,民族自治地方不能自主决定本地区的人口政策,仍然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但其可以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计划生育办法。19.甲国是群岛国,乙国是甲国的隔海邻国,两 国 均 为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他国船舶通过甲国的群岛水域均须经过甲国的许可B.甲国为连接其相距较远的两岛屿,其群岛基线可隔断乙国的专属经济区C.甲国因已划定了群岛水域,则不能再划定专属经济区D.甲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上空和底土拥有主权【答案】:D【解析】:A项,所有国家的船舶均享有通过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所
33、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均享有在群岛国指定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专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继续不停、迅速和无障碍的过境的目的,以正常方式航行和飞越的权利。行使这种权利的外国船舶和飞机不得对群岛国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并应遵守有关的海上安全国际规章和航空规则。在符合上述情况的前提下,他国船舶通过甲国的群岛水域无须经过甲国的事先许可。B项,群岛国可以按照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环礁的最外缘各点的方式划定直线群岛基线,但这种基线的划定不应在任何明显的程度上偏离群岛的一般轮廓。此外,直线基线不得明显偏离海岸的一般方向,也不得将另一国的领海与专属经济区或公海阻断。C项,群岛水
34、域的划定不妨碍群岛国可以按照 海洋法公约划定内水,及在基线之外划定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D项,群岛水域是指群岛国按照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方法划定的群岛基线所包围的水域,是一种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海域。群岛国是全部领陆由一个或多个群岛与岛屿组成的国家。群岛国可以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的最外缘各点构成直线群岛基线。群岛基线的确定需要满足 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条件。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基线所包围的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及其中的资源。20.根据 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B.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35、、秘书长组成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D.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答案】:B|C|D【解析】:B项,宪法第88条第2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CD两项,宪法第89条第14项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第1 6项规定,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A项,宪法第86条规定,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2 L张法官与所承办案件当事人的代理
36、律师系某业务培训班同学,偶有来往,为此张法官向院长申请回避,经综合考虑院长未予批准。张法官办案中与该律师依法沟通,该回避事项虽被对方代理人质疑,但审判过程和结果受到一致肯定。对 照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张法官的行为直接体现了下列哪一要求?()A.严格遵守审限B.约束业外活动C.坚持司法便民D.保持中立地位【答案】:D【解析】:根 据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 13条的规定,张法官按照规定主动申请回避是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的表现,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依法沟通,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都体现了保持中立地位的要求。22
37、.我国的甲有限责任公司和乙股份有限公司素有业务往来。甲公司的负责人吴某和乙公司的负责人赖某商议,甲公司准备走私一批高级轿车,欲出高额租金租下乙公司的部分仓库以存放走私的轿车。赖某看吴某出的租金很高,就答应了下来。后经人举报,吴某被有关部门查获,并查获了在乙公司仓库中存放的大批高档走私轿车。根据以上事实,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吴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B.赖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C.赖某构成窝藏罪D.赖某构成包庇罪【答案】:C|D【解析】:我 国 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38、23.在从莫斯科飞往北京的飞机上。中国人甲与俄罗斯人乙发生争吵,情急之中,甲用饮料瓶将乙打成重伤,为及时救治,飞机就近在中国丙地机场降落后。将受害人送往医院。则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A.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B.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C.丙地基层人民法院D.丙地中级人民法院【答案】:C【解析】:刑诉解释第5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应由丙地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本案并未涉及 刑事诉讼法第21条所规定中级人民法院
39、管辖情形,故原则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4.某县公安局开展整治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专项行动,向社会发布通知:禁止改装机动车,发现非法改装机动车的,除依法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外,机动车所有人须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不自行恢复的予以强制恢复。某县公安局依此通知查处10辆机动车,要求其所有人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通知为具体行政行为B.要 求10名机动车所有人学习交通法规5日的行为为行政指导C.通知所指的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为行政处罚D.通知所指的强制恢复为行政强制措施【答案】:C【解析】:A项,具
40、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其中,个别性特征是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的主要标志。比较而言,抽象行政行为是为不特定事项和不特定人安排的,可以反复适用的普遍性规则。具体行政行为的个别性特征,既可以取决于受到处理的特定的人,也可以是特定的事项,但都是不能反复适用的。县公安局的通知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而非具体行政行为,原因在于:该通知面向的是潜在的、所有的、不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数量无法确定,或处于一种不断变化的动态之中;该通知没有被依法废止、撤销前一直发生法律效力且能反复适用,具备抽象行政行为的一切特征。根 据 行政复议法第
41、7 条的规定,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B 项,行政指导行为是行政机关以倡导、示范、建议、咨询等方式,引导公民自愿配合而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属于非权力行政方式。其特点是自愿性、灵活性、简便性和经济性。公民是否遵从行政指导,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本题中,某县公安局的要求具有命令性、强制性,不符合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性”的特征。C 项,行政处罚法第 8 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
42、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此,在本题中,通知所指的暂扣行驶证、驾驶证 6 个月为行政处罚。D 项,行政强制法第 9 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 12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故强制恢复原状直接在物理形态上实现了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状态,属于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2 5.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43、?()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答案】:A【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6 条 第 1 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由此可知,国务院某部属于国务院行政机构。第1 4 条 第 2 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
44、案。由此可知,国务院某部的处级内设机构的合并,应由该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并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26.根据 宪法和法律,关于我国宪法监督方式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属于事后审查B.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属于事先审查C.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国务院的书面审查要求对某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属于附带性审查D.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有在相关主体提出对某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要求或建议时才启动审查程序【答案】:A|B【解析】:A B两项,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是指当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尚未正式颁布实施之前,由特定机
45、关对其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审查。事后审查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颁布实施以后,由特定机关对其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审查。我国采取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事先审查主要体现为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生效,事后审查主要体现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C项,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审查主体是司法机关。D 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在相关主体提出对某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要求或建议时启动审查程序,也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27.鸿润超市向某市某县工商局
46、提交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在原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增加蔬菜零售项目。该局向鸿润超市出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受理通知书。随后审查材料,赴实地调查核实,认定鸿润超市经营场所距某农贸市场不足200米,其申请不符合该县政府29号 关于转发县商务局(菜市场建设规范)的通知中“菜市场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与菜市场经营类同的农副产品经销网点”的规定,遂作出了驳回通知书,决定对其变更申请不予登记。鸿润超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鸿润超市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鸿润超市也可向某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B.被告为县政府和县工商局C.如鸿润超市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
47、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D.鸿润超市起诉时可申请对29号文件一并审查【答案】:A|B|C|D【解析】:A项,行政复议法第12条 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某县工商局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机关也可以是县政府,也可以是某市工商局。B项,行政诉讼法第26条 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故本案被告为县政府和县工商局。C项,行政诉讼法第51条 第3款规定,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
48、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D项,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2 9号文件是县工商局不予登记的依据,而且该文件不属于规章,可以一并请求审查。28.关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和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B.对重大、复杂的案件,被申请人提出采取听证方式审理的,行
49、政复议机构应采取听证方式审理C.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D.行政复议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答案】:A|C|D【解析】:A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B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一,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C项,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
50、复议终止。D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29.曹某盘下经营不善的天水足浴店,将其改为洗浴场所,并先后通过招聘、他人介绍方式容留多名女性在该会所内从事卖淫。期间,曹某安排郭某对小姐进行编号、统一服务项目、顺序、时间、金额,外出需请假批准等管理,卖淫价格分为“半套”2 0 0元和“全套”300元。为防止公安机关检查,曹某安排会计将“半套”2 0 0元记为20元,“全套”300元记为30元,每月根据账目与小姐结账分成。2014年1月3日23时,许某、林某分别在包厢内与他人发生卖淫嫖娼活动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查获记账本一本